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光了。
谁也不肯再留。
──谁也不敢跟砍出这一刀的人为敌;何况,他身边有那两个:一个擅于腿法、一个有一对铁手的年轻人!
那一刀,那一声大喝,把所有的人都震了出去──不震出去的也给震倒、吓坏了。
只有一人,正在舒无戏身边,连眼都不曾霎一下。
好深厚的内力!
好定力!
那正是那名以手碎刀的少年!
追命这才明白:
舒无戏根本是不需要他来救的。
那少年也这才知道:
舒无戏绝对不必要他来保护的。
“咄!”舒无戏向这两个年轻人露了一手,睩着眼'口努'着咀道:“这不是都给吓回去了!唔?”
追命和少年忙不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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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追命笑说:“当真是‘君无戏言’,你那一声滚,他们果真都夹着尾巴‘滚’了。”
舒无戏又回到那给斫成两半兀自不倒的桌旁,大剌剌的一坐,咕咕噜噜的不知他饥肠里发出的声音还是又准备放屁了,“什么君无戏言!老子又得回到金銮殿当看门口,这外号儿总有一天会要去我的命!我叫舒无戏,外号‘大口狗’!这才合乎我性情,这才过瘾!”
说着,又活像是个没有事的人儿似的,继续去吃他的肉、喝他的酒去了──现在谁也不必替他担心酒菜有毒、背后有人下毒手了。
两个少年却惺惺相惜起来,畅快过瘾的谈了起来,先是追命说:
“我做错了一件事。”
“什么事?”
“我不该出手救他的,他可是明眼人呢,这等跳梁小丑,那犯得了他!”
“对……我也错了一事。”
“啥?”
“刚才他吼了一声,我该也给震出去的,别装作个没事人儿一样!”
“为什么?”追命有点不明白,“你内功、定力好啊。”
“那怎么行?”少年说,“人人都给震住了,我还逞什么强?这样他面子也不好过,我太不为人着想了!看来,我再也不能在路上保护他了──他也不会再让我尾随的了!真不愧为世叔的拜把子兄弟,单是那一刀,那一吼,谁也休想沾他一根毛发!”
追命觉得这少年虽比他年轻,但比他更成熟,更懂人情世故,更识照顾人心。
“我得先返京去了。”
“哦。”
“你呢?”
“我还得浪迹江湖去。”
这样说的时候,少年想,仿佛还有些悲壮呢。
“为啥不与我一道赴京呢,我还有好些朋友,要为你引介呢。”
“我……”追命有点感叹,“我还有事要办。”
“我能够一道的吗?”很诚挚的问。年轻人对闯荡江湖总有热切的期想。
“不。”追命断然拒绝,然后无奈地笑道:“也许会有一天,我赴京去看你。”
“你来京师,一定要来看我呵!”少年遂很热烈的说了一个住处。“我跟师父一起住。”
一直孤独飘泊的追命,确是有点儿羡慕:京城想必是一个极好玩、极热闹、极多高手的地方罢?自己这么寒酸孤单,真的可以去吗?去了真的有自己容身之地吗?
“怎么称呼?”
“我姓铁。铁石心肠的铁。兄台呢?”
“我姓崔。”追命忽在心头瞥了过一个孤清冷傲而俊俏的人影,“你认识一个人吗?”
“怎么样的人?”
“他比你年轻有七八岁吧,”他觉得有些不便说对方是个残废的,其实说不便,不如说是打从心里头生起的一种不忍吧,“他好像姓巫。”
“姓巫?”
“或是姓武?”
“姓武?”
“姓毛的吧?还是姓……?”
“……这我就不懂了。我有个师兄,他姓盛,厉害着呢!他日我为你们引见,你一定会喜欢他的。”
“这……”
“怎么了?”
追命有些唏嘘的道:“我不知何日才能到京师呢!”
“答应我,”铁姓少年热切的执住他的手说:“你的腿功那么好,你一定要来京师,教教我腿法!”
“你也答允我,”追命也给他激起热情来了,“你的手劲那么好,日后也要跟你比比你的拳劲还是我的腿行!”
铁姓少年眼睛发了亮:“好。我内功也不错,你来,咱们比一比,怎么样?!”
追命也故意应和他挑战的说,“我酒量才好呢!有本事能喝三百杯去!怎么样?!”
──怎么样就是“敢不敢”的意思!
他们俩时正少年,哪有不敢的事。
却是那边厢,“砰”的一声,将要复出重任御前带刀总侍卫的“大王刀”舒无戏,忽地又放了一个奇臭无比、清脆莫名的屁!
少年追命 … 第三章 什么怎么样?
