《明末朱重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明末朱重八-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毕竟是一个曾经做过帝王的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对他来说已是常态,现在没有人服侍,真的挺不方便的。

这一天,已至六月,天气开始炎热,朱元璋端了个水盆,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不自己洗衣服他还不知道,现在要洗一次衣服真的挺困难的,因为到处都干旱缺水,从白水河边打水过来十分不易,洗衣服这种简单小事,不花上一个时辰搞不定。

李初九的丑媳妇儿从他院子前面路过,见他在洗衣服,忍不住就笑道:“朱八哥,您说……您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吗?早点娶个媳妇,洗衣服这种事还用动手?以您现在的名声,看上哪个丫鬟不是勾勾手指的事?”

朱元璋苦笑。

那婆娘又笑道:“就算您还没拿定主意娶哪个,也别一竿子都扫出门嘛,现在麻烦大了吧?”

朱元璋还是只能苦笑。

婆娘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道:“要不我帮您去说个嘴,就说您没打算娶那张家的秋叶妹子,上次只是一时失言,这消息只要一传出去,咱马家的妹子又会来给您做家务了。”

朱元璋将手里的衣服在水盆里用力搓了两下,眉头皱得紧紧的,打天下,玩权谋,他谁也不怕,但这洗衣服……咳,真的有点难为人,要不就按李初九媳妇说的办?

正想到这里,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片惊呼声。

朱元璋住的是管事的独立小院,外面则是长工短工们聚居的偏院,现在外面一片惊呼,自然就是长工短工们发出来的了,他心中一紧,发生啥事?赶紧将手里的湿衣服甩在盆里,一个箭步窜了出去。

只见偏院的大门口,几十个长工短工们全都在里面钻,人人脸上都能看见惶恐的神色,有人跑得太急,头上摔出一个红色的大包,但他顾不得揉伤处,还在拼命往回跑。有人的衣服在灌木丛上挂破了,裸露出胸膛,十分不雅,但是也顾不得遮掩。

“发生了什么事?”朱元璋大声问道:“慌什么慌?”

“朱八哥,不好了……官兵……西安府来的官兵经过咱们家门外!”

“嗯?”朱元璋眉头一皱,官兵经过?难怪了!

明末时期,由于军队极度**,连年缺饷,士兵们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朝廷调他们出来打仗,又不发军饷给他们,就造成了他们沿途哄抢百姓的习惯。而军队的长官就算看到这种事,也故意不管,手下的士兵能抢点就算点,省得他们找自己讨要军饷。

所以官兵所到之处,犹如蝗虫过境,吓得老百姓四散而逃。

朱元璋对着长工短工们喝道:“怕什么怕?你们家里除了媳妇,还有啥东西可以让人抢?有几个人连媳妇也没有,人家官兵要抢也不会抢你们。再说了,咱们马家也不是官兵可以随便抢的家族,看看门口的进士杆……”

他这么一说,长工短工们倒是定了定神。

朱元璋抬脚就向外走:“我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你们好好干活去。”

他走出偏院的小门,向着府前看去,只见马家正门前的黄土路上,确实有一大群官兵,他们或坐或站,沿着马府的黄土路一直延伸到官道上面。有过多年军伍生涯的朱元璋压根不需要细数,只是随眼看了看军队的规模,就能看出来这是一只五百人左右的小军队。

这些官兵大多穿着大明朝制式的鸳鸯战袄,每个人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显然多年没有发过新的军服。手上的武器大多是木矛,这种木矛的杆,是用结实的树木削成,放在桐油里浸泡之后使之变得结实有韧性,再在顶端套上一个铁制的矛尖,矛尖细长,前端尖,中间窄,整体承现出波浪形。

只有极少数的士兵身上配着刀,总数不到二十名。这个道理很简单,长矛需要用到的铁比较少,但是刀需要用的铁却多,相对矛来说刀是一种昂贵的兵器,在明末军费紧张的情况下,不可能大量武装。

而且实际战斗的时候,矛也比刀要好用。有句古话说得好: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战场上你射敌人三箭,不如砍他一刀。砍敌人三刀,不如捅他一枪。

官兵中还有少量的军官,穿着大明朝武将制式的锁子甲,头上顶着个尖顶铁盔,盔尖高高伸起,上面还挂着一缕红缨,腰间悬挂着宝剑。剑是指挥用的兵器,在战场上剑这种武器往往不是用来砍人的,而是用来彰显武将身份的。

这只军队不像上次在澄城看到的叶宇轩带的那群人般颓废,而是显示出一股子隐隐的煞气,朱元璋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只军队蓄着势,是要准备打仗的,不是简单的行军部队。

他们跑到这个地方来打仗?嗯!他们的目标是郑彦夫!

五七、打赌

二少奶奶用激动的声音道:“我愿意拿出所有嫁妆劳军,烦请军爷将郑彦夫一伙人碎尸万段!”

