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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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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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就默认了南华内部视她为精神领袖。

    “母亲,这位老先生,你还认识吗?”

    陈胤正在给沈婺华介绍一名年约五十余岁,相貌清雅的老者,沈婺华注视他半晌,忽然道:“你莫非是王僧辩之王頍?”

    王頍扑通跪倒在地,泪流满面,“皇后娘娘,老臣正是王頍!”

    王頍便是杨谅谋士,杨谅投降后,他带着儿从太原城脱逃,又被熟人出卖,儿被杀,追兵四处搜捕他,情急之下,他杀死一名樵夫,对换了衣服,又将樵夫脸打烂,诈死脱逃,追兵误以为他已死,便将樵夫人头割下,送入京中请功。

    王頍已改名为王默,躲在陈胤府中,陈胤给沈婺华讲完他的遭遇,沈婺华轻轻叹了口气道:“既然王頍已死,那以后你就叫王默,我不希望你再死第二次了。”

    王默点头,他和萧摩诃也是南华会的核心成员,他们二人计划借杨谅之兵光复陈朝的计划落空,萧摩诃被杀,王默无法再公开lu面,只能成为陈胤的军师,替他出谋划策。

    沈婺华眉头一皱,“怎么出尘还不回来!”

    “姑祖母,我早回来了!”

    沈婺华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外孙女甜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身材苗条,俨如出水芙蓉般的清丽少女便出现在门口,这是妞妞买完东西回来了,其实她一个时辰前就已回来,躲在房间里,仔仔细细看杨元庆给她买的首饰,又一件件试穿买的新衣裙,又戴上首饰,每一样东西都让她欢喜,她一心想给姑祖母看一看。

    陈胤等人见张出尘进来,便知道她们祖孙有话要说,就对众人使了个眼sè。众人连忙起身退了下去。

    沈婺华是妞妞母亲沈秋娘的小姑母,沈秋娘带妞妞逃回江南后不久,妞妞便去了衡山,拜沈婺华的贴身sh女花莲居士为师,沈婺华本身不会武功,但她的贴身sh女花莲却武艺极为高强,在乱军中救沈婺华出皇宫,沈婺华便认她为妹。两人同住南华宫,花莲自称花莲居士,四年前收妞妞为关门弟,教了她一身高强武艺。

    花莲居士本人也不是南华会人,但她所收的十二个徒弟却全部都是南华会成员。也包括妞妞,妞妞的父亲就是陈朝大将,被史万岁所杀,当她得知,南华会的成员几乎都是和她一样的陈朝后人,是为了复兴故国陈朝,她便在一年前毫不犹豫加入了南华会,这也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遗言:‘女儿亦巾帼。重复旧山河’。

    沈婺华却不是很赞成妞妞加入南华会,沈婺华父母已去世,几个兄弟姐妹也在战争中死去,只剩下沈秋娘唯一一个侄女,又只有妞妞一个女儿,所以她对妞妞也格外疼爱,她希望妞妞能够嫁个好人家,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她拉妞妞坐下。见她手上拿着一张白狐皮毛,便笑道:“这是哪里来的?”

    妞妞将白狐皮毛给姑祖母围上,笑道:“我不是给姑祖母说过吗?我有个元庆哥哥,我今天见到他了,这就是他孝敬你的,姑祖母,暖和吗?”

    沈婺华出身皇后。这种珍贵的毛皮,她年轻时也有过,更重要是她修佛多年,对这种身外之物看得很淡了,不过妞妞的孝心却让她很高兴。她笑呵呵道:“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他孝敬你娘的,他不是一直在边塞吗?哪里会知道我?”

    “没有呢!这是他给姑祖母的,他给娘的礼物是一对碧玉手镯,姑祖母,你要不要见见他。”

    沈婺华对自己这个孙女的心思了如指掌,她慈爱地抚妞妞的头发,点了点头,“我是很想见见他。”

    祖孙二人在内屋低声说话,这时一个穿着黑sè武士袍的男快步走进房间,他正是妞妞的大师兄张仲坚。

    张仲坚今年二十五岁,比妞妞大十岁,他的师傅除了花莲外,七年前他又拜一名武艺高强的昆仑奴为师,四海游历,当他今年初再回南华宫时,他的武艺之高强,让所有人为之惊叹。

    张仲坚十分喜欢他的小师妹,尽管妞妞还是他的远房族妹,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妞妞的喜爱,妞妞昨天刚进京城,今天他本想带妞妞去买点东西,不料妞妞却去了杨府,又遇到了杨元庆,令他心中颇为沮丧。

    他深深看了一眼里屋的妞妞,发现她已经换了一身颜sè鲜艳的新裙,心里有些黯然。

    “晋王的情况怎么样?”陈胤有些急不可耐地问他道。

    不仅是陈胤,其他几人都同时神情紧张起来,张仲坚摇了摇头,遗憾地道:“晋王平安无事,我们没有射伤他。”

    陈胤失望地坐下,昨晚本来可以得手,但晋王车上有一个高手,及时把他救了,他叹了口气,对王默道:“我估计这次刺杀他失败,想再杀他,就很难了。”

