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这个位置,我体内的灵气可以为你疗伤。”
“可是……”
“睡吧。”
迷迷看着他的下颌,有些失神,他总是这么严肃冷静,从容不迫,闭着眼睛,厚重的睫毛盖住眼睑,完美得如同天神。
睫毛轻轻抖动,突然就睁开眼,湖绿的眼眸清澈透亮,恰好对上迷迷还没来得及收回的目光:“醒了?感觉好些没?”
迷迷尴尬地撇过脑袋,道:“好多了,没昨天疼了。”
“嗯,看来再过两天就没事了。”
稍作整理,白凝抱着迷迷来到正厅,洛奇正在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粥,见两人出来连忙从白凝怀里接过迷迷,小心地抱在胸前。
迷迷很尴尬,虽然说现在的身体是猫,可是本质她还是人,要想习惯猫的身体还真是困难,特别是动不动就被别人抱来抱去。
迷迷被动地喝下洛奇送到嘴边的粥含糊地说:“你们俩一声不响的回去干什么了?”
白凝为自己剩了碗粥道:“我不是和你说了吗?”
迷迷忍住了想翻白眼的冲动,脸色却是越来越差。
“鱼鱼,张嘴,喝粥。”又一勺粥放到嘴边,被洛奇这孩子哄着吃东西还真奇怪,“白凝生病了,所以我们回去看看。”
“病了?什么病?”一个激动,差点被呛到,迷迷很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中白凝就跟神仙似的,人又俊,地位有高,法术又强,神仙怎么能生病呢?
“不是病。”白凝微微停顿接着说,“是法术,我中了‘噬心术’”
“什么什么术?”迷迷眨巴着大眼睛,那样子恨不得在脸上刻上几个字——我是笨蛋,我听不懂。
“就是慢慢侵蚀心肉的一种术,像虫子附着在全身各个部位,一点点吞噬人的灵力。如果发现的太晚,灵力丢失三成以上,那么即使解了术也无力回天。”
白凝说得慢条斯理,仿佛被下噬心术的人压根不是他,迷迷却听得心惊肉跳:“这不和血吸虫一样吗?”
“性质差不多,一个吸血一个吸灵力。”
“你何时中的术?”
“最近十天,我也是那早才发现。”
“你丫招惹哪个美女了?还是抢了别人的老婆?”迷迷若有所思地看着白凝,要说吵架结怨打死她也不信,就白凝那气死人的性格谁真有本事和他吵起来迷迷肯定要把那人列为第一偶像,如此来看,唯一的理由便是他那粘花惹草的外表惹来的情债,迷迷越想就越觉得对头。
白凝嘴角狠狠一抽:“这个法术虽然邪恶,可是不近身是无法完成的。”他很明智,选择跳开话题。
“什么意思?”
“意思是只有碰过我的人才有机会下术,除去殿下和迷迷姑娘,这十天内我只碰过一个人。”
“你还趁机吃过谁豆腐?让我想想……呀!不会是她吧?不可能啊……”迷迷大惊小怪。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只可能是她,她并不单纯。”白凝冷眼看她一惊一乍,“很可能是冲着五宝来的。”
这回难得迷迷和洛奇非一般的统一,一人一猫眨扑着大眼睛,异口同声问:“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白凝悠悠喝了口粥才慢吞吞地说:“等。”
这时候迷迷恨不得挥舞猫爪,在他冷静的脸上留三条漂亮的记号。
现在的情况很复杂,已经超出了白凝的想象,他没预测到五宝居然连水殇都引出来了,对付水殇,他是半分信心都没有,即使他现在的能力在猫国已经算是一流的高手,水殇的法术造诣几乎成了一种神话,而神话不可能轻易被打破;他也没有想到持有夜明珠之人居然是青楼头牌,而且和水殇关系不简单;让他不安的还有另外一个人——狐狸国的尘夭,按理来说夜明珠现世,最先露脸的人应该是他才对,可现在,却没有他的一丝消息,不知道是自己运气碰上了还是他另有企图;最后便是给他下了噬心术的那名女子——在颜坊里给他投怀送抱的那位,她又想干什么?她和水殇、离殇或者尘夭有没有关系?她的目的是五宝还是什么?
