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利益分得一清二楚的,他们的态度多半取决于这项事业经营的结果。如果经营失败,他们就把自己的失败转嫁于其他股东,而不是自己去偿还政府贷款;如果有红利可分(在1900至1911年期间经常分红),官僚们总是认为他们投了资,利润都应归己。最后,甚至在经营方面,由于官僚们越来越多地亲自插手而不是托付给商人管理,官方企业就更象私人企业了,因为私人企业也能得到一部分官僚资产和官方扶助。利用官方势力的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大,而不是经营的性质。毫无疑问,官僚们与新的经济活动更有力的结合,促成了资本主义的大规模发展。
在二十世纪之初,从传统的上流社会还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这个社会阶层无以名之,但是当时文献提到的“绅商”几乎都是指它。绅商既可指官员和文士,也可指商人,这是两个不同的并列范畴,同时又不同于“民”和“官”。不过这种称呼越来越罕见了。一般说来,若将这个名称用于一个集团,那就是泛指参与商业的官吏和文士、拥有功名和官衔的商人,以及同他们有联系的纯粹文人和商人。如果这个名称用之于个人,那仅指前面两类。我们可以将它译作“商业绅士”。诚然,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参与商业,但是,必须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商业家”,他们包括从事贸易、银行、工业和各种企业的人,不过他们都具有资本主义的特征。还必须记住,这个术语用于许多不同的场合。其中有象中过进士并在政府中任过不同官职的沈曾植之类的人。他挂名领薪、写书、大收其地租,弄到大量钱财;他还投资于银行和铁路。另一方面,也有象黄佐卿这样的人,他通过各种工商业经营而取得势力,并且一心一意想取得官衔。
经营商业的绅士是新绅士阶层当中的多数人,是它最活跃、最有影响的部分;新绅士阶层用在义和团时期促成组织“东南互保”以及在1901年以后鼓动和支持朝廷进行维新运动的行动来显示它这个集体的存在。但是,很难认为这两类人是完全一样的。当时的人们把山西钱庄老板这类商人视为绅商,他们尽管大做买卖,却保持着旧传统,甚至他们的经济观点也是这样。另一方面,虽然其中有些人与工商界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却应当把那些支持维新的人算作这个现代社会名流集团,而不论他们依然是利用其地位从而获得特权的传统士大夫,①或者是身居城市靠卖文卖字为生的知识分子,甚至或者是军官,总之,都属于这一类人。
这个现代社会精华阶层是否组成了资产阶级呢?毫无疑问,他们具有许多资产阶级的特点,但是他们仍过多地被传统的经济和社会的形式所束缚,所以还不能被称为资产阶级。事实上,在1905至1906年以前,资产阶级分子是同其他阶级的分子混在一起的,我们很难分辨出来。每个人都被家族、个人和职业关系所缠缚,传统原则与现代原则就在这些关系中发生冲突,但其程度则随着个人的情况和性情而有所不同。只是在清朝的最后五年,真正的资产阶级才开始出现,那是一批现代的或半现代的实业家、商人、金融家和大工业家:他们被物质利益、共同的政治要求、集体命运感、共同的思想和与众不同的日常习惯等等联系在一起。②中国资产阶级的特点终于形成了,这是与帝国主义列强和洋人的来临相对抗的结果。从1905至1911年中国企业的全部资本增加了两倍,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资产阶级就开始反对政府的无能,抨击政府不提供保护。在地方事件、立宪运动和恢复国权的斗争中,他们都采取反政府的立场。他们非常热烈地支持民族主义,要求参与管理租界、海关和制订关税;他们还组织抵制洋货、建立商团以反对外国的控制。
然而,作为一个阶级,资产阶级仅在上海和广州才有,天津、汉口和其他大商埠只有一些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自豪的口吻自称为“企业家”。①但是,当时的人们是很少这样看待他们的。他们很少独自行动而往往成为附属品,依附于他们从中脱颖而出的现代上流社会的巨大主体。
新的社会制度
