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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特转身打算找到叫他名字的人。这时,大部分观众已经从各自的座位站起来了。法特谁也看不见。第二回合一开始,穿花格短裤的选手决心把对手击倒在地,争取胜利。在前几秒里,对手已经被打中面颊,但是抱住了花格短裤。裁判将二人扯开。花格短裤的肩膀上染上了对手的鲜血。法特慢慢向拳击台旁边的席位走去。他看见坎贝尔正在阅读一本篮球杂志,看见另外一个美国记者漫不经心地记笔记。一个电视摄影师已经在三脚架上装好了摄影机,站在一旁负责照明的小伙子嘴里嚼着口香糖,时不时地看看坐在第一排一位小姐的双腿。
法特再次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他回头一看,以为是个金发女郎在冲他摇晃双手。这时,身穿白短裤的选手又一次倒下了。牙套跳出嘴巴,越过拳击台,恰好落到法特身边。刹那间,法特本想弯腰捡起牙套,可他觉得恶心,没有动弹,继续望着倒地选手那乏力的身躯,那选手在听着裁判数数,接着,他没等裁判数到“9”就重新站立起来了。法特想:这小子不带牙套就要比赛了。于是,连忙弯腰寻找,可是没有找到牙套。他纳闷:谁捡走了呢?我没动弹,也没看见别人动弹,会是哪个鬼东西捡走了破牙套呢?
广播通知这一对选手比赛结束之后,响起来法特熟悉的一首歌曲,那是丘乔说过的索诺拉爵士乐。廉价席位上的全体观众发出一阵欢呼声,随即合唱这首歌曲。高高地站在北沙拳击馆席位上的三千名墨西哥人同声高唱同一首歌曲。法特试着看看观众,可是灯光聚焦在中央,观众席一片黑暗。他感觉那歌声十分严肃和富有挑战意味,是从黑暗里发出的战争进行曲。严肃之中,只有绝望和死亡;而挑战之中却可以感受到一种辛辣的幽默情绪、一种只根据自己需要和梦想而存在的幽默,而不在意这样的梦想持续多长时间。这就是索诺拉爵士乐啊。下面的席位上也有人在唱歌,但人数寥寥。多数人愿意聊天,或者喝啤酒。法特看见一个身穿白衬衫、黑裤子的男孩向通道下面跑去。看见那个出售啤酒的人向通道上方走去,一路唱着同一首歌。一个双臂叉腰的女人在笑一个矮个子、有小胡子的男人。那男人喊叫着什么,可是听不清楚他的声音。几个男人扎堆聊天,但给人的印象只是嘴巴动弹(嘴巴只是表示轻蔑或者冷漠)。有个人望着地面,自言自语,傻笑。好像人人都很快活。恰恰在这个时候,法特仿佛得到了上帝的启示一样,明白了:几乎所有在拳击馆的人们都以为莫罗里诺·费尔南德斯会胜利。是什么让他们这样认为呢?开始,他以为自己知道原因,但是这想法很快就像水一样从手缝里溜掉了。他想:这样更好,那想法溜走的阴影(又是个愚蠢想法)有可能一巴掌把他打翻在地。
法特终于看见丘乔他们了。丘乔打手势要法特过来和他们坐到一块。法特认出丘乔旁边那个金发女郎了。此前,他见过这女子,但现在她穿着要好许多。法特买了一瓶啤酒,从人群中挤了过去。金发女子吻吻法特的面颊。她告诉他她名叫罗莎·门德斯。他已经忘了这个名字。丘乔把另外两位介绍给法特:一位是胡安·科罗纳。法特猜测这又是一位记者。另外一位是个非常美丽的姑娘,名叫罗莎·阿玛尔菲塔诺。丘乔说:至于这位嘛,你是认识的,录像带大王——查理·克鲁斯。查理跟法特握握手。查理是惟一坐在原地不动的人,漠然地对待着拳击馆里的活动。人人衣冠楚楚,好像个个准备赛后参加隆重庆典。旁边有个空位子。大家拿开上面的西装、夹克之类的衣服,法特落座。法特问大家是不是在等什么人。
丘乔在他耳边说道:“对,本来一直等一个女朋友,结果最后跑了。”
法特说:“她来没问题。我可以让位。”
“用不着,伙计。留下来跟朋友们在一起吧!”
胡安·科罗纳问法特是美国什么地方的人。法特说:纽约。什么工作?记者。胡安·科罗纳说完这几句之后,他的英语没词了,问不了别的事情。
罗莎·门德斯说:“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黑人。”
查理把罗莎·门德斯的话翻译成英语。法特笑了。罗莎·门德斯也笑了。
她说:“我喜欢丹泽尔·华盛顿[16]。”
查理把她的话翻译成英语。法特又笑了。
罗莎·门德斯说:“我从来没有黑人朋友。我在电视上见过黑人,有时街上也有。但街上黑人不多。”
查理告诉法特:罗莎·门德斯就是这个样子,是好人,有点单纯。法特不明白这“有点单纯”是什么意思。
罗莎·门德斯说:“说实话,墨西哥有黑人,很少。这很少的黑人生活在韦拉克鲁斯。你去过韦拉克鲁斯吗?”
