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一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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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一诺情-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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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白诺言

从小,我就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也希望自己能够与众不同。

我喜欢贾宝玉出生便携玉而生的奇异;也喜欢看电视里演的某位王子出生屋顶就光芒万丈,前者代表着这个婴儿一定际遇奇特;后者代表这个王子一定就是这个国家的领导者了。我喜欢这些带着预兆的故事;无论过程如何,我都相信他们的结果必定美好;只是美好的定义越发不同了。

我是一个太过普通的人,所以渴望着不一样的人生。

小学的时候,我总想我可以努力的学习,成为全班第一名;可无论我怎么努力,我就是不能成为第一。所以我努力的练字,可字也不见得有多好。初中的时候,那数学老师夸我是班上女生中成绩比较好的人,可那也不是最好。我还记得,在某一次月考后,我考了班级第十名,有一个女生走过来夸我考得不错,而她自己考了第七名,却生气的将那贴成绩单的纸用签字笔划破了,她嫌弃自己考差了。

我只是看她一眼,在她眼中,我就是那种处处不如她的人,而她也有着这样的资本,毕竟后来是她考上了这里最好的高中,而我只考了次好的高中。

那一年,初中毕业。一个室友对另一个室友说谁谁谁不会喜欢X,那些谁谁谁全都是我们班班上成绩好的男同学,而那X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但这个班花性格有点太“外向”,不是男生最喜欢的性格。讽刺的是那谁谁谁喜欢的都是那X,几个成绩好的男同学同喜欢一个女生。

我看见过在某同学的宴席后,那个女生一面说着她不喜欢那谁谁谁中的那个,一面却和那个男生牵着手躺在床上。

谁说的喜欢女孩子的心灵美?骗人的鬼话,谁会相信?

至少,我不会相信。

谁谁谁和X的结局就是都没能成功,或许成功了,只是我这个关系不好的同学不清楚。

那一年,我初中毕业,带着最忧愁的情绪上了高中,没有办法,适应能力太差。

没有多久,妈妈去世了。

我从未想过我会变成独自一个人,别人都在用“这个女孩好可怜”的眼神看着我,我讨厌那样的眼神。我一个人跑到屋后的那个山坡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我不知道我想了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

人生有许多许多悲剧,在我眼中,没有什么悲剧能比的上自己爱的人死掉。活着一切都有可能,可一旦死亡,那便真的没有半点可能了。

他们说我变得消沉了,那些大人都来劝慰我,舅舅说他会照顾着我,他便是我在世界上的亲人。

表哥比我哭得还伤心,我记得外公死的时候他明明就没有这么伤心,可他看着我只会哭。

在这之前,我很难想象,一个有着温度的人怎么就可以变得冷冰冰。那棺材中的尸体,证明了这是可能事件。那厚厚的白色布衣一层一层裹着这个我最亲的人,她的眼睛是闭着的,没有任何的表情。我不想哭,也一直没哭。可将她脸上的钱纸拿开,看到她苍白的脸,泪水便这样掉到了她的脸上。我极少痛快的大哭,可这次真的痛痛快快的哭了。

在这一刻,我才发现,也许我真的只有我自己了。

我想起我之前还在怨恨着她。

我舅舅家养的一只猫,我很喜欢它。也是我第一次看见猫,那个时候猫多珍贵,一只就要卖好几百。它不漂亮,最普通的灰色,可我还是喜欢它。

但那个冬天太冷了,妈妈不让它到床上来,第二天,猫就开始呕吐不停。

我看见舅舅和舅妈一脸平静的看着那只猫一直吐着,然后猫就这样去了。

我一直看着那只猫,一下子就哭了,和我一起哭的还有表哥,我哭我可以理解,表哥一个男的哭,我不理解。

我总以为男人就该顶天立地,撑起一片天,我内心深处固执的认为男人就不该流泪。

我常常想,如果妈妈当时肯让猫睡进被窝里,它就不会死了。

可当妈妈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那只我曾以为深爱的猫算个什么,我只要我的妈妈,可她再也不回来了。

那一个冬天无比的寒冷,即使它没有下雪。

到了高中,我的成绩很不好。

我很想做点离经叛道的事情出来。我羡慕那些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人,也喜欢看着那些直接逃课出去打游戏的人,虽然我更羡慕那些既玩了但成绩又特别好的人。

