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都要先和他商量过才敢下旨,他铲除异己,陷害忠良,在朝中结党营私,朝中有三品以上的官员有一半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真真可谓是只手遮天,百姓唾弃的奸佞妄臣。其栽培的势力远胜于当年的韩太师,甚至有些胆大的说,只要他想,这天下随时都能换姓。
我深深的为自己抹了一把汗,难怪他刚刚那么自信满满的说官家也未必能抓得了他,他这样,的确是官家也是拿他无可奈何,但他一个大奸臣,怎么就肯听苏恒的话来这里种田,照顾我这个丫头片子?这一点我百思不得其解。
偷偷瞅了他一眼,此时太阳早已落山,他已经收拾完东西正拿着火石点灯,火光忽明忽暗的照在他脸上,他神色平淡柔和,从我的角度看过去,竟有一股说不出的温柔,真是……长得这么好看,竟是个大奸臣,真是暴殄天物,白白浪费了这一副好皮相。
当然,关于宋谨言的那些传闻,我只是听过,并没有亲眼见过。所以,也就没有多少把他当成一个大奸臣来看的自觉,毕竟他的一副好皮相摆在那里,苏恒常常说一句话“长得好看的人自然能任性一些。”受苏恒影响,我觉得宋谨言长得这么好看,自然就任性很多,做出那些世人所指的事也就没那么不可思议了。在最初的错愕后,便也就把他当一般人来看待。同样,因为好看便可以任性,外加赶他也赶不走,打我自然也是打不过他,也只得由得他任性的在此住了下来,实际上更大的原因是他交了租金,而且数目不少,有钱收又有这样的美男睁开眼就能看到,我何乐而不为呢。
第二日,我更觉得留下宋谨言着实是个明智的决定,他还有一个我万万没想到的用处,那便是……烧饭。有他在,有严重选择困难症的我不用操心每日该吃什么菜,也可以避免我因为一时犯懒不想做饭而饿肚子的处境。
早上是被一阵红薯粥的香味给勾醒的,我迷迷糊糊的起床,便见宋谨言在厨房挽着袖子,拿着锅铲细细在锅里打圈儿,动作细致,不得不说宋谨言确实长得好看,虽然苏恒也长得好看,也常常下厨,但他俩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此时的宋谨言微微垂着眼,纤长的睫毛,挺直的鼻梁,唇色淡薄,下巴的弧度恰到好处,看得我一阵恍惚,我从来不敢想象一个一品大员在厨房下厨的样子,就想我不敢想象皇帝会蹲在路边乞讨一样。皇帝在路边乞讨我没见到过,亦或是见到了也没认出来。然,现在我却真真实实看到一个堂堂正一品的太师正在我家厨房下厨,我觉得要是现在画下这一幕拿到京中去卖,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当然,想赚这笔钱的前提是我得会画画,很可惜我绘画天赋着实被老天爷不知扔在了哪个角落,连画个鸡蛋都能画得像月亮,对此我扼腕不已,仿佛看到大把大把银票从眼前飞过,我却一张也抓不到。
他许是听到我的脚步声,转过头来淡淡笑了笑,道:“醒了?去洗漱一下准备吃饭。”
瞧他这神情,仿若经常干这种事情一般,我愣愣道:“哦……”
又瞧了他一眼方才去打水洗漱。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预告:论太师的多用性
☆、论多用性
饭桌上是极为普通的清粥小菜,因为家里的材料有限,起初我还在想宋谨言会不会吃不习惯,毕竟他付了我那么多租金,于情于理我都不应该让他过得如此清简,现在看来,我昨天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既然能把普通的清粥小菜做得这么香,定然是常常吃的,所以也就没觉得对不起他了。
一顿饭吃得安静,本来我是想找些话题聊聊,但看得他低头喝粥,似并没有和我聊天的兴致,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同苏恒吃饭的时候总是边吃边说话,一顿饭吃下来也得半个时辰,今日这顿饭吃完,竟只用了一刻钟。
用过饭,我很自觉地收拾起碗筷,正欲转身去洗碗,宋谨言却突然出声:“等等!”
