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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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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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的事情;如此看重政治结盟的感情,也是并不可取的,“情可轻不可倾”,这是事后悟出的,很沉痛的教训。下两句是“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就说到秦可卿与贾府陨灭的因果关系了。如果秦可卿的问题只不过是跟贾珍有不正当的关系,没有别的因素在内,那么她的生死存亡,跟荣、宁二府的兴衰安危能有多大关系呢?这两句实际上就跟我们点明了,不要以为后来贾家断送了前辈创下的家业,问题都出在荣国府,那祸根,实实在在地是在宁国府这边;那滔天大罪,就是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又不是谨谨慎慎小心翼翼地藏匿,贾珍又跟秦可卿发生了恋情,把事情弄复杂了,因此,最后贾府的倾覆,首要的罪责,在宁国府。

《红楼梦》十二支曲,实际上加上引子和收尾,一共是十四支,那第十二支,曲名叫《好事终》,说的是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这是对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的诗化描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是说秦可卿不安分,她不该在藏匿期间跟贾珍淫乱。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秉月貌”的措辞,月貌当然是花容月貌的意思,就是说秦可卿她非常之美丽,但是我上几讲已经告诉你了,在《红楼梦》的文本里,月喻太子,因此这样措辞,我以为也是在点明秦可卿跟“月亮”的亲缘关系。下面的句子,跟那判词一样,也说到秦可卿跟贾家败落的关系,“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家事消亡首罪宁”跟“造衅开端实在宁”意思一样,好懂。不好懂的是“箕裘颓堕皆从敬”,“箕裘”就是指家族的正经事,“箕裘颓堕”就是家族的正经事因为不去负责,都乱套了,颠倒了,但是这怎么能说是贾敬的问题呢?有的红迷朋友就跟我讨论,说贾敬跟秦可卿有什么关系呀,他根本就不在宁国府里待着,他跑到都城外的道观里跟道士胡羼,炼丹,打算升天当神仙,怎么这支说秦可卿的曲子里,竟会责备起他来了呢?应该说“箕裘颓堕皆从珍”才是啊。贾珍一味享乐,把宁国府都翻了过来,也没人敢管他;他又跟秦可卿乱来,他有责任嘛!怎么会这里不去说他,反倒去说贾敬呢?

曹雪芹在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里,他就是要透露这样的信息,就是要告诉我们,对宁国府藏匿秦可卿这桩关系到家族命运的大事,贾敬竟然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他居然就不负责任;如果他负责的话,他留在府里,对贾珍起到抑制的作用,也许事情就不至于闹得那么乱乎,焦大也就不至于骂出那样一些丑事来;但是他逃避了,任凭箕裘颓堕,不闻不问,他连府里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来,他对宁国府后来的倾覆,负有头等的罪责。这个贾敬应该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个秦可卿原型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书里贾代化的原型还活着,跟贾代善、贾母的原型他们共同决策,决定由宁国府的原型来藏匿秦可卿的原型。做出这一决策的根本原因,“宿孽总因情”,就是他们跟现实生活中的废太子,关系实在太铁了,太有感情了,也就顾不得是否最后会导致“作孽”的后果,是否会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当然,他们也是投机,这件事做稳妥了,一旦废太子,或者废太子死后,当着理亲王的弘皙,能够翻过身来,登上皇位,他们家族所能得到的好处,那就怎么往高了估计也不过分。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敬的原型,那时候他就不同意藏匿秦可卿的原型,但长辈做了主,他也无法阻拦。后来贾代化、贾代善的原型相继死去后,他就公开撂挑子了,他就逃避了,他把爵位让给贾珍的原型袭了,把族长也让给贾珍的原型当了,他的态度就是,今后府里的事跟我都没关系了。从生活原型,原型人物、原型空间、原型事件,到小说里的人物、府第、故事,应该就是这样的一种对应关系。

