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马之后,是执意要送我到齐儿站赤的爱猷识理达腊一行。元代驿站,蒙古语叫站赤,“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之前他做过要送我的承诺,本该付之一炬。不知道是因为我对他的固执不选择,还是因为高丽权氏小姐的待字闺中,他虽执意向皇上请命送我一程,却只能送到行省交界那个比较大的驿站。
哼,狡猾的自大狂还真折中!我心里叨念着,本公主这里,还记着八珍宴上您母妃的一笔臭帐呢!
几次他的黑马与我的马车齐行,想通过车窗与我搭聊几句,我却丝毫不给这骄傲的太子半点薄面。
某自大狂一扫爱理不理的死样,堆个笑:“押不芦花,饿了么?”
“回太子,饿是饿。”某人手摸摸肚子,翻个白眼:“不过我想吃的,您恐怕弄不到?”
“哈哈,公主果然幽默。”马上之人长笑三声,望向太阳,自比天高:“此处还在大都境内,就算公主要的是天上的麒麟之肉,小王也双手奉上。”
“是吗?”居心不良地耸动着眉毛:“那我只说一遍。”
“请。”
深吸一口气:“麻烦你水果披萨一个,切成十二块;扬州炒饭一份,多点葱花,少少盐,extra一个egg,打包带走!”
“啊?”
……
“公主在睡觉否?”某自大狂低声问车舆前的塔娜。
某人一骨碌翻起,掀开马车幕帘:“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某自大狂绿了脸,故作镇定地从软袋里拿出个小壶:“小王的人连夜从宫里带出公主喜爱的马奶酒,是热一热还是……”
“不要!”某人使劲咽了口水:“我看见就犯恶心!”
“那小王扔了!”
“别……”某人再一咽:“酒拿来,你下去。我又没说看见酒犯恶心……”拿过紧紧抱着当作宝,嘴里恶毒地补一句:“我是看见你才……哼,出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一便秘就怪地球没引力!”
……
一来二去,他也死了心,冷脸贴热屁股的事情不是他所擅长,所以也故作不屑,行时并不多话,默默走在车马之后。闭眼假寐的我,对此虽然意外,更多的却是发自内心的暗爽。
从大都到齐儿站赤大约一百余里,中间还有四个小站赤,均有传舍,可供歇宿。各级来往人员及其从者的膳食和驿马的饲料,都有一定的标准。爱猷识理达腊贵为太子,随行而来无形间也提高了我们歇息时的被对待等级,单图这点,我就淡了遣他回去的心。
璇花,玉叶。
小窗外还飞着细碎的雪,爱猷识理达腊毕竟一娇贵之躯,这白茫茫的季节,在埋地龙的宫殿都还叫唤冷的自大狂,能有心骑马送我一程,我多少有些感动的。但每每想起他那自视甚高的样子、从来不把人放眼里骄傲神情,还有他和孟恩那些阴谋阳谋,多半也是他的鬼主意……哼,凭这些,我就气得再不想搭理他。
倒是在站赤大厅休息时,他居然几次屈尊与带队的总管成达谈起路线问题。原来这自大狂也是个心细之人,早料到黄河以南红巾军甚乱,朝廷几处城池失守,现在正派多军奋战,一直努力收复。战乱之处祸乱必多,路途之上,祸乱一多,要顺利到达云南实属不易。更何况是打着云南梁王之女、元朝廷公主名号,若是被贼军获察,还不一拥而上提了我的脑袋去邀功?!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太子说得深远而现实,成达也严肃得连连称是,并无半点拍马的意思。
我在一旁悄无声色地听他们说着,开始是对自大狂分析之精妙滋生几分敬佩,后来听到“事关生死”,也不禁花容失色,顾不上对他“冷战”的戏码,也加入他们的讨论之中:“路途凶险,局势危急。依太子所言,莫非阿盖是难以到达了?”
“非也,”爱猷识理达腊见我插话,目露欣喜,道:“要安全抵达云南,也非不可。小王这有两计,在朝廷之上不便多言,如今在此……”
那个男子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左右环视一下,大厅里随行之人面面相觑。我看出他的谨慎,接道:“都是自己人,太子但说无妨。”
爱猷识理达腊微微颔首:“一者,舍近即远。绕过战乱的河南行省,不直接往南,而是先往西走,经四川行省,至澧州路之上桑直司,稍做休息后,再南下至辰州路、天临路,最后到达云南行省,及至鄯阐。”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纸笔草草画出一个路线图,我虽被那些古代地名绕得糊涂,但一听周围之人皆拍手称妙,想是不错的点子,也扬起微笑。
不等我们再问,他继续言:“二者,自齐儿站赤出,至云南一路,你们必须换穿……汉服。”爱猷识理达作为太子,说出这在理却不在情的话,显然窘得脸红,失了几分原有的桀骜,倒多了几分可爱。
只不过……话语结束周围也是一片不敢言的寂静。
“嗯哼,”稍尔,他调整过来,装没事的清清嗓子:“此事是以公主之安全着想,尔等也是明理之人,了解就好……不用记挂小王。
再看爱猷识理达腊,显是被我打击到白了脸,直直看着我说不出话来。脱下精美朝服的太子,身穿水墨色衣,拽拽的却哑口无言,还真像个犯了错的贵族阔绰少爷。
我忙做戏打圆场:“哎哎,太子之计真是太妙了!你看我一高兴就……”给自大狂个美美的笑,再竖起个大拇指,见他面色有所缓和,福了福身,抱拳又道:“阿盖谢太子之妙计!请受阿盖一拜!”