我以为他是想帮我去把碗给洗了,慌忙转过头道:“不用……我自己洗……”显然,我自己想多了,他缓步走过来,并没有要接过我手中碗筷的意思,我尴尬的吞下没有说完的话,不明所以的看着他。
他盯着我的唇角看了好一会儿,看得我直以为他是不是想做什么,我面上挂着笑,悄悄将脚动了动,选好角度,正思索着要是他真敢对我做什么,我定一脚踹了他的根,然,他后续的动作很快的证实我又想多了,他并没有做出什么不轨的动作,只是从怀中抽出一方丝帕,递到我面前,淡淡道:“脸上有饭粒。”
“……”我一时尴尬,偷偷将脚收回来,并没有伸手去接他手中的那方丝帕,一是因为手里拿着碗,没有空出来的手去接,二是,低头瞟了眼这帕子,这帕子看上去似有了些年月,淡紫色的帕子上绣着精致淡雅的兰花,一看便知是女子所用,既然会随身带在身上,那便说明这丝帕对他很重要,亦或是说这丝帕的主人对他很重要。我自认为跟他并不是太熟,当然不好意思去糟蹋这种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嘿嘿笑了两声,不甚在意的举起手臂,用袖子擦了擦嘴角,他似没想到我会做这个动作一般,微微怔了怔,而后居然笑了起来,我心不明白他在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嘴上却没有说出来,转过身便去厨房洗碗。
洗完碗出来时,宋谨言已经扛着锄头准备出门,我惊的嘴都险些合不拢,当朝太师种田?我一定要跟去看看,这时,我才看清,原来他身上从早上起床时便穿的是一身粗布衣服,我吃饭时竟然也没有发现,许是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气质使得他即便是穿上这一身粗布衣服也显得贵气十分。
苏恒常常说我上辈子一定是一只蜘蛛,我对他的这种说法竟无言以对,因为比起在床上睡午觉,我更倾向于在吊网上睡午觉,来这片田地的第二日我便让苏恒替我织了两张比人稍稍长一点的吊网,一张挂在家里小院子的榕树上,一张挂在田间路边的木棉树上,苏恒在田间劳作时,我就捧本书去田间的吊网睡午觉,苏恒在家时,我就喜欢在院子中的榕树下,往吊网上一躺,摇摇晃晃中看着树叶缝隙中的点点阳光,看着看着便就能睡个好觉,我觉得这样的日子甚是惬意,如果可以,一辈子在这里度过去也算是不错的了。不过两者相比,我更倾向于在榕树下睡午觉,毕竟榕树下不会如在木棉树上那般突然掉下只软绵绵的虫子将我吓得从吊网中摔到地上。当然,跟着去田间并非因为我喜欢跟着苏恒,只是在这乡野之地,觉得一个人难免孤单了些,有个人看着总是好的。抱着这个想法,我便也拿了本最近在看的话本子跟着宋谨言去了麦子地。
麦子地的小道间仅有的两棵树吊着这张吊网,我仔细瞅了瞅,没有看到虫子,这才翻身上去,见得宋谨言已经下地,我也拿着话本子看了起来,几只白蝴蝶翩然飞过,而书中恰巧是几个闲来无事的贵族千金拿扇子扑蝶的情节,我对那些拿扇子扑蝴蝶的大小姐表示不大理解,扇子能扑到蝴蝶么?我觉得用扫把会比较好扑许多。初夏的清晨,还不是很热,微风中夹着麦草香味,不禁让人心旷神怡,很是舒服,看着看着,我又在吊网上睡着了。
睡得迷迷糊糊间,仿佛觉得一只微凉的手滑过我的脸,我很想睁开眼睛看看是谁,眼皮却沉重得厉害,恍惚中,似听到有人在我耳边低声叹气,而后,又觉得被风吹到脸上的发丝被人拨了开,额头上有带着些许凉意且柔软的触感。听得一道略带着些黯哑的嗓音在耳边响起,他说:“对不起…这么久才找到你…”他似顿了顿,又接着道“当初本已找到方法救下你与大人,没想到你会一把火把一切烧得干干净净,过去那些事于你,也许真的很痛苦,忘了便忘了,以后……我不会再让你受到那样的伤害!”
我不大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事,却不知为何,听到他的话觉得心中有些压抑,我不喜欢这种压抑的感觉,人生本来就很短暂,开心的过也是一天,不开心的过也是一天,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那么郁闷,如此想着,我便不想搭理这声音,只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又睡了过去。
在田间睡着这事儿于我来说不是第一次,之前苏恒若是忙完见我还在睡觉,便会一掌把我拍醒,而后帮着他提东西回家,而今日,待我醒来时竟是已经安安稳稳睡在了自己房间的床上,身上随意搭着一条薄毯。脑中第一时间浮现的便是宋谨言一手扛着锄头,一手扛着我从田间回来的景象。
慌忙爬下床去找宋谨言,却见他扛着锄头刚刚从门外进来,似刚从田里回来的模样,额间还有细细的汗滴。
“醒了?”他看了我一眼,而后将目光定格在我脚上,眉头微微皱起。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竟没有穿鞋便跑了出来,被一个男人看着自己的光脚丫,即便是常常被苏恒侃调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我也不禁觉得脸上一阵燥热,我缩了缩自己的脚趾头,干笑两声,问道:“回来了呀?”
