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立的男人沉默了一下,摇摇头,轻声道:“那些话,我是听巴融亲口说的。”
“巴融最器重的一个养子是马南,他的计划连马南都不知道,他会亲口告诉你?”巴启怀疑地道。
站立的男人叹口气:“巴融当然不会亲口对我说,只不过,那段时间,楚雁跟马南在一起,巴融有什么事,都是跟她电话联系。”
“你碰巧听到了巴融跟楚雁的谈话内容?”巴启沉声道,“只怕世上没有那么巧的事吧。巴融那么谨慎的一个人,跟楚雁通电话又是那么机密的事,怎会那么不小心让你听到。”
“没错。”站立的那男人咳嗽了一声,好像要掩盖些自己的窘态,“我承认,那时我就开始处处留意巴融的动静。虽然他从来没跟我说什么,但我还是发现,巴融是个身藏秘密的人,所裕以谒;疃牡胤剑及沧傲饲蕴鳌!?br /》
巴启重重地一巴掌拍在轮椅扶手上,厉声道:“巴融待你不薄,你不知恩图报,却早早就开始算计他。”
站立的男人再叹息一声:“我虽然知道了巴融的计划,但根本没有介入,而且直到他死去,我也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我只是对他这个人好奇,碰巧知道了他的秘密。现在想想,如果没有我当初的好奇,也许你们巴族人,永远也找不回你们的圣物了。”
巴启沉默,半晌不语。他虽然非常不喜欢这个人,但却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有道理。至少目前,巴族人要找回圣物,还必须得到他的帮助。
“好了,他们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站立的男人指了指监视器道,“现在,我要让他们睡一觉,我们先得歇一会儿。然后,再演出真正的好戏。”
巴启挥挥手,站立的男人慢慢退了出去。轮椅上的巴族首领手托住额头,好像在思索什么,又像是非常疲惫。过了一会儿,他慢慢转动轮椅到门边,从里面锁上了门,然后,转到一面镜子前,出神地凝视着镜中那狰狞的面具。
面具慢慢被摘了下来,露出里面比面具更狰狞的面孔。
他没有头发,好像也没有皮肤,赤红的血管遍布整个脸庞。不管谁看到这张面孔,一定都会觉得他像来自地狱的鬼魅。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和族人惨死,他必定不会跟人接触。现在,整个巴族的兴衰荣辱全都维系到了他一人的肩上。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戴上青铜面具,行走于都市中。
他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能带着故去族人的魂魄和族中失窃的圣物,尽快回到族地去,那里,才是巴族人真正的家园。
这时,监视器里的杨铮与杨梅,已经歪倒在床上,显然又已经睡去。
杨铮以为自己还在梦里,因为他记得,自己明明跟杨梅坐在床上。现在,他的身边只有黑暗。浓浓的,像是一块固体。
他慢慢坐起来,手摸到冰冷的青砖地面,忽然有种错觉,自己似乎又回到了曾经和罗斌一块儿呆过的房间。
没错,他很快坚定了这种判断——他又回到最初的地方了。
“罗斌!”他低低叫了声罗斌的名字,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很快便没了声息。寂静中,他有些绝望。他忍不住使出全身的力气,发出一声大吼。
灯光蓦然亮起,骤来的光亮让他眼前一阵晕眩。
慢慢睁开眼,他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这里确实是他第一次醒来时的房间,四壁空旷,地面与墙壁都是青砖砌成。通向外面的铁门紧闭,里面一道门后是卫生间。只在房间最里面的屋顶上,悬挂着一台电视机。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长长的影子。
杨铮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刑官把他抓来,却始终不露面,只是这样反复地戏弄他。他究竟想干什么!
封闭的房间,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杨铮站在房间中央,一动不动。但他粗重的喘息显示他内心的愤怒越来越重。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低低地发出一声咆哮,眼睛变得赤红,里面迸射出饿兽般的凶光。
他在房间里开始来回走动,速度越来越快,到最后简直就是在狂奔了。
这时候,他迫不及待想毁灭些什么,如果刑官站在他的面前,他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撕裂。但是,这房间里空空荡荡的,他凝聚了力量的拳头,根本就没有目标可以击出。
杨铮知道有些不妙,他察觉到了体力急速奔涌的那股力量。
他想到了寂静而温暖的海水里,他看不见但却能感觉到的另外一个东西。
他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但刚才面对杨梅时,他可以坦言自己杀死了以前的女朋友,却不能将这个秘密告诉她。
这个秘密到死,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在那片温暖的海水里,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在后来无数次的梦中,都梦到那骤然袭来的黑暗吞噬了他。他还告诉杨梅,他甚至能听到那个东西在撕咬他的身体,吸食他的血液。但事实上,真正应该害怕的不是他,而是那个东西。
他在海水里抓住了它,撕咬它的身体,吸食他的血液,看着它慢慢融化。
这是他后来梦中最常出现的场景。
醒来后,他记起以前妈妈在他很小时对他说过的话,你曾经有一个弟弟,但他却永远没有办法来到这个世界。
母亲的话里透露出那么深的怨恨——因为你杀死了他,你在出生之前,便在子宫里杀死了你的弟弟!