一个人和光同尘得太久了,就会变得一身都是尘,没有了光。
二十岁以前就有一张风霜的脸和沧桑的心的追命,在这段期间破了两桩案子。
两件大案。
──都是无意中破的。
──都是跟他有关的。
──第一件案子使他成为正式的捕快,第二件案子使他当不成捕头。
所以两件都值得一提──可不是吗?人生里、一个人的一生里,一个不平凡的人的一生历程里,必然发生了无数无算的事,但只好捡重要的说,正如也选重要的提一样。
──如果是你,一生中提两件大事,你选那两件?
追命没有选择。
他只是常常忍不住,上山去拜小透。
他每次拜祭小透坟冢的时候,一面伤心,一面除芟;在坟边拔除嫩嫩的野草的时候,他总是小心翼翼,怕拔痛了、踩着了地上静静安息的小透。
──虽然她只跟他说过一席的话,但他好像是跟她相交十六年般的惦念她。
他每逢初一、十五来上香,也来除草,对白云、对远山、对小透的坟痴痴的说话,说完了话之后,好像还痴痴的在等什么会现身一般。人人都说他痴了,背后只说他是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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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他就在“味螺镇”的唯一武馆“大会堂”打杂。
──可是,这个打杂的,却比“大会堂”里十一名师父都有名。
因为有几次别个帮派的人来踢盘,师父们敌不过,但都给他一双腿子踢走了。
不过出名归出名,他坚决不当“师父”(他所持理由是:“不想误人子弟”)只当杂役。
看这沧桑少年这般没志气,大家都笑说是烂泥扶不上壁,都说他能退敌只是一时侥幸;追命也不管这么多,他反而在武馆留心用心学会了许多他所不会的武艺。
很多邻乡的子弟都是慕他的名头而来学艺的:“大会堂”里一个杂役就可把“仆派”七大高手打得抱头鼠窜,可见,“大会堂”师父们的武功有多俊!
殊不知只要三名“仆派”的高手,就足以把这“大会堂”的十一名“师父”打得落花流水、落水流花、落流水花、花水流落了。
追命才不管这些,岁月闲闲,虚名浮云,他只要笃笃当当、欢欢喜喜的过着跟小透谈话的生活。
──…在他心里,小透依然活着。
他只喝初遇她的那口井的水。
她的酒涡仍笑在他心湖的涟漪里,且渐渐扩散。
野地里每一朵花都是他的盛开。
──那些花的美得也有点乱。
这天,就在昨日追命追思着小透,下了几点泪的地方(他一向不怕流泪,只要真的伤心,他想不懂为何男儿有泪不轻弹?哭,又不是屈服;一个人能笑就能哭,哭有什么大不了的!流泪,总比流血好!),生长了一朵小白花,在坟头。
追命知道那是她跟他的招呼。
风微微吹过的时候,这招呼还在招小小的手哩。
到了傍晚,他又去看她(的坟,和小白花),可是这回让他大吃了一惊:
小白花变成了红色。
血红!
追命不明所以,伫立良久,以致坟前印了他一双深深的鞋痕。
他下山去问老人家、老人家都不懂,有一位年过八旬、替人算命的顺嫂(她不喜人家叫她“顺婆”。她说:“婆什么婆的,可把我给叫老了,我只不过刚过五十岁又几十个月而已。”)就说:
“哦,[口依],──”然后鼻孔朝天、鼻毛朝地、充满了老人家的睿智和孩童的创意的说:“那想必是转色花。”
“转色花?”追命咀嚼着这会变色的名字,脸上也变了色,“什么是转色花?”
顺嫂的回答似充满了禅机:“转色花就是你说的那朵花。”
追命急了,他觉得坟里的小透明明有许多细声难辨的话要告诉他,他紧紧追问:“转色花代表了什么?”
顺嫂这回似是洞透了天机的说:“转色花就是会转色的花。”
“看见了转色花会怎样?”追命还是要追问到底。
“这……”
“转色花开在坟头是什么意思?”
“……”
()
追命发现老太婆竟然在这节骨眼上呼呼睡去,睡时改为鼻孔朝地、鼻毛朝着心口,样子像仙游一般的还挂着眯眯的笑意。
他急得禁不住要摇醒老婆婆:“你说,你说,看到转色花是什么兆头?我给你一钱银子,真银子,你告诉我,怎么样?”他怕她在没有说出真相之前就真个“仙逝”了,急得什么似的。
一听到银子,顺嫂就自五里“梦”中急惊而醒,惺松着眼,紧张的问:“银子?什么?什么怎么样?你要买甘蔗还是地瓜?鸡头还是芋头?我都有。我先拿来怎么样?”
