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听到这个问题,两个老铁匠都笑了,“不瞒大帅说,我们几个家伙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帮朝廷打制过战甲,这方面的手艺是绝对没问题的。如果不是后来朝廷拨下来的精铁等物大部分都被相关官员贪污,以至于我们没有事情可做的话,说不定小老儿几个现在还吃着皇粮呢!”
说到这儿,周老二人也笑不出来了,满脸的唏嘘之情。
“周老你们请放心,以后咱们跟着大帅,揭竿造反,开疆拓土,不比吃那几个钱的皇粮要好的多啊!”高一功在旁边插嘴道。
“是啊!是啊!遇上大帅真是我们的福气。以前吃皇粮的时候,薪钱三天两头的被扣,一家人连菜糠都吃不饱。现在我们一天三顿饱饭,米饭馒头管够,一个月还能有一两银子好拿,这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啊!”周老二人笑得满脸都是褶子。
“现在不要说这些了,我来问你,如果给你们足够的精钢的话,一天你们能打造出多少套战甲来?”凌风笑着打断他们,问道。
“如果精钢敞开了供应,小老儿几个拼了命,再加上那几个后生,一天打造出一两副战甲还是有可能的。”周老满脸自豪的表情。
十几个铁匠拼了老命,一天才能打制出一两套战甲?而且看周老几人脸上的表情,很明显是感觉这个速度已经相当不慢了。
“当然了,因为速度的原因,在精良上可能会差些,小老儿不敢保证它的外观。估计看起来不会很威风。但遮挡地作用不会差多少。”“小老儿”很“谦虚”地说道。
“……”凌风无语了。难怪军队中士兵都不披甲,原来不光是钢铁量少,这打制也是一个限制啊。
“怎么?大帅不相信我们的能力?小老儿可以保证,只要给我们一天的时间,明天保证交给大帅一套战甲。”看到凌风的表情,周老以为对方在怀疑自己,赶紧拍着胸脯保证。
“呃……周老,我相信你的能力。不过,我们最迟等到明天就必须得赶去增援早盛塬;如果军情紧急的话,甚至可能今天下午就出发。时间紧迫,造出一两副战甲,似乎对战局影响也不大啊!”凌风说道。
“这个,小老儿倒是没有想到。当时只想着不要让这些钢铁浪费了。”周老很不好意思的搔搔头。他一个老铁匠,能想到这些已经相当不错了。
“嗯,从长远来看,周老的建议很好。这次对阎王寨战争的结果,一定是我们取胜。所以,你们可以先按照这个模式发展下去,也算是为咱们凌家军以后的发展打下个基础。”凌风说道。
反正他也没指望这些没经过任何训练的匠户们上战场,让他们先建立一个基础的军工业作坊也不错。
刚说到这儿,凌风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精神一振,问道:
“周老,你说的打制战甲是怎么回事儿?战甲难道就不能直接用铁水铸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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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护具
“铁水铸成?”周老一愣,“这恐怕不行吧!铁水铸成的盔甲那该有多重啊?而且,战甲可不是一个整体的,而是由无数铁片组成,这才能保证将士们的动作的灵活性。”
“这样啊!”凌风老脸一红,这才发现自己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对!每件战甲都是由数十甚至以百千计的铁片组成的。制作的时候,要先取生铁,通过锻打,制成小铁片;再用牛皮或铁钉连接,本身就包括胸甲、臂甲等数件,再加上头盔,哪个不是要用心锻打的?铁水直接铸造盔甲,小老儿从来没听说过。”周老摇着头说道。
“我也不要求制作全身的铁甲,只要能护住身体的要害就行。比如说,像护心镜护住胸部一样。只不过咱们防护的范围要扩大,制作两个像护心镜一样的东西,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个大铁片夹起来,不就是一个简单的护具吗?防住了要害就行!这是我追求的效果,具体怎么做,你还要再想想。”凌风说道。他用了“护具”这个词,而不是盔甲。因为真要是按照他那么说做出来的东西,真就是更接近于护具,而非盔甲了。
“这样倒是能做到,不过,只防住身体就行吗?胳膊和腿上没有防具的话,面对弓箭的攻击,很容易受伤的。”周老说道。
“咱们这是权宜之计。护住要害,战士们没有了性命之忧,作战的时候才会勇气倍增!等将来我们有了足够的时间,其他各方面条件也成熟了的时候,再考虑为他们装备全套的战甲也不迟。”
