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上话,我只能再次挤个笑来应对她俩,她们却异常聪明得,一致把我尴尬的笑当成是两小无猜的当事人被长辈看穿的娇羞,我越无言,她们越是笑得开心。
现实就这么明晃晃地摆在眼前,笑是笑,我却开始着急了。想刚才这些套问题的小把戏,还有不熟悉的种种行为与面部表情,短时间之内倒是可以糊弄住这俩单纯的蒙古丫头,但是就凭我这只知道元代有过成吉思汗的历史盲加穿越者来说,当天进宫,面对一堆掌管人生死的重要人物,肯定很快就会被察觉……在古代出现这样莫名其妙的穿越,严重的话,是不是会被送去宗教组织当作妖女焚烧……老天啊!
眼前飘过一片白,我陡然一惊,原来是哈斯拿着绢子帮我擦额上吓出的细汗。我朝她们浅浅笑着,手却慌得直拧自己袖口。心急如焚,却又半天想不出一个对策来。猛一抬头,我一下子都看得呆了,镜子中的女孩已经梳妆完毕,先前那个刚起床的女子是天生丽质的自然美,现在更多了几分民族风特色的精致和俏丽。头上点缀着几粒玛瑙,浑然天成,辫子混着金线从两侧垂下,分外可爱。这景象,居然让我一时间忘记了先前的惊慌。自然地站起身,转个圈,辫子随之旋转荡漾。水红色的合身长袍,系上宽的镶嵌彩饰的腰带,月白色的裤子下踏一双与袍子配套的绣花小短靴。纤细的手腕也被戴上两个宝石蓝的镯子,耳朵坠着明月珠。完全是富丽堂皇的蒙古少女,再看标志的脸蛋匀称的身体,我不得不暗自感慨:不愧是她们口中的“蒙古第一美女”!好一个连女子看了都心动的美人胚子!
可是,现在要怎么办呢?已经穿戴好,是不是就该出门面对接踵而来的一切了?不,我一点准备都没有……现在我要转肚子疼?还是装晕倒呢?反正我总得找机会躲过去。唯今之计,能拖一秒是一秒,多认识这里一天是一天。
正盘算着,一个清澈而又张扬的男声在门外响起:“我的押不芦花还没好吗?我可等好半天了。”
第三章 似曾相识
听闻塔娜连忙去把房门打开,逆着光线的轮廓周边很刺眼。我仍是好奇,仰头眯起了眼睛,只见一位高个子的男子落落大方、满脸微笑阔步走了进来。我只觉一魂未定又惊一魂,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入房之后,他只是看着我微笑,我也毫不退让地回看他。这人年纪不出十八岁,着褐色与暗橙交错的袍子,头发简单而精神地编着,蜜色的皮肤彰显春风满面、神采奕奕,剑眉入鬓,眼若流星,走路还似带着风,用现代的眼光看,就是蒙古的阳光男孩。看他长得并不讨厌,也一直笑得灿烂真诚,甚至透着一点说不清的熟悉感觉。像谁呢?我眼神琢磨着,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总之……不是恶人吧?我舒了口气,深知押不芦花微笑的魅力,便对他抿嘴回笑。
“几日不见,押不芦花更是美了”,他在俩丫头面前丝毫不讳忌,很自然地伸手顺顺我的辫子,“美得真若那起死回生草一般,让我喜欢得死掉又被你救活。”
我看他满眼爱意,还众目睽睽说得这么直白,想必他与这个郡主两小无猜的感情,已经是路人皆知了。正考虑自己是不是该做个娇羞状,只见他微微侧头,挥手唤着:“巴图,把阿盖郡主爱吃的糜子粥和奶茶拿过来!”
嗯?阿盖郡主?原来我叫阿盖。那押不芦花是什么?按照语序和语法的分析,好像也是我的名字……
正这么想着,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随从垂目而进,将一个红木食盒放到房间正中的圆桌之上。眼前的男子点头允了,伸过手去探了探温度,便吩咐左右道:“我和郡主用早饭,你们都下去吧!”