“嗯!”他淡淡应了声,便进了房间,我正想着是跟着他进去呢,还是先去穿鞋。还没决定好便见他提了一双拖鞋出来,弯身放到我面前,沉声道:“穿上。”
看着他半弯的身子,心中顿觉一暖,将脚套进鞋里,问道:“那个……”
我正犹豫着要怎么开口问我是怎么回来的,他便已站起身,漫不经心道:“见你睡得正香,不忍心吵醒你,便先把你送了回来。”
我怔在原地,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他似也无心再继续这个话题,说完便进了房间。
他忙了一下午,我睡了一下午,所以现下自然是不好意思再让他下厨,他进房间后便很自觉的去做饭,想着他一个大官,也不好意思像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用青菜萝卜随便一餐将就了,怎么说也要割上二两肉回来。如是想着,便去房间拿了些碎银便出了门。
苏恒买的地较为偏远,方圆五里只我们一户人家,而离这里最近的村庄是三里外的一处小村庄,名唤满天星,起初听说满天星时我还以为是村子中有许多那种叫满天星的花儿。实际上这个村里的人连满天星是一种花都不知道。这个村子叫满天星的真正原因只是这里住户很散,东一家西一家,像满天的星星一样散开,最初听苏恒给我解释这个原因的时候我竟无言以对。
虽这个村子住户很散,但加起来人口还是有那么三百多人,且这里离荆州城还要大半日的路程。是以,村民们便很积极的在这个村子正中心建了个小集市。
小集市上只用来卖些米、菜、肉、油之类的东西。
待我提着半斤肉从集市中出来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心中担心宋谨言饿着肚子,便加快了脚步。
从农庄到满天星要经过一片树林,此时已是黄昏,晚风吹得树叶沙沙响,这沙沙声响中似又夹杂着脚步声,我下意识的加快脚步,只是还未走两步,脖子间便一阵刺痛,一柄明晃晃的长剑已然架在了我的脖子处,我心下一沉,手中的肉都掉在地上,紧紧绷着身子动也不敢动,深怕一动那柄长剑便会划破我的脖子。
许是见我没有反抗的意思,那剑离我的脖子处远了一寸,持剑的人缓缓走到我面前,在见到她时,我惊呆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太师大人真是上得了朝堂,种得了食粮,还下得了厨房。
下章预告:论嫁给宋谨言的好处
☆、什么好处
“你……认识苏恒吗?”我小心翼翼问道,对面那女子一身黑衣衬得肌肤白皙如瓷,容貌清丽动人,只是一双眸子冷若冰霜,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然让我惊呆的并不是打劫我的是名弱女子,而是她脖子上挂的那条吊坠,女孩子,喜欢挂个吊坠本是很寻常,只是她挂的那条吊坠我太过熟悉,吊坠银链上吊着挂饰的并不是普通女孩子喜欢的款,它的模样似一把弯刀,弯刀的弧度又有些像半圆,苏恒亦有一条一模一样的,与眼前这女子脖子上所带的刚好能合成一个圆,两条坠子似乎是一对,两年多,我在好些个夜晚见到苏恒坐在榕树下看着那条吊坠怔怔出神,一颗八卦苏恒往事的心已经将刚刚的害怕磨得无影无踪。
那女子愣了愣,似有些晃神,我趁机悄悄往后退了两步,想要离她手中的剑远了一些。然她愣神也仅仅是愣了一下下,便又反应过来,眸色一敛,再度将剑架在我的脖子上,只是冷声道:“不认识,身上的钱都拿出来!”
显然,从她神态来看是认识苏恒的,只是为何她竟不承认?正欲开口说话,却见她胸前似有些湿润,脸色也苍白得不似正常人,往地上瞧了一眼,果然,见到她脚下的血滴,她受伤了,只是因着一身黑衣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既然她认识苏恒,而且苏恒似乎也很宝贝那条链子,想必是跟她有着莫大的关系,一时间也忘了她刀还架在我脖子上,也忘了害怕,往前走了一步,对她道:“姑娘,你受伤了,我家里有些药草我带你回去。”
她许是没有想到刚刚还吓得动都不敢乱动的我怎么一下就这么大胆了,顿时警惕的看着我,往后退了一步,如若不是她的刀还架在我的脖子上,光看着现下的场景,看着她的模样,我都要以为是我在打劫她了。
此时,她似听到什么声音,面色忽然一变,看着我的神色复杂,古怪问道:“你叫烟儿?”
“你怎么知道?”怎么最近突然冒出来的人都这么奇怪?一个宋谨言,一个她。
她面色一怔,随即什么也没说,便放开我,眨眼间便不见了人,只留下一滩红到发黑的血迹,看来她不仅受伤,而且伤口还有毒,看着她离开的方向许久,都想不通她刚刚问我的问题是何意。
这个疑惑在我心中没有多久,便解了开,原来竟是宋谨言这货找了过来。
“烟儿……”他的声音都有些发抖,似在害怕什么。。
“我在这儿……”我蹲着身子研究着地上的血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