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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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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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还插进了木桩。何塞骂了一句:这群婊子养的!胡安说:是啊,是群坏蛋。把这样一具尸体放进后备厢可不容易,好像他们早有准备。最大的可能是,他们在学校附近才插进了木桩。何塞说:兄弟,他们真是一群畜生啊!他们把她扔到地上,把木桩插进她肛门里。你觉得怎么样?何塞说:兽性!胡安愤怒地说:可她不在人世了!

接下来的两具女尸也是在1995年12月被发现的。一具名叫罗莎·洛佩兹·拉里奥斯,二十九岁,尸体出现在墨西哥石油公司的一座钻井架旁边,那个地方晚间时有男女做爱。起初,男女乘轿车或者厢式货车而来;后来,这个地方出了名,看见骑摩托或者自行车而来的青年男女就不足为怪了;甚至还有一些男女徒步而来,因为附近有个公交车站。在钻井架后面,本来有人打算盖一座楼房,结果没盖成;如今,只有一片空地,再过去一些,盖起了一些预制板房屋,现在是闲置的,一度住过石油公司的工人。每天夜里,一些年轻人有时以挑衅的方式把收音机开到最大音量,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小心翼翼地把汽车排列在空地上,骑摩托或者自行车来的也是如此。他们打开预制板房屋的破门,打开手电筒,点燃蜡烛,放送音乐,有时甚至会做晚饭。预制板房屋后面有一面土坡,墨西哥石油公司在搭建钻井架的时候,在山坡上栽种了一些低矮的松树。有些小伙子带上毛毯去松树林里寻找更隐蔽的地方。他们正是在松树林里发现了罗莎·洛佩兹·拉里奥斯的尸体。发现尸体的是两个十七岁的男女。女孩以为是什么人躺在那里睡觉呢。但是,等手电的光柱对准那人时,二人才意识到那是死人。女孩立刻惊叫起来,慌忙跑出了松林。男孩有些勇气,或者强烈的好奇心,打算翻动尸体,看看死者的模样。那女孩的叫喊声惊动了空地上的人们。有几辆汽车立刻就开跑了。有辆车上,有个市局警察,是他报了警,是他企图制止人们逃离现场,但收效甚微。等大批警察赶到时,空地上只剩下寥寥几个吓破胆的年轻人,还有那个用手枪对准年轻人的市局警察。凌晨三点钟,检察员欧尔迪斯·雷伯耶多和警察艾比法尼奥·卡林多来到案发现场。此前,别的警察已经让那位市局警察收起他的左轮手枪并且安静下来。在空地上,艾比法尼奥靠在一辆巡逻警车上,询问那个发出惊叫的女孩。与此同时,欧尔迪斯·雷伯耶多上山到松林里,瞅了尸体一眼。罗莎·洛佩兹的死因是多处刀伤,匕首还破坏了衬衫和针织紧身内衣。她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为此起初把她归类到无名女尸。但是,两天后,圣特莱莎三家报纸刊登出死者的照片后,有个女子自称是死者的堂姐,说死者名叫罗莎·洛佩兹·拉里奥斯;这位堂姐把知道的全部情况都告诉警察了,包括死者的住址在花卉区圣马特奥大街。墨西哥石油公司的钻井架距离通往卡纳内阿的公路不远,这条公路距离花卉区不远不近,因此就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受害人走路或者坐公交车前去赴约。罗莎·洛佩兹跟两个女友住在一起,她们都是塞布尔维达将军工业园区里几个加工厂的女工。两位女友说,罗莎有个男朋友,名叫什么埃尔奈斯托·阿斯图迪乐,瓦哈卡州人,为百事可乐公司送货。在百事可乐饮料仓库里,有人说,的确有这么一个阿斯图迪乐,是卡车装卸工,跑花卉区到基诺区那条线;但是,他四天前就没来上班,为此有可能已经被公司开除了。警察找到了他的住处,进行了合法强行进入;但是,那里只有阿斯图迪乐的一个朋友,二人共享这么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茅屋。警察询问了那位朋友后得知,阿斯图迪乐有个表弟,二人相处得亲如兄弟,那表弟从事给偷渡者当向导的勾当。艾比法尼奥·卡林多说:这个案子要见鬼去了。但是他仍然在向导里找阿斯图迪乐的表弟。可干这行的圈子里,守口如瓶是规矩。结果警察什么也没弄明白。欧尔迪斯丢下了这案子。艾比法尼奥·卡林多继续寻找别的调查线索。他在想:假如阿斯图迪乐已经死了,事情会怎么样呢?比如说,他死在小伙子们发现他女友尸体的三天前,那会怎么样呢?他想:罗莎·洛佩兹被杀害的那天夜里,她去墨西哥石油公司钻井架后面寻找什么?找谁?果然,这个案子还是落到卡壳的结果。