这自大狂最喜欢高帽子,又爱脸面,我这样一说,有了台阶,他自是高兴起来,却也不露喜色,仍是骄傲地说道:“免了。”斜眼看我收了礼,对他带来的侍从摇摇手:“小王乏了,引我下去休息。”起身走了两步,顿下,回头看了看我,又对在座道:“早些休息,明天还要赶路。”
目送他深色的袍子渐渐消失在站赤的深邃走廊,成管事极负责地又向我们重复一次明日出发的时间,整个过程有条有理毕恭毕敬。末了,我很适时的打了一个哈欠,隐晦地提醒大家睡觉的重要。
拖着疲惫的步子回房,过道的灯火早已不太明亮,模糊中一个黑影跳出,往我手里塞了一个小纸条。
“啊!”奇怪呢,我还没发声,才张嘴就有人比我先叫。塔娜的红脸吓得有些发白:“郡……公主,有人……”
我定睛一看还没看实在,哈斯又抢先说:“没事,是太子跟前的小厮。”
“公主恕罪!”小厮机灵的眼咕噜噜转着,指了指我此刻攥紧的手:“小人奉太子之命给公主带了这个。”
“纸?”我轻轻张开手掌看,“太子还说什么没?”
“回公主……太子说……不要给别人看……”
死一般的寂静。
乌鸦飞过……
“诺。”抹掉头上的冷汗,我挥手打破安静:“下去吧!”十一个字写得方方正正,典型的自大症综合患者语气,又带着些许淡淡的苦涩——
“我不在乎你对我的不在乎”。
oh yeah,由于文文是历史性并非架空,写文的过程中偶经常翻阅脱脱的《元史》,所以之中难免有一些生僻的东西。所以从第二卷开始作者会时不时的在文后开一个“侧妃讲坛”,简要地介绍一下文中的东东。
第二卷开始女主的行程中常提到一个词,“站赤”。《元史·兵志》载:“无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元朝驿站制度是当时世界最先进的信息传递方式,站赤的主要任务是供应来往使臣的生活所需与交通工具,同时运送进纳的颜色丝线、酒食米粟、缎匹、鹰隼等御用诸物。此外,站赤大多有急递铺兵,是为传达四方文书而设置的。
第二十二章 驭马口笛
自从大队的隐忧被爱猷识理达腊一语道破,大家的心结解开,整体气氛都活络了不少,一行十余人互相交谈也更多了。哈斯和吉子常拌嘴,你一言我一语,哈斯那嘴可叫一个厉害,放到今天,电视剧《快嘴李翠莲》都得改成《快嘴哈斯》了,压得平日颇为滑头的吉子半天冒不出一个词,急了就用蒙语叽里呱啦说一通,逗得我哈哈大笑。
站赤内的一番刮目相看,还有他骄傲得誓不妥协的字条,令得我也不再对他阴阳怪气抑或冷漠。车马停歇之时,他经常送来手炉和参片,即使总是那副高不可及的臭样子,我也笑颜如花地说着“谢谢太子殿下”。我时常自我鄙视,他听得尤其痛快。那种媚俗的恶心,能顺利呕倒除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所有看客。
冷漠的夜起先不从,后来也被我生拉活拽进马车里,与哈斯塔娜一起,四人同座。即使她总是一副黑衣中性打扮,即使她的身份是保护我的死士,即使她总不苟言笑……但再怎么说,她也算是女眷。寒风呼啸里,怎能和那些大老爷们儿在外面骑马呢?