这样混乱的局面寸步难行,从水殇下手那还不如自杀;从离裳下手,经过那晚你说离裳还会笨笨的在那等水殇来抓她吗?从尘夭下手那也要先找到他的踪迹才行;从那位害羞的姑娘下手那更是飘渺至极。
现在可谓四面受困前途堪忧啊。
所以,唯有等,静观其变,找准时机再下黑手。
这一等就是十天,期间迷迷趴在白凝胸口同他同床共枕后伤势痊愈,白凝的噬心术最要命的部分已经在回猫国的那三天清除了大半,现在基本也没什么问题了。
果然,等才是硬道理。
等了十天,离裳就自个送上门来了。
离裳异常憔悴,两颊微微凹陷,眼袋浮肿,眼睛里透露着疲惫,即便如此,那种油然而升的空灵之气依旧如常,此刻的她还是仙女,只不过是长途跋涉后的仙女。
“诺,这是夜光珠。”离裳挑了个没人的时机走进颜坊,将一个匣子随手抛在桌子上,自顾走了进去,拽着迷迷就往内室走,“妹妹,带我去你的房间,我睡会。”
这一幕惊世骇俗的场景却被离裳演绎得如同她真就是迷迷的亲姐姐一般。
(啊沧沧不想解释,话说越描越黑,我就不描了,虽然我也不可能自清,因为我本来就不清这个算是16号的更新,17号还有一更。大家来点票票鼓励下,说不定沧沧一个高兴就特别准时了捏~)
第二十六章 脸皮有多厚,城墙拐个弯
“说吧,你有什么企图。”
离裳睁开眼便看见三个煞神黑着脸齐刷刷地坐在床边,一个是本来就黑,一个是被气黑,剩下那个则是强迫自己变黑,以脸最黑的迷迷同学为代表发言。
离裳很镇定,甚至连一丝错愕的表情都没有,悠悠起身,抚了抚稍显凌乱的长发,睡了一宿精神多了,嫣然一笑:“有洗漱的地方吗?我想洗脸。”
迷迷晕了,看着她那无害的笑容竟一时忘了自己是来审问罪犯的,莫名其妙就给她指了指铜盆的位置。于是离裳在六只虎视眈眈的眼睛下无比自然地起身、整理衣裙、叠被子、洗脸、漱口,最后一屁股坐到桌子旁,看那样子还想来份早点。
迷迷直想甩她一锅贴,真不明白这女人的脸皮是用什么材料做的,陷害了她还敢自己送上门来,好吧,这也不说了,送上门来好歹拿出点自首的诚意好不好?睡也睡了,洗了洗了,还想如何?
“妹妹……”离裳道,还没说出内容就给迷迷不耐烦地挥着手打断了:“得,别叫我妹妹,我可当不起,有您这样的姐姐我怕自己英年早逝。”
离裳也不恼,依旧笑靥如花:“我知道你们在寻找五宝,有什么问题问吧,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迷迷马上警惕地看着她,恨不得在脸上写上几个大字——你少忽悠,我才不信。
离裳眨眨眼睛:“那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我愧疚了,所以将功补过。”
“我还没问呢!”迷迷瞪大眼睛,看看离裳,又看看洛奇和白凝,一个个镇定跟高层领导似的,反倒自己成了一土包子。
“好吧,还有什么问题吗?”
“企图。”白凝问得相当简洁,明明是和迷迷一开始问的意思一样,可听上去这气势就不同,迷迷问的时候给直接忽略了,白凝简单的两个字却得到了回答。
“以前想偷五宝,现在想和你们混日子。”
这下迷迷学聪明了,假装镇定,维持着脸部肌肉的平衡,艰难地听着两位高人的对话。
“夜明珠为什么在你手上?”
“偷的,准确来说是色诱的。”
“你和水殇什么关系。”
“以前我是他女宠,现在是敌人。”
“凭什么相信你。”
“凭你们不相信我就找不到突破口。”
“你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如果是担心水殇的话就暂时不用,他回水煜宫了,一时半会不会出来。”
“水殇手中还有没其他五宝?”
“不知道。”
“你和尘夭有关系吗?”
“有,同样是小偷。”
“给我下噬心术的人是你。”
“嗯,是我,看来你已经完全没问题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迷迷和洛奇一会看了白凝,一会瞅瞅离裳,摇头晃脑如同钟摆。
“那好吧,暂且让你留下。”白凝做出总结性发言。离裳仿佛早就确定她一定可以留下的样子,嫣然一笑,不语。
有一句话,迷迷忍了很久,最后还是没忍住:“白凝,她是你妹?”
“不是。”白凝很奇怪。
“那她是你姐?”
“也不是。”白凝越发奇怪。
“哦——!”迷迷寓意深长阴阳怪气。
“怎么?”白凝已经完全糊涂。
结果迷迷一脸原来如此的样子甩都不甩她打着呵欠往内室走去,显然是去睡回笼觉了。
那日以后离裳果然在颜坊住下了,潜意识里迷迷是抵触这女人的,也就认为她的到来肯定要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光说水殇,只要一想起他迷迷就浑身鸡皮疙瘩,恨不得那个刷子狠狠刷洗自己,刷去那种令人作呕的感觉。即便离裳保证水殇暂时不会出来,可这暂时到底是多久?一天叫暂时,一年也叫暂时。对于迷迷这种能坐着决不站着,能躺着决不坐着的人这无非是一种煎熬。另外,即使她和水殇没有关系,她还有另外一层身份,月明楼的花魁,丢了花魁这么要命的事难保梳云妈妈不会去报官,事实证明,和政府作对无疑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可是,一切单纯平静的让人不敢相信,离裳住下了,没有水殇,没有官兵,就连上门来的客人也不曾觉得奇怪。
离裳换了张脸,是的,真的是换了张脸!