“咦?”杨洪略感好奇,这家少爷摆明一幅不愿意出钱的样子,怎么跑出个妇人来说愿意出钱?这事儿可真是好玩了。

旁边站着的朱元璋却心中雪亮,二少奶奶是张斗耀的女儿嘛,这父仇不共戴天,张家满门被杀的仇恨,她不想报才怪了,听说官兵要去剿灭郑彦夫,她应该是最高兴的一个。

二少爷刷地一下跳了起来,大怒道:“你这傻女人,怎么搬出这么多钱来?没经过我的同意,谁敢乱调家里的银钱。”

二少奶奶用藐视的眼光瞥了他一眼,犟道:“这是我变卖了自家的房产和地契换来的钱,是我的嫁妆,我爱怎么支使,就怎么支使。”

这一说,二少爷就不太方便开口了,满肚子骂人的话全都憋了回去。

杨洪对手下的亲兵使了个眼色,一个亲兵走过去,在箱子里仔细翻查了一会儿,随后靠到杨洪身边,压低声道:“最少三千两。”

杨洪心中一喜,从这妇人这里弄三千两,刚才这二少爷也答应了两千两,加起来有五千两银子,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了,这趟没白来。他嘿嘿笑了两声,对着二少奶奶道:“这位夫人好豪气,你为国出力,本官会记录在案,剿完匪回去之后定向朝廷上表,表彰你的爱国义举。”

二少奶奶摇了摇头道:“表彰什么的我不要,我只想要一件东西……”说到这里,她顿了一顿,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郑彦夫的人头!”

“他的人头可不能给你。”杨洪赶紧道:“我如果活捉了他,必须得送到西安府,菜市口斩首。如果抓到死的,也要把人头送交朝廷报功,岂可给你。”

二少奶奶点了点头道:“这个我懂的,我只需要看一眼他的人头就行了……看一眼!只看一眼!”

“这个倒是没问题。”杨洪笑道:“反正我回西安府时,还要从你们这里经过,到时候把郑彦夫的人头拿给你看一眼就行了。”

朱元璋在旁边听得好笑,你就知道你一定能拿住郑彦夫?把话说得这么满,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想到这里,他突然苦笑了起来:杨洪敢把话说得这么满,当然是有底气的。这家伙如果抓不到郑彦夫,随便抓几个乡民,砍了脑袋送交朝廷就行了,反正朝廷那些个大官根本不认识郑彦夫。杀良冒功的事,在明末已经随地可见,并不新鲜了。

朱元璋能想到,二少奶奶也能想到,她毕竟是县令的女儿,这些官场中的道道也略知一二,认真地道:“你可别拿个假首级来糊弄我,我知道你们这些官兵的性子,有时候抓不到正主儿,随便抓个乡民一刀砍了,拿他的人头说是郑彦夫报功!我手下的丫鬟里,有人认识郑彦夫,你骗不倒我的。”

“你手下有丫鬟认识他?”杨洪被唬了一跳,这可是件麻烦事,如果自己杀良冒功,被这丫鬟一眼给识破,又丢面子又丢里子,传出去之后就是慌报军功,欺君之罪。

二少奶奶招了招手,秋叶低着头,快步走到了厅堂中间:“婢子认得郑彦夫,上次流寇造反的时候,婢子与郑彦夫朝过脸……”

杨洪一听,顿时大喜,其实没有哪个官兵喜欢杀良冒功,如果能抓到正主儿,又何苦用这种下作手段?只是自古以来,剿匪就很容易走脱匪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官兵不认识匪首,两军交战时,场面混乱,流匪一旦战败,往往是四下乱跑,匪首混在四散的喽啰里面遁走,官兵却不知道该追哪一边。

如果能有一个认识郑彦夫的人帮忙指点,抓到匪首的机会就大大提高了。

杨洪赶紧道:“小丫鬟,你真认识郑彦夫?”

“嗯……”秋叶叹了一声,有点难为情地道:“婢子曾被三个流寇抓住,险被侮辱,这时郑彦夫带着一个戴斗笠的匪徒经过,制止了那三个流寇,婢子才幸免遇难……所以记住了郑彦夫的样子。”

杨洪凝视着秋叶,看她不似说谎,大喜:“哈哈!太好了!”

他对着二少奶奶道:“这位夫人,本官想借你这个丫鬟一用。不需要她做什么困难的事,只需在剿匪的时候,在乱民中帮我指认出郑彦夫,如此一来,本官抓到郑彦夫的机会就变大了,你想看郑彦夫首级的心愿也更容易达成。”

秋叶吓了一跳:“又要去见流寇?婢子……怕……”

“有什么好怕的?”杨洪笑道:“本官手下有一千悍卒,区区流寇手到擒来,跟在本官身边安全得很。”他手下虽然只有五百兵,对外却得说得一千。

这时站在一边的二少奶奶突然开口道:“秋叶,委屈你一下,跟着这位军爷去剿匪吧,一定要把郑彦夫抓回来,我要看着他被碎尸万段。”

自家小姐开了口,秋叶就无话可说了,只好低声应道:“是!”