12月,另外一具名叫爱玛·贡特莱拉斯的女尸出现了。但是,这一回很容易就找到了凶手。爱玛·贡特莱拉斯住在白杨树区巴勃罗·西富恩特斯大街。一天夜里,邻居们听见有个男人在喊叫。后来大家说,给人的印象是那男人独自在家,此前就疯了。大约到了清晨两点钟,那男人不再喊叫,安静下来。于是,房子里面一片寂静。大约到了清晨三点钟,房子里面的灯光是熄灭了,但是,毫无疑问,里面有动静。接着,传出来两声枪响,邻居们听见有人发出了一声叫喊。几分钟后,大家看见房子里出来一个男人,上了一辆停在对面的轿车,接着就消失了。有个街坊报了警。凌晨三点半,一辆巡逻警车来到现场。那房门是半开着的。警察们毫不犹豫地走进室内。在最大的卧室里,警察发现了爱玛·贡特莱拉斯的尸体,她手脚被捆绑,身上中了四枪;其中两枪打烂了面孔。办理此案的是检察员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他清晨四点钟到达现场,立即搜查房子,很快就得出了如下结论:凶手是爱玛的情人(或曰同居者),是名叫海美·桑切斯的警察,就是那个在墨西哥石油公司的钻井架空地上阻止青年男女逃散的那个人。警局下达了通缉令。早晨六点钟,警察在塞拉菲诺斯酒吧找到了海美·桑切斯。这个钟点的塞拉菲诺斯酒吧是打烊的。但是,里面正在玩一局扑克牌。赌桌旁边是一群玩家和观众,吧台前有几个“夜猫子”,其中不止一个警察在喝酒、聊天。海美·桑切斯就在其中。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一接到报告,立即下令包围那家酒吧,不允许任何人进出,等他到达后再说。海美·桑切斯看见胡安带着两名警察走进酒吧的时候,还在大谈女人。而且继续谈下去。牌桌旁边,在围观的人里有检察员欧尔迪斯·雷伯耶多。他一看见胡安走进来了,立刻起身问他:这个钟点来这里做什么?胡安说:来抓人!雷伯耶多笑着,张大嘴巴望着胡安,问道:就你跟这么两个警察抓人?又说:别操蛋了!去给别人嘬鸡巴吧!胡安瞅了他一眼,好像不认识他似的,把他推到一边去,走到海美·桑切斯身边。胡安从桑切斯那里刚好看见欧尔迪斯·雷伯耶多揪住了两名警察中的一个的胳膊。后者,不停地在说着什么。胡安在想:一定是告诉雷伯耶多我是来抓谁的。桑切斯俯首就擒,没做任何抵抗。胡安搜了他全身,在他腋下找到了那把左轮手枪。他问桑切斯:你就是用这把手枪杀了她吗?桑切斯说:我自找倒霉,昏了头。他又加了一句:别当着我的朋友面羞辱我!胡安一面给他戴上手铐,一面说道:你的朋友们会打掉我的牙齿!他们离开酒吧的时候,扑克牌局重新开战,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1996年1月,克劳斯·哈斯再度召集记者们见面。这一次不像上一次参加的记者多。但是,凡进入圣特莱莎监狱采访的人都没遇到任何阻挠他们正常工作的人。克劳斯·哈斯问各位记者:既然凶手已经在牢里了(指的是他自己),怎么会还发生杀人的事情呢?他特别指出捆绑米赛尔的绳结与埃斯特雷利亚·露易丝·桑多瓦尔身上的绳结一样;克劳斯·哈斯说,这个桑多瓦尔是惟一与他有直接联系的女受害人;他强调说,因为桑多瓦尔对信息学和电子计算机感兴趣。《理性报》(塞尔希奥·贡萨莱斯工作的单位)这一次派遣了一个警务版的新手,他在来埃莫西约的飞机上阅读了案情介绍。其中就有塞尔希奥·贡萨莱斯写的新闻报道。这一回,塞尔希奥留在首都撰写关于墨西哥和拉美新小说的长文。警务组组长在派遣这位新手之前,特地登上五楼到文化版组(此公从来不乘电梯),来问塞尔希奥是否愿意再跑一趟。塞尔希奥看看警务组长,没有回答,最后只是摇摇头。也是在1月里,索诺拉州妇女争取民主与和平组织圣特莱莎支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圣特莱莎只有两名记者出席。会上介绍了被害妇女家属受到的歧视和侮辱性对待,展示了相关信件并准备寄送州长和国家总检察院。后来,信件送达后一直没有下文。这个组织的支部一下子从三名成员(或同情者)发展到了二十人。但是,1996年1月,对于圣特莱莎警方来说却是不坏的月份。三个家伙死于枪战,地点在旧铁道线附近的一家酒吧里,估计是贩毒团伙内部火并。在非法偷渡向导使用的一条通道上,躺着一个中美洲人袒胸露背的尸体。一个矮胖的家伙在北马德罗区的一家夜总会的轮盘赌上开枪自杀,他佩戴一条奇形怪状的领带,上面绣着彩虹和动物头颅的裸体妇女画像。无论在城里空地上,还是墨—美边境地区,还是沙漠里,都没有发现女尸。

