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朝霞淡淡道:“假如你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不妨考虑一下这法子。它叫‘扒烧整猪头’,讲究的是‘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色泽红亮,肥嫩香甜,油而不腻,香气浓郁,风味不凡。不过呢,我有一件事情确实要拜托你。如果你不答应,我们可以把你当成一头猪‘‘‘‘‘‘”
我偷偷骂了一句:如果我是一头公猪,那你就是一头母猪——大胸母猪。
骂归骂,还真怕她会做出这种事情,便懒洋洋地问:“什么事?如果你想要我的肉体,这绝对没问题;如果你要我切掉身体的某一部分,留在这里永远陪伴你,那还不如当我是一头公猪,来一次‘扒烧整猪头’;如果‘‘‘‘‘‘”
“放心,都不是。”朝霞微微一笑,凑到我耳边,嘀咕了几句。
我不禁愣住:她也有这种打算?!!
第三十一章 宫廷选拔赛
阴历五月二十六日的清晨,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充任宫廷护卫,汉成帝刘骜举办的第一届竞技大赛,终于在未央宫拉开帷幕。
共有三百人参赛,平均分成三批,据说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一流好手。这次比赛只有三个项目,分别是:射箭、举重和搏击。又可以细分为混合式和单挑式。
首先举行的,就是混合式射箭。场地是一个既宽且大的圆形高台,每批选手同时站在上面,各拿着画鹊弓和十枝已拔去箭头的羽箭,可以向任何人发射。
比赛规则如下:第一,你可以不发射,但一旦射出高台,哪怕是一毫米,必须立即滚下来;第二,被他人射中,也必须立即滚下来;第三,如果在比赛结束之时,还没有用完十枝羽箭的,即使不用立即滚下来,也仍然是输。
接着便是单挑式射箭。依然是对射,但对手只有一个。谁先射中,谁就赢。会有特别奖赏。
至于混合式举重,和摔跤有某些相同之处。也是每批选手同时站在高台上,你可以举我,我也可以举你;但不可以太用力摔,免得影响后面的搏击比赛。
谁的脚先离地超过一米,谁就算输。假如懂得什么“千斤坠”、“不动神功”或“沾衣十八跌”之类的功夫,那会轻松很多。
但有规定:如果不尊重对手,举起他后又将其摔成重伤的,摔人者立即滚下去。至于重伤者,如果他能支持下去,那还可以继续比赛——后果自负。
每批最后的两位优胜者,将会举行单挑式举重。那就更接近摔跤了。胜利者,就可以直接进入最后环节的搏击比赛;而失败者,还必须与另外两批的失败者比赛,三个中淘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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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三百个选手,能参加搏击比赛的,仅有五人。
而这五人中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将会成为“期门仆射”。期门,掌执兵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初置,多至千人,有仆射,秩比千石。属官有给事期门。
至于第三名、第四名和第五名,将为成为“羽林令丞”。
羽林,也掌送从,职位仅次于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为建章营骑,后改名羽林骑。又把从军死事者的子孙养在羽林,进行训练,号称羽林孤儿。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督羽林,秩比二千石。属官有羽林黄头郎。
仆射,秦官,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设置。《汉书之百官公卿表》云:“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取其领事之号。”
而在射箭比赛中最后滚下台的二十人,以及在举重比赛中最后滚下台的三十人,将会成为期门仆射和羽林令丞的得力助手。但这五十人难免会有重复。
到了中午,前两项比赛已经结束,而那五十人也已经产生。排除能够进入搏击大赛的五名高手,实际上只有十五人。他们分别会由即将诞生的期门仆射和羽林令丞所领导,即每三个会成为其中一位仆射或令丞的得力助手。至于会不会窝里斗,那是以后的事。
以后的事,谁能预料呢?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能在搏击大赛取胜。
皇帝的用膳时间已到,搏击大赛下午再继续。而这五名选手,分别是:丁冬、铃铛、叶飘零、朝霞公主和我。
女性的铃铛和朝霞,此时已是男儿装,与丁冬站在一块,风度翩翩,俊雅潇洒,不知迷倒多少宫女和妃嫔,连男女兼收的刘骜也不禁为之动心,一个劲儿地向旁人打听“他”俩。
当然,我们用的都是假身份,事前也曾精心化装过,已不是本来面目。只不过,铃铛和朝霞,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以丑陋的面目出现。女人的天性,也是男人的幸运。
如果不是丁冬和铃铛身上的那股狐臊味,还真认不出他俩。那味道尽管已变得非常淡,应该是用了什么来遮掩;但拥有风神战衣的我,鼻子特灵敏,他俩一出现就被我发觉了。
但他们却没有认出我。有了昨天晚上的教训,我再也不敢大意,事先开启风神战衣的“气味转换功能”,将原先的汗臭味消除,转换成淡淡的麝香味。
这也被朝霞揶揄了好一阵子,说什么“一个臭男人的汗味居然是香的,不是心理变态,就是脑子不正常”‘‘‘‘‘‘
我咧——管它呢!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不知道叶飘零来参加这次宫廷比赛,打的究竟是什么鬼主意,但他毕竟是我方的人,多一个帮手,以三敌二,胜算也大些。可我不断地向他打眼色,他却像个瞎子,不理不睬。
朝霞倒是很奇怪地问,你是不是在刚才的射箭比赛中,弄伤了眼睛?应该也不可能,你只懂得闪避,用别人来做挡箭牌,看到有谁即将滚下台再偷偷补上一箭,怎么会‘‘‘‘‘‘
我显得愤愤不平,立即反驳:你懂什么?这叫战术!