查理翻译了。他说,罗莎·门德斯想知道他是不是到过韦拉克鲁斯。
法特说:没有,从来没去过。
罗莎·门德斯说:“我也没去过。路过一次,那时十五岁。可是什么都忘了。好像我在韦拉克鲁斯出了什么坏事,大脑把那次的经历都给抹掉了。明白吗?”
这一次翻译的人是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她翻译的时候,不像查理那样微笑,而是非常严肃地仅限于把另外一个罗莎说的话翻译出来。
“明白。”法特说。其实,他什么也不明白。
罗莎·门德斯望着法特的眼睛。让他无法说出这女人是在消磨时光,还是要告诉他什么内心的秘密。
罗莎·门德斯说:“我大概是出了什么事情,因为我的确什么也不记得了。我知道自己到过那里,可是没有几天,也许就两三天吧,可是对那座城市,脑海里毫无印象了。你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
法特想,可能发生过。不过,他没承认,而是问她是不是喜欢拳击。罗莎·阿玛尔菲塔诺翻译了这个问题。罗莎·门德斯说有时喜欢,只是有时觉得刺激,尤其是漂亮选手比赛的时候。
“你呢?”法特问懂得英语的罗莎·阿玛尔菲塔诺。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都一样。我这是第一次来看这玩意儿。”
“你是第一次?”法特问。他忘了自己也不是什么拳击行家。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笑着点点头。后来,她点燃一支香烟。法特趁机看看别处,于是遇到了丘乔的目光:那样子好像从来都不认识他似的。丘乔低声在他身边说:这可是美人啊。法特说:真热。一滴汗珠正从罗莎·门德斯右边太阳穴滑落。她穿着低胸上衣,可以看见里面两个高耸的乳房和乳白色奶罩。罗莎·门德斯说:咱们预祝莫罗里诺胜利吧!查理、法特和罗莎·门德斯碰杯。罗莎·阿玛尔菲塔诺用个纸杯加入到干杯的行列。纸杯里可能是水,可能是伏特加,可能是龙舌兰。法特本想问她是什么。但他立刻觉得这个问题太不理智了。对这种女人,可不能问这种问题。丘乔和科罗纳一直站着,好像还希望空位子上的姑娘能出现。罗莎·门德斯问法特是喜欢还是特别喜欢圣特莱莎。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充当翻译。法特没弄明白这问题的意思。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微微一笑。法特心想这笑容像仙女。他觉得啤酒味道不好,越来越苦,越来越温热。他很想尝尝罗莎·阿玛尔菲塔诺杯子里的饮料。可是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提出这个要求的。
他问:“喜欢或者特别喜欢,哪个是正确答案?”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我认为是特别喜欢吧。”
法特说:“那我就说特别喜欢。”
罗莎·门德斯问法特:“你看过斗牛吗?”
法特说:“没有。”
“足球呢?棒球呢?去看过我们的篮球比赛吗?”
“你朋友对体育很有兴趣啊!”法特对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道。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兴趣不大。就是尽量给你找话题罢了。”
法特想,仅仅是为了找话题吗?行啊,仅仅是装做白痴,要么本来性格如此。不,不,仅仅是友好而已。不过,他直觉感到有别的原因。
法特于是回答罗莎·门德斯:“那些地方,我都没去过。”
“你不是体育记者吗?”罗莎·门德斯问道。
法特想,啊,原来如此!她既不是装蒜,也不是性格使然,也不是什么友好表示,是她认为我是体育记者,就应该对这些赛事感兴趣。
“我是临时客串的体育记者。”法特说。接着,他给两个罗莎和查理说明了那位正式记者死亡的事情,以及上司如何派遣他来报道皮凯特和费尔南德斯比赛的经过。
查理问道:“那你专门写什么呢?”