某些制度是同特权阶级内部的变化有联系的。明清两代的官员一般都聘请本阶级的同僚为私人顾问(幕友),尤其在刑名和钱粮方面。到了清末这个旧规又满足了新的要求。各省高级官员为个人设立了文武兼顾的幕府,以承担镇压太平军、同外国人打交道的一些新出现的任务。如马建忠、薛福成等第一批洋务专家就在幕府中一起共事,一部分新兴的工商业家如盛宣怀、政治活动家如唐绍仪也在这种地方初露头角。不过,曾国藩、李鸿章②或张之洞在提拔这类人或罗致其他公认的专家方面所采取的下一个步骤,则是任命他们为委员来负责一项特殊的新工作。另外一个办法则是按照清代行政的传统,设置非法定的署或局。象管理兵工生产、厘金和工厂企业等的许多新机构都称为局,总是以非法定的官员即委员负责主持。唐廷枢和容闳就曾担任过这种职务。十九世纪后半期发展起来的幕府,以及后来扩大应用的局和委员体制,多少为行政干才提供了活动天地,也成了沟通旧文人学者和新专家的主要渠道。幕府这种非正规的组织是由通晓各省情况的人以及由对组织和供养他们的“恩主”一心效忠的人所组成,它起了酝酿社会改革的作用;但到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这种组织却被另一些更多地摆脱了儒家传统的机构所取代了。
越来越多的现代社会精英人物都曾就读于按西方课程教学的新式学校。重点进行宗教教育的教会学校,无论是用中文授课的天主教教会学校,还是大多数采用外语及其他外国方式授课的新教教会学校,起初都根本没有引起社会精英的注意。新式学堂最初由政府兴办,接着由新教传教士兴办,它们把半中半西式教育推广到了中学和大学,宗教课程也让位给普通知识课,只有到了这个时候,这种新式学堂的效果才变得明显起来。尽管在1890年新教教会办的学堂有17,000学生,另外还有几所小规模书院,但它们也同几所官办学堂如北京同文馆和福州船政学堂一样,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得设法进入幕府以获取有影响的职位。只有随着1895年以后的维新运动和1902年建立全国性的现代教育制度(这项工作在1904年颁布了这方面的章程才完成),胸怀大志的青年学子才不得不进现代学校深造,以便进入新的世界。可是,尽管学校的文凭中也授予传统的功名,但因科举制度根深蒂固,要谋一席地位,还是得走传统的道路才更有把握,更加方便。为了结束这一双重体制的局面,1905年9月2日废除了旧科举制度,这才使得现代学校树立了对社会精英施教的独占地位。
1902年共有现代学校35,787所,1912年为87,272所;学生则从1,006,743人增至2,933,387人。①与办学者的意愿大相径庭的是,由于教学大纲零乱,内容脱离中国实际,教师质量差,这些学校不仅无助于巩固清王朝,反而促使学生提出抗议和请愿。各地虽然也曾做过努力以改善教育质量和扩大教育范围,甚至在传授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技艺时产生了极好的效果,但是这一切反而使新的社会精英分子疏远旧政权和脱离民众;他们各行其是,只有一种十分混杂而往往是模糊不清的民族主义思想才能使他们聚集在一起。但是,由于新式学校强调集体努力和纪律而截然不同于传统的书院只注重个人造诣的倾向,它们倒是能使得青年认识到自己的力量。学生发现了集体行动的威力,便用它来发动多次罢课和抗议运动。①在辛亥革命中,青年学生的这种冲劲在社会上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1905年以后,各种学会蓬勃兴起,教育、制宪和农业等领域的许多专门联合会在清王朝的最后十年中也纷纷成立:它们都足以证明社会精英的社会思想正在起变化,而且无疑也是传播新思想的最有效的手段。它们吸引了那些已负起社会责任而且还能承担更重大责任、因而最能直接推进变革的人士。
紧接着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康有为创办了强学会。此后各种学会风行一时,创会的目的在政治而不在学术,这与传统的文人结社不同,是犯法的,特别是违反了康熙禁止文人干政的圣谕。它们制订了自己正规的规章条例,其严格性与任何地区的、家族的、官僚的、甚至非正统的传统集团的习惯方式大不相同。这些强制性的和组织上的特点尤其明显地反映在二十世纪头十年的各种协会内部,不过这往往是得到政府支持的;例如1906年颁布的教育会章程,要求从县到省层层建立组织,对组织机构和会务的规定极其详尽,以便讨论。1895至1898年建立的各种学会共有近万名成员,其主导思想由康有为提出,内容是动员和教育文人,使之立即实现全国团结和要求一定的民权。它们鼓吹的政归全国全民的思想,同与之对立的君权至高无上的思想原则肯定是格格不入的;但是,这些学会仍恪守儒家事君的学说,只希望变成同皇权合作的工具。