只不过,下午的搏击比赛,不能再投机取巧。丁冬的什么“花非花”,我还是想不到破解它的方法;至于那铃铛,恐怕也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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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正,搏击比赛正式开始。首先飞上高台的,就是一身雪白的丁冬。
刚刚落到高台上,周围的观众便立即发出一片欢呼声。那些宫女妃嫔更是欣喜若狂,如果不是有皇帝在场,恐怕种种五花八门的珍藏版肚兜,也会漫天飞舞,洒向丁冬。饶是如此,那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也几乎能将耳膜震穿‘‘‘‘‘‘
“这小伙子叫什么来着?长得好俊!比大姑娘还俏!嘻嘻!”
“叫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真的‘‘‘‘‘‘耶,如果能‘‘‘‘‘‘”
“别发浪了你!就算皇上一辈子都不宠幸你,也别想和其他男人‘‘‘‘‘‘除非‘‘‘‘‘‘”
“有些事不用说得这么明白吧!你不也和那个姓王的护卫‘‘‘‘‘‘”
“别胡说!隔墙有耳!杀头大罪哇!快看比赛吧!另外两个俊小伙也上场啦!”
这些声音像苍蝇一样在我的耳朵飞来飞去,越听就越心烦。可如果关掉战衣的“高效窃听功能”,又惟恐会漏掉一些很重要的信息。四个字——左右为难。
对于宫女妃嫔们的热烈反应,刘骜倒是摆出一副可以谅解的表情,很大方地微笑着。
坐在他旁边的,正是当今皇后许婧,乃车骑将军许平恩侯许嘉之女,体态丰满,有如月里嫦娥。此外,靠得最近的,便是刘骜所宠爱的班婕妤,有“赛西施”之称的班姬;另外一个就是体态轻盈的赵飞燕,封为婕妤还不到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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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冬、朝霞和铃铛上场时,未央宫中一片欢呼声;而叶飘零出现在高台上,偶尔会有一两个人拍掌,但绝对没有女的;至于我嘛,声音是很响,可惜全是喝倒彩的;如果不是皇上出言喝止,真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看来,我在射箭比赛和举重比赛中的表现,已经伤透支持者的心。
根据可靠消息,太监和护卫中秘密进行的“打赌”,丁冬是一赔一,赢面最大;朝霞和铃铛都是一赔二,叶飘零则是一赔四;而我呢,变成了一赔十,还是没有谁敢买。最后还是我悄悄塞给十个太监双倍的银子,半是威逼半是利诱,才很无奈地去买了。至于有没有悄悄留下一点银子,改去买其他选手,那就很难说。照估计,肯定会有人这么做。
现在这种嘘声四起的场面,早已是意料中事。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道:等着瞧!我一定会让大家跌破眼镜的!啊不,这时代是没有眼镜的,那就吓破胆子吧!
想到这,便壮着胆子,拱手绕场一周。嘘声更为热烈,就差没人砸鸡蛋扔砖头。吐口水我可不怕,高台既宽且大,离观众席又有一定的距离,没理由口水能吐到我身上。
朝霞飘到我身边,微微一笑:“看来,你真是没什么人缘哦!要孤军作战啦!”
“谁说的?他们只是太喜欢我,不得不用违反常规的方式来表达。而且,有你帮我的忙,也不算是孤军作战啦!”我淡淡一笑,指着铃铛低声道,“你看到那个穿火红衣裳的家伙没有?也是个女的,和那个一身雪白的小白脸是一伙。你去对付她,我去对付那小白脸。”
脑海里立即涌现出将丁冬打得哭爹喊娘的情景,忍不住呵呵地笑出声来。
“白痴!你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有趣吗?”朝霞奇怪地看着我,又指着叶飘零问,“他是谁?我和你都有对手,那他不就成了渔翁?我们很吃亏的哦!”