我在班上成绩不错,老师很喜欢我,因为第一次的测验,我数学考了第一,而班主任就是数学老师。

我成绩不错的前提条件是这是一个差班,没有优等生的班级。

年级上的人也会八卦,谁谁谁长得好看成绩又好家庭条件又好。

实际上被传言的那个男生长得不咋样,家庭条件不错,可成绩压根不好。这样的男生还被神化到了别的学校,有人专门来看他,果真是八卦心态作祟。

我好像一直忘记了提一个人,我在心中将他视为我的初恋。

抱歉了,我真不是个专一执着又痴情的女人,虽然我曾经也那么认为。

也不要因此否定我,在初中的时候,我是真想着我白诺言这辈子会一生一世只爱一个男人。

因为这个念头,还曾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与“和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两个话题一起争执过,我一心选择“和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觉得可以少受点苦,争论的最后没有丝毫结果,谁都不肯服从对方。

我又忘记说了,那个时候我有点胖,好吧,不是有点,是特别胖。

那个他被我放到一边了,我喜欢称他为W,这不是他名字的缩写,也不是他姓氏的缩写,我只是喜欢以这个字母来代替他的存在。

注意到他,狗血到不行,全是我们班主任的功劳,毕竟这个时候我还是一个纯情少女,想着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这是我十三岁时发生的事。他就是我的同桌W,也是我初中唯一的男性同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他长得不算帅,可以归纳到清秀中去,我特别喜欢他将袖子挽起的样子,让我悸动。

我为我自己建造了一个爱情圣地。

美好的爱情,通常都有着吸引人眼球的男女主角,我首先就不符合这要求。

W好像评价过关于X,他不喜欢那种很闹腾的女生,我一心都觉得他和别的男的不同,以此来证明我眼光不错。

事实是我眼光确实不错了,但也太高了,高得他看不上我。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很狗血的做了一件事,编了165只千纸鹤,很以为感动自己的将每个千纸鹤都写上属于我的字,写了很多心情和喜欢,还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现在想想,傻透了。

我好像让他回家后看,事实上,他在半路就看了,和他一起看的还有班上和他交往不错的男同学。

165只千纸鹤的寓意就是99+66;99代表我对他的喜欢,66代表着也许他不喜欢我,但我祝福他和别人。原来那个时候我内心就有着一股圣母的潜质,别被吓到了,我还干了件更狗血的事。

事情回到高中,我和W没有任何联系,但你想着一个人,总会希望发生点什么。我喜欢在车站看着,因为我会有机会看到W。也看到过一两次,心跳加速,可还是没有勇气走向前去。

直到初中同学聚会,我看到他了,可还是一场没有遇见的遇见。他遇到了他的同学,然后去聊天,回来后发现脱离了大部队,他之后回家了。

再后来,班上有个男生喜欢我,真难得,喜欢我心灵美,因为他夸我可爱,虽然我外表不可爱。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喜欢我,我把他当朋友;后来,我知道他喜欢我了,我把他当苍蝇,避之不及。

没法,我喜欢美少年。(呸,你自己就一丑货)

也是因为这个男同学的刺激,我向W表白了,我好像是这样说的:我好像喜欢你。

他是这样回答的:我知道。

有然后没有,没有了,我说了句让我自己都抖了的话;我会一直喜欢你喜欢到你有喜欢的人为止。

多煽情,我自己都快哭了,还有人像我这么痴情不。

事实证明,我就一傻大姐,他早就有女朋友了,我去他空间看到的。我很难受,不过我心肠好,只是祝福,虽然还是很难受,还跑到新华书店去看书,看的是郭小四的悲伤逆流成河,于是我不悲伤了,我还没到那种可悲的境界。

然后是我的颓废期,我把它归咎为我失恋了,实际是我这人懒,不爱学习,不过我还是将它看成我失恋后的产物,这样想起来不是我智商问题成绩不好,只不过是失恋了,多好。

初中和我玩得比较好的H还是和我走得比较近,她会偶尔说起W的情况,但我一般不主动问。一次和H出去,当时遇到一个没念高中的同学,他听错了我的学校,当时直接说:连你也考上那学校啊?

