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妃狠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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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妃狠绝色-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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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知柳氏狼子野心,外祖不干脆利落地处置了她,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却要用那样曲折隐晦的方式替自己安排退路?

金钥匙里到底藏着怎样的秘密,以至南宫宸为了它,可以置自己母子的性命于不顾呢?

两个人是在战火中建立起来的相濡以沫的感情,经历过九死一生之后,劫后余生喜极而泣,流下的泪水那么滚烫,那么真实!

为了他,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舍弃,又怎会吝啬一枚钥匙!

以南宫宸的精明和智慧,怎么会不清楚自己的为人品性,又怎么就轻信了夏雪之流的挑拨,误会自己红杏出墙?

她悲,她恨,她冤,她怨,愤怒过,锥心刺骨地痛过,却从未得到过答案。

现在,却似乎隐隐有些明白了。

当时楚王羽翼已丰,不遗余力地排除异己,在赵王兵败身死,魏王受贪墨案连累流放边疆后,矛头直指南宫宸。

南宫宸被逼得破釜沉舟,决定拥兵自重,挟天子以令诸侯。

当时,他能力,威望,民心,号召力都不缺,唯一缺的是银子!

如果,那枚钥匙代表的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巨大到足以建立一支军队,颠覆一个国家!

又或者,那枚钥匙本身代表的就是一支实力不容小觑的军事力量,足以支持南宫宸成就千古霸业。

那么,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而曾经那么熟悉亲切的外公,却在这一瞬间,变得模糊了。

顾洐之死了二十年,依旧能令一国之君深自忌惮,单凭这一点,绝对是个能让史书家们大书特书的人物。

可,他却一直隐在乡间,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名医!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到底想做什么,他的真正身份又是什么?

所有的秘密,都随着顾洐之的逝去被掩埋,变得扑朔迷离!

而与顾家相交百年,一直是通家之好的夏家,是否牵涉其中?他们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有着怎样的目的?

想到夏雪的有恃无恐,想到南宫宸对她虚与委蛇,百般娇宠……

杜蘅娟秀的脸上,浮起一丝冷厉的笑。

夏家当然清楚内幕,否则,夏风以小侯爷之尊,怎么可能迎杜荇入门!

那种百年勋贵世家,最看重的就是门第出身,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尊贵的身份。

柳氏虽然扶正,却无法抹杀掉丫环出身,做过姨娘的事实。

这对最注重血脉传承的许氏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也因此,杜荇前世在侯府的日子并不好过,跟许氏关系闹得很僵。

然,不管杜荇怎么闹,以许氏的强势,竟然从不曾提出要休掉杜荇!

当时自己将这归劳功于夏风,现在才发现,只怕未必。

顾洐之已死,或许,只有通过平昌侯夏正庭的口,才能令真相大白于天下!

想通这一关节,她轻轻地摩挲着颈间贴身藏着的钥匙,整个人忽然变得疲软无力……

“不出殿下所料,罗旭果然连夜去了杜府,见了二小姐。”陈泰神色恭谨。

南宫宸微微一笑,并不意外。

她想藏拙,可惜本身光芒太盛,难掩芳华。

“除此之外,阅微堂的少东石南,也求见了二小姐。”陈泰犹豫了一下,道。

“石南,他去做什么?”南宫宸惑然不解。

“去辞行。”陈泰眼里有淡淡的不屑:“前段时间京都米价飚涨,原来是他在幕后推波助澜。这次灾情暴发,皇上征调他手中二百万石米入官仓,命户部山东清吏司郎中为正使,赏了他一个副使的头衔,同赴灾区勘察灾情。”

勘灾副使,听起来好象很威风。

实际上,这种勘察灾情的小组是临时组建,一旦灾情勘察完毕,回京述职之后,小组就会解散。所谓副使,也就不存在了。说白了,皇帝就是用副使的头衔,胡弄他。

当然,受灾情况如何,不是地方上说了算,而是由勘灾小组的报告决定。

朝廷的恤灾款,也会根据灾情的轻重有所侧重。关键,还是要看灾情报告如何写。

换言之,这其实是个大大的肥差,是皇上给他的一种变相补偿。

南宫宸哂然一笑,并未放在心上:“这人倒也算长情,不枉当年顾老爷子救他一场。此人也算个人物,只手空拳,在临安商界占了一席之地。”

陈泰不以为然:“不过是贱贩贵卖,惯于投机取巧而已!再有能耐,也只是一介商人而已。”

“不要小看商贾。”南宫宸淡淡道:“陶朱公范蠡,阳翟大贾吕不韦,就是辅佐君王,成就了千秋霸业的典范。”

“姓石的怎么能跟这二位相提比论?不止不能比,只怕是连提鞋都不配!”

