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告发了将军诗,已经遭到第一波打击了,你不是讲袭人都被迫离开了吗?这种情况下,贾探春她是一个罪家的女子,用今天的话说,是已经被停职反省的一个官员的女儿,她怎么还能拿去和番呢?以罪家女子和番,在封建时代是一点都不稀奇的,在清朝,雍正时朝,就有过这样的情况。
我在前面讲座里面多次讲到了康熙朝,太子两立两废的事情。被彻底废掉的太子,从政治上来说,就是一个罪人,从那以后一直到死,他和他的家人,包括服侍他家的人,都处于被圈禁的状态。当然康熙他还是很注重骨肉感情的,他废掉这个儿子的政治前途,把他圈禁起来,但是还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在物质供应上,强调要丰其衣食。雍正夺取到王位以后,继承康熙的做法,依然那样对待他这位哥哥,仍予圈禁,但保障供给。但他采取了一个似乎很友善的姿态,他把这个废太子的一个女儿,拿来当做自己的养女,当做公主。雍正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人想拿历史上这个例子,来推翻我关于秦可卿的论述,他们的逻辑是,废太子他们家的女儿,用得着藏到曹家去吗?雍正皇帝把他们家的女儿接过来当做自己的女儿了呀,这历史上有记载啊,是不是?是有这么回事。这位公主叫做和硕淑慎公主,她是废太子第六个女儿。但是细捋历史,拿这么件事来推翻我前面有关秦可卿的论述,是起不了作用的。
废太子的这个女儿,生在康熙四十七年初二,那时候她父亲还不可一世,还没有会被废掉的迹象,太子自己,和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他继承康熙登上宝座是早晚会有的事。万没想到在那一年九月,爆发了一个“帐殿夜警”事件,我在前面讲座里详细讲过,这里不重复了,总而言之,康熙第一次把太子废了,将他圈禁起来,那么这个小女孩,在她还是婴儿的情况下,就随她父母一起被圈禁了。康熙皇帝一废太子以后,很快后悔,第二年又给太子复位。这个跌宕起伏,这个小女孩不会有记忆,她实在太小。过了三年以后呢,康熙又觉得太子不对头,又把他废掉,再次把他全家圈禁起来。那么这个时候,废太子这个女儿就应该开始有记忆了,但那应该是些恐怖记忆、阴暗记忆。那么在康熙朝,雍正——当然那时候他还不是皇帝,他是四阿哥,还没有雍正的称号,这里是借用——那时候他把这个女孩子抱过去当养女了吗?并没有。这个女孩是在圈禁中长大的。康熙驾崩了,雍正当皇帝了,她已经十四五岁了,这个时候,雍正才把她拿过来当做自己的女儿。
雍正这样做,第一,是为了昭示天下,我多么宽宏大量,她是被我父王废掉的那个太子的女儿,罪家的女子,我居然把她抱养为我的女儿,你们能不感动吗?如果你熟悉清史你就会很清楚,雍正登基以后,他所面临的政敌根本不是那个废太子,废太子先皇已经认定他不能继位了,谁敢推他当皇帝啊?而且废太子在雍正二年,也就病死在禁所,雍正乐得赐他个“理密亲王”的谥号,给这个倒霉蛋划了个句号。雍正当时政治上的劲敌是他的八弟、九弟和十四弟,特别是十四弟——这个弟弟跟他既同父又同母,而且他母亲还坚定地站在他弟弟一边,雍正当了皇帝以后,他弟弟是征西大将军,赶回朝廷以后不服,说这怎么回事,父王突然去世了,你就当了皇帝,怎么回来以后让我给你下跪,凭什么给你下跪啊?在康熙晚年,所有人都看好这十四王子,认为他会接替皇位,他的母亲也是这样认为。雍正当了皇帝以后,要把他的母亲移到太后住的那个宫殿里面去,本来他母亲只是康熙的几十个妃嫔当中的一员,现在他既然当了皇帝,他母亲就要尊为皇太后了,按说移住太后宫,是件好事啊,他生母却坚决不去,坚定站在他弟弟一边跟他斗气。那八弟、九弟更觊觎着他的皇位。雍正必须先把这三个兄弟摆平啊。八弟、九弟,他很快地把他们灭掉了,十四弟毕竟是一母所生,他没把十四弟害死,但命令十四弟去给父皇康熙守灵,后来等于一直把这个兄弟禁锢起来。那时候雍正的政敌根本不是废太子,收养废太子一个女儿,他是故作姿态。但这还只是雍正政治权谋的第一层面。另一层,就是雍正登基以后,他要继承前朝的传统,用公主去和番,特别是蒙古贵族,要继续拿皇家的女儿去跟他们婚配,以使“满蒙一家”的传统更加巩固。但是,雍正自己女儿少,养大成人的只有一个,和番的人力资源大大欠缺,亲女儿不够怎么办?他就抱养,也不抱养那些年龄很小的,所抱养的都是接近嫁龄的,他当时抱养了三个,其中两位是他重用信赖的怡亲王的第四女(后称和硕和惠公主),以及庄亲王允禄的长女(后称和硕端柔公主),还有一位,就是废太子的第六女。