二少奶奶转身对着杨洪道:“这里的银子,我先给你一半,你把郑彦夫的首级带回来,我就把剩下的一半给你,如此可好?对了,秋叶也要平安地送回来!”她先说了要郑彦夫的首级,说完了才想起要把秋叶也带回来了,所以加在了后面,可见在她心中,郑彦夫的人头,比最亲近的婢女的命还要重要得多,如果能拿到郑彦夫的人头,秋叶的生死根本不重要,上位者的心态暴露无疑!

朱元璋在旁边看着,也不插口,只见到秋叶的脸很迅速地黯淡下去,显得十分难过,但她区区一个婢女,这种事轮不到她发言,难过也只能自己受着。

“成,没问题!”杨洪一口就答应了,在他看来,对付区区流寇实在是小菜一碟,这银子已经是自己腰包里的东西。

不一会儿,杨洪的手下抬着两箱银子出了马家大院,这两箱银子足足三千多两,还有一千多两等着他拿了郑彦夫的人头回来领,收获颇丰,忍不住兴高采烈,秋叶低着头跟在他身边,又伤心又害怕地去了。

朱元璋站在马家大院的门口,凝视着官兵们向东北方向去了,心中忍不住微叹。郑彦夫没去黄龙山,而是留在了洞子崖,这是他想不到的。看来,郑彦夫手下有大多数人不愿意进入黄龙山,群体的意志使得郑彦夫这个当首领的也无法下决定,结果就变通成了留在洞子崖。

这种情况在农民起义军中很常见,尤其是刚刚起义,还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起义军,杀了个县令,抢了县仓,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就以为自己扯得起水泊梁山了。大多数的成员,都会陷入一种病态的亢奋,不把官兵当一回事。于是就以为,随便找个山头驻扎,官兵也拿他们没办法。

现在官兵去清剿,倒是一个好机会,给他们迎头一棒,告诉他们什么叫螳臂当车,等他们尝到了轻率冒进的苦果,知道了官府有多么强大,他们才知道杀官造反这种事,是要用脑子的,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朱元璋不打算去掺和这件事,官兵和郑彦夫谁胜谁败,他并不放在心上,反正不论哪一方胜败,对他来说都没有直接的影响。他转身走回了自己的小院子,继续洗衣服。

刚搓了两下,突然见到院子门口人影一闪,王二那虎背熊腰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今天的王二打扮有些不同,他虽然还是穿着平时那套干苦力时的粗布衣,但背上却背了一张猎弓,腰间也悬挂了一把柴刀,颇有些杀气从身体里浸透出来。

进了院子,他张望了一下朱元璋的小屋,确认里面没有别的人,才压低声道:“朱八兄弟,要不要跟着官兵去看看热闹?”

“看热闹?这有啥好看的?”朱元璋晒笑道。

“官兵抓贼,贼打官兵,还有什么热闹比这个更好看?”王二嘿嘿地笑了起来:“哥哥我做梦都想见识一场真正的战斗,这可是等了一辈子才等来的第一个机会。”

啧!从明年你起义开始,直到死都会一直在战斗,区区热闹有什么好看的。朱元璋心里暗叹,不过这话不能说出来,也就只能心里想想,他低头道:“我兴趣不大,不想去看。”

“那你说说,你觉得官兵会赢,还是郑彦夫一伙能赢?”

朱元璋想都不想就道:“官兵赢!”

“不是吧?你居然认为官兵会赢?”王二跳了起来:“绝无可能!你看这些官兵,双目无神,兵器生锈,衣甲破碎,他们这怂样,连乡间最蠢笨的猴子也打不赢,郑彦夫一伙杀官造反,刀头喋血,都是英雄好汉啊,怎么可能输给这样的官兵。”

朱元璋摇了摇头:“战场不是江湖殴斗,和你所想的完全不同。”

“朱八兄弟,平时我都服你说的话,今天这个绝对不服。”王二用力一拖朱元璋的手:“走!跟我一起去看热闹,我和你打个赌,官兵如果输了,以后我就不叫你朱八兄弟了,改叫你朱八哥。”

“哦?”听了这话,朱元璋心念一动,这倒是有意思。他和王二一直以兄弟相称,打的是感情牌,但是他并没有使得王二对他转化成“敬佩”的态度,这很明显不利于将来控制王二这个人。借着这个机会,狠狠地折服王二,对自己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好吧,我和你一起去看热闹,你若输了,真得叫我哥!”朱元璋笑道。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五八、流寇对官兵

朱元璋回屋收拾了一下,穿上了一件紧身的劲装,腰间挂了一把朴刀,又在怀里塞了几张大饼。这一去不知道要几天,他作为马家的偏院管事,擅离职守也是不行的,于是让李初九帮他看着点偏院的事务,又到马千九那里报备了一下,说是去马家散布在外的那些诡寄的村子里巡视一圈。

马家的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