南宫宸正色道:“他小小年纪,能在临安商界占一席之地,必有过人之处。若能善加利用,收服到本王麾下,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陈泰悚然而惊,垂手恭立:“殿下高瞻远瞩,小人望尘莫及。”

南宫宸却没再理他,曲指轻轻敲着桌面。

杜蘅把罗旭召到家中,摆明了是要让他做中间人,自己避而不出。

他也的确不可能每日登门,强迫她随行。

可是,他却不想就此放弃。

她就象一座蕴藏了无数宝藏的矿山,相处得越久,挖掘得越深,收获越多,越是受其吸引,被她蛊惑。

又象是一块未曾雕琢的璞玉,越是打磨,越是光彩照人,让人移不开视线。

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着薄唇,时隔二个月,被她狠狠咬破的唇,似乎仍隐隐泛着些疼。

然,想着她泣血呼唤着他的字,晕倒在他的怀中;想着那双燃着烈焰的黑玉似的眸子;想着两人双唇相接,唇舌交融的甜美滋味,全身的血液,突然间沸腾了起来……

他微笑着,做了决定:“拿我的贴子,去请平昌侯世子夏风。”

祸事不单行(二五)

“夏风,他还有脸来?”紫苏板着脸,语气十分尖锐。叀頙殩晓

杜蘅淡声吩咐白前:“请他到花厅奉茶。”

“这种人,直接一棍子打出去就好,还奉茶!”紫苏嘟着嘴,噔噔噔跑出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风。

夏风一开始莫名其妙,时间久了开始发怵,以为仪容不整,失了礼数。

杜蘅莞尔,也不理她,换了外出的衣服去花厅轹。

“阿蘅~”夏风正如坐针毡,见她出来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吃过早饭没有?”杜蘅神色自若,含笑问。

“吃过了~”夏风暗自感激醣。

“这么早过来,有事吗?”杜蘅态度和善。

紫苏硬梆梆插了一句:“如果是大小姐,哦,现在应该改口叫杜姨娘了吧?若是她闯了祸,想叫我们小姐帮她收拾,最好还是免谈!”

夏风满脸通红:“……”

他贵为小侯爷,从小到大给人捧在掌心,几曾受过这般的奚落?更不要说,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紫苏!”杜蘅颇为不悦,低叱一声:“这没有你说话的份,下去!”

“我又没说错!”紫苏噘着嘴。

杜蘅把脸一沉:“罚二个月的月银,自个去屋子里面壁思过!”

她看着夏风,一脸歉然:“这丫头,平日给我惯坏了,有些恃宠生骄。言语无状,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夏风红着脸道:“不要紧,她还小,慢慢教就是。”

“大姐在侯府,过得还习惯吧?”杜蘅不置可否,啜了口茶,转了话题。

夏风神色尴尬,含糊道:“还……可以。”

事实上,杜荇嫁进来快半个月,两人几乎连面都不曾碰过。

虽隐约听人提过,她好象受人排挤,过得十分艰难,他却选择了忽略。

这时冷不防被问起,心中不由得有些发虚。

他当初之所以要娶杜荇进门,有一大部是为了负起责任,不使她一生凄苦无依。

可若是娶进来不管不顾,任她自生自灭,甚至还要看人脸色,那还不如当初让她绞了头发去庙里做姑子。

他隐隐约约觉得,当初好象仓促之下,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

杜蘅客客气气地笑道:“有小侯爷在,家父家祖都很放心。”

看着她疏离的笑容,夏风心中苦涩,难过地垂下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

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兑现当初的承诺,给杜荇一份安稳的生活。

杜蘅低头喝茶:“那就好。”

“昨日,我收到燕王殿下的邀请,协助他灭蝗。”夏风道明来意。

时序已快进入十一月,往年临安早就大雪纷飞,今年气候反常,入秋来只下过零星小雨,雪更是迟迟未降。

不过,据钦天监预测,十一月中旬将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到时气温骤降,蝗虫不治而灭。

南宫宸敢在御前立军立状,不能说凭恃的完全是这点,却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把他叫进来,实际等于是让他来捞功劳的。

虽然他并不喜沽名钓誉,但想到接下来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与她朝夕相伴,这才没有推辞。

“恭喜。”杜蘅淡淡道。

夏风热切地望着她,鼓起勇气:“跟你在一起做事,我,我很欢喜。”

“这话什么意思?”杜蘅很不高兴,板了脸道:“难道你去灭蝗,不是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解难,是为我吗?”

夏风温和儒雅,含蓄而内敛,感情极少宣之于口,他能对杜蘅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孟浪之举。

岂料,她丝毫不领情不说,还狠狠奚落于他,顿时狼狈不堪:“我……我只是怕你受流言侵扰。所以,所以才会答应……”

她一个闺中少女,每天抛头露面跟着一群男人在田间地头穿梭,时间长了难免有流言蜚语。

如果有他在身边,不止不会成为污点,反而会成为一段佳话。

杜蘅冷冷道:“多谢小侯爷,我现在想不去都不行了!”