“是,孟恩少爷。”
“吱啦”一声响,在不知谁最后走出关上门后,我才猛然认识到一个严重的事实——最最害怕的事情提前来到了,我连躲都没来得及……看着从门雕的棱框里漏出的温淡阳光,我痴痴的期望一切真如晨曦般简单该多好!哎,总之言多必失,我最好少说话,多微笑就好。
那孟恩打开食盒,一阵粥香奶香扑面而来,闹得我肚子里的馋虫开始蠢蠢欲动。他微笑中宠溺的心疼更是浓重:“押不芦花,今天的糜子粥可香了,是我随莫日根将军从阿拉善带回来的,你快尝尝。”话音落时已然盛好,他边慢慢搅动,边向我这边递着。我正准备伸手去接,“谢谢”两字还在嘴边,他却把手一缩:“还是我喂你吧,这出去的日子想你想得紧,真想多看看你……”
是对“她”太好,还是这人一直都那么肉麻兮兮?呃……希望是前者吧,我还没平白无故接受一个新的小“情人”的心理准备。况且我的实际年龄都有二十四岁了,这要是恋下去,还不成了姐弟恋么?虽然我是学艺术的,可这么大的岁数跨越落在我头上,还真有些接受不了。想必自己刚才头已经摇得像拨浪鼓一般了,也顾不得狼狈,连忙抢过碗来:“我还是自己吃吧,五脏庙早已空空也。”
第一次吃这糜子粥,谷物的清香和着肉丁浓郁的香气,加上慢火烹调的细腻口感,味道还真不差。品尝的同时心里也在默默夸赞,几大口就吃光一小碗,最后还不由得舔着嘴,边用勺子刮着碗,边纳闷这里的碗造得怎么这么小,一阵爽朗的笑声又再度袭来。我才反应过来自己那贪嘴的糗像,抬眼那无辜的眼神正对孟恩高高的鼻梁,恍然间又闹了个大红脸。
“爱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态度兮,凤翥龙翔。”嘴中如此呢喃着,他的眼神流连失神,用指尖轻轻描画我脸的轮廓。我对陌生人多少敏感,脸上的茸毛有些发痒,却也不敢有反抗的举动。手心一松,只听“哐啷”一声,他见我把碗放下,方回神垂手,只换了个灿烂容颜:“哈哈,连吃东西都这么好看。你爱吃我带来的糜子么?真是太好了,下次让厨子多做些,再拿糜粉烙饼给我的押不芦花尝尝!”
好似故意无视我先前的尴尬,他这般说着,又极为自然地从食盒里拿出高嘴壶,倒出满满一杯递予我手上:“这还有奶茶,你喜欢甜的,我加了好多糖。”
感受着手心传达的温热,我每啜一口,心都砰砰直跳。偷偷看他,他总是贪恋地看着我,满眼是浓得化不开的情,纯纯的喜欢。他看的是我,对么?远离爱情那么长时间的我一想到这,忽然有些动心。虽然我知道,真正的“她”不是我,我只是莫名其妙的一个暂时的代替品,却也矫情地有些少女心事萌动的幸福。喝着蒙古纯正的奶茶,看着清晨眼前阳光似的男子,想起现在貌似非富即贵的地位,真像梦境一般不真实……
等等,押不芦花?这个词,好像是自将军洞回来昏睡之后听到的莫名其妙的声音里,反复吟唱过的词吗?莫非,现在的一切,从到大理的第一天开始,早有注定?!
我在大理曾作过一个置身于草原里吟唱有“押不芦花”歌谣的梦,绿草地,白羊群,蒙古歌谣,还有殿外和黑暗中耳边那低声的回应……难道李宓将军真应了我的愿望,换个方式给我十年的穿越生活?那么租房的邻居小伙子带我到将军洞真的只是迷信么?这一切和庙门口算命测字的老头又有什么关系呢……
“押不芦花,押不芦花……”孟恩轻拍着我的肩。
我一回神:“啊?怎么?”
仰起头一看,孟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旁,眉头皱成一团:“你脑子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一直问你,你却只是呆呆……”
“我……” 打住了他,我问得有些急切:“孟恩,我今年几岁了?”
只见孟恩先是一楞,满头的问号,后似乎恍然大悟充满笑意。他这一连串的情绪反应,看得本来疑惑重重的我,现在更是懵懂到不行。“傻瓜,原来你在想这个。”他俯下身环住我的肩,抱得紧紧的,“嗯,你十四了,明年我就可以到云南去向梁王提亲。那时候,父皇应该能给我建府了,嗯,真想早日把你娶到家里来。”
他痴痴说着,像是对佛祖倾诉自己最大的愿望。原来我的突然一问,让他以为刚才我在踌躇该用什么方式和他提结婚的事,最后用岁数来唤醒他。想到他会错的意,窘得我脸上又是一片潮红。十四,十年……难道真是宿命,即使换了时空,我所在的这个身体,与我原本的身体一样,终将在二十四岁的大好年华时,香消玉损!这就是穿越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我仍会被带走!
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心也随之不安。孟恩用手指淡开我不知何时皱起的眉头,又轻轻捏捏我的脸,暖暖的他多了一丝狡黠的笑:“我的押不芦花怎么脸都吓白了?难道不想嫁我了吗?”
我不理会他的玩笑,却看着他无限的温柔,心顿时回温不少。摇摇头,像个孩子一样喜怒于色,又顺着他的手把头软软地依在他肩上。
这是现在我能依靠的宽厚肩膀……
这是能带走我心中痛楚的感觉的微笑……
这是爱我至深的,温如暖玉的男子,我如何能拒绝呢?