“理论上来说,他可以算是我们的朋友。不过呢,我先过去打声招呼,免得他伤害你。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色狼,特喜欢揩油。”
“比起你来,恐怕他也是小巫见大巫。”朝霞盈盈一笑。
“不敢当,不敢当。对着你,我无能为力。”我微笑着一抱拳,便飘到叶飘零身边。
“喂,老臭虫,刚才和我说话的,是个女子,还是我们的朋友,待会儿你假装来两下就好啦,千万不要动真格。那穿火红衣裳的也是个女子,如果你真要揩油,就去找她吧!”我似是不经意地在他身边缓缓走动,用“限制式对话功能”将话语传到他耳朵里。
叶飘零既不点头,也不摇头,眼睛也不瞧向铃铛,只是茫然地望着远方。
我不由得大是惊奇,心道:才两天不见,他怎么就变成这样子啦?!换了是平时,一听得有美女,那口水就会哗啦哗啦地流下来;而现在,居然‘‘‘‘‘‘有古怪。
隐约觉得有些不妥,却又想不出是什么。
正在此时,只听得那相当于“裁判”的官员大喊道:“混战式搏击比赛,正式开始!”
我赶紧对叶飘零道:“记得啦,不要对自己人‘‘‘‘‘‘”突然觉得有一股劲风从左侧刮来,斜着眼一看,居然是叶飘零的拳头——正轰向我的太阳|穴!
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危急中左肩猛地向后一扭,那拳头便朝着我的正面。幸好我身子原本就是向后倾斜的,并立即来一招“铁板桥”,双脚向前一蹬。刚刚飘离三米,便听得“轰隆”一声,硬地板立即裂开一道大缝。
原来是叶飘零的直拳突然转成下劈掌,恰好砍在地板上。那地板是极其坚硬的楠木,居然被他一掌就能劈开;若是让这一掌劈在我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更气人的就是,周围的那些护卫和太监,先是沉默半晌,接着便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叫好声,还夹着几声惋惜:“唉,还差一点点——居然没打死他!至少也让他残废嘛!”
我真的很想马上口水还击:等我做了期门仆射或者羽林令丞,一定要你们这些家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哼,敢瞧不起我!
但还是勉强忍住。要是给皇帝留下不好的印象,我的前途就会大打折扣。尽管也可以威胁他给自己一官半职,过把瘾就行;可那实在没什么挑战性。
让大家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再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胜利,才更有意思。老是依赖风神战衣,而自己的斗心却一点一点地消磨掉。一定要快点找回它。
“你疯了吗,也不看清楚我是谁——哇!”我惊魂甫定,立即破口大骂;但他又已蹿到我跟前,再次发动猛烈攻击。尽管我都能很巧妙地避过,但每次都十分凶险;他绝对不是假装出来的,简直就是要我的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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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丁冬和铃铛夹攻的朝霞,此时也是左支右绌,勉强支持。
丁冬还有怜香惜玉之心,只是象征性地拍出几掌,夹着丝丝冷风;而铃铛则是全力以赴,恨不得将朝霞揉成碎片。只不过她姿态曼妙,纵使是使用极其毒辣的招式,例如“撩阴脚”与“击胸锤”,也宛如正跳着芭蕾舞,博得一阵阵喝彩。
挂在她脖子上的铃铛,随着那忽左忽右忽前忽后的娇躯,也丁零丁零地响着,清脆悦耳,分外动听。但朝霞听在耳里,只觉得心浮气躁,脚步虚浮,更难沉得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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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贵宾席上陪伴着太后的宫女翡翠,也不由得捏出一把冷汗;可又不敢叫出声来,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主人打气:公主,你要加油啊!今天的状态很差耶!
而早已知道真相的太后,反而喜怒不形于色,只是静静地看着。
她在想着心事:五月十九日晚上,长信宫上空突然掉下一个少女,却只是暂时昏迷,一点损伤也没有;那时就已经知道,她绝对不是普通人。本来是想弄醒她后就送她出宫,免得惹出麻烦;但她醒来后似乎已忘记过去的一切,且和自己很投缘,便忍不住收她为义女,赐名为“朝霞”。曾经考虑过让她做自己的媳妇,可一想到皇儿那风流品性,还是算了。
而自己不反对皇儿搞宫廷竞技大赛,也是想从中挑出一位好男儿,与公主配成一对。可这次定下的种种规则,也太儿戏了‘‘‘‘‘‘要是伤了朝霞,谁担当得起?
初时,朝霞来央求自己,要女扮男装,去参加竞技大赛;自己本来是不答应的,怕她会有危险。可最终熬不过她的软语哀求,还是答应了。看到她在射箭比赛和举重比赛中的出色表现,自己也是很高兴啊!可现在‘‘‘‘‘‘那两个家伙,不可原谅!
而在高台上的丁冬和铃铛,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被太后怨恨,依然对朝霞发动一次又一次的进攻。丁冬被铃铛那幽怨的眼神刺激了几下,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