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干等着干什么?刚才那是杆子的精锐都已经被咱们杀光了,下面那些喽啰有什么好怕的?杀下去,杀过重围跟咱们的弟兄们会合了!”李自成扔掉手中那把已经卷刃的大刀,重新换了一把,高举着喊道。
“杀下去……”二十多个战士义无反顾的向着杆子阵营的后背插去。
就在这时,只见塬下方向的小路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响,大约百骑兵马疾驰而来。
战场上双方都是一怔,在这关键的时刻,不管过来的是哪方的援兵,都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哈哈,是老四来了!”三当家无常鬼忍不住大笑道。
“是四当家的来支援我们了!”杆子们都大声的呼喊着。
可是,随着那支骑兵的接近,欢呼声渐渐消失,杆子们脸上的笑容也慢慢僵硬。只见这近百马上骑者都是着着简单的护甲,手擎长近丈二的精钢长矛。
虽然无常鬼不知道这支军队是哪儿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老四没有拦住他们。可光从那标志性的长枪上,他就能推测出这绝对是跟那群流民一伙的。
可是……虽然简单,但绝对是精铁打就的护甲,长近丈二的精钢长枪,如此精良而统一的装备,难道是流民能够得到的吗?恐怕就算是最精锐的边军,也不可能都有这种装备吧!
“是早盛塬的人!”
“完了!咱们被包围了!”
杆子中也有聪明人,从这些装备立马推断出了敌我。
本来双方鏖战,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现在一方突然多出这么一支装备装备精良的骑兵来,谁都知道战果会怎么样了。
这时候,只听城墙那边的噪声源方向又是一阵大喊:“快!后面跟上!都加快速度了,不要走了阎王寨的杆子!”
接着,一伙手持精钢长矛的青壮快速爬上了城墙,还不断地冲后面招着手,催促后面的人加快速度,看起来人数不少的样子。却是一直在养精蓄锐的近卫营出动了,还不忘虚张声势。
“完了!”这就是大阎王现在唯一的念头。
“快!赶紧带我会山寨,只要回到山寨,你们一率重重有赏。”大阎王本就是薄情寡义之人,现在这种情况下,哪还顾得了别人?首先下令旁边的杆子救他性命。
“可是……掌盘子的,所有的路口都被堵死了,我们无路可逃啊!”那个杆子犹豫着说道。
“你的脑袋被驴踢了还是怎么了?谁让你走大路了?赶紧钻山林子吧!山林中到处沟壑,处处危险,相信那些流民是无论如何不敢追进来的!哎呦……”大阎王忍不住就想伸手揍那个杆子,可刚抬起手来,牵动伤口,就疼地直咧嘴。
早盛塬附近的山林,沟壑连绵,极为陡峭,到处都是直上直下的地形,一个不小心滑下去,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平时附近的居民一般都不敢轻易钻进去。听到掌盘子的让自己钻山林,那些杆子都犹豫了。
“还不动手,难道在这儿等死吗?别忘了咱们在这次战斗中杀死了早盛塬多少人,就凭这一点,他们能放过你们吗?”大阎王语带威胁。
果然,听到这里那几个杆子都不再犹豫,一个人被其大阎王,其他人护卫左右,一头扎进了山坡陡峭的树林之中。
现在的杆子们,早就没有了抵抗的意志,一部分干脆跑到凌家军阵前,将武器往地上一扔,抱头投降了!而那些杀过早盛塬人的杆子们自人即使投降,也没有幸免的道理,于是要么疯狂的抵抗,飞蛾扑火一般撞向凌家军的长枪阵;要么学着大阎王的样子,一头扎进山林之中。
山林地形陡峭,虽然危险,但如果留下来的话可就是必死无疑啊!尤其身为杆子,他们对同行对付仇人的手段是再了解不过了。剖腹挖心的活谁都干过!
