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倍苦心做突出一个
正常人够我富议论性么
你叫我做浮夸吧加几声嘘声也不怕
我在场有闷场的话
表演你看吗够歇斯底里吗
以眼泪淋花吧一心只想你惊讶
我旧时似未存在吗
加重注码青筋也现形
话我知现在存在吗
凝视我别再只看天花
我非你杯茶也可尽情地喝吧
别遗忘有人在为你声沙
…………
后来他唱了很久很久,大部分就象他唱的第一首歌一样,我几乎听不懂。
没有什么伴奏,也没有和声,更没有什么假唱,贰登楼就在我的屋顶上穿着他那一身怪异的衣服,唱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
整整一夜,我没听懂几句。
我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不过我想他很高兴很开心吧。整个沙漠都在静静的听他演唱。
我也很开心,我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但我听的很开心,那是梦想,是纯真,是欢乐。
他走的时候我想把钱还他,他没要,他的一身衣服依旧怪异,可我看着的时候却觉得很正常。
他走以前跟我说了好多次他唱的歌的意思,我没记得太多,我就记得他第一首唱的歌。
他说那首歌是他最喜欢的。
他认真的跟我说了几次,所以我一直记得,而且有些认真的记得。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你会在意我吗?
我觉得这话是真的。他唱的也真的很好听。
不过我并没对他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他并不需要,他告诉我,以后他会到一些无人的地方去歌唱,因为若有整个天地听他的歌声,那又何必去找那些一心烦恼的人?
我觉得他说的没错。不过我并不赞同他的意见。只是他也不会在意我的意见。
他走以后,我再没见过他,就是很久很久以后,我也没听说过他的名字,我说不清楚自己是遗憾还是庆幸,或者我从开始就知道是这个结果的吧。
我想被别人记得,却不想被当成浮夸。
因为我不想让记得我的人遗忘我。
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一直都不清楚他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到最后,我把贰登楼这个名字当成了这个故事。
一个人若自己唱歌,那听到的人除了自己,还会有天地。
可一个人若要对很多人唱歌,那听到的人不只没有别人,怕连自己都没有。
我不知道他会走到哪里,可我想他不会停止。
我也不会。
我们彼此都不过是人生中的过客。也许记得,也许不记得,也许想过回头,也许没想过,可只能往前走。
在很久以后,风眼告诉了我一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她说这首诗叫《偶然》,人生本来就是由无数个偶然构成。
我点头沉默,我想这的确是偶然,只是我当初感觉到的,是一种理想在空无一人的沙漠中绽放的光彩。
让人无法忘怀。
第三百五十章 最有本事的人
我是个不正常的人,却也是个男人。
我没做过春梦。
所以当我在有一天晚上醒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醒来,为什么会坐在沙漠中,那是种冥冥之中的感觉。
我不知道我自己在等什么。
我就静静的坐在那里,直到那首词浮现在我脑海……
缺月挂梧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一弯残月挂在天边,挂在树上。
漫天的黄沙,竟似乎有些洁白如玉。
一道清丽的身影从远方飘然而来。
我不是个文艺的人,却在这一瞬间,感觉到自己在梦中一样。
她站在我面前,朝我笑着。
我的心中忽然间就满是欢乐。
拣尽寒枝不肯栖。
对于风眼能选上我,我一直觉得很骄傲。
“你来这里干什么?”我笑着问她。
她没有回答,而是看着我,有些黯然。
我知道她的意思,不过我并不介意:“武功而已。没了再练回来就是。”
听到这话,她到是怔怔,而后认真的看看我有些惊讶:“阿飞你好象有些变了。”
“遇见的人太少,所以才开始珍惜遇见的每个人。开始珍惜了,才知道自己以前错过了多少。”我朝她笑笑。
“你能这样想,真的很好。”风眼的眼中忽然多了几分雾气又转瞬间消失。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我笑着转移话题。
“我准备做件大事,怕没时间来看你了,所以先来看看你。”风眼的话依旧直接,因为她知道我不需要那些客套:“我让张三丰出手时候手下留情,却没想到他会怎么狠。”
她的语气里有了几分愧疚。
我摇头,然后点头。
“他出手时候的确没手下留情,不过他没杀我也算得上手下留情。”我笑笑:“他也不算是说话不算话。”
风眼也笑笑,没有回答。
我知道风眼不会这样简单的结束,就象如果这件事是我做的,我也不会这样结束。我自己可以承担我的责任,却绝对不让我的爱人承担,哪怕爱人都没意见。
“有件事情我得告诉你。”我想了想认真的看着她。
“什么事?”