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曲名叫《好事终》,现在那含义很清楚了:本来藏匿秦可卿,是一桩好事——对于秦可卿本人来说,她可以不必跟父母及其他家人过被圈禁的生活,而且一旦她的家族在权力斗争中获胜,她就可以亮出真实的公主身份;而藏匿她的贾家,如果她的背景家族,也就是月亮,“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终于成事了,那么就相当于立了大功,荣华富贵就一定会升级,这当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最终却是“月”派的失败,而且还没等到最后失败,就先要让秦可卿牺牲,好事没成,好事终结了,所以关于秦可卿的曲子叫《好事终》。

高鹗续书,在前面他也保留了关于秦可卿的判词和《好事终》曲,那里明白地写着“首罪宁”,他往下续书,到最后当然也只好把宁国府的罪写得好像是比较大。根据他的写法,皇帝整治宁国府比较彻底,贾家延世泽,只宽恕了荣国府,但是高鹗最后给宁国府归纳的罪状是什么呢?你现在看看去,很滑稽的,大体上一个就是逼娶良家妇女,就是说尤二姐的事。但这个尤二姐是谁娶了她啊?是贾珍吗?就算贾珍在当中起了不好的作用,罪名首先也应该是贾琏啊。贾琏他国丧、家丧都不顾,违反封建礼法娶了尤二姐,而且还造成尤二姐跟她原来订婚的丈夫的分开,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后果。这是荣国府的事呀,高鹗他却为了把宁国府写得罪大恶极,就列出这么一条罪状。还有一条更可笑,有关尤三姐。高鹗的文字大体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宁国府没有报官,私自掩埋了。可这才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罪。然后他就把贾珍写得最后被治得很惨。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因为什么?也许是他没有搞清楚前面关于秦可卿的描写是怎么回事?其实也许是他太清楚了,他要回避,他要掩盖,所以他这么写。实际上在八十回以后,根据曹雪芹本人的构思,贾府的陨灭,“造衅开端实在宁”,“家事消亡首罪宁”,应该主要是宁国府惹出大祸,那“造衅、首罪”是什么?应该就是后来“当今”重提宁国府居然收养了皇族罪家女儿的事情。本来这件事已经通过秦可卿自尽,体面地解决了,但“三春去后”,“当今”改变了态度,新账旧账一起算,那么藏匿秦可卿这件事,当然就是弥天大罪,贾家就没有活头了。这时不但宁国府罪不可赦,荣国府也脱不了干系,于是呼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家亡人散各奔腾。

那么我说到这儿,先做一个结论,再针对可能对我提出的质问,做出一点解答。我的结论就是:曹雪芹所写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所以在那个时候,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而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当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他觉得应该写下来,于是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如果废太子能摆脱厄运,当上皇帝,她就是一个公主;如果弘皙登上皇位,弘皙就会把已故的父亲尊为先皇,那样算来,秦可卿原型的身份依然可以说是一个公主。

秦可卿原型的公主级身份,是许多《红楼梦》的读者没有想到的。我这个结论出来以后,一定会有人提出质疑,头一个问题就是,在康熙时期,太子胤礽被废圈禁后,受到严格的看管,在那样的情况下,把一个婴儿偷运出宫,难道是可能的吗?历史上难道存在过类似的事实吗?

有的人不清楚清朝那时候的情况,以为太子被废被圈禁,只是把他一个人带到一处地方关起来,不是那样的;废太子被圈禁,是整窝地被圈禁。他当太子的时候,住在毓庆宫,被废被圈禁后,有个移宫的过程,移往紫禁城一角的咸安宫去,而且也不是光转移他一个人。他除了正妻以外,还有许多小老婆,有大大小小一群儿女,还有伺候他和他妻妾儿女的一大堆男女仆人,因此,那转移是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就算康熙动了气,下了很严厉的命令,要求转移的过程中不许有疏漏,那也难免出现一些混乱,一些漏洞。何况太子一废以后,没多久康熙又后悔了,太子又复位了,那么一废的时候对太子不好的人,在太子复位后肯定会被打击报复,因此,二废的诏令下来时,执行移宫的人员里,就一定会有人觉得不能太生硬,谁知道康熙他过些时候会不会又平了气,再让太子复位呢?在那样的过程里,发生一些逃逸的事情,看守者执法不严的事情,都是可能的。更何况,贪图钱财,贿赂到手,管你什么王法不王法,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自古有之。人性的黑暗面,加上还可能有的人性中的同情心、怜悯心、不忍之心,在那种复杂的世态中,有人以复杂的心态,做出越轨的事,实在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就是把废太子一家都转移完了,太子一家全都被安顿到咸安宫里软禁起来了,看守的制度也完善了,那也依然难保没有空子可钻。因为康熙有指示,对废太子,以及他那一大家子,生活待遇上还要保持原来的水平,叫做“丰其衣食”,那么天天往里头送生活用品,往外运废物垃圾,应该还是川流不息的状态。清朝史料里还有夏天往咸安宫里运送冰块,给太子他们消暑的记载。废太子和他的家人,刚迁到咸安宫里,气焰不会太高,却也难免还会习惯性地颐指气使,还有一些余威;看守他们的人员,有的一开始也肯定让他们三分。因为那时候谁也说不清楚,以后究竟会怎么样,既然一废不久康熙就后悔过,焉知二废后会不会三立呢?当时的情况,可以说是很怪异、很微妙的。

