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帕尔默的女演员舍依尔·李借此片一举成名,连这出电视剧的拍摄地,也成了旅游景点,电视剧中出现过的那个餐馆,则负责为游客献上同样在电视剧里出现过的甜甜圈。
大卫·林奇的御用女歌手朱莉·克鲁斯(她曾经出现在大卫·林奇的好几部电影里)则为《双峰镇》献上两首插曲和主题歌Falling,并惊鸿一瞥地出现在剧中,扮演那个神秘美艳的“路屋酒吧”女歌手,而电视剧原声唱片也成为历史上最畅销的原声唱片之一。而所有那些狂热地喜欢大卫·林奇和“双峰镇”的人,从此也有了一个心照不宣、秘密社团般的称谓:“双峰镇居民”。
《双峰镇》的另一项重要成就,则是开创了美剧的怪力乱神传统,罪案和灵异事件,从此开始成为美剧的重要角色,《X档案》、《犯罪现场》、《灵媒缉凶》,甚至《迷失》都被视为它的传人,《绝望主妇》一开始就死人,也依稀可以看到《双峰镇》的痕迹,而《X档案》和大卫·林奇女儿拍摄的电影《监视》里,那种西装革履的美型的联邦探员,也分明是在向《双峰镇》致敬。
这出剧受到欢迎,与美国人的小镇传统分不开。电视剧里的双峰小镇被森林、群山和河流环抱,资源丰富,各项设施齐备,人情醇厚,居民过着温暖的、懒洋洋、梦幻和现实交织的生活,几乎就是一个现代桃源。“双峰镇居民”们,与其说是迷上了这部电视剧,倒不如说是迷上了那里面的桃源。
斯蒂芬·金:延后的诗意
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似乎为他的小说施下魔咒,凡由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不论由谁导演,仍旧会成为一部“斯蒂芬·金电影”,作品《迷雾》的导演是弗兰克·达拉邦特,已和斯蒂芬·金合作过三次(前两次是《肖申克的救赎》和《绿里奇迹》),但现在看来,不像是弗兰克·达拉邦特使用了金氏的小说,倒像是金一次次雇用了达拉邦特,将自己的小说逐格化为电影。
与斯蒂芬·金有染,结局不外如此。只有一次例外,那一次的另一方是斯坦利·库布里克,显然是两人各有坚持,而库布里克胜出,那些“斯蒂芬·金元素”在《闪灵》中出场不够充足,因此不具辨识度,所以斯蒂芬·金自己又把这故事拍了一遍。而《迷雾》一眼看去就是源自斯蒂芬·金笔下:故事稀薄,节奏缓慢,场景少有转换,人物身世颇具金氏风格,还必有一个疯狂教主式的男女,在适当时候跃出,鼓动人群营造末世景象。
而最具辨识度的,是斯蒂芬·金永远提供一种特别的心理感受,有点颓的,有点荒凉的,有点下坠的,却异常温暖的感受,他的故事里总有人口稀少的小镇,幽闭的空间,偎依在一起的茫然的人们,以及琐碎的、没有波澜的日常生活,有种荒凉的喜聚不喜散,有种命悬一线的温暖,像小时候的深夜,在特殊的日子里,亲戚朋友聚在一起,三五个人围坐在被窝里讲鬼故事,故事恐怖与否不要紧,难得的是围坐的温馨,又害怕,又特别愿意留住这一刻,格外能够觉出彼此的存在,但又知道这一刻绝不长久。
喜欢斯蒂芬·金小说和电影的,多半是喜欢这种心理感受,而不明白这种感受的,就会视斯蒂芬·金为畏途,就像成人看《天线宝宝》,一定觉得傻到荒谬,但两到五岁的孩子就会觉出它的舒服。不过,不论小说抑或电影,提供曲折跌宕、干净利落的故事不难,惠赠人性启示录(如《迷雾》所做的),也并不难,难的就是提供某种特别的心理感受,斯蒂芬·金的小说故事都不新鲜,更不够精致利落,却能够让人一遍一遍读下去,随便从哪一页读下去,大概就是因为这种能够聚集同类的微妙感受。比如《迷雾》,小说出版于1984年,分明借用了约翰·卡朋特1980年的电影《夜雾杀机》的创意,但两者放在一起,《夜雾杀机》会获得理智的好评,《迷雾》却会赢得难以明言的喜爱。
斯蒂芬·金电影是一种“诗意电影”,但诗意远较直感出现得晚,他所提供的诗意,也是如此这般延后出现的,一定要在我们模糊乃至遗忘了它的情节,混淆了它和日常生活的疆界,搅拌混合出特殊的感受后,才能承认自己的难忘,才能觉出某种诗情,所以他的电影永远要迟一点得到赞誉,例如《伴我同行》、《血色玫瑰》、《小丑回魂》、《捕梦网》、《热泪伤痕》、《宠物公墓》、《夜行人》、《战栗黑洞》,甚至连《肖申克的救赎》,都是如此,所以他的电影累计提名奥斯卡十项奖,却鲜有收获,因为奥斯卡等不了那么久,它只颁给当下。
所以《迷雾》在IMDB上的评分很高,评论却呈两极,我也正自摇摆不定,却也知道,对于斯蒂芬·金,一向要等一等。
希望哲学
《迷雾》二零零七年
根据斯蒂芬·金1984年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迷雾》几年前上映,这部作品由斯蒂芬·金的老搭档,《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的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执导,上映后照旧获得好评,IMDB评分一度高达7。7。
影片中有一幕予人非常的震撼,男主人公和小镇居民困在被怪兽围攻的超市里时,体现出了非凡的品质,成了人群的领袖,在带着家人驾车逃出超市后,他们在迷雾中再度失去方向,此时,怪兽的叫声似乎越来越近了¨wén rén shū wū¨,主人公终于显现他最脆弱的一面,绝望之中,他开枪将全家人(包括他的儿子)打死,轮到他自己时,枪里却没了子弹,他茫然地走下车,向着雾中传来声音的方向走去,却发现那是军方赶来救援的坦克。