“以你的性格本事,若是要准备一件大事,那肯定是一件真正的大事,江湖上值得你这样准备的大事本就不多。”我认真的看着她:“你做事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这个江湖怕已经不是那个江湖了。”
风眼皱眉,看着我而后而恍然一笑:“的确瞒不过你。”
“你要小心一些,这个江湖上,有些人的武功,怕已经超过了限度。真正的界限他们已经碰到。”我吸口气继续说着:“当初张三丰接住我那一招我并不奇怪,那一招虽然已经接近极限,但江湖上能接住的人并不太少。可他能接住的时候,同时将我打成这样,那就奇怪了。”
“他是直接将力量打在我刀上,将我打成这样的,我确定这个江湖上绝对没有什么力量能将我的刀带人一起打成这样。”我皱着眉头看着她:“而且在打成这样后还不会死。”
“如果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那代表的不是意外,而是某种真实。”风眼叹气。
“是的,所以你要小心,那种力量好象不会伤人性命,最多也就是我这种程度。你要自己小心。”我认真的看着她,我并没想过要她收手,因为我知道她不会。
风眼认真的点头,也不再说这件事情,而是跟坐着靠在一起看着沙漠。
这也许是风景,也许是爱情。
我知道她不用多久就会离开,所以我想找点话题,我的确不是个会说话的人。
“这些年在沙漠,我一个人的时间太多,常常会思考一些以前从来不会思考也不会去想的问题。”我笑笑看着沙漠:“你觉得这天下最有本事的人是谁?”
“活着的?还是死去的?”
“活着的吧。”
“楚留香如何?”
“楚留香武功很高,做人也不错,可若算本事的话,江湖上前百名他都排不进去。”
“为什么?”风眼显然没想过是这个答案。
“因为他太自私,太害怕。他不杀人,受很多女人的爱恋,是每一个江湖人都希望有的朋友。武功之高,手段之多也是少有,可惜他太不敢承担责任。”
“那要你按你这样说,李寻欢,东方不败这些人也算不上最有本事的了。”风眼轻笑。
“在我眼里的确不是。”我也轻笑,我知道我想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把话题转到我想说的地方。
“那你觉得呢?”风眼看我一眼。
我感觉漫天的沙漠成了漫天的秋波。
“我觉得最有本事的人,应该是两种,一种是冲向天空,一种是眷顾大地。”
“那若这样说,轩辕绝能算得上是。”
“他的确应该算得上是。”我也只能承认。
“你也算是的!”风眼忽然看着我:“名扬天下,万世留名,你白愁飞将那野岛覆灭。也绝对是天下最有本事的几个人之一。”
我笑,大笑。
“可你却宁愿陪我在一起默默生活,我一直都感到幸运。”风眼认真的告诉我。
“幸运的是我,其实每一个男人,都有机会名扬天下。他们大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放弃。我的幸运就在于,你知道我可以名扬天下,并知道我可以放弃名扬天下跟你安静的生活,而大多数男人,没有这种幸运。”
风眼笑着摇头,她没想再说什么。
她已满足,我也满足。
“你还是告诉我,在你眼里,谁才是最有本事的人吧。偏了这么多,难得你想说些什么。”风眼笑着看我。
我笑,轻笑,能有这样一个老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觉得,最有本事的人,是我父亲。”
“因为我父亲的本事,让我安静成长,让我长大,变强。别人的本事大小又与我何干?”
