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雨迪听燃西用好像陶醉的语气来诉说一个人,便轻声的问道:“他一定很完美吧。”
燃西说到了此处,语气似乎显得十分幸福,毕竟过去的生命都是回忆,这份回忆有苦有甜,是最宝贵的财产,只见那燃西好像用一种类似于梦呓的语气说道:“你知道么,他的眼睛,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东西,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就好像是水中的波光,就好像是那雨后的彩虹………………”
燃西上半身被黑雾所笼罩,使得刘雨迪看不见它此时的表情,但是她也能猜出,这个妖怪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幸福,虽然它是一个妖怪,但是刘雨迪明白,真爱既是永恒的哲理,阴阳相生,爱情不只是人类的特权,妖怪也同样拥有,只要,它有感情。
刘雨迪见燃西似乎说的已经入神,便又轻声的问道:“那……你们是怎么相遇的呢,能告诉我么?”
当时燃西听到刘雨迪的话后,沉默了一会儿,刘雨迪当时也没有期望它能够告诉自己,毕竟两人虽然能在一起聊天,可彼此的身份却还是对立的,它堤防是情理之中,因为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一些机密的东西。
但,让刘雨迪惊讶的是,这燃西竟然说了,只见她轻声说道:“人类,你是想知道我的过去,以及我为什么要做出今天的这些事么?”
果然被它猜出了,刘雨迪望着那燃西,心里想着,果然,它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妖怪,智商已经跟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但是这样也好,刘雨迪坚定的点了点头,她坚信,自己的梦不会骗自己,自己今天一定能够得到一些真相,与其继续遮遮掩掩,倒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用诚心来换取诚心。
那燃西见她点头,竟然轻笑了一下,然后说道:“你真的很有趣,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么?”
刘雨迪摇了摇头,然后对着它说道:“不怕,因为我觉得,你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人,毕竟有些事情憋在心里太久,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
“你说的很对…………”燃西听到刘雨迪的话后,竟然用有些凄凉的语气说道:“我独自隐忍的时间,确实太久了,也罢……既然今天遇到了你这么个不要命的小女娃,我就告诉你吧,我的一切。”
刘雨迪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着说道:“谢谢你。”
燃西轻笑了一声,然后坐在了地上,刘雨迪坐在它的对面,只见它想了想后,便说道:“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太久太久,我想想要从哪里开始说,恩……就从我到了那座山开始吧…………”
(补偿福利第一弹,由于时间关系,冲刺一万字失败,不过也差不多了,八千多字,明天继续这种字数,以后只会多不会少,就这样,感谢大家的支持,感谢这几天打赏的朋友们,谢谢我们明天再见)
第三百一十二章 他的眼睛(上)
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那一朵花儿,那是多么迷人的眼睛啊,那时的我单纯的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以致从那之后,使我一生都无法自拔。
张是非和李兰英二人本来对那燃西老妖是恨之入骨的,因为它竟然绑架了梁韵儿,即使是拆它的筋,扒它的皮,也难消张是非的心头之恨,但是等到刘雨迪将那燃西的身世说出之后,张是非不知道为何,竟再也没有办法憎恨了,有的,也许只是悲伤。
或许,这本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吧。
原来,燃西的本性,并不邪恶,起码,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这样的。
燃西说,它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原来是那么大,原来,一年之中气候都不尽相同,有炎热的夏天,也有飘雪的冬天。
第一年的冬天,它险些被冻死,只因为大雪封山,千里一片银白,皑皑白雪覆盖万物,燃西的那一个小小的树洞,也被白雪所覆盖。
当时的燃西,还没有变成*人形,尽管终日吸收太岁皮之灵气,但是也只余一掌来寛,巴掌大小,对于这等寒气,自是无法抵挡,而且大雪将树洞掩埋,使它无法外出重新寻找暖和的巢穴过冬,只能无助的等待即将面对的死亡来临。
那是燃西第一次学会思考,也许是太岁皮的妖气已经将它改造,它不再是漫无目的的生存,它开始尝试着去观察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那时的它,就像是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不过才刚刚出生,就要面对这严峻的寒冷,寒冷所带来的,会是死亡么?