追命用一种难以看透天意的眼光去看她,并且知道若要从这位已老懵懂了的老婆婆的口中问出什么天机,那倒不如去问天的好。
于是他跑去跟小透初遇的井去打水洗脸。他要清醒一下。
凉风习习。
星光满天。
追命仿佛又听见歌声。
那歌声。
──那首跟小透说话时听到的歌儿,那歌儿是快乐非凡、无怨无尤的,而今,却半路出家似的唱成伤心凄清,在夜里透一股比星光还冷的寒。
追命心头一震。
──听到一些熟悉的歌,心痛的感觉,总是会有的。
可是追命现在不止是心痛。
而是震动。
因为他看见他的手尽是血。
脸上也是血──以致他看出去的世界,都变成殷红色了!
他没有受伤。
──难道井里的不是水,而是血?!
从那晚开始,追命就开始做一件事。
他着手调查一件案子:
据说小透气窄,是受不住丈夫其他妻房的欺凌,因妒生忿,悬梁自尽,了此残生的。这是家事,追命本来管不着。但他现在要管了──因为他觉得小透的死因没那末简单。
而且是小透着他来查个分明的。
那是小透的遗意。
这便是他的职志。
少年追命 … 第四章 爱怎样就怎样!
事情因他而起也因他而死,但他不知道。事实上,世事都因人而起,但那人不一定就清楚;甚至天下大事,常为人之一念而生,可是这人不一定便能明白。
他要查小透的死因。
但他只是一个杂役。
──谁会对一个身份卑微的人说真话?
──谁愿意对一个流浪汉说出事关重大、甚至性命攸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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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也不会有。
饱经世故年少老成的追命,当然能明白这些。他深深体悟到:一个人会做事,不如会做人;当然,最好是又懂做事又会做人,但如果只会做事,不会做人,那好事往往都白做了。而要是只会做人而不会做事,那往往就是不干好事。
办一件事,往往要透过许多人,不通过人便不能成事──所有的事都是人的事,人事是所有事情中最难办的事。
──有时候,想办成一件事,得要迂回曲折,得要以退为进,得要颠三倒四,得要朝秦暮楚:那还不一定能成事。
不过追命也极深刻的体悟到一点:
世间的所谓大事,便是极难办的事──所谓大人物,就是把极难办的事办成的人。
他不想当大人物。
但他要在三尺黄土下的小透死得瞑目。
所以他开始办事。
──为了要着手探查这件案子,他首先办了许多跟这件案子仿佛完全无关的事。
其中一件,便是捉拿“飞天蜈蚣”何炮丹!
“飞天蜈蚣”犯了一件大案:
他偷了县官万士兴要献给宰相蔡京为大寿之礼的:荷塘晨曦玉如意。
这是大事。
也是大案。
原本,当时在县官地窖里看守宝物的“顶派”、“潜派”和“托派”三派高手,都是全派中特别挑选出来千中无一的好手。
不过,当晚,先是“顶派”高手“多足如来”黎八嫩觉得院外蝈蝈声音叫得特别响。
未久,他发现蝈蝈声音愈来愈响,他开始怀疑身上衣服里藏了只蝈蝈。
当他遍翻不获后,蝈蝈的叫鸣像裂了天崩了地一般,他才恍悟蝈蝈已跳入他的耳朵里,且侵蚀了他的脑袋。
他跳了出去,捂耳求医。
接着“潜派”的“倒采花”铁乐仕,也觉得自己左脚心给蚂蚁螫了一口。
不久,他的脚肿起一个大泡。
再过一会,他的脚已肿得跟他的头一般的大。
他怪叫着跳了出去之时,剩下的“托派”高手“飞龙快棍”马善欺就觉得自己喉咙有点痒痒。
他一咳嗽,就想吐痰。
一吐,就吐出一条蜈蚣。
一条美艳动人色彩斑烂的蜈蚣。
接下来的事,已不用多说。
“飞天蜈蚣”何炮丹已盗得了“荷塘晨曦玉如意”。
万士兴那肯甘休──至少,丞相大人那儿也不会罢休。
他们暂把一切案件搁置,调布重军,召集精兵,追踪寻搜,围剿飞天蜈蚣。
终于,他们在“饱死小屯”里围住了飞天蜈蚣。
可是没有用。
据说,那一晚,月黑风高,包围飞天蜈蚣的人,只见他手归手、头归头、脚归脚、发归发、五官归五官……各自为政但又各自成一派的“分头走了出来”,像自动“百”马分尸了似的。一节一节的“走”了出来,而且真的“走”了。
──别说拦阻,更甭说交手了,围剿的人已吓破了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