事情是这样赤裸裸地在迷迷眼前发生的,两个人坐在房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美其名曰消除两人矛盾,促进两人关系,加强两人思想沟通,聊着聊着离裳像是想起什么来,歪着脑袋问:“要不我换张脸吧,被别人认出来影响不好。”
迷迷并没理解所谓“换张脸”是什么意思,糊里糊涂点点头,只见离裳拿出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倒出些东西,抖开来看居然是一张张人脸,男女老少皆有,离裳看了看有些犹豫:“妹妹,你说选哪个比较好。”
事实上迷迷已经呆了,脑袋一片空白,感觉一张张阴森森的人皮在眼前飞来飞去。离裳似乎已经习惯她的沉默,问了没听到回答也不恼,自个挑了张出来就把其他的收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迷迷整整做了半个月的噩梦,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梦到画皮里面的女妖撕下人皮后追在自己身后,一边追还一边哀号:“迷迷,把你的脸给我,迷迷……”
是的,离裳把双手放到颈后,扣住,朝前拉,一张皮就这么活生生地剥了下来。如果说人皮下的脸奇丑无比或者美艳惊人迷迷都能镇定接受,可是,人皮下面什么也没有,对,什么都没有,就像一颗剥了皮的鸡蛋,还是一颗长了头发的鸡蛋。
迷迷的人生中,有三样东西是彻底的被划如黑名单,排名第三的是蛇,其次是会飞的一切动物,包括蝴蝶,而位于榜首的则是贞子,及其类似贞子的一类生物。
“啊——鬼啊——”一声惨叫,首先是凳子被踢翻的声音,接下来是门被踹开,最后是磕磕绊绊的跑步声。
“诶,妹妹……妹妹……”
这次“两人会议”后离裳和迷迷的关系不但没有进展还极度恶化,甚至整整十天迷迷都不敢看离裳的脸。
(撒花撒花,有进步了,今天只是迟到了10分钟啦,看看,是不是该给点票票或留给爪引鼓励下癫狂状态的沧沧捏~)
第二十七章 所谓逢魔时刻
习惯果然是种可怕的东西,它是消磨意志最好的武器。
半个月足已让人习惯某些东西,譬如清早起来第一件事情是上厕所,又譬如离裳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迷迷觉得很可怕,她们本该是势不两立的,她们是敌人,她是最讨厌的人NO。1。对,那是本该,因为事实并不是这样的。离裳已经如同空气一样无声无息地融入了她的生活,无孔不至,丝丝入扣。
比如说
“楚老板哟,我还以为今天应该不会开门了呢。”
“怎么啦?为什么不开门?”迷迷一愣一愣。
“楚老板不知道吗?今天三月三,庙会哩!好多人都去凑热闹了。啊——不说了我也凑热闹去了。“看着飞奔而去的身影迷迷习惯性地回头看着离裳,一是习惯性,二是根本没有别的选择。洛奇和白凝如果能回答她的疑问那真是人间一大奇事了。
离裳款款走近,耐心详细地给三人讲解了庙会的相关事项,如果不是门外的喧哗阻止她连庙会的起源时间都要给讲出来。
由迷迷带头,一群人跑出店外,只见街道上挤满了人群,人多,却很有秩序,不管再拥挤总会留下中间的主街道。
这便是“行像”,队伍的前头是两只火红的舞狮,雄狮随着鼓点翻滚舞动,颈间的铃铛随之摇晃,清脆的铃声仿佛能冲破时空。狮子是整支队伍的前导,随后便是宝盖幡幢的彩车,隐约可看见彩车上的佛祖塑像,颜色比平常在寺庙里要鲜艳得多,如此盛装打扮的佛祖妖艳得让人不敢直视。
迷迷对这个兴趣并不大,彩车后面还有长长的队伍,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只听见敲罗打鼓热闹极了,在她眼中显然比前面装腔作势的彩车更有吸引力,她一边伸长脑袋一边拼命地朝那边挤,身后焦急的呼喊慢慢淹没在人群之中。
脚上的绣花鞋子从粉色变成灰色迷迷终于挤了过去,白皙的脸蛋泛着红光,鼻头挂着一两滴可爱的汗珠,一双妖媚的大眼睛却是滴溜溜地转,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耀着兴奋地光芒。
后面的彩车上居然是杂耍,移动的车上,神奇的杂耍人员轻松地完成在迷迷眼中简直匪夷所思的动作,身体软得仿佛没有骨头,弯出的弧度简直超出了人类的极限。看得她热血沸腾,不禁感叹榆伽大师见了也要流汗啊。
突然一个身影闯入了迷迷的视线,浑身一颤,瞳孔瞬间紧缩,待在回过神来那身影已朝人群外隐退。
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虽然看到的只有背影,那头深紫色的长发却撩拨了心中的恐惧,除了他还有谁能把紫色演绎得如此邪恶。
晨光将天空染成血红,红云接天连日,变幻出妖娆的图腾,红光笼罩整个世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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