起初他还觉得委屈,后来,长大了,他间接地从别人嘴里,知道了自己真的曾经有一个孪生兄弟,出生的时候,他的兄弟已经变成了一张“羊皮纸”。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单卵双胎的情形下,医学上称之为“纸样胎儿”。症状原因是两个胎儿血液循环通过胎盘互相通连,可能发生双胎输血综合征,表现为一个胎儿接受另一个胎儿的大量血液,一方面引起受血胎儿心脏负担过重,尿量过多,致羊水过多;另一方面,供血胎儿因自身血液供应差,发育不良或者死亡。死后,可被另一胎儿压成薄片。
所以,现在杨铮根本搞不清楚,潜伏在他体内的,究竟是他死去的兄弟,还是他真实的自我。但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阻止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脱困而出。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什么声音,抬起头,墙角那台电视里,又出现了画面。
立刻,他瞪大了眼睛,整个身子都开始筛糠样抖个不停。
画面里,杨梅正在后退,尽量避开步步向她逼近的男人。那男人虽然只露出一个背影,但杨铮对他却并不陌生。
那男人正是背街巷的户籍警。
现在,他终于找到杨梅了。
第20章
嘈杂的现场已经冷清下来,但房间里仍然飘荡着浓浓的血腥味。一个人的身体里有多少血?大约占到人体重的6%到8%。秦歌怀疑许雯体内的所有血液,都铺在了卧室的地面上——说是铺,因为那些血液已经渐渐凝固。无论谁站在这样的房间内,心里都会有些异样感觉的。
但马南却好像忘了那些血液,他站在卧室里已经快一个小时了。
“喜欢看推理小说吗?”这是马南在进入房间前跟他说的话。
“当警察的除非不看书,只要看,没有不喜欢推理的。”秦歌说,事实上,他也真是个推理小说迷,只是因为工作关系,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
“那你对密室杀人了解得肯定挺多。”马南道。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罪犯在封闭的房间内杀了人,然后逃之夭夭,这在物理学上根本不能成立。但其实,所谓的密室,不过是罪犯的一种障眼法,大多是经过巧妙的设置,给人造成一种错觉。”
“没错,这世上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密室杀人,密室,只是一种伎俩。”
“但能想出那种伎俩,并且不被人识破的罪犯,一定不是寻常之辈,用我们的行话说,那就得是高智商罪犯。”秦歌说,“当警察这么些年,办的案子挺多,高智商罪犯也碰到过几个,但密室我还真头一回见到。”
“那是因为密室杀人,在现实中,可行性太小。所有的密室都必须具备很多基础条件,要么死者根本不是他杀,要么凶手并没有真正从密室里逃走,还有证人的谎言也会给人产生密室的错觉。推理小说里用的最多的,是一些特殊的装置。这些装置大概有三方面的用途,从外面杀死受害者,提供凶手逃遁的暗道,或者可以从外面把门反锁。”
秦歌点头,他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些所谓的密室讲义,有的复杂,有的简单,但总结起来不外乎那几种类型,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看推理小说,其实就是在跟作者进行一场智力比拼,它在现实里的可行性,好像谁都不会太在意。
秦歌最近看的一部日本推理小说,是说有幢高楼,建造的时候就有点倾斜,后来这楼里来了一拨人,住到不同的房间,大家发现,有些房间在不同的位置,都有一个小小的气孔。后来有人死在封闭的房间内,真相是不同房间的气孔,由上而下可以连成一条斜线,罪犯从楼顶一个地方,把一把匕首丢下,匕首就能顺着事先预留的槽道一路滑下去,透过不同的气孔,落到死者的房间内,位置就是床的位置,如果有人躺在床上睡觉,正好插到心口窝去。
当然,作者为匕首可以滑到预定位置,埋了很多伏笔,也多处交代了匕首滑行的槽道。这样的构思不能说不巧妙,读起来趣味性也很强,但现实里,谁会为了杀个人,专门去盖幢楼?这就是小说和现实的区别,现实中的不可行性,丝毫不影响推理小说的巨大魅力。
