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朱重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明末朱重八- 第8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曾经在天空中看过世事变迁,王国倾覆的朱元璋深深地知道,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一类的东西,都是虚的,你要让一个人为你而战,不外乎威逼与利诱,所谓威逼,就是用生存为前提使之奋战,例如他现在手上的士兵,都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揭竿造反。至于利诱,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东西,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大明朝末期,士兵忠诚度不高,普遍叛逃的问题,并不是用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提高军人们的地位,给军人更优厚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不光是在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为自己而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

这些投降过来的官兵,朱元璋今后是打算要重用的,他们至少比一帮子流民要强。不过目前他们刚刚投降,还不能妥以重任。

这五十几个官兵,被朱元璋拆散开来,分别编入了老一队到老八队中间的五十几个小组里面,让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形成联合的关系,接下来才是慢慢地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在山寨里生活比在朝廷的治下要幸福……这样才能真正让他们变成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守山寨大门的哨兵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王二哥回来啦……王二哥回来啦……”

听到哨兵呼喊的人,趴到山崖边一看,只见白水王二双手拖着一头大野猪,左腰挂一颗人头,右腰挂一把朴刀,顺着上山的小道,缓缓走了上来。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一三八、和我的过去说再见

王二上了山,将大野猪往旁边的乡民身前一扔,轰地一声响,几百斤猪肉落地,真是好声势。他哈哈笑道:“我下山追踪贼人,居然打到一头野猪,哈哈哈,这灾年里野猪可不容易找到呢,真是好运气,谁以前做过屠夫?来把这猪剖一剖,给大伙儿分一分,见者都有份,哎呀,在山里追踪了一个多月,全都吃干粮,我真是饿坏了,谁有吃的给我来点?”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哥就是豪气,打到野猪自个儿还没吃就说分给我们……”

王二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做这种仗义疏财似的英雄人物,被乡民们转着他欢呼,他就发自内心深处高兴。他把腰间吊着人头取下来,提在手中,笑道:“贼人的脑袋也被我拎下来了……”

他左手一抬,一张扭曲发黑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正是马千九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几天前割下来的,断颈处血早就凝固了,变成了黑色,连脸色也变成了黑青黑青的颜色。幸好山中的气温还很低,这人头还不至于腐烂。

这么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平时出现在乡民们眼前,大伙儿早就吓坏了,但是自从造反对抗官兵以来,这东西三番两次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大伙儿已经不怕了。

“这就是刺伤大嫂的凶手?”

“死得好!”

“呸!”

“走,咱们把这人头拿去送给朱八哥……”王二笑道:“大嫂的伤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大嫂没事儿,剪刀能扎得了多深?”乡民们笑了起来:“现在好好的呢。”

一大群人拥着王二,向朱元璋的小山洞走来,路上不停地有人加入。没多久就聚起了几百人,这阵子张樱仙重伤,淳朴的乡民们其实都挺担心她的伤势,又愤恨贼人伤了自家的大嫂,现在真凶的首级拿回来了,大伙儿都想来看看大嫂知道报了仇时的喜悦表情。

这种心理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你给自己的朋友买了份礼物送去,你肯定想看到她拿着礼物时露出的幸福笑容!

此时朱元璋正在山洞里休息,张樱仙腹部的伤已经好得仈九不离十了,她正在秋叶的搀扶下在山洞里走动,也就是所谓的活血,人长时间躺着不动是不行的,需要走动一下,把身体里的血液活起来,不然那就真的废了。

张樱仙走动了几步,看着朱元璋闭目养神,看都不看她一眼,心里又开始不爽了,这个男人,干嘛老是当我不存在?

她以前是大家闺秀,后来又是富家二少奶奶,都让她被迫约束着言行,但她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十六岁女孩的那种青春活力,终于失去了束缚。再加上现在身体好了些,精神也好了些,一种久违了的调皮劲儿忍不住就跳了出来。看着闭目养神,像个老头儿一样的朱元璋,她心里升起了一种捉弄他的想法。

但是要捉弄这个男人,可不容易,太过火的玩笑,她不敢开,从内心深处她还是怕他的,那就只能来一些不伤大雅的小调皮了,既然你无视我,我就偏要你注意到我……张樱仙走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故意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的伤口处,其实伤口已经基本上好了,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红印,红印四周是雪一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晶莹透亮。

她故意把这一小块儿肌肤凑到朱元璋的眼睛前面,这个动作是她以前绝不敢做的,但是随着最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发生,她居然有勇气做了出来:“你看看……我的伤口好了吗?要不要再继续敷药?”