    王默神情凝重,刺杀晋王是王默的策略,目的是为阻止晋王入主东宫,让齐王为太,齐王杨暕荒yn好sè,看似精明,实则昏庸,如果将来杨暕登基为帝,天下必然大乱,那么南华会重建陈朝的机会便可以到来。

    天下已分裂几百年,朝代变换如走马灯似地更迭,几百年的时间已让天下人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隋朝也不过是短暂统一,很快又会分裂,又会出现南北数十朝代的更迭。

    包括陈胤等人也一样,几百年的南北分裂,使他们和北朝人之间有着深深的隔阂和仇恨,几十年前发生的侯景之乱,正是野兽一般的北朝胡人,几乎将建康城的男人杀绝,女人吃尽,士族皆遭屠戮。

    侯景之乱仅仅过去只有五十年,南朝士族对北朝胡人的仇恨和恐惧,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里,南朝士族对北方汉人同样也瞧不起,北方胡汉混杂数百年,他们的血液早已不再纯洁,他们从来都认为,真正血统纯正的汉人是在南方,也就是南方的华族。

    这就是他们要取名为南华会的缘故,南方华族之会。

    王默沉思了片刻,便问:“昨晚救晋王的高手是谁?”

    “他动作太快,黑夜中看不清楚相貌。”

    张仲坚想了想又道:“我听说最近晋王和一个叫杨元庆的边塞军官关系颇为密切,此人也是杨素之孙,估计就是他。”

    说完,他迅速地瞥了一眼房间里的妞妞。

    “杨素的孙,莫非杨素已支持晋王?”陈胤眉头一皱问道。

    “应该和杨素无关。”

    张仲坚是齐王杨暕的首席供奉,他比较了解内情,“杨素的嫡从孙杨嵘还在为齐王做事,也可以解释说杨素支持齐王,实际上,孙辈的事情和杨素毫无关系,他现在在洛阳,也不管晋、齐之争。”

    “这个杨元庆我倒了解一点情况。”

    旁边王默道:“在杨谅起兵时,他也参与了对杨谅的战争,在幽州和代州立下大功,此人有奇谋,善打仗,所以晋王会笼络他,不过此人不足为虑,不要太放在心上。”

    陈胤背着手走了几步,他又问王默:“那以先生之见,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什么都别做,虽然刺杀之事没有闹大,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调查,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因小失大,不能让朝廷发现我们的存在,所以,我们应停止一切活动。”

    陈胤点了点,“那就依先生之言。”

    他又对张仲坚道:“你速回齐王府,继续从齐王那里探查情报,这些天表现得卖力一点,要让他信任你,把你当做他的心腹。”

    “是!我明白了。”

    张仲坚躬身行一礼,慢慢退下,退到门口时,又深深看了里屋一眼,眼中闪过有一丝失望。

    房间里空无一人,妞妞和沈婺华已经离开了。

    注:历史上陈后主就死于仁寿四年十月二十日,沈婺华对他之死极为哀痛,沈婺华一直住在京城,直到隋末大乱逃到南方,出家为尼,法名观音,传说,她就是后来中国女xn观音菩萨的原型。!。

第四章 客栈新友

    杨元庆送妞妞回住处后时辰已晚,关闭坊门的鼓声已经敲响再去利人市找单雄信来不及了,他只得在都会市对面的平康坊找了一家客栈暂时住下。

    平康坊是西京城最出名娱乐区,这里酒肆密布,青楼林立,大大小小的客栈在坊内星罗密布,入夜后灯火辉煌,彻夜喧哗,一直到天亮后会安静下来。

    杨元庆所住的客栈叫‘顺来客栈,,客栈不大,位置偏僻,却很干净,别的客栈门口所挂灯笼都是污垢满身,惟独这家客栈的灯笼擦得干干净净,杨元庆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所以他选这里,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分客栈都已客满。

    贫文富武,来京城参加武举的各地武人大多家道殷实,他们对京城平康坊早就倾慕已久,来平康坊喝酒,进平康坊泡妓,回家后也有吹嘘的资本。

    就是这家位置偏僻的‘顺来客栈,,也基本上客满了,杨元庆运气很好,还有最后一间上房。

    “客人运气很好啊!这间上房的客人刚刚被我们赶走,要不然我们也客满了。”

    一名伙计打着灯笼在面前带路,不忘给杨元庆介绍附近的寻欢处,“我们客栈虽偏一点,但向前再走二十步,就是梨花院,客人,那里可是好地方啊!小娘儿长得俊俏,huán上更是风sā,你就给她们说,是顺来客栈的小李介绍来的,保证价格不欺你。”

    “你们为什么把客人赶走?”杨元庆只对他前半部分话感兴趣。

    “唉!那家伙在梨花院把钱花光了,没钱付房钱,被掌柜赶出去了,最鄙视这种住店没钱的人,对了,客人,我们这里的规矩是房钱每天一付,不赊账!”

