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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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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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未来的泰昌皇帝,他在位只有 30 天。
在万历皇帝统治期间,东林运动从对道德律的狭隘解释得出它的伦理的
优越性。在对张居正不肯请丧假的指责中和在东林党人积极参与关于楚王的
合法性的争论中,这是显而易见的。经受了多次考核过程以后,东林党人后
来只好把他们权力的基础放在继位问题上。他们希望在太子继承皇位时,在
他下面实现他们的政策。当“国本”(继位制)看来真受到威胁时,他们的
关心证明是有道理的。①














① 关于地方对这些袭击的反应的详尽研究,见梅里林?菲茨帕特里克:《浙江北部的地方政府与对 1553—1556
年海盗入侵的反应》'164',学位论文,国立澳大利亚大学,1976 年。
① 有关双方战术和策略的详细说明,见贺凯:《胡宗宪对徐海的战役,1556 年》'266',载小弗兰克?A。
基尔曼和费正清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 年),第 273—307 页。
① 见威廉?莱特尔?舒尔茨:《马尼拉的西班牙大帆船》'446'(纽约,1939 年),第 27 页。
 



衰落期中的思想状况

统治能力的衰落

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一向把万历统治时期的中叶当作明帝国历史中的一
个转折点;在此以后王朝的局面变得难以维持,它的崩溃不可避免。在得出
这个结论的过程中,他们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皇帝的性格上。朝臣之间的
派系争论也受到了谴责。这种解释倾向于掩盖一个认识还不很清楚的基本事
实。一个其公开承认的目的是保存农村村社的农业单纯性的相对松散的政
府,是没有能力应付新的时代的难题的。
可是在王朝政体的框架内,上述历史学家的论点不是没有真实意义的。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的改组和财政及法律的改革是不可能的,这些评论家在
把皇帝和他的官吏之间的拖长了的僵局以及官吏本身之间的争论,当作王朝
不能保持其政权的主要原因方面(如果不是唯一的原因),证明是有道理的。
在这种僵局以前,那个时代有头脑的人已经试图减轻这个高度程式化了
的政权结构在行政工作中所保持的思想控制。当全面改革不可能时,就主要
的行政官员来说,已在谋求某些行动的自由。例如,张居正曾经打算吸取反
对传统观念的王艮(1483—1541 年)所提倡的儒家类型的功利主义。王艮认
为,利他主义不过是自我保存的一种行为,犹如以一己之舍对换他人之舍。
他的“左翼王阳明学派”的思想似乎包含了更多唯物主义的,因而也是实用
主义的对社会问题的观点。①但是,在沿着这条路线的什么地方张很可能得出
结论,他自己对一个特定的思想学派的赞助将不可避免地要树立一个坏的先
例。最后,他成了下令关闭帝国中所有私人书院的人。 ①
李贽,一般被认为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反对传统思想的人,提出了一个
前所未有的建议。包含在当时社会准则内的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仍然应当适
用于普通群众,但有异常才能的男人和女人,当他们的成就比他们对准则的
违犯更有价值时,应当不受传统要求的限制。证明这种例外有道理不是根据
法律上的理由,而是根据哲学上的理由。李贽是王阳明的心学学派的追随者,
他认为,因为终极的实在只存于心中,具有胜过邪恶的天生能力的卓越的心,
应当被给予更大的行动自由,即使牺牲社会道德。①他的给予杰出大臣和将领
更大便宜行事权力的有限目标,不能被认为是“激进主义”。但是,他的建
议的激进方面在于他所寻求的赖以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在一个法学不发达
而哲学说教至高无上的时代,李贽提出,包含在有关法令的法律中的传统行
为准则可以被思想认识取而代之,因而迈出了更远的一步。由于这种观点含
蓄地怀疑道德律的超越地位,李因拥护这种不符合传统规范的思想而不得不
死于狱中。他于 1602 年自杀;即使是通过间接的、善意的手段来改变王朝高
度程式化的政体及与之伴随的道德准则的任何尝试,也就到此结束。
不过,涉及万历皇帝和他的官吏的法制上的僵局没有发展成为危机。的
确,需要皇帝出席的礼仪活动是被放弃了。和关于皇帝职责的争论一道,有
些关于实际问题的建议被留在宫中未予答复,实际上被皇帝否决。然而其他


① 弗朗西斯?培根:《关于帝王统治》,载《弗朗西斯?培根文集》'3'(纽约,1908 年),第 84—85 页。
① 见李雅各:《英译七经》'309',Ⅲ,第 316 页。
① 关于这个论题的更详尽的论述,见王毓铨:《莱芜集》'557'(北京,1983 年),第 110—341 页。
 