他过早放弃了希望。
希望到底是什么?希望在生活中应当占据什么位置?这是斯蒂芬·金一向热衷于表达的主题,也是他努力用实践探讨的重大问题。
斯蒂芬·金小说《肖申克的救赎》也是一部关于“希望”的重要作品,主人公安迪虽然蒙受不白之冤身陷牢狱,却始终对未来怀有希望,这希望使得他始终不会习惯监狱里制度化的生活,始终没有被同化,始终在寻找脱身之道,并且用尽所有的耐心去经营这种可能性,这种未来,最后,他对自己的朋友说:“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没准儿是世上最好的东西,而好东西永远都不会消失!”而他的朋友瑞德被他激起生之热望,他决定违反假释条例,出发去找安迪了:“我希望,我能成功越过边境,我希望见到我的朋友,紧握住他的手,我希望太平洋能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蓝。”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虽然没有得到奥斯卡的青睐,却成为真正的经典,过早地进入了电影史,或许,就是因为这“希望”。
希望忽明忽暗,是既强烈又飘忽的存在,要时时刻刻确认它的存在。看奥运会的时候,我也会势利地想,那些世界排名那么靠后的运动员,为什么还要来参赛?有菲尔普斯出现的比赛,别的选手为什么不索性弃权?那些在举重比赛中,按照自己的实力,选择了较轻重量的选手,自打他确定重量的时候,就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为什么还要让比赛继续?还有伊拉克的选手,穿着起了毛球的T恤,和开了口子的运动鞋,带着眉宇间的阴霾,也还是要来参加比赛,比赛又能为他们改变什么?
按照通行的说法,是为显示体育精神,是听从奥林匹克精神的召唤,是为说明自己的存在,体会自己的参与感。但所有那些已然处于命定的劣势,却还是前来参赛的运动员,在所有这些大的精神之外,也还存着小小的、实际的希望吧,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局势逆转,希望得到命运眷顾,希望某个刹那,命运的手指缝漏了一漏,倾泻出一些别人不屑的金沙,最不济,也能留下自己曾经希望过的痕迹。就像《老人与海》里的老渔夫圣地亚哥,独自出海,大概也是怀着希冀的吧,就像明知中国足球队秉性的我们,也还是会怀着买彩票般的心,在某些时候打开电视的吧。
有的时候,希望确实出现了。相比较那些“果然”,它只是为数稀少的“竟然”,但它还是出现了,当然,用“竟然”来修饰他们,是不公平的,希望或许早就由他们亲手锻造,蕴含在征程之中,但相比较更为强大的“必然”,那点希望还是太小了,但我们依旧紧紧怀揣,不敢有丝毫懈怠。
在古希腊神话中,“希望”是潘多拉的盒子里最后一件东西,而德国哲学家布洛赫提出“希望哲学”,他认为“‘希望’不仅是人的一种意识特征,而且也是一种本体论现象。人的本质同希望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希望是植根于人性之中的人类需要,是‘人的本质的结构’”。而在我们这里,“希望”在被励志杂志矮化、被现实侵蚀后,已经令我们羞于提及了,我们全然忽略了,那可能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最本质需要。
是的,在命运的赛场上,我们的排名太靠后了,我们不曾得到额外的眷顾,我们出征的衣服,远没有别人奢华,我们的希望太小了,但我们依旧得紧紧怀揣它,像捧着并无第二的珍宝,不敢有丝毫懈怠。
小城告急
《立春》二零零八年
因为《小武》、《站台》、《幽媾》、《孔雀》的持续加温,2005年前后,曾经出现过一个短暂的小城镇题材电影热潮,主题多半是小城的衰败和青年人的离去和归来,到了《立春》,这股潮流戛然而止,首先,对过分哀愁的影像,观众难得有持续的兴趣,再则是因为不和谐,多少有点像是对大城市的声声控诉。
不过,传统小城镇的衰败是大势所趋,就连美国这样曾经以小城镇为傲的国家也一样。而当初这类小城镇可真是风光。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纯真的埃伦蒂拉和残忍的祖母》里,祖母带着埃伦蒂拉每到一个地方扎起帐篷卖淫,那里渐渐就有了驼队、集市,甚至有了邮差。当然这是小说的夸张,但最早的小镇的产生恐怕也不过如此,只要有个由头,只要有个人兴致勃勃地在有水有路口的地方造个房子,养几头牛,慢慢就成了小镇,再给总督交个申请,取得“章程”,就有了合法地位,《草原上的小屋》、《不可饶恕》和大量西部片中的小镇,多半是这样形成的。
小城镇缓解了国家的压榨,阻挡了更强大权力的直接介入,让卑微的个人有了个可供遮蔽喘息的地方,是美国人记忆里最沉闷却最温情的故乡。所以,时至今日,美国总人口的一半还是住在人口不到一万人的小城镇或农村。但这个建立小镇的“由头”渐渐就抵挡不住更合理更科学更诱人的城市设置,加上日久天长资源枯竭(例如令柯特·柯本出走的矿区小城),年轻人纷纷到大城市去寻找机会,小城镇的人口便急剧下降,甚至成了空城鬼城。此消便有彼长,小镇在没落,新的城区也在茁壮成长,但多半是大城市延伸出来的居民区