废太子的六女,被称作和硕淑慎公主,雍正没养几年,就立刻拿去和亲了,嫁给了一个蒙古贵族,叫观音宝。这观音宝呢,婚后没几年就死掉了,废太子这个女儿就守寡,她活得很久,到乾隆朝还活着,活了七十七岁。这是一个非常悲苦的女子,她一生七十七年,有十四五年处于被圈禁状态,又有五十余年守寡。她是皇室政治的一个牺牲品。
用雍正收养了废太子第六女,也就是和硕淑慎公主这件事,来证明废太子的所有女儿都会平安幸福,绝无在危急之时设法移出圈禁地,藏匿到别处的可能,这样的逻辑,是不能成立的。
康熙五十一年,太子二次被废黜被圈禁,他那一大家子人,他的正妻和许多侧室,以及这些女子所生下的孩子,包括所有的男女仆役,一律再次随之失去自由,虽然康熙命令丰其衣食、保障供给,谁会甘愿过那种禁锢的生活呢?能设法逃离的,一定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若废太子身边一位女子恰好在那时生下了一个女儿,尚未及到宗人府注册登记,于是其母设法将其运出禁所托付给平日相与亲密的官宦人家藏匿起来,就是可能的。如果说太子一废时家中诸人万没想到手足无措,那么二废前家中个别人应变有方,也是不奇怪的。现在我们虽然未能找到废太子家族成员设法逃出藏匿的例证,但却分明可以从《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八十六卷里查到这样的记载:就在太子被二废时,太子宫中有个叫得麟的人,通过“诈死”的方式,让人把自己当死尸运了出来,当时一位大学士嵩祝,就冒犯王法藏匿了他。当然后来败露了,得麟处死,嵩祝被惩治。因此,和硕淑慎公主的个案,并不能推翻我关于秦可卿原型可能是废太子二废时一个藏匿到曹家的女婴的推断。
回过头来说曹雪芹《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真故事。第七十一回既然写到南安太妃对贾探春连声夸赞,那么,也就意味着贾母不让迎春露面,单把探春推出去的策略获得成功,第七十七回说有官媒婆到荣国府来为探春说亲,应该就是受南安郡王府委托,贾政王夫人没有不同意的道理,那么,后来就应该订了婚。谁知订婚以后,贾政出了事,被查。皇帝身边的贾元春,肯定急得不行,要想方设法来挽救父亲,挽救荣国府和整个贾氏家族。那么,正赶上皇帝又要安排和番。皇帝就是有年龄相当的女儿,他能心甘情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到那种远苦之地去吗?他底下当然有一些王爷,这些人家难道就愿意把女儿奉献出来远嫁吗?因此,动用罪家的女子冒充皇家的骨血,拿出去和亲,就成为最佳方略了。在这种情势下,贾元春就会跟皇帝说,我有一个妹妹,才貌双全,年龄也合适,是不是就用她去和亲?她虽然跟南安郡王的一个儿子订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愿意为圣上奉献一切,把原来将探春娶为媳妇的做法,改为收养她为女儿,这样探春也就真具有了郡主的身份,拿去跟一个弹丸番国和亲,贾家体面,南安郡王家也荣耀,又省得动用真的公主、郡主,启不四角周全?而且人们都知道贾政已是待罪之身,圣上能容罪家的女子破格成为郡主,送出和番,也昭显圣上的仁厚德泽。贾元春这样进言的时候,应该已有身孕,还未流产,皇帝也就同意了。
所以贾探春的远嫁是一个政治悲剧,是一个女性在政治交易当中被当做一个礼品,一个筹码,成为政治牺牲品。如果她真是能嫁到南安郡王家,好比两个凤凰风筝加在一起,倒也不错,但门板大的风筝写着喜字,雷鸣般来了,让你作为皇家的骨肉,其实是冒牌的,去嫁给外番,而且一去再不能返回,当然会涕泣不止。
当然问题跟着就来了,贾探春被用来和番,究竟是嫁到哪个外番了呢?前八十回里面,曹雪芹笔下写到了若干外番。他不仅写到“土番”,更写到“洋番”。第十七回,提到一个女儿国,这还是贾政讲的。贾政虽然总体上是一个老古板,但他有时候言谈话语之间还是显得很博学,看见海棠花,他就提到女儿国。据古代传说,远离中国的地方,有一个女儿国,这国全是女人,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怎么怀孕呢,在那国的水域里面,下去洗澡,就怀孕了。怀孕难道就不生男孩吗?生出的男孩都养不大,必定死亡,所以这个国家繁衍的结果就全是女人。这个女儿国呢,盛产海棠,叫“女儿棠”。这是一个虚拟的国度,更何况女儿国不可能需要娶一个女人过去,讨论探春的去向,我们当然把它排除。