法特答道:“政治。影响美国黑人社区的政治问题。还有社会问题。”
罗莎·门德斯说:“这肯定很有趣。”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一面翻译,法特一面望着她漂亮的嘴唇。他感觉和美女在一起真幸福。
比赛很短。首先出场的是孔特·皮凯特。场上响起一片礼节性的欢呼声。有些人哄闹。随后,莫罗里诺·费尔南德斯上场了。全场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第一回合,双方互相摸底。第二回合,皮凯特发动进攻,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把对手击倒在地。莫罗里诺·费尔南德斯直挺挺地躺在拳击台中央的帆布地板上,一动不动。他的助手们用担架把他抬到台角。由于他没恢复知觉,救护队员跑进来把他送到医院去了。孔特·皮凯特举起一只胳膊,不十分起劲;在自己人簇拥下走了。观众们慢慢退场。
他们在一家名叫“玉米饼王”的餐厅里吃了晚饭。餐厅入口处有幅霓虹灯画:一个头戴巨大王冠的孩子骑在一头毛驴上,每隔一段时间毛驴就扬起前蹄,企图把孩子甩下去。孩子一直不倒,尽管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举着骑鞭。餐厅里装修得像麦当劳,虽然这有点刺眼。椅子不是塑料的,而是草编的,桌子是木制的。地面上铺了大块碧绿瓷砖,砖面上有沙漠风景和玉米饼王的生活场景。天花板上吊挂下来一些糖果瓷罐,上面画着小国王的其他冒险故事,其中总有毛驴相伴。有些画面属于寻常生活:孩子、毛驴和独眼老太婆,或者孩子、毛驴和水井,或者孩子、毛驴和一锅菜豆。另外一些画面则非同寻常:有些画面上,孩子和毛驴落下悬崖;有些画面上,孩子和毛驴被捆绑在火葬的柴堆上;甚至有个画面上,孩子用手枪对准了毛驴的头。好像玉米饼王不是餐厅的名字,而是一个动漫人物,而法特从来没机会看过。但在一家麦当劳里的感觉十分明显。或许年轻的男女服务员身穿军服(丘乔告诉法特这身打扮像联邦军)加强了这种感觉。毫无疑问,联邦军可不是常胜军。这些服务员虽然面带微笑望着顾客,却掩饰不住他们神情的十分疲惫。有些服务员好像迷失在这座玉米饼王之家的沙漠里。有些十四五岁的少年服务员徒劳地跟一些顾客开玩笑,这些客人有的单个、有的成双,样子像政府官员或者警察,他们看那些少年的眼色可不是准备开玩笑的。有几个女孩眼睛红肿,脸蛋不像真的,而是隐约在梦中见过。
法特对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这个地方像地狱。”
“说得对。”她亲切地看看法特。“不过,饭菜不坏。”
法特说:“我食欲都没了。”
“只要玉米饼一端上来,食欲马上就会回来。”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道。
“但愿如此吧。”法特说。
此前,他们是分乘三辆车来到这家餐厅的。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坐在丘乔的车上。查理和罗莎·门德斯坐在沉默寡言的科罗纳车上。法特独自驾驶自己的轿车,紧跟在那两辆车后面。在城里兜圈子的时候好像转来转去没尽头,法特不只一次打算按喇叭永远脱离车队,因为虽然准确的原因说不出来,却依稀感觉到这次出行荒唐、幼稚,所以打算转道去胜地旅馆撰写刚刚看到的拳击比赛。或许坎贝尔在旅馆,能给他讲讲不明白的问题。尽管他仔细想想,实在没什么不懂的地方。皮凯特会打,而费尔南德斯不会,就是这么简单。或者,更好的方案是不去胜地旅馆,而是直接开向边境,开向图森,开向飞机场,肯定可以找个网吧写报道,累了以后,不再考虑写的内容,直飞纽约,到了那里就可以重新感受到现实的坚固了。
但是,法特没去机场,而是跟着车队前进,三辆轿车在一座别人的城市里兜风;他有点怀疑如此转圈是何目的,他会厌倦的,会脱离车队,虽然是他们几个邀请他,跟他说: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吧!然后,你就回美国啦。这是最后一次吃墨西哥晚餐,缺乏说服力和真诚的晚餐,他们是嘴巴上好客,是墨西哥客气话,他应该表示感谢(要衷心地啊!),然后,有尊严地沿着一条行人不多的大街离去才对。
可是,他却接受了邀请。他说:好主意。我饿了。咱们一块吃饭,吃些绿色食品。尽管他看见丘乔眼睛里的表情发生了变化,看见科罗纳望着他的表情变得更加冷淡,仿佛要用冷漠的眼神把他轰走,或者是好像是把墨西哥选手的失败归罪于他,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吃点特色菜肴。他说:这是我在墨西哥最后一夜了,如果咱们吃墨西哥饭,你们觉得怎么样?只有查理觉得这在一起吃晚饭的主意有趣;法特想,查理和这两个姑娘尽管说话方式不同,每人都根据自己的性格说话,但是很有可能这两个姑娘就是开心而已,没有别的意思;而查理则相反,他希望在这一直固定、老套的景色里别开生面呢。
法特心里问自己:我干吗要待在这里呢?为什么跟几个刚刚认识的墨西哥人在一起吃玉米饼,喝啤酒呢?他明白:答案很简单,我是为了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