“很久以前,当我小时候的时候,别人说我象我父亲,我总是骄傲,可我长大后,却恨不得他不是我父亲。我不理解他,也不想理解他。”
可是某一天,我忽然想到了……
“我失去了武功以后,过了许久,我忽然想起了这件事情,我大哥当年忽然消失,我一直都不知道我父亲承担着什么,我就是想他为什么不去努力,为什么不去争取。我就是觉得他做的不对,可直到我想到,我才明白,我大哥消失对我们家来说意味着什么。”
“可我从没感觉到过,没有感觉到过那种压力。甚至我只是愤怒。他为我做了那么多,可我却一点都没看到,一点都不懂他,甚至怨他,恨他,数十年不跟他见面,还以为一直是他的错。”
“甚至在我武功大成之后,我想的也只是他会后悔。可是我知道他不会的,他虽然什么都不会说,可毫无疑问他会骄傲。”
“他是我父亲,他就是在我眼中天下最有本事的人!”
我看着风眼认真的说。
风眼点头。
我想我会回家,跟风眼一起。见见估计依旧冷着一张脸永远不会夸我半句的父亲……
第三百五十一章 看人
风眼走的时候,东方不过微白。
我并没有留她,我相信她会照顾好自己。
我把自己照顾的好好的,就是对她最大的支持了。
沙漠的生活,太多是一片空旷。≮我们备用网址:≯
无尽的黄沙,谁都不知道沙漠要表达什么。就象一群蚂蚁永远不会理解那群人是想干什么一样。
蚂蚁永远只会想蚂蚁会想的该想的。
人也一样。
只有蚂蚁才会算计蚂蚁,只有人才会算计人。
………………
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一个樵夫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苗女。
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的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了。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一把斧头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随便。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练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凶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轩辕开山三十六斧”。
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十六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的杀手之一。
田灵子,女,二十七岁,已婚,结婚六次,每次成亲后不到一年,就已成为寡妇。
现仍寡居。
看见过田灵子的男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能够忘记她的人,却连一个也没有。
在这个充满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人物的世界上,却只有一种女人是能够让男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忘不了的。
田灵子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她的身世是个谜,关于她身世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可信的一种是——
她的父亲是一个流浪到中土来的扶桑浪人,强暴了她的母亲,生出了她。
她的母亲叫柳叶儿,是华山剑派掌门人的女弟子,剑法本来就很高。可是她的父亲却用一种极其诡秘怪异的东洋剑法击败了她,后来又取得了她的心。
所以田灵子的武功和剑法,兼取了她父母之长。剑法之轻灵得自华山,出手之诡异得自扶桑。
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已经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嫁的六个丈夫也都是名门剑派后起一代高手中的佼佼者。
她当然也把她的丈夫们剑法中的精萃吸收过来。
所以,每当江湖中人看到一个非常温柔美丽的女人,带着一种非常可爱的微笑,向他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在刹那间死于她的剑下。
可是比起那个牧羊儿来,轩辕开山和田灵子就变得只不过好像是一个和善的天使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能让人做恶梦的人,牧羊儿绝对就是其中之一。
江湖人对他知道的最少,江湖中甚至没有人能够收集到有关他的资料。
他姓什么?叫什么?身世如何?武功如何?
没有人知道。
最怪异的是,江湖中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只知道他会用一条很长的鞭子,就好像边极荒原上那种邪恶的牧羊人,所用的那种邪恶的长鞭。
可怕的是,他的鞭子上还带着刺,就好像玫瑰花枝上的那种刺一样。
更可怕的是,他牧的不是羊,而是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侏儒、残废、才子、学者、侠客、英雄、豪杰,在他眼中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他鞭下的羊。
人世间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在他眼中看来全部都是他鞭下的羊,都要受他的鞭策奴役。
可是这三个人的资料,却完完全全在一个人的手上,苍白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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