凌风向来最重视装备。他知道,在真正视死如归的军魂形成之前,只有用好的装备,让战士的性命得到保障了,他们在作战的时候才会英勇无畏。比如一群只着单衣的人,面对一群弓箭手,就算是再有勇气的人也不敢冲上去送死;假如是一群身着盔甲的战士的话,因为生命有了保障,他们就会勇敢地多。
所谓艺高人胆大,装备好了,人一样能够胆大。
“那好,我可以试试!”周老说着,转身试验去了。
凌风则是一方面关心着小高炉的继续生产,另一方面,不断派出哨探,去查看早盛塬的状况。
很快消息就传了回来。跟着哨探一块儿回来的,是刘良佐派出的信使。
听完信使的叙述,凌风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对方竟然有五十个弓箭手,这可是个大麻烦!凌家军平时训练虽然刻苦,但到底是建军时间太短,才区区一个多月而已。真要是在两军对阵的时候突然遭到弓箭覆盖的话,谁也不敢保证它会不会当场溃散。
新军,都是需要打几个胜仗来鼓舞士气、锻炼胆量的。上来就是硬仗、猛仗的话,对队伍的成长不利。至于以前打盖虎也好,打碎金镇的把总也罢,凌风并不认为那是真正的战斗。
考虑来考虑去,凌风提笔给刘良佐回了一句话交给信使带回去,这个难题让他们去想,自己就再也不为这件事情操心了。
当然,得知阎王寨兵马的撤退,凌风也是舒了一口气。不过,他很快就想到,大阎王是无论如何不会这么善罢甘休的。行字营和辎重营这次之所以能够轻松取胜,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有攻城器械,所有杆子聚集在城墙底下,光靠人梯对城墙上的战士造不成多大的威胁。
这次他们撤退,下回卷土重来的时候,一定会是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带着云梯等各种攻城器械。那时候,才是真正的恶战。
凌风要做的很简单,就是要在这场恶战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并且带领天字营赶回去支援。
时间紧迫啊!这就是一场跟时间赛跑的比赛。如果凌家军先做好准备,就能给阎王寨迎头痛击;如果阎王寨先做好准备,则可能一鼓作气攻进早盛塬。真要是没有了城墙的阻碍,让大阎王将手下骑兵的战力完全发挥出来,那凌家军的灾难就到了。
明白这一点,凌家军所有人马都全速运转起来。
短短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周老就拿着一块儿铁板过来了。凌风拎了一下,不大的一块儿,却足足有二十多斤重;这样算下来,一套防具前后两片,就要五十斤左右。
一个战士带了五十斤左右的防具,手中再拿着二十多斤的精钢长矛,总共七十多斤的重量,那仗也不用打了,阎王寨的人如果够聪明的话,就直接列阵在旁边等着,等凌家军自己累趴下的时候,他们再过来收割劳动果实就行。
“还能再减轻重量吗?”凌风问道。
“再轻的话,就必需得锻打才行。”周老说道。
“我还是要这么大面积的铁片,但重量要减轻一半,你需要多长时间能打出来?”凌风继续问道。
“如果只是简单把它打成片壮的话,也非常容易,不用小锤,只用大锤就行了,速度会快很多。我估计,找个徒弟配合,小老儿半个时辰的时间就能做到。”周老考虑了一下说道。
“好!从现在起,你们十三个铁匠户的子弟就什么都不要做了,专心打铁,给我尽量多的打出这种薄的铁片来。然后再按照人体的轮廓敲出简单的弧度,用铁钉连缀,做成护具。我会让那几个木匠的匠户配合你们,你做出的护具越多,功劳就越大。每套护具,我可以给你一升粮食作为奖赏。”凌风拍手决定道。
“小老儿替全体匠户谢过大帅!为大帅做事,本是我们分内之事,至于粮食……”
“老人家不必多说,只要能做好事情,粮食就是你们应得的。”周老只说了一半,凌风就挥手将其打断。
周老的嘴巴又张了张,没有再说话。毕竟,他是饿怕了的,这次有机会得到粮食,也是有些舍不得放弃。刚才拒绝,是感觉自己等人整天吃饱喝足的,已经是十分难得的待遇了,再额外拿粮食的话,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既然大帅这么仁义,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拼上这条老命吧!怎么着都得尽量多地打出护具来。
所有的匠户强壮们都是憋足了一股劲,既要对得起那些粮食,又要对得起大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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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五章 必须拿下