那么第五十二回还提到真真国,薛宝琴跟着她的父亲到过很多地方,其中有真真国,这是一个真有的国度,地点在西海沿子,估计他所影射的,可能是中国西边里海之类的地方。薛宝琴说有一个真真国女子,黄头发,打着联垂,会写中文诗,她把这个女子的一首诗念给大家听。那么探春是嫁到真真国去了吗?如果往那边嫁,一开始应该是走陆路,和第五回里的面画不符合,画上画的是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探春远嫁是要运用这样的交通工具,真真国在西海的沿子,到西海的沿子这过程当中不可坐大船,所以真真国我们也排除了。
那么在《红楼梦》里面还提到一个国家,叫福朗斯牙,有人一听这个音,就判定是法兰西,但是也有专家经过精心考证指出,这个福朗斯牙指的不是法国而是西班牙。那么显然,也很难把贾探春的远嫁想象成是嫁到那种地方去。当然书里面还顺笔提到波斯国、爪哇国、暹罗等等。
那么,贾探春在八十回后根据曹雪芹的描写,可能是嫁到哪个国去了呢?有一个国,刚才我没提到,现在我要提,就是茜香国。这个茜香国是在第二十八回出现的。记不记得蒋玉菡把一条汗巾子当做礼物送给贾宝玉啊?这个汗巾子哪儿来的呢?古本《红楼梦》上有两种写法,一种说是茜香国女王进贡的。现在通行本都采取这种写法。历来就有读者觉得奇怪,你进贡什么东西都行,你怎么进贡腰带呢?而且是内衣的腰带,不是外头的腰带。有人就想象,可能茜香国开头对中国桀骜不驯,侵犯中国,被中国给击败了,女王被俘了,她身上的物品就被当成战利品了,皇帝分配战利品,北静王就分到这条汗巾子,北静王把它赏给了蒋玉菡,蒋玉菡又赠送给了贾宝玉,贾宝玉后来又系在了袭人的腰上,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以后才恍然大悟,哦,这条汗巾子结果成为他们两个婚姻的一个联系物。
那么有一种古本,写的是茜香国女王带来的,那这就不一定是女王自己系过的,也不一定是战利品了。我觉得茜香国这个称谓,可能是指这个国度盛产茜草。茜草开黄花,但是它的茎和根榨出汁以后是鲜红的,可以做染料。茜,也就是红的意思,茜草的别名叫做“血见愁”。书里面描写汗巾子是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可能这个国家是想向中国出口染料,那里的纺织品用盛产的茜草染料染成鲜红色,运过来进贡,数量很大,皇帝把这些贡品加以分配,分配以后只是一些成匹的茜草染成的血红的纺织品,然后不同的受到赏赐的人,把它制作成不同的物品,在北静王那儿可能就制作成了很多汗巾子,其中赏了蒋玉菡一条。这个解释是不是比较圆满?贾探春她被皇帝拿去和番,和的那个番邦,应该就是这个茜香国。有人考证出,茜香国影射的是琉球。琉球原来是中国的属国,是要向中国进贡的。琉球在太平洋里面,表示去那里,画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是非常恰切的。贾探春她是飘洋过海远嫁到茜香国去了,到那儿以后她就再也回不来了。根据曹雪芹的描写,贾家后来遭受到第二波打击,整个覆灭,剩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贾探春当然就更回不来了。
现在我们就充分理解,为什么在第五回关于探春的那幅画,会画两个人放风筝了。就是因为她被皇帝拿去和番的时候,贾家当然是她的本家,应该会去送她,但南安郡王家既然改娶她为收为养女,也算是她父母家了,也得去江边送她,这就必须以两个人放风筝来象征。探春远嫁茜香国,当然失去了成为南安郡王妃的可能,但是去嫁给茜香国女王的儿子,她就是那国的王妃了。不过你一定不要把她当那个王妃想象得如何美好,飘洋过海,贫瘠之地,物质生活绝对比不了在荣国府大观园的时候,精神上更会苦闷,当那样的王妃其实就是一种流放。
有位红迷朋友问,书里会不会写皇帝干脆把贾探春收为养女,再把她作为公主嫁到茜香国?应该不会那样。因为她姐姐是皇帝的妃子,不能乱辈。而她作为南安郡王的女儿,以郡主身份嫁给一个弹丸小国的女王的儿子,就比较得宜。
嫁往茜香国,可以一直走水路,从北京通州张家湾码头登船,从大运河出发,再从长江口出海,越海到达茜香国,那么春季很少台风,海上航行会比较顺遂,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探春远嫁是在清明时节。那时杏花开了,运河解冻了,长江和太平洋都比较平静,正好乘大船出发。
贾探春就这样告别了自己风雨飘摇的家园,告别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和跟自己耳鬓厮磨美好相处的二哥哥和姐妹们,那气氛,应该是悲怆的。对同父同母的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