但是死亡,却并没有到来,那一天来到树洞之前的,只是一个孩童。
哗啦哗啦,树洞之中的蜘蛛感觉到掩盖着洞口的白雪似乎被什么东西挖开,当时的它又饿又冷,害怕极了,只能下意识的爬到了树洞顶端,然后静静的观察着洞口。
果然,只见那书洞口的白雪被一双手拔开,燃西认的这东西,想想它的思想还在浑浊不堪的时候,似乎就同一个‘怪物’一起来到了这里。
那个怪物,就是人,当然了,这也是它以后才知道的。
那双手没有带手套,因为挖了冰冷的白雪,所以被冻的通红通红,洞口被挖开,一阵欢喜的童音传来:“嘿嘿,我就说有个树洞嘛,藏在这里,应该没人发现了吧。”
很奇怪,当时的蜘蛛竟然能够听明白这话语,似乎这就是因为太岁皮的力量吧,这让当时的蜘蛛很是惊慌,但是尽管能够听懂这语言,它却出于动物的本能儿依旧不敢动,就在这时,只见那洞口处忽然塞进来了一团东西。
那是一张卷成了一团的羊毛毯子,那团东西被塞进来了以后,燃西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从雪上碾过一样,同时一阵轻快的歌儿传来,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之中越来越远。
看来,外面的‘东西’是已经走了吧,蜘蛛壮着胆子爬了出去,只见到一个身着破烂的孩童正向远处蹦蹦跳跳的跑着,歌声就是从他的嘴巴里面发出的,蜘蛛头一次听到歌声,它觉得很舒服。
它立在洞口,望着那个孩童,只见那个孩童跑了一会儿后,树林之中飞过了一群麻雀,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孩童站立了脚步,转头看去。
蜘蛛的视力很好,它望见了那个孩童的眼睛,那是多么美丽的眼睛啊,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蜘蛛竟然看得痴了,以至于此时都感觉不出寒冷的滋味,那是它见过的最迷人的东西,一双孩童的眸子,那样的清澈,闪亮,以至于让它暂时的忘记了一切,包括痛苦,包括迷茫,包括饥饿,全都不见了。
它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直到在也看不见那个孩子的身影,蜘蛛这才回过了神儿来,它发觉,自己险些没有被冻僵,于是它慌忙撤出了树洞之中。
此时的树洞里面,俨然已经多了一件事物,柔软的羊绒毯子,燃西怯生生的爬到了羊毛毯子下,它忽然觉得风似乎消失了,这真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此时对于蜘蛛来说,也许这条破旧的羊毛毯子,反而要比那太岁皮还要重要,因为它感觉到了一阵温暖。
他救了自己,那个孩子救了自己。当时的蜘蛛心里面想着,他真好,给自己带来了温暖,不知何时自己还能再见到他呢?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蜘蛛才知道,原来那天,就是一场阴错阳差的误会,那个男孩儿,名为冯天养,就住在那山下的小村庄内。
乡下人没有什么文化,特别是在那个陌生的年月,冯家是庄稼人,晚年得子,老两口乐的不行,可奈何目不识丁,不知该给这小孩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幸好他出生那一天,碰巧村子里面来了一个云游的年轻道士,老道这种职业,当时和和尚一样,是受到大家尊敬的职业,那个小道士只说了自己姓韩,一路云游到此。
唔,道士嘛,应该和和尚一样,都是会念经的吧,会念经就会识字,能识字那就是明白人了,于是,老冯便求那小道士为自己的孩子起一个名字,小道士似乎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但是也不好推辞,只好望着那襁褓中小孩说道,天生天养,福禄皆全,这孩子,就叫做冯天养吧。
这个名字大家都很喜欢,因为在那个年月里面,人们生活的十分艰难,小孩的成活率也是相当之低,由于迷信,名字在他们眼中基本上就决定一切,这也正是为啥以前农村里的百姓们都爱起一些比如‘发’‘财’‘有’之类的名字了。
你别说,这还真有些人如其名,冯天养还真的度过了那个冬天,从小无病无灾,十分的健康,冯家夫妇相当开心,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当真是不想让他受半点儿的委屈,可奈何他们是穷苦人家,在村子里面大多数都是如此,只有一户地主有钱,春夏之时,他们租借地主的田地耕种,只求一年平安度过,到了冬天,在给地主家打打零活儿,换取一些油盐以备过年是用。
讲的是日复一日年复年,冯天养已经是七岁半的孩子了,正所谓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小冯天养这个年纪,已经能够帮地主放牛放羊了,他的手脚很麻利,嘴巴也很甜,很讨人喜欢,可是奈何那地主刻薄尖酸,总是没事找事儿,希望能够克扣一些工钱。
这一日,正是发工钱的日子,小冯天养特意早早的将牛从后山拽回,要知道这阵子大雪封山,哪儿还有什么枯草可以给牛吃,可是地主吝啬,冯天养没有办法,只好照办,幸好他从小到大就在这山上玩耍,知道哪里牧草丰富,即使天寒地冻,但是拂去积雪,下面依旧会有枯草,好容易喂了会儿牛,等回到地主家领工钱的时候,不想那地主婆竟然再次刁难,说这个月放牛,把牛都弄瘦了,一定是平常偷懒,结果只给了他一半儿的工钱。