夏风闻言一呆:“你没打算去?”

常安在外面禀道:“少爷,时候不早,再不出发可就迟了。”

“走吧。”杜蘅叹了口气,不想再跟他多说。

夏风极度不安,追上去:“阿蘅,你若不想去,我帮你推了殿下就是。”

虽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但每日奔波往返却是免不了的。

乡间的路又比不得京中宽敞平稳,就算坐在马车里不动,也是极为辛苦的。

他只想着能多与她相处一刻都是好的,却忘了她一个弱质女流,受不得颠簸之苦!

杜蘅瞥他一眼,淡淡道:“我还没这么娇弱。”

常安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路旁,四肢修长,眼睛纯净明澈如水,一身火红的毛,没有一根杂色,亮丽如一匹绵缎,象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杜蘅不禁多看了一眼:“这马真漂亮。”

夏风俊颜一红,似乎不愿意多谈。

“那当然!”常安十分骄傲,大声道:“这是胭脂马,也叫赤兔,整个临安城独一份,是燕……”

“常安~”夏风轻声喝止,从他手里接过缰绳。

“呃~”常安这才察觉失言,摸摸鼻子不吭声了。

杜蘅却已经猜到,哂然一笑,弯腰钻进了马车。

想必,这是燕王送他的礼物,恭喜他抱得美人归。

此后夏风每日大清早来接,晚上亲自把她送回杜府,两人同进同出,朝夕相伴。

每到一地,都会有不同的灾情,南宫宸会根据实际情况,集思广益,想出了数十条灭蝗的办法,编写成条例,颁发下去。

每日增加,不厌其烦地派出特使,往来各地州府,力求尽善尽美。

例如:蝗虫喜藏于深草之中,每日清晨露水打湿翅膀,不能飞跃进,这时就用筲箕,栲栳之类,左右抄掠夺,装到袋中。

又如:掘深坑于地头,两边用木板,门板连接,众人齐声呼喊,或敲击铁器,把蝗虫赶进坑中,并用扫把把爬出来的蝗虫子扫进去,覆以干草,以大火焚烧。

再如:蝗虫难死,埋入坑中,第二日仍从土中爬出,宜用火烧,或用旧鞋底蹲地掴搭。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再癖如:在田间地头,放养鸡鸭鹅等蝗虫天敌。

为鼓励百姓全员参与,还颁发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如捕获蝗虫,每一斗可得十文奖励。

后来发展到,掘捕蝗虫卵的,一斗五十文,或者换米二升,以彻底将隐患消除。

办法不止编成小册,颁发至各地府衙,命地方官员比照办理,推而广之。

杜蘅又想了个办法,把这些灭蝗的法子,用各地方言俚语编成歌谣,教了孩子们到处传唱。

因为种地的农民,大多目不识丁,官府的文书未必能看懂,歌谣一出,不止大人明白,就连孩童都熟习于胸,效果十分显著。

半个月过去,仅临安府周边郡县,就收了十五万石蝗虫,二万石蝗卵。

夏风深感骄傲的同时,不免有些疑惑,忍不住探问:“你养在深闺,本应不识稼穑,何来这许多灭蝗的点子?”

至少,他自诩博览群书,见多识广,对农事却是一无所知。到了田里,只有微笑倾听,努力做事的份,可提不出任何好点子!

杜蘅微笑:“外祖常年在外行走,到了一地见到的轶闻趣事,回来都会当成故事讲给我听。这些,都是祖父教的。”

辛苦了大半个月,总算见到了成效,杜蘅的心情很舒畅,说话也就多了些。

“其实,蝗虫虽然危害农作物,亦是治病的良药。不止可暖胃助阳,健脾消食,袪风止咳,还可治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等诸多功效。”

顿了顿,瞥一眼他龟裂的手背,补了一句:“用蝗虫十只,炒存性研末,以香油调之,涂于患处,可治冻疮。”

“真的?”夏风眼睛一亮:“那我回去后,可要试试了。”

他贵为小侯爷,要什么样珍贵的药没有,何至于高兴成这样,不过是见杜蘅关心他,喜不自禁,笑得分外温柔。

“不愧是女华陀,连蝗虫都可与医术联系起来。”邱然诺恭维道。

“蝗虫入药不算什么,”杜蘅含笑:“我听外公说,有些不开化的地方,百姓还会把蝗虫制成各种美食,用来招待贵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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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事不单行(二六)(必看,有天雷哦~)

“哦?”邱然诺十分惊讶:“还有这种事?”

杜蘅笑了笑,道:“我也只是听外祖描述,未敢亲尝。叀頙殩晓”

“这有何难?”南宫宸哂笑一声:“现成的蝗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如办个蝗虫宴?”

本只是一句玩笑,却是一呼百诺,得到大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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