这是一种挑衅,她心里甚至在想,我就不信,你看到我雪白的肌肤真的能老僧入定。

朱元璋张开眼,在他伤口上随眼一瞄,视那晶莹雪白的肌肤有如无物,立即就闭上了眼继续养神,嘴里随意地道:“不需要敷药了!”

张樱仙一阵气苦……这一阵又输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是王二的豪笑:“朱八哥,大嫂,我回来啦,我把混蛋马千九的脑袋给拧了回来。”

朱元璋双眼一睁,扬声对着洞外道:“进来吧!”

很快,王二就提着青黑色的人头走了进来,他把人头故意向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踢上去,这人头咕噜咕噜就滚向了朱元璋的床边。

朱元璋跳下床来,一脚踩住。然后转头对张樱仙道:“他刺的是你,这个东西就给你处置吧。”对于朱元璋这种做大事的人来说,马千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虽然他刺伤的是自己的夫人,但是这夫人有点假,所以他也并没有如何生气,要是马千九是刺的大脚马皇后,只怕现在他的十族都被诛没了。

朱元璋没心思来管这种事情,伸脚在人头上一挑,将它挑起来,抄在手上,递向张樱仙。

张樱仙刚才调皮,正好就站在朱元璋面前,这一递,青黑色的人头就直接到了张樱仙眼前。

男人啊,就是这般粗枝大叶,朱元璋和王二可以踢人头玩,但人家张樱仙小女人一个,哪有他们这么粗大的神经,看到青黑色的人头靠近过来,吓得赶紧后退,她身子无力,血液不畅,这一退,脚下轻绊,直挺挺地就向地上摔。

朱元璋眼明手快,赶紧伸手抄住她的腰,这才免了她又被摔伤。

张樱仙的脸色飞快地红了红,白了白,然后又转成青色,过了许久,她才缓过气来,哼哼道:“拿开人头……对了……还要放开我……”

旁边的秋叶也赶紧过来,从朱元璋的手里把张樱仙接了过去。

“人头,你怎么处置?”朱元璋好奇地问道。

张樱仙不答,还在恶心呢。

秋叶却接口道:“这人刺伤小姐,罪大恶极,让婢子把它的人头拿去扔进山沟喂狗吧。”

张樱仙默默地点了点头。

秋叶倒是胆子大,伸手抓了人头就打算往外走。

这时朱元璋突然开口了:“你真的认为,刺你这一刀的罪过,是在马千九身上吗?”

“不是吗?”张樱仙反问。

“他不过是马家一个老奴。”朱元璋摇头道:“他没有必须杀死你的理由,真正扎你这一刀的是谁,你应该懂的。”

“我懂了……”张樱仙也是聪明的女子,一听就懂:“是马家……马智彬那个纨绔,我名义上的相公。”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我当初说过,带你上山,其实并不是要害你,而是救你。就算我不带你上山,不向外宣布你是我的压寨夫人,马智彬也不会相信你能安然从当时的马家大院里逃出去,他一定会用不守妇道的借口除掉你,你现在信了?”

“我已经全都明白了!”张樱仙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红晕,不是害羞的红,而是气愤的涨红:“你对我说这些,是叫我安心留在山上,不要再妄想跑掉,对吗?”

“其实我要做的事已经做到了,你留不留下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其实你也知道,你算不上我的压寨夫人……”朱元璋随口道:“只是相处久了,也算是熟人,不想看你走错路,再被某人杀死在某处,所以提点你一句罢了,你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把自己摆在什么样的位置,全都得看你自己怎么去想了。”

张樱仙默默无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道:“秋叶,把那人头给我……我亲自来扔。”

“小姐,你……”

“我要亲自扔掉它!”张樱仙皱起了眉头,伸手到秋叶那里接人头,青黑色的人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让张樱仙几乎不敢睁眼去看,但她还是勇敢地将它接了过来,抓着人头上面的头发,将它倒抽在手中。

秋叶扶着张樱仙,一主一仆缓缓地走出了山洞,走到了山崖边上,几百名乡民和山寨里的士兵在旁边围观着。

张樱仙用低沉的声音喃喃地对着人头道:“你是我的过去,必须扔掉,不能再有所留恋……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被某人杀死在某处……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张斗耀的女儿,也不再是马智彬的夫人,甚至不再是朱八的压寨夫人……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来开创。”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个人dúlì自主,真正存活的领悟,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其实都算上人,只能算成命运的傀儡。张樱仙浑浑噩噩地活了一十六年,终于,她也懂得了这个道理……这是她的新生!