对于地主的刻薄尖酸,村子里面的百姓全都敢怒不敢言,但是冯天养却觉得自己是在没办法咽下这口恶气,要知道现在是冬天啊,你不喂牛饲料当然会瘦,没饿死就很不错了,要知道他整日挖学,一双小手已经冻伤,即便是这样,却也连应得的工钱都没有得到,这怎能不让人感到气愤?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冯天养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即使得不到工钱,但是也要顺点什么走,他走出地主大院儿后,便摸到了院子后面,然后悄悄的翻过了墙,只见到那院子里面挂着一条羊毛毯子,年幼的冯天养心里面想着,这玩意儿不错,应该很御寒,于是他便快步上前,将那羊毛毯子抱在了怀里,然后飞速的翻过了高高的土墙。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心里面却有很多鬼主意,他明白,这玩意不能够拿回家里,一是对爹妈不好交代,二是如果被地主发现的话,那地主真的敢打断他的腿的。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地主就代表着法律,外表王法。
于是冯天养便又上了山,这座山它是从小玩儿到大,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他记得,自己夏天的时候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个洞,从里面掏过鸟蛋,现在把这羊毛毯子放到那树洞里面,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要知道地主家丢了东西,一定不能不了了事,还是先等等,等风头过了,自己再来取这毯子,于是他便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棵树,挖开了雪后,将羊毛毯子卷了卷,便整个塞了进去。
作罢了一切,他觉得心情十分的舒畅,哼着山里面放牛时唱的歌儿一路小跑跑下了山,冯天养根本就不要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竟然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一个是他,一个是蜘蛛。
他到底还是小孩子,想的事情都十分简单,那地主吝啬,家里的羊毛毯丢了是小,但是他明白,这贼心养成了可就是大事儿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多少年没有丢过东西了,况且,村子外的狐仙庙前一阵子也总是丢贡品,而且居然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最开始的时候地主还以为是狐仙显灵,但是现在想想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一定是有损贼干的,地主觉得这件事相当严重,于是竟然兴师动众,大晚上的召集了全村的老少爷们儿们开了个大会,说什么都要查出来到底是谁偷的。
隔墙有耳,冯天养一直觉得自己做的滴水不漏,可是哪料想他的行动,竟然被本村的一个二流子给看在了眼里,那‘流子’(闲汉)终日好吃懒做,平日里就靠着东家借西家还来维持生计,这天他刚从家出来,正为自己的晚饭发愁,却见到那冯天养大老远捧着什么跑出了村外,当时他也没有注意,但是晚上听那地主说,谁要是揪出这个贼,就赏半袋玉米面,当时这个二流子就不行了,激动的屁颠屁颠儿的上前,一把扛起玉米面儿,一边指着那冯天养说道:“我看见了,他,这小崽子偷的。”
这下可当真不好了。
那一晚,冯天养受了一晚上的毒打,地主明显是杀鸡儆猴,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竟然狠心将他的腿个打断了,幸好冯天养命大,这才捡回了一命,后来那地主问了冯天养毯子在哪儿,问清楚了之后,就叫那个二流子拿了回来,毕竟那流子拿了地主的粮食,不能这么轻易的就放过他,那流子拿着毯子回来了,可是他一直捂着手,面色惨白,地主问他怎么了,他苦笑着说,好像是被那树洞里面的虫子给咬了一口,手都肿了。
他的手却是肿了,而且一直没有消,那个咬他的虫子似乎有剧毒,二流子回到了家以后就开始发烧,也没人管他,两天以后他死在了自己的家的草房里面,从地主家得来的粮食一口还都没有动。
而冯天养大难不死,却也断了一条腿,休养了将近半年的光景,总算可以行走,但是却也跛了,这一年里面,冯家夫妻照顾孩子之外还要养家糊口,压力巨大,好容易熬到那冯天养可以走路后,两夫妻竟然积劳成疾,先后离世。
冯天养就此成了孤儿,而且村子里面的百姓看他的眼神都变了,闲言碎语之间,都道他是个灾星,克父克母,还把那个二流子给克死了,而且他手脚不干净,有‘前科’,地主家自然是不会给事他做了,他只能咬着牙挺着,夏天的时候上山摘果,冬天的时候上山劈柴,再步行十多里路,来到一个小集市上变卖,以此糊口。
如此这般,有过了十年。
冯天养已经是十八岁的小伙子,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他的体格壮实,模样也很是俊俏,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只可惜是个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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