    杨元庆笑了笑一边鄙视客人,一边从青楼拿回扣,这个伙计倒是个极品。

    他们走进一间小院,院里两间客房,正中一间门开着,灯光洒了一院房内传出的酒气也跟着灯光弥漫在小院里,伙计似乎有点害怕这个住店的客人,他蹑手蹑脚,顺着墙边绕一个圈,走到侧面一间屋前,用钥匙打开门。

    “客人,请进吧!就是这里。”伙计看了一眼旁边亮灯的屋,低声道。

    “你是店里伙计,还怕客人?”杨元庆对他的胆怯着实不理解。

    “那人是老虎惹不起的。”

    伙计仿佛心有余悸,他领杨元庆进了屋,又点亮了灯,房间很宽敞,器具和物品齐全木榻桌柜,都是上等金丝楠木,被褥也是新换,房间里收拾得十分整洁,杨元庆点点头,他喜欢这里的干净。

    “客人!”

    伙计吞吞吐吐道:“房钱得先付。”

    杨元庆随手从马袋里出五吊钱扔给他,“剩下的赏你,替我把马好好喂了。”

    伙计大喜千恩万谢地走了杨元庆将门关上,把武器都放在桌上有些疲惫地躺下,今天他十分兴奋,没想到会意外遇到妞妞,而且,也得到了婶娘的消息,婶娘居然在衡山,看来他没有必要去江南了。

    但在高兴之余,另一个yn影却绕在杨元庆心中,昨天晚上的女刺客,那个身姿非常熟悉,难道会是妞妞不成?

    不过那个女刺客身影又似乎略微矮一点点,或许并不是妞妞,只是身影有些相似

    杨元庆叹了口气,不管刺客是不是妞妞,但那个张仲坚是齐王的第一幕僚,又是妞妞的大师兄,无论如何,他不能容许妞妞和齐王有任何瓜葛。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砰!,一声巨响,紧接着是痛苦的shēn吟声,又听掌柜娘在门口哀求,“壮士,求求你别打了,店钱我们不要了行不行?”

    “你以为老要赖账吗?就冲你这句话,老就非打不可!”

    声音异常刺耳,像破锣一样,在静夜里传出几十丈远,随即杀猪般的惨叫声传来,“爷爷,饶了我吧!”这是刚那个伙计的声音。

    杨元庆眉头一皱,起身开了房门,只见院里站了五六人,都是店里的伙计,掌柜娘站在门口抹泪,掌柜却不见,估计在房间里,其他房客都堵在院门口看热闹,没人敢进来,杨元庆忽然若有所悟,估计自己客房的前一个客人不是没钱付帐,而且被旁边的邻居吓跑了。

    这时,只见一个黑影从房间里飞出,一个狗啃屎摔在杨元庆脚边,正是客栈的掌柜,紧接着另一个黑影惨叫着从屋内被扔出,却是刚领自己的伙计。

    只听房间里那破锣嗓又在骂:“有本事你们去告官,大不了老挨一顿板蹲两天牢,等老出来了,一把火烧了你这家鸟店。”

    杨元庆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粗中有细,竟然把店家所有的后路都堵死了。

    他连忙把掌柜搀起,掌柜,出什么事了?”

    掌柜已经五十多岁,这一摔几乎没把全身骨头摔断,他颤颤巍巍叹道:“我得罪上天派了个瘟神下界来折磨我,我不想活了!”

    “他怎么折磨你?”杨元庆又问掌柜娘上前扶住丈夫,一把鼻涕一把泪道:“这人已经在店里白住半个月了,不仅如此,还命我们每天打酒卖肉,酒要最好的蒲桃酒,一天五斤,肉要吃鹿肉,每天也要吃五斤,还要吃鱼吃蟹,这一个月,我们小店都要被他吃得赔掉老本,吃也就罢了,还要打人,我们掌柜伙计不知被他打过多少次?”

    “他一点钱都没付过吗?”

    “他只付了半吊钱,那是第一天的店钱,我们说每天只收他三十钱,他说我们是黑店,那我们说每天只收他五钱,他又说我们是瞧不起他,侮辱他是外乡人,这人明明没钱,还非死要面”

    “贼婆娘!”

    破锣声从屋里传来,“你再敢诽谤老,老连你一起打。”

    掌柜娘吓得浑身一哆嗦,扶起丈夫就走,旁边几名伙计更是跌跌撞撞,向门口奔去。

    屋里传来哈哈大笑,“明天老要吃野猪肉,记住没有?”

    杨元庆倒有几分兴趣了,此人不仅白住店,还逼人家店主倒赔钱给他买酒买肉,还居然要买蒲桃酒,这种无赖闻所未闻。

    不过杨元庆嗅得出来,这人喝得不是蒲桃酒,而是价格只有蒲桃酒一成的李酒,而且还是兑了水的李酒,估计这人莫说蒲桃酒,恐怕连李酒都没喝过。

    他从自己房间拿了一壶酒,这是他下午吃饭时买的一壶上好蒲桃酒,这一壶蒲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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