张樱仙将马千九的人头用力地扔下了山崖,也不看它坠落,就立即转过身来道:“秋叶……走,扶我去召集所有的丫鬟来……染布!”

染布?秋叶楞了楞,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在张樱仙被刺伤那晚,朱元璋叫秋叶把收缴来的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换个颜色,因为这些战袄现在还是明军制式的红色,如果山寨里的士兵使用,会和官兵混淆。本来朱元璋是想让秋叶帮自己染这批鸳鸯战袄的,但是由于张樱仙受伤,秋叶天天忙着照顾,哪里还顾得上染布……这事儿一拖,就拖了足足一个多月。

现在张樱仙决定证明自己的也是有用的人,她要找到自己在山寨里的价值,从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从染布这种小事做起吧!

一三九、当教书先生去吧

古代的女人,几乎个个会织布、染布、裁剪、缝衣、因为那个时代的商店,是不会出售成衣的,都只出售布匹,这种习惯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后世,在笔者出生长大那的那些年月里,也就是大约1980年左右,还有许多家庭是自己买布来缝制衣服。即使是到了2012年,仍然有许多勤劳的老一辈自己买毛线来织毛衣。

要给这一批鸳鸯战袄染个颜色,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难的事,随便找几个女人就可以做好。

但是,染一件衣服和染一百件衣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染一件衣服只需要找几个人随便出点力就可以做到,但是想要用比较快的速度染完一百件衣服,就牵涉到安排人手,分工合作,这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管得下来的。

张樱仙主动来负责染这一百件战袄,还真是对了!因为秋叶性子比较软,要让她来负责安排人手,那铁定砸锅。但是张樱仙却是从小就使唤人使唤惯了的,安排丫鬟家丁做事,也是得心应手。这是富家子弟得天独厚的优势,穷人出身的人,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还真做不了这个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她粗通人力资源应用。

张樱仙首先把自己的十几个丫鬟集合起来,然后再让她们去山寨里传了几圈,找来了大量的妇女,都是懂得染布和缝衣的,又找来了一些农闲的男人。然后她就开始分派任务了,男人们去山里寻找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花茶、红茶、玫瑰等可以用来染布的东西。女人们则先把鸳鸯战袄洗干净,把上面的破洞缝补好。

古时的自然染布,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熬制染色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把采来的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什么的放到水里煮,把颜色给煮出来。然后捞尽杂质,就得到了一大锅染色水。然后再用另一个锅装干净水煮布,把布煮“熟”,去掉上面的污痕。最后把煮好的衣服,放进染色水里,浸泡一小会儿,再拿出来挤干水,用清水冲一下,晾干,颜色就染好了。

在张樱仙的安排下,男人们找来浆果,女人们则烧水的烧水,洗衣的洗衣,分成许多个小组工作,显得分毫不乱,这确实算是一种本事,换了秋叶来负责安排的话,铁定是安排不了这么好的。

结果染布工作仅仅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百件鸳鸯战袄全都红色变成了黑紫色,与官兵的衣服完全不同了,而且战袄上破损的地方,都被女人们仔细地缝补了起来。

当这一百件黑紫色的战袄送到朱元璋面前时,他忍不住咦了一声,颇感意外,对张樱仙的能力倒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尤其是缝补好的那些地方,让他心里忍不住想起一件事来。

上一世,朱元璋刚刚起兵时,军队的条件也像现在一样的差,士兵吃不饱,穿不暖,娶不起媳妇,衣服破了都没人管。他当时的妻子,也是大脚马皇后,就主动站出来照顾士兵,帮将士们缝衣做鞋,为稳定军心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元璋以一介布衣的身份起兵,却能有那么多英雄豪杰忠心耿耿地追随他打天下,不光有他自己的个人魅力,也有马皇后出了一份力气的原因在里面。

红花还需绿叶衬!英雄身边没女人是不成的。

看到朱元璋眼中难得地闪过一抹欣赏之色,张樱仙居然有一点暗自窃喜,你的眼里终于有我了么?这是个务实的男人,拿美色在他眼前晃,他不为所动,但当她做好了一件事时,却能明显地看到朱元璋的态度发生了微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