的事务继续进行,这些文件显然受到了皇帝本人的注意。(1620 年,在他死
前约三个月,他向首辅方从哲抱怨说,大量公文仍然需要他考虑。)当高级
政府职位仍未补缺时,副职和职位较低的官僚照常处理工作。饥荒的救济品
分发了,国内的叛乱被制服了,边境游牧部落的入侵处理了,虽然这些事件
的解决往往引起了批评。
万历时期晚期最实在的成就是泇河的完工。在大运河反复因黄河被淤塞
和泛滥以后,打算建造一条在东边与之平行的代替的河道,以完全避开徐州
附近的急流。这项建议曾经吸引了张居正的注意力。但是,工程于 1593 年才
开始,而且这个项目很快陷入困境。必须清除的石头比预料的多,工程由于
经费短缺几次停止。然后工程于 1603 年重新着力地开始。这条新河道长 110
英里,最后于 1609 年开通运输。
政府继续衰落,虽然不那么令人注目:衰落是逐渐的,但是是继续不断
的。官僚机构只能依靠它的成员的忠诚和信念以正常地发挥作用。①东林运动
的道德上的狂热只是那种信仰的一种表现,在社会各阶层的作用中这种信仰
仍然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万历皇帝没有对维护社会道德做出什么贡献。相反,
他的私事进一步打击了那些希望重振皇权的人的情绪。
他对中央官僚机构中的派系冲突(这种冲突常常由他的荒谬行为和报复
态度引起)的反应是,堵塞得以正常领导政府的官僚政治的渠道。他对内廷
和外廷的日常工作都干脆不理。最显著的是,他不肯对要求任命或辞职的奏
疏表示承认或作出所需要的行政上的答复。一个现代的历史学家在他分析皇
帝这方面的态度所造成的最高官僚机构中职位大量空缺的事实时,断定这种
现象表示了大约从 1600 年起皇帝作为政府首脑所起作用的变化的几个有关
的要点。第一,他曾一再受挫于他的官吏,屈从他们的意愿,他心怀怨恨地
拒绝合作,作为报复他们的一种办法。第二,当他满足于让政府的许多部门
在人员配备过少和无领导人的情况下竭力支持时,他显然把所有那些与积累
财富有关的文官机构排除在这种处置之外。第三,他满足于让人员减少,是
因为没有付给那些不值一谈的官僚的薪俸可以转入他的内库。①
为了说明这种僵局的范围,我们可以引证首辅沈一贯 1603 年早期的悲观
失望的奏疏,他在其中向皇帝报告说,都察院的 13 道监察御史中有 9 道仍然
长期空缺,尽管再三推荐了补缺的候选人。所有这些推荐都被置之不理。1604
年,吏部尚书急切地报告说,国内几乎有一半知府的职位空缺,在南京和北
京都有一多半尚书和左、右侍郎的职位仍未补缺,任凭一再努力以求补上这
些空缺。皇帝干脆不理这些请求。京师仍然在职的官员们在皇帝(他这时如
果有过的话,也是极少上朝)不想上朝时,好几次想出了接近皇帝的特殊办


① 对隆庆皇帝节俭和仁厚的驳斥,见孟森:《明代史》'375'(1957 年;重印,台北,1967 年)。隆庆皇帝
不能当众讲话的最有力的证据得自高拱 1572 年在万历皇帝继位后不久所上的一份奏疏,其中据说,隆庆皇
帝早朝时甚至让大学士代他从宝座上作例行公事的回答。高拱强调,这种做法损害了公众的信任。这一情
节参见下文。这份奏疏见于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57'(平露堂,1638 年;摹印本,台北,1964
年),301,第 8 页。这一资料也见于《病榻遗言》'282'(16 世纪后半期;重印于《纪录汇编》,1617 年;
影印本,上海,1938 年)有关隆庆皇帝的话中,该书被认为是高拱所作,但真实性可疑。
① 这样一种理解的最有力的根据是 1590 年 8 月 25 日皇帝和申时行的谈话。这一记录见《明实录?神宗实
录》'380'(1630 年;重印,台北,1961—1966 年),第 4186—4191 页。英译文见笔者:《1587,无关紧
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251'(纽黑文,1981 年),第 230—234 页。
 