根据史料,太子被二废后,他是一直不死心的。他曾利用太医院太医去给他的福晋——就是大老婆——看病的机会,买通那个太医,让他带出一封密信去。密信是用矾水写的,表面上,是张白纸,但是拿到火上去一烘焙,字就现出来了。太医把密信递到了废太子指定的人手里,那人也没拒绝接收。这封密信的内容,是废太子指示那个接收密信的大官,设法在见到康熙皇帝的时候,为他说好话。当时西北又有部族叛乱,废太子让帮他说话的人向康熙保举他担任征西大将军,以戴罪立功,实际上也就是图谋重新回到太子的位置上去。没想到矾水写密信、私递出咸安宫的事,很快被人告发了,康熙严厉地处置了相关的人,对废太子倒没再怎么样,只不过不去理他就是了。这个例子也充分说明,废太子他不甘心,他也还是有余威的,有的人就帮他传递密信,有的人就帮他说话。

根据查出的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个思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废太子身边的一个女人,如果恰恰在他被二废的关键时刻,产下了一个婴儿,他们不愿意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一落生就陷于被圈禁的处境,于是趁着混乱,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抽象推论,是不能说服人的。那么我不跟你进行抽象的推论了,我要告诉你,从清朝所留下的档案里面,可以找到根据,证明在那样的情况下,是有人曾经逃逸出来的。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们反复清理遗留档案的时候,都没有被删去。例如,根据《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记载,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前后,从太子被圈禁的咸安宫里面就逃出过一个人,不过不是一个幼儿,是一个成人。这个人有名有姓,当然是满族人,叫得麟。这个人他没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宫移到咸安宫,而且移到咸安宫以后,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了,他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了一个什么办法呢?诈死。他装死,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所以就把他当做死尸抬出去了。这可不是假设,不是推理,这是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事情。这个得麟诈死逃出以后,还有人收留他。你不要总是问,逃出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经是死罪,难道会有人敢于收留他吗?那不也是死罪吗?依我看,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总会有人冒死做一些违法的事。那个收留得麟的是一个大学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后来康熙亲自处理这个案子,得麟被处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出,虽然太子被废了,但是像嵩祝这种人,还是要做讨好废太子的事,就是总怕废太子再成为太子,最后还要登基成为皇帝。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们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个成人,诈死以后装作死尸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运出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得麟不过是废太子身边的仆役,尚且有大学士嵩祝觉得“奇货可居”,可以作为将来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钱,愿意将其收留藏匿,那么,收留藏匿胤礽的一个女儿,对于曹家来说,难道不是能获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资吗?何况“宿孽总因情”,他们之间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确实有了感情。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我知道清朝当时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皇族血脉的孩子,从婴儿就要开始登记的。宗人府是管这个的,这些是要严格登记的,不能说你生一个孩子就让人家抱养了,隐瞒起来,这查出来以后可是死罪。但还是上面那句话,在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做一些违禁的事。我现在就举实例告诉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经处理过相关的一个案子。就是宗室原来的内大臣觉罗他达,因为孩子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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