第四章 重新开始
想这身体原来的主人,生得一副好皮囊,却在十四岁豆蔻年华就离开了。因为等死那段时间有意无意的许愿,霸占了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和十年人生,我总有些于心不忍。歉意和着自私,现在也无法选择。我不忍去想“鸠占鹊巢”的可鄙,我只知道,既然命运如此安排,那我就只能努力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抓住些难得的幸福。
押不芦花,事已经至此,愿有着二十一世纪现代头脑的我,能将你的人生走得更好吧。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周遭的世界,我们就只好改变自己,用慈悲心和智慧心来面对这一切。
忠你所忠,永不负你的民族和国家;
孝你所孝,敬你父母,尊你祖先,誓代你尽孝道;
爱你所爱,珍惜眼前的男子,生死契阔,与子同悦。
古人早婚原本我已经看得见怪不怪,但眼前孟恩这未成年男孩和怀里十四岁的少女明年就将结婚,好似现代早恋的孩子能被公认般雷人,然而如今我还是其中的主角之一,想到此处,又不禁莞尔。
额下印上轻轻一吻:“我的押不芦花,你的小脑子又想到什么开心的事了,笑得这么灿烂?”孟恩淡淡问,声音温如水般,全无先前的张扬爽朗。
“我在想,我们待会要去哪玩?可不可以……不进宫?”我小心翼翼地问。也许是过去宫斗的电视剧和小说看太多,一小到宫廷,就会一脑子阴霾与不安。
“这……”,孟恩似乎有些犹豫,低头见我眼露祈求,灿露一笑,又顺着摸了下我的辫子:“好,依你!”
听见这三字从他嘴里吐出,我喜不自胜地“yeah”了一声,却见孟恩又一皱眉头奇怪地看着我,只得吐吐舌头。心里暗训斥自己一番,以后万不可如此随意,我已是元代人,又与统治阶级有关系,切要谨慎,否则小命不保啊!
孟恩看我心情不错,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刚出房门哈斯就满面微笑迎了上来:“孟恩少爷,今儿郡主是坐马车,还是骑萨仁?”
孟恩没马上回答,转身看看我,一笑又是露出白灿灿的牙齿:“今天天气不错,别把阿盖郡主闷在马车里闷坏了,你去把郡主的坐骑牵出来吧!”
“是,少爷。”哈斯得令后转身就牵马去了,孟恩继续拉着我往院子外阔步走着……他俩都那么洒脱,全然没有发现我的退缩。看着明艳的太阳,我却愁得没了对策——从小连马都没摸过的我,过去旅游时有让游人以马代步的,都没敢尝试过。现在,居然让我骑马,而且,这是在元朝,“大家”都是蒙古人,一定会“策马于草原”吧……晕啊,难道真要这么快露馅么?
正着急,却看见哈斯已经牵马而至。越来越近,那匹个头不算很大的白马已经向我打着响鼻了,我踌躇自己是该过去装熟摸摸白马的头还是如何,孟恩在后面又笑起来:“萨仁果然是怪脾气,以前我从厩里挑出它时都不曾见它如何示好,两年来也从不让别人骑。自从送给你之后,就只听你的话,连响鼻也只对你打。”说着过来伸手摸摸马的鬃毛,却见这白马很不乐意地甩头抗议,又是一笑,还装可怜地对我说:“这不,小畜生还是不理我。”
我试着学孟恩的动作,轻轻摸着萨仁的鬃,果然它并没什么异样,反而一脸享受地垂下了睫毛,我一收手,它又是朝我一打响鼻。呵呵,果然它还算待见我。马君,萨仁君,以后咱们就是朋友啦,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我在心里默念着,既然作为蒙古这一游牧民族的一员,就得和牛羊马为伍。无法逃避的事,只有安然接受了。
塔娜和哈斯扶我上马,将缰绳递到我手中,就依孟恩吩咐退下了。想来那阿盖郡主从小在雁门关外长大,虽然是府院的贵族小姐,却也是马背上的民族之后人,骑术应该不错吧。于是,我虽然紧张,却也装出一副驾轻就熟的样子,持缰欲挥。转身看见孟恩和随从悄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吩咐手下人都回了,见我正看着他,微笑着一夹马肚跟了上来。萨仁好像也自己能知事,见孟恩的马前行,我并未驱它,它也随其步调匀速走着。还好不是在奔跑,要不我的装模作样也无法继续了,现在还可以应付,也只是直直坐着,与孟恩并驾齐驱,悠悠前行。
慢慢的走出,我才发现我所居住的不过是在类似现代城市郊区的一个院落,离当时的政治中心元大都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这也暗合我意,虽说历史上评价顺帝爱好木工手艺、无心政事,但毕竟元末局势混乱,起义频繁,那大都宫城也并非是一个安全之地。遥想当年元世祖定下的“幽燕之地,龙蟠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剧中,以受四方朝觐,燕都东控辽碣,西连三晋,背负关岭,瞰临河朔,南面以涖天下”,如今却也岌岌可危,那末朝皇帝怎能不悲哀。
随孟恩一直向前走过生活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牧场就那么渐渐跃入眼帘,满目绿色海洋,其实也是我过去很想看到的景色之一。如今这么阴差阳错的能有幸在这里生活,该知足,也该快乐吧!
孟恩其人十分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