神秘的夜,终像一块化不了的寒冰。马车颠簸中我们打瞌睡,她总保持警醒,从不懈怠;醒来之后,我曾试着和她搭讪打趣,机警之余她虽一一回答,却不轻易笑。
我虽挂记着孟恩,不敢表露,那金银指环的定义、那孟恩与我相约的那个关于高丽的秘密,只能藏在心底。梦想就好比一个鸡蛋,不及时孵化,就会腐烂变臭。我自认自己的两辈子,都不会有那种能左右男人的能力,也没有剥夺别人做梦的野心。
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唯今之计,就算是坐以待毙,我也只能同那性格迥异的另外三个女子,坐在着四四方方的马车里,走一步算一步。
“停……”我突然一声喝令,赶马的霍斯勒连忙止拉住缰子,马车一个急刹车快冲摔了正打盹儿的塔娜。
我定定神,掀开帘子往后探,看见爱猷识理达腊已经夹了马肚子过来,便撒娇般说道:“太子,阿盖坐马车坐得累了,今儿已经霁了雪,我看这地儿风景不错,想下来歇歇。”
我才没工夫和自大狂撒娇,只是忽的觉得孟恩也许很快就会回来。所以现在我大可拖延时间,多一刻是一刻,许就那么拖着拖着,哪一天他真的会骑着梦里那匹枣红色骏马来找我……
见爱猷识理达腊不动神色地看着我,我顿时有点毛骨悚然——突然有此一着,莫非他已察觉我的心思?正欲开口敷衍补充说,自己头有些晕什么的,他又是一夹马肚往前小跑,生生打断我的台词。
太不给面子了吧!这人眼睛是不是长头顶来着?我心里一边鄙视一边嘀咕着诅咒自大狂,谁知几句带着威严的命令还是被风刮到我耳朵里了:“前面停下!带队的成达听着,公主坐得累了,要休息……”
薄薄嘴唇发出的喝令,是威严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这自大狂,连贴心都要做得那般冷峻。
队伍在空场上止了步,大家也各自舒缓自己,喝水的喝水,喂马的喂马。我没有什么胃口,胡乱咬了两口哈斯递过来的粟米膏,就匆匆掀开布帘往下跳。
“你喜欢雪么?”我冲自大狂头顶的紫金冠问着,反正这人眼睛长在脑袋顶。
“说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他走近几步,踩得脚下吱呀作响:“它妆点万家清景,它亦使孤客归途阻绝。什么东西,有好,便有坏。”
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这是基本的自然规律,不可避免。我深谙此理,赞同的点点头。下了马车之后才发现,刚才作为借口的“休息”,原来是这么重要。脖颈有些酸,微微做了几个拉伸动作,已能听见自己筋骨“咯吱”的声音,腰背也酸得不像十四五岁少女的身板。摸摸空身跟着马车走的那匹我的专属坐骑,它蹬蹬蹄子又是冲我打了几个响鼻,眼睛眨巴着,倒是有点对我特有的娇憨。
也就着小东西有这样好的待遇,心里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夜已经凑过身边:“马是匹好马,却上了鞍没有人骑,行路也不让驮物。”
“萨仁乃是公主的坐骑,只听公主一人的话!”塔娜听夜这么一说有些不服,抢先应了过去:“别人若是上了它的背,千万是会甩下被蹄子踏了的。”
塔娜说的虽然听起来霸道,但倒真是实话。从我第一天认识这马以来,就看出其性格之烈、脾气之倔。连对它最初的主人孟恩上,都不给半点薄面,却偏偏只对押不芦花屈服。
个性十足,好一匹奇怪的马儿!
夜不语,笑笑地捋上额边垂下的头发,似乎并不在意,双目流转,只是前后踱步环绕,细细观察着萨仁的举动。哈斯见她并没有收回前话的意思,还一副理所当然,更是看不过去,接着塔娜言道:“夜姑娘,塔娜所言不假。萨仁乃是蒙古马和大宛马的混种,要论品质之精,驯服之难,大都之内,无出其右。”
这么说来,敢情它还算个“大都第一马”?原来萨仁兄来头还不小,怪不得它脾气如此之倔,与那“当朝第一皇储自大狂”,到是挺有几分相像。哈哈,自大狂要是知道我拿畜生与他做比,是不是会被气死。我偷偷瞟着踱远了些了的爱猷识理达腊,越想他们独有的高傲神情就越搞笑,不觉察间心里的笑已经漾在了脸上。不清楚我心中所想的人如果见了,定会以为我是借着哈斯塔娜的夸赞,而洋洋得意吧?!
忽然之间,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支一寸长的口笛,放到嘴边轻轻吹起。那口笛银光闪耀,短小精致,在夜的唇畔发声,其音远而高细。人耳听不出什么特别,却看见整队的马都有了明显的反应——包括在我掌下撒娇的萨仁,顿时竖起耳朵,一致把头转到夜所站的方向。我心里一惊,忙缩了手,又听夜似乎改了口笛的节奏,一长一停,所有马开始烦躁不安,蹭着蹄子甩着脑袋,顿时尘土飞扬,嘶啼声不绝入耳。就连树边太子训练有素的那匹黑马,都有挣脱缰绳的趋势。
夜继续吹着口边那抹银色,笛声飞转。深灰色的衣袂在风里自由地扬起,我似乎能听见她身后有白鸽扑腾翅膀飞翔的声音。她似乎沐浴着自然的神力,眼帘轻轻垂下,却未完全闭上,怡然自得。我们不及享受那特别的笛声,却早已被这一景观惊得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微风轻拂,竟有一种随风而去的感觉。
忽然,成达面露怒色,大喊一声:“夜,快快停了,不得放肆!”
夜听闻,神色稍显尴尬,才放慢了口笛的节奏,变得十分舒缓。笛声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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