但是,2月初,一个匿名电话告诉警方,在一座铁路旧仓库里,有一具被抛弃的死尸。根据法医判断,尸体属于一个大约三十岁的女性,但是猛然看去像是四十岁的女人。她身上有两处致命刀伤。前臂也有重伤。据法医说,凶手可能使用了一把短剑,大号短剑,剑片厚实的那种,就像美国电影中的短剑。哪种美国电影?法医澄清说是美国西部电影里那种猎熊的短剑。就是大号短剑吧。调查到第三天,法医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死者是印第安人。可能是印第安雅基族。但法医不确信。可能是比马族。法医也不确信。有可能是索诺拉州南部的马约族。可法医也不确信。那可能是什么族人呢?可能是色里族吧。但是,法医根据特定的体貌特征来看,不可能是色里族。也有可能是印第安帕帕戈族人,果真如此,那最自然不过了,因为帕帕戈族人从地理角度说,距离圣特莱莎最近。但是,法医认为,此人也不是帕帕戈人。到了第四天,法医手下的学生开始称他为“索诺拉的门格勒医生”[14];他说,经过反复思考和衡量之后,毫无疑问,这个被害印第安妇女是塔拉乌玛拉族人。一个塔拉乌玛拉人在圣特莱莎做什么?可能在上层或中层家庭里做女仆吧。或者等待机会前往美国。于是,调查集中到了偷渡向导群里,或者突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仆家庭中。很快,这个案子就被人们给遗忘了。

下一具女尸出现在通往“黑屋”和一条长满杂草和野花的无名峡谷谷底的中间地带。这是1996年3月发现的第一具女尸。这个3月是悲惨之月。后来又发现了五具女尸。前往现场的六名警察里,就有拉罗·古拉。死者大约十岁。身高一米二七。脚踏白色塑料凉鞋,用铁丝做鞋带。头发属于栗色,前额部分发黄,好像染过。身上有八处刀伤,三处在胸部。有个警察一看见这女孩,立刻就哭了。急救车上的人下到了谷底,把女尸捆在担架上,因为上坡时容易出事,担架员如果绊脚,女尸会落地的。没人来认尸。根据警方正式声明,女孩生前不住在圣特莱莎。那她在这里做什么?她怎么来这里的呢?警方没说。她的资料通过传真发送到国内几处警察局。检察员安赫尔·费尔南德斯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但是,案子很快就结了。

仅仅几天后,还是在无名谷底,但在公路的另外一侧,发现了另外一个女孩的尸体,大约十三岁,是被勒死的。像前一个女孩一样,她身上也没带可资证明身份的证件。她身穿白色短裤和一件带美国足球队标志的运动衫。据法医说,死亡时间大约在四天前,为此,很可能这两具尸体是在同一天被抛弃的。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认为,这个看法说得轻点,有些奇怪,因为假如凶手扔第一个尸体在无名谷底时不得不把汽车停在距离公路不远的地方,那么第二具尸体还在车上,这样不仅冒着会撞上巡逻警车的危险,而且会遇上歹徒偷车。同样的危险也会出现在这样的假设中,如果把第一具尸体抛在公路另外一侧(也就是说,扔在方尖碑村附近,确切地说它算不上村庄,也算不上城里的居民区,而只是从南方每天陆续到达这里的难民营地,悲惨的人们在那里过夜,有的就死在那里了,那里不是他们的家,而是寻找食物的路上一个停脚点),同样会遇到警察,同样会丢车。有些人不叫那个村庄为方尖碑,而是“死人堆”。这个叫法有一定道理,因为那里没什么方尖碑,而是死人的速度比别处快得多。但城市范围小的时候,这里曾经有过方尖碑,那时的黑屋村可以说是独立存在的。那是石头方尖碑,确切地说,由三块石头堆积而成,那样子没有美感可言;但是,如果来点想像力或者幽默感的话,你可以把它看成是原始方尖碑,或者是一个初学绘画的孩子的方尖碑,它是住在圣特莱莎郊外的一个魔鬼婴儿,在沙漠里闲游,吃蝎子和蜥蜴,从来不睡觉。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想,最实际的做法就是把两具尸体扔在同一个地方。不是把第一具尸体拖拉到距离公路很远的无名谷底,而是扔在距离非机动车道几米之遥的地方。对第二具尸体也应照此办理。既然有危险,完全可以随便丢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一定要走到方尖碑村外呢?他想:除非车里有三个凶手,一个开车,另外两个快速抛尸,因为两个女孩体轻,两个家伙抬起来如同抬一个小手提箱。至于选择方尖碑,那可能有别的考虑,别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是凶手企图把警察怀疑的视线引向棚户居民吗?要是那样的话,为什么不把两具尸体都扔在那个地方呢?难道是为了貌似真实?为什么不考虑这两个女孩就在方尖碑村住过呢?两个无人认领的十岁女孩,在圣特莱莎能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莫非凶手没车?难道是抬着第一个女孩穿过公路扔到了黑屋附近的无名谷底?既然如此费时费力,为什么不把女孩埋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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