而现在,秦歌要和马南一道,解决一桩实实在在,就发生在眼前的密室杀人。
房间仔细进行过检查,可以断定,在巡警踹开房门之前,它确确实实是一个封空的空间——它就是一个普通的房间,一扇门,一扇窗。门从里面反锁上了,这点几位巡警都可以证实。那扇窗户也是寻常的塑钢窗,玻璃完好无损,里面的搭扣全都扣得死死的。
除了门窗,卧室一角还开了一个空调孔,但它里面穿过空调管线后,已经不剩什么地方了,而且,它的外面,还被水泥封住。
所以说,这是一间百分之百的密室。
再来看看房间内,除了床就是一个衣柜,不可能有什么古怪。装潢简单,用的是复合地板,门是那种在家具城订制的木门。因为客厅里铺的是地板砖,所以,卧室与客厅地面交接的地方,压着铜条。
把门关上,除了被巡警踢坏的门锁那边有点缝隙,其他地方根本透不过一点光来。
许雯就死在这样的房间里,刑官还在这房间里留下了一条线索。
秦歌虽然觉得碰上回密室杀人不容易,但有马南在,他也懒得动脑筋。所以,后来马南一个人站在凶杀的房间里时,他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想歇会儿。
他看看表,已经是凌晨4点多,等到他迷迷糊糊翻个身,睁开眼的时候,再看一下腕上的表,时间居然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抬起头,看到马南的背影,蹲在卧室门边。
秦歌起身,走过去,站到马南身后,看到客厅与卧室地板接缝处的铜条已经被撬去。铜条大约两指宽,底下一半是木地板,一半是地板砖。在木地板部分,有一个蚕豆大小的黑色圆点,乍一看像个墨水团,再仔细看,原来它并不是个黑墨团,而是一个图案。
■
马南呆呆地盯着这个图案出神,连秦歌到了他的身后,都没察觉。
秦歌揉揉眼睛,来了精神。不用问,他便知道马南已经解开了密室之谜,而且,找到了刑官留下的线索。
“嗨,别想了,给我说说,怎么发现这里的?”他拍拍马南肩膀。
马南转过头来,一脸倦容:“你想先听哪一段?”
“密室吧,咱们按顺序来。”
马南站起来,示意秦歌先等会儿,他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回来精神了点,这才慢慢跟秦歌说了他是怎么发现这铜条下的秘密的。
“所有的密室案件,在揭晓答案的时候,都会发现谜底其实非常简单。那些推理小说中刻意设置的密室诡计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发生在现实中的密室杀人了。”马南慢条斯理地说,“刚才我在房间里,关上门,发现这房间实在是太普通了,就跟我们大多数人住的房子一样,如果要把它布置成一间密室,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先查看了窗户,窗户外头没有任何可以攀附的东西,窗户关得很严,里面又被扣上,所以我首先把它排除在外。”马南说。
“那就只剩下门了。”秦歌接了一句。
马南点头:“门如果是惟一的出口,那么这密室的关键就是怎样从外头把门给反锁。我们先来看看门上的锁,一般人家房间上的锁都能从外头用钥匙锁上,但这种穿堂锁不行,因为它根本就没有钥匙,要锁,必须从里面转动旋钮。关键是如果关上门,人在外面,怎么转动旋钮。”
“用绳子通到外面。”秦歌反应倒挺快。
“没错,我也是这样想。但是,把门关上,连光都透不出一点来,更别说穿过一条绳子了。而且,我刚才试过了,卧室门上的旋钮不是很灵活,用手转都要使点劲,更不要说用绳子拉了。”
“铜条!”秦歌脱口而出。
“没错,一般铜条都分两层,底下那层用钉子钉在地板上,上面有槽,表面部分卡在槽里。但是,这里的铜条根本就没用钉子,而是直接用胶粘在地板上。我刚才找了把小刀只稍微使了点劲,就把它给撬了下来。”
“明白了。”秦歌不住地点头:“罪犯杀完人后,先把铜条给撬下来,然后用根绳子,系在里面的旋钮上,从底下这道缝里穿到外面,关上门,拉动绳子,这样,就算把门从里面给反锁了。然后,抽出绳子,再用胶把铜条给粘在地面上。”
“用胶肯定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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