阎王寨的动作比凌风想象地要慢得多。白云山一带丘陵相连,千沟万壑,物资运输极为不便。像粮食金银之类,杆子们在抢劫之后当然会运回山寨;至于沉重笨大的攻城器械,都是临时找工匠制作。
以前在攻打某个堡子的时候,阎王寨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做准备,储备粮食,准备人手,找好了工匠等人在附近砍伐树木,建造云梯……
这次攻打早盛塬,本就是临时的决定,根本就不知道会遇上一道四米多高的城墙,仓促之间抓了瞎。派人把山寨里的木匠全都拉过来,也才十几个人而已。大阎王一向不重视这些文不成、武不就的手艺人。如果不是山寨中一些活计需要维护的话,恐怕连这十几个人都被处理掉了。
掌盘子的看不上匠人,这些工匠在阎王寨的日子自然是很苦,每天吃饭的定量是勉强饿不死的标准。平时连山上的一条狗都不如,即使是上山没几天的小喽啰也能对他们任打任骂。
长期的折磨下来,十几个木匠早就变得麻木。只是抱着得过且过的混日子心态,干起活来毫无热情可言。
现在急需攻城器械,单靠这几个人的话,造好了不知道跑到猴年马月去了。所以,大阎王一方面督促这些人加快进度赶紧开始动手打制;另一方面则是派出了几个小队的杆子,到附近仅存不多的村寨中去掳掠人口。
这么一耽搁就是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阎王寨兵马才聚齐了,再次向早盛塬进发。
这次的队伍显得更庞大了。除了九百作战的杆子之外,还有就近掳过来的一些流民,连饭都不管饱,就让他们拖拽着拉攻城器械的大车,跟着杆子队伍前进。
前两天的惨败,大阎王心情大坏,对待民夫尤其暴虐。速度稍慢的,就是一顿打骂。短短几里地的路程,就有十几个流民被折磨致死。
在这种高压之下,阎王寨兵马赶路的速度倒也不慢。等到了通往早盛塬的主干道路口的时候,二当家无常鬼突然打马赶了上来,问大阎王道:
“掌盘子的,咱们要不要留下一队人马在这里驻守?这条道路如此狭窄,如果所有弟兄都进去的话,敌人两头一堵,咱们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听到这句话,大阎王犹豫了一下。上次进攻,收兵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安排在一条小路上的五十个弟兄竟然不见了。派人查探,只发现一地的尸体。
后来,通过从山林中侥幸逃回来的两个杆子才得知,那五十个弟兄竟然是被三十多个敌人给击溃的。而且,敌人的装备并不是想象中的竹竿,而是跟城墙上一样的精钢长矛。
大阎王忽然又想起,前两天山寨中似乎有人传回一个流言,说早盛塬的三十多人只拿着竹竿就将湖二村五十多个青壮打得屁滚尿流。当时自己浑然没有当回事儿,只以为是谣言。现在看来,这竟然是真的?这么说来,自己确实是大大低估了对手的实力。
“好,那就留老四带一百人守好这里。”大阎王想了想说道。
“掌盘子的,有必要这么做吗?对方就算再厉害,也仅有二百多人而已。难道还会是咱们一千多个兄弟的对手?再说了,如果他们真有这个能力的话,上次咱们就有去无回了。”眼看着捞好处的机会,鬼差官哪里肯放过。
“老四,这可是咱们的退路,你一定要守好了。否则的话,万一战斗出现个闪失,咱们可都得完蛋!”看到鬼差官满不在乎的样子,三当家的无常鬼忍不住提醒道。
“什么闪失?一千人打二百人能有什么闪失?如果三哥你实在不放心的话,不如亲自过来守着这里好了!”鬼差官一撇嘴说道。
无常鬼立刻不说话了。谁都能看得出来,跟着去打早盛塬绝对是项肥差,在这儿守着,可就只有喝西北风的份了。
“老四你也别不平衡,打完之后,战果少不了你的一份。就这么定了,你就守好这里吧!人马上给你些照顾,反正骑兵在攻城战中用处不大,就留给你一百个骑兵吧!”大阎王拍拍鬼差官的肩膀,带领兵马走了进去。
掌盘子的发话,鬼差官心里再不爽,也是不敢多说什么。既然不能去打仗抢好东西,他也乐得清闲,将防守交给一个小头目,自寻了个被背风暖和的地方睡觉去了——有一百个骑兵守着,还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没想到,这些行动都是一丝不落的落在了一个哨探的眼中。在不远处的一处枯草丛中,树身稍一晃动,一个人从大树上滑了下来,一下钻到乱草之中就不见了身影。
“呵呵,没想到大阎王还真是个人物,竟然知道留些人马在路口照应。不过,他也太小看我们了,一百骑兵就想挡住我们吗?”得到消息之后,凌风轻蔑的一笑。
在他的身后,是全副武装的天字营战士。胸前和后背银灰色的护甲,将破衣烂衫遮挡了起来,统一的铁马甲,让整个队伍都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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