法来恳求他批准政府例行的任命,和允许那些没有得到正式批准便已长期离
职的官员退职。有几次他们一起跪在宫殿的院子里,齐声呼号以引起他的注
意。但都徒劳无益;任凭没有答复的奏疏一年又一年地堆积起来。
太监机构中的许多空缺职位,尤其是像司礼监的那些主要职位(在正常
情况下,这些职位的补缺需要外延或大学士们共同认可),也没有补人。这
表现出皇帝看不起这个太监官僚机构的主要部门,在他看来,这个部门是京
师官僚机构在对他强加约束方面的一个听话的代理机构。只有那些直接从事
税收和开创新财源的太监(矿税使)的和外廷的官僚行政机构的部门才受到
他的密切注意。这些部门保持满员或扩大,并被责成有效地发挥作用。这个
君主得到了(无论他应否得到)历史上最爱财、最贪婪的皇位占有者这个名
声。他继续不断地想出不把税收给予政府和增加他自己的私人宝藏的办法。
官僚们对这位皇帝所感到的轻蔑遍及政府各部门,并对官僚政治的道德有深
远的影响,这更进一步降低了不但人手不足,而且还不给予职位升迁的行政
机构的能力。最大的损害是在“梃击”事件的余波中造成的,这次事件充分
暴露了万历皇帝不但不适宜当皇帝,而且也不适宜做他自己家属的领导人。

“梃击”案

夏初一天的傍晚,一个挥舞大棒的强壮青年在皇城内的太子住所被逮
捕。他已经伤了一个侍从太监。刑部官员的审问确定这个闯入者的姓名是张
差。法庭打算断定这个人精神错乱,想要了结他和两个宫廷太监的怨恨;他
曾在城外碰上他们。这时这个案件可能以立即判处这个人死刑结案,因为法
令对于甚至即使是用姿态威胁宫廷的罪犯也要求处以这种极刑。但是,这种
判决被一个负责监狱的低级官员阻拦而没有最后定下来。这个官员,王之宷,
对精神错乱的断定提出异议。在牢房的一次个人的讯问中,他已证实这个囚
犯神志清楚而机警;他曾受指导以执行一个阴谋。由代表刑部所有各司的人
员当众进行的对这个案件的复审由于说出了两个作为唆使者的宫廷太监,而
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讯问结果。他们与郑贵妃和她的兄弟接近,这似乎证实了
普遍的怀疑,这个闯入者是被派去杀害太子,以便她的儿子福王可以最终登
上皇位。张差据说曾被许以豁免和奖赏。①
在随后的抗议和批评中,万历皇帝采取了一个没有先例的措施:他把所
有的官员召进宫里。正式的礼规被免除。皇帝在跪着的朝臣们和站在他下面
一两级石头台阶上的太子及其三子一女的前面临时讲话。他有一会儿抓住太
子的手以表示对他儿子的个人感情,并让官员们放心,继位制度是不能改变
的。他然后要求把张差和两个牵连进这个案件的太监处决。这时刑部的几个
高级官员表示反对皇帝对所有三个嫌疑犯给予死刑的裁决。随后大学士们进
行了调停。张差被判决于第二天处死。但是这两个仍然收押在宫中的太监将
被移交给文官们审判。皇帝同意这样办。①


① 不管怎样,这段情节似乎有坚实根据。举一个例来说,申时行:《赐闲堂集》'466'(序,1616 年;缩微
胶片第 865—866 号,国会图书馆),40,第 22 叶提到了这一情节,包括这里引述的话。王世贞:《嘉靖
以来内阁首辅传》'553'(16 世纪晚期;重印,《明清史料汇编初集》,1,台北,1967 年),6,第 24 叶
指出,冯保向太后报告说,高拱想以周王取代万历皇帝。
① 见黄仁宁:《16 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剑桥,1974 年),第 226—244 页。
 



可是这两个太监最后也没有移交。在张差执行死刑以后,他们被带到文
华门由文官们审问,但他们仍然由内官监禁。他们坚持他们无罪,因此不能
拿出裁决的意见。这时太子出来为他们说话,声称他们实际上是受疯子张差
的陷害。审问的行政官员们于是请求皇帝准许再次反复询问他们,但是没有
得到准许。在皇帝接见后的第五天,两个可疑的太监据说监禁在宫内时已经
死了。过了两年,在 1617 年的人员考核时,曾经审查此案的积极的官员王之
宷以贪污而被撤职。①几个以前主张迅速了结此案的官员这时被叫做浙党。派
性的界线决定了这个案件的结果。
行政机关的自信被动摇了,它的管理观念消失了,变成了难以管理的机
构。怀疑和不相信的态度逐渐地但却是不可逆转地蔓延到了低层行政机构。
在明代的制度下,地方上的施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个地方长官的品
格和廉正。在制止地方士绅对民众的剥削时,他们经常被迫单独地行动。现
在,他们的美德很少被承认,他们的刚毅得不到支持。这种党派政治败坏风
纪的影响因而扩展到了各级帝国行政机构。

没有选择余地

我们从 16 世纪晚期和 17 世纪早期游历过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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