真是侮辱人,我凭什么就不能考上,虽然我确实没考上。

这个男生,真是让我毕生难忘,他对我说:也不看看你自己的尊容……

我想我真受刺激了,我凭什么就不能好,我凭什么就不能有人追求,我凭什么就不能考最好的学校。

电视上演的天才都是假货,努力真的很难,至少我复读的一年是这样来辛苦来的。可当别人问起我大学的时候,我很自豪。还有,那一年,我瘦了。我每天在家附近的一条路上来回跑,那路边是土地,种着玉米,那灰落到手上,很痒。但我每次都会跑很久很久,直到衣服都湿透,那个时候我会有说不出来的成就感。

念大学的那天,我告诉我自己,我要过新生活。

在复读那一年,我就发现,我自己很久没想起W了。原来很多的喜欢,只不过自己去想这个人,突然有一天我不想了,这个人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重要。

后来的同学会,我一次都没有参加。

虽然我曾经想过无数次,让W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我过得比谁都好,只要我肯努力,我可以考高分进好大学,我可以成为别人羡慕的漂亮女生,我还可以很有才华的写文章写歌词作曲。

可真当我有这个资本的时候,我没有想做这事的欲望了,因为我问我自己,W回头,我会回头吗,答案是不会,何况他也不一定回头,我不过是浪费我的时间。

可我要感谢W,我努力变得更好,真的因为他。

内心深处想着努力的原因很大部分是让他看到最优秀的我自己。

可我问我还喜欢W吗?当我自己摇头的时候,我哭了。

因为我想着,我一直喜欢忠贞不渝的爱情,可原来连我自己都做不到,凭什么去要求别人。

可我不想说,原来我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专一痴情,做不到一辈子只爱一个人。

瞧瞧,我就是这样一个虚伪虚荣的人。

读大学那天,我想,这就是我的新生活了。

新生活是什么,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可生活就是生活,我还得养活我自己。

我一边瞧不起那些坐在豪车里面的女生,一面想着要是有个没结婚的金龟也不错,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我就是想得多,行动少的那类人。

直到,我遇到了程沂哲。

他太满足我对自己生活的幻想了,我所有的悲剧,从过去到现在的不如意,太需要有一个人能填补那一份空缺。他就恰好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让我填补我对爱情的空白,让我追求那陌生的世界,让我感受让我激动不已的情怀。

他是那样一个人,带动了我血液的沸腾。

我想勾引他,目的明确。

但我要的是什么结果呢?

如果我说我从来都没有想要什么结果,会不会有人去相信?

我喜欢童话故事,可却并不相信童话故事。

连我自己都不曾相信,又如何去实现。

程沂哲喜欢的是江桑榆,那个被传善良美好的女生。我常常想我到底是嫉妒江桑榆还是羡慕江桑榆,后来我想,我既不嫉妒也不羡慕,我只是不愿意相信我一开始就被她比下去了。在她面前,我的内心显得丑陋不堪,所以我想要远离她。

我一面想远离江桑榆,却又想证明自己并不比她差。

我在做什么,我不知道。

可当我看到程沂哲的时候,体内的那股激情猛然上涌,那是不计后果的奋勇向前,我好久都没有这种一定上前的感觉了,麻木的神经都得到了刺激。

我卷起了我的裙角。

我特别喜欢电视或者小说里女主角勾引男主角的戏码,无论这个人是好色或者衣冠楚楚,无论是裙下之臣还是当了柳下惠,那场景都很让人期待。

能利用自己作为资本,这很好。

程沂哲就这样像我走来了,我看着他的眼眸,甜甜的笑了。

那一夜,我从不后悔。

我偷了他脖子上的项链,以及拿了一点钱。

我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有点好处,不一定多贵重,但一定得有,否则我会不舒坦。比如我捡了一万块钱,还给了失主,他给我钱我肯定不会要,但他可以给我买一杯奶茶,我不喜欢作徒劳无功的事,但喜欢沾点小便宜。

之后程沂哲告诉我那条项链对他很重要,可我打死不认。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脸皮很厚很厚。

他不会对我怎么样,这是我对自己的认知。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我和程沂哲是两个世界的人。可能和他在一起很兴奋,这样的感觉就是,我特别理解那些哪怕只有一个月也要和这个人在一起的心里,不求任何结果。

我不是个好人,永远都不会是,我永远都不会爱一个人毫不保留,我永远懂得为自己留下后路,当我自己自私吧。

再一次遇到程沂哲,真巧,这样的场合。

和他在角落里,我觉得很刺激。

以至于,回到自己的住所,我问自己,我在做什么,这像我会做的事吗?

我安静下来,总喜欢胡思乱想。

我问我自己,我有多喜欢W,答案是,也没有多喜欢。我不过是想找一个人来喜欢,弥补我青春时期的空白,至于这个人爱不爱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我有一天回忆我的初中高中时,有一个人可以让我去回忆。

我只是想去喜欢一个人,不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因为,我太寂寞了,哪怕在脑海里给自己安一个人物。

我想了很多很多很多。

我想我注定不幸福,因为我真的够坏。

我知道江桑榆喜欢孟津维,我也知道孟津维喜欢我,我什么都不用做,我就知道江桑榆会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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