可是在百日维新失败以后,社会精英人物的各种联合会逐渐变得好斗了,甚至在政治上成了激进的反对派。在1904至1905年,主要由学生组织的团体把这种发展推向高潮。在其他团体中,这种发展过程更长,更复杂。那些联合会用合法的方式反对官僚暴政。它们求得了官方承认,但并未象政府所期待的那样仍旧忠于传统制度,倒是使他们成了名副其实的政党,成了各自所代表的某一阶层的利益的代言人。实际上,往往同一个人既是教育会的领袖,又是宪政促进会或保经利联合会的首脑,例如江苏的张謇、汤寿潜、许鼎霖,浙江的张元济,湖南的杨度、龙璋和广东的陈惠普。①这些联合会的会员日益增多,使他们更有代表性,因而成了不依赖官方支持的政治力量。1909年,723个教育会共有会员48,432人,会员远不限于教育界(教师只占少数),从士大夫到工业界领袖无所不有,这反映了现代社会精英阶层的总的面貌。他们受过教育,有钱,有行政才干,并且集体负责,因而大大地引人注目。他们是有财又有能力的上等人,决心迫使官僚实行改革。
在这些联合会内部,拟议是在省或地方一级统一和提出的。机构一旦建立,就被内部的推动力量推得更远,蔑视皇权,大背创建者的初衷。②1909年选出的各省谘议局,就是现代社会上层所要求取得的地方自治权的组织上的体现。在清王朝最后两年,这些谘议局用行动显现出它们是一支团结的力量。①由于选举法的规定,百分之九十的代表都是科第之士,但是他们比较年青,大多数居于大都市,往往同现代企业有联系。②尽管谘议局中工商业者所占的比重不大,它们实际上积极地代表着现代上层社会的利益,尤其是竭力维护私人企业的经济利益。③
在新式学校、各种联合会和各省谘议局普遍发生作用的同时,还有形形色色的专业机构也有助于分清新旧两种上层分子。例如,商会就是这样的机构。第一个商会是1902年在上海建立的。1904年1月降旨认可并规定了在全国建立商会。到1909年,便有商务总会44个和分会135个。商会作为地方工商业家的联系机构,并没有取代传统的行业公会;相反,行会往往隶属于商会。因此,商会有助于加强工商各界日益发展的合作和联合。商会的作用最初被认为是行政当局的齿轮,是地方商界同政府和外国人打交道的正式代表。因此,商会都愿推举那些有功名或者有官职的人当会长,这意味着商会往往先满足大实业家的需要,其次才是满足普通店主的需要。④但是,商会很快摆脱了清朝官员的影响,成为整个商界的代言人;随着它吸收传统的优秀文士,以及现代公司的发展,其性质也随之在起变化。
还有与传统的钱庄银号相对立的现代银行这种机构,也开始更缓慢地和范围较小地改变着社会习惯,这与1904年上谕中规定的类似的有限公司的情况相同。这些企业的结构也许加大了经理人员同下属的距离,并且同顾客的关系也无疑会受到损害,但是,它们鼓励大胆的进取活动,因为它们保证提供财政支持,而无须担心要依赖个人或家庭财产去弥补可能遭受的损失。
这些促成并象征着上流社会变化的各种机构,其共同特点是超然于传统的官僚体制之外,并且同后者脱离关系。这也许是幕宾和局署员司专业化,以及新式学校对学生进行西式教育的结果;也可能是各种联合会和商会具有斗争性的结果。这些机构推动和鼓励其成员去认清他们与传统秩序的分歧所在。
分裂的开始
随着统治阶级成分的多样化,其内聚力和团结也明显下降。除了个人意气之争以外,新旧上流社会人士之间的对立加剧了。1867年洋务运动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就同文馆增添数学和科学课程所发生的思想和政治争执,便是一个明证。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这种冲突更加剧烈。李鸿章及其门下每次提出的现代化倡议和计划,都遭致大量的攻击。这种攻击是由所谓清流党发动的。而官方的反对又得到了反对引进机器和现代经济的地方势力的支持和鼓励。地方长官们经常同社会上层人物一起发动群众示威,1878年反对在开平开矿的活动即是一例。中法战争使清流派的攻击戛然而止,许多清流派成员开始拥护改革。此后政府上层的分歧不是在经济现代化这一原则,而是在其条件方面。1888年的进士考试题目就有关于国际贸易的一题。在1889年慈禧太后引起的修建铁路的争论中,军机大臣、大学士、各部尚书、各省督抚和御史等高级官员几乎无不承认有必要修建铁路。①但是直到中日战争之前,许多经济方面的创议又因具体的考虑而滞碍难行。大部分有影响的文士和官僚都坚决反对使中国进一步陷入外国的控制,而坚持只利用本国资源;但是后来他们又指出,本国资源太少,无力维持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