三当家无常鬼更是集合了一百个骑兵,翻身上马,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将目标直指早盛塬的骑兵。他还抱着一线希望,以为凭借这一百个山寨精锐,杀出重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战场上混乱,到处都是狼奔豕突的杆子,战马根本就迈不开脚步。无常鬼果断地下令纵马奔驰,凡是敢挡路的,不分敌我,一律纵马踏死。
不过,这么一来算是犯了众怒。骑兵都是杆子中的精锐,平时喝五呼六的,其他杆子早就看他们不顺眼;现在这些人又是不把自己当人看待,竟然纵马踩人,立刻就有胆大的下黑手,在背后一矛将马上的家伙们刺了下来。更有被惹怒了的,直接下手将马上的人拉下来,自己骑了上去逃命。
战场狭窄,到处是人,战马根本就提不起速来,骑兵都成了坐在马上的靶子,既要防着凌家军的长矛,又要防着自家山寨弟兄的黑手,真是苦不堪言。
不一会儿的时间,就已经损失了二十多骑。无常鬼不得不下令部队收拢,伺机再冲出重围。
战场形势越来越明朗,杆子们投降的投降,被杀的被杀,逃跑的逃跑。最后,只剩下了这孤零零的一百骑兵。
塬上方向,是严阵以待的二百多流民士兵,和一堵四米多高的城墙;塬下放下,则是一百装备精良的士兵,奇怪的是,这些骑兵都已经翻身下马,摆出了防守的阵势。
这根本就不用选,突围的方向当然是要定在塬下方向。
无常鬼高举着大刀,喊道:“弟兄们,咱们前面只有这一百个敌人,从他们中间冲过去,咱们就能回山寨喝酒、吃肉、玩女人了!不要舍不得你们的性命,越怕死的,越容易死!跟着我一起冲上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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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 烈士陵园
凌家军的拒马阵,一个回合,凌风虽然成功将对手杀死,自己也是被撞翻在地,如果不是小战士的舍命相救,恐怕还真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其他战士情况也差不了多少,大多是成功将马匹刺死,至于马上骑士,都是一头栽了下来;像凌风的对手那样直接被刺死的不多。
可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是幸运的。在奔驰的战马上一头栽下来,有的人直接脖颈折断,当场死亡;有的人则是被摔得七荤八素,第二旗的凌家军战士赶上来,毫不客气的一枪刺下,结束了他的生命;最倒霉的,则是落地后被随后而来的同伴的战马一蹄子踩下来,立马筋断骨折,惨呼不已!
当然,也有的战士失手,被杆子的战马直接闯了进来,马上杆子挥动着砍刀,身体微倾,一下就将近前的战士砍为了两截……
一个回合的碰撞,天字营第一旗就彻底报废了。三十六个战士,或者是被战马撞伤,或者是被杆子冲过来砍杀。
他们的牺牲是值得的,冲在最前面的杆子没有一个幸存,全都是或死或伤。死马们横躺着,把路面都挡了起来,随后的骑兵受阻,速度降了下来。
仅余的八十多个骑兵挤做了一团,团团转着圈在那里吵嚷着。
尤其三当家的鬼差官被杀,更是让杆子们群“蛇”无首,乱成一团,根本就组织不起来有力的抵抗。
反观凌家军这边,却是越战越勇。
“天字营第二旗,第三期,进攻!”从悲痛中清醒过来的凌风哪会给他喘息的机会,趁着混乱,立刻下令进攻。
“冲啊!弟兄们,为死去的兄弟报仇!”高一功高喊着,亲自带领第一小旗打前锋冲了上去。其他战士随后跟进。
所有凌家军战士都是迈着整齐的步伐,长枪高举,像一片钢铁的森林一般,闪着寒光向杆子们步步逼近。
与此同时,早盛塬方向的战士也冲了过来。
凌家军近丈二长的钢铁长矛攒刺,很轻易地就将一个个杆子捅下马来。
两面合围之下,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就将近百个杆子杀了个干干净净。就连那些下马投降的杆子,也被凌风下令屠灭,一个不留。
至此,战斗以凌家军的胜利而结束。不过,大家的脸上却是没有多少笑容。
经过半天的厮杀,早盛塬城墙下不大的地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大多都是以杆子为主,可也有不少是凌家军战士的。
“阿毛!阿毛!你在哪儿?听见了就回答阿爹一声!”一个老者拄着怪棍在战场上走来走去,逢着人就问。
“大牛他爸!大牛他爸!你个死鬼,怎么就忍心丢下我们娘来啊……”这是死去了丈夫的,在嚎啕大哭。
一些跟亲戚朋友失去联系的人开始在满地的尸体中翻找,翻开一个尸体,一看不是的,就松了一口气;一看是的,则是开始呼天抢地。
“我们的损失怎么样?”大家见过礼之后,凌风脸色凝重的问道。
“非常惨重!现在初步统计,我们阵亡的战士有近百人,另外还有三十多人受了伤,情况也不乐观。”刘良佐回答道。
“嗯,伤员要照顾好了。至于阵亡的战士,尸体都要好好安葬,有家属愿意领走的,可以火化了,将骨灰带走;没有家属认领的,就集中安葬。选一处背风向阳的风水宝地,建一座烈士陵园。”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重视自己的身后之事,前两次战斗中都有战士死亡,凌风就已经在考虑这个问题了。现在想法成熟,就说了出来。
“烈士陵园?这陵园倒是听说过,比如皇帝安葬的地方叫做皇家陵园。陵园就是坟地的意思。可烈士是什么意思?”李自成纳闷地问道。
“烈士就是忠肝义胆之人为了我们奋斗的事业、为了正义、为了朋友、而舍生取义的人。他们的义举堪为后来人的楷模,这样的人都可以称为烈士。比如今天在战斗中死去的这些战士,他们都是为了保卫我们的家园早盛塬不被杆子毁掉而牺牲的,他们就是烈士!我不但要好好安葬他们,还要将他们的名字刻在石碑上,让后诗人都记住他们。”凌风解释道。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我李自成虽然没有读过几年书,可也知道这个道理。舍生取义的人,是条汉子!当得烈士二字!”
其他人也是纷纷点头。他们虽然没有完全明白烈士的含义,但都知道,这似乎是一种极高的荣誉,而且能被后世人记住。
在这乱世之中,随时可能抛尸荒野,如果死后能得到好的安葬,还能得个烈士的称号,被后世人记住,绝对是最理想的归宿了。
“那好!我们就抓紧时间,选址建造烈士陵园。赵大叔,麻烦你们辎重营,再组织百姓,负责修建事宜。瘦猴,你去匠户中问问,有没有懂得雕刻技术的,咱们要为死者刻碑。”
两人答应离开。
这次为了攻打早盛塬,阎王寨从附近村落掳掠过来四五百青壮。有近一百人被这次战斗波及死去,现在还剩了近四百人,正好由高一功的天字营地二合第三小旗带领着打扫战场。
足足花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才差不多打扫干净。在大帅的命令下,杆子们的尸体都被集中起来,挖了一个深深的大沟,埋了起来。
并不是凌风有爱心,而是因为现在虽然是接近冬天,但时间长了尸体依然会腐烂,如果不处理好的话,恐怕会引起传染病,那可就是大灾难了。
历史上明末的各种传染病可称得上是骇人听闻啊,动辄就会让一个城市十室九空。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夸张,凌风也一点都没有拿早盛塬做实验的思想。
凌家军战士的尸体,则是好好地摆放好了,没有棺椁,甚至连一块儿遮掩的布都没有,就只能收集枯草暂时将他们盖起来。直等烈士陵园修好之后,再把他们搬进去。
战士身份确认之后,凌风才知道,救了自己一命的那个勇敢的小战士名字叫做“石头”,是一个外来的匠户。家里原先似乎还有两个亲人,但在流浪中都失散了。
石头!
我一定要让全天下都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你是英雄!
你的家人,我穷尽天下,也要找到,并且给他们荣华富贵。
凌风看着天空暗暗发誓!
…………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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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人口计划
“大帅,战果统计出来了。这次阎王寨带来了二百多匹战马,一匹没跑,全都被我们俘获了。其中可以骑乘的有一百八十多匹,另外还有二十多匹死马、伤马。”提到战果,大家的脸上才露出了一丝笑容。
“一百八十多匹战马,好!这阎王寨可真够慷慨的,一次送给我们这么重的礼物。”凌风一句话,大家都笑了起来。
“这样的话,加上我们原先的几匹战马,可以勉强凑够二百匹,能够组建一个骑兵营的编制了。”凌风说道。
“骑兵营?”李自成的心立马火热起来。不管在哪个部队,骑兵都是最精锐的存在。而他是驿卒出身,在这伙人中,要说骑术最好的,无疑就是他李自成了。更何况,大帅在战前可是亲口承诺过的,如果自己和洪金宝的伏击计划能够成功的话,就会提拔自己二人为健字营和地字营的千总。这么算来,怎么看自己都是这个新成立的骑兵营的最佳人选。
“大帅,把这些战马给我们天字营吧!我们天字营是凌家军的第一营,战斗力最强。”战马可是好东西,谁不想得到?高一功也是早就眼红了,抢先说道。
“谁说你们天字营战斗力最强了?难道我们行字营就差了吗?我们行字营和辎重营配合,以两个司二百多人的兵力,挡住了阎王寨一千人马,这就是活生生的证据。我们行字营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盖的。大帅,这些战马应该给我们,然后再让我们从那些救出来的民壮中挑选人马,补够两司的兵力。”刘良佐也不甘落后,不但看上了战马,还盯上了那些青壮。
这次阎王寨过来攻打早盛塬,从附近村落中掳掠过来几百青壮,经过战斗后还幸存了四百多人,都被凌风给扣下了。对于这些人,凌风当然是毫不客气的编入自己的麾下。既然大阎王已经做恶人把他们掳了过来,自己也没必要充滥好人,再给他们回家的机会。
李自成嘴巴张了张,却是没有开口,眼神中不由流露出了意思失望的神色。他知道以自己目前的资格来说,还不惧备和高一功二人争执的实力,即使开口也是自取其辱而已。大帅如果能守诺言给自己一个步兵营就算是相当不错的结果了。
赵武和洪金宝也不说话,前者知道自己辎重营的分量,如果是拉车的劣马的话,他也许会开口,可战马……还是算了吧!洪金宝的心态跟李自成差不了多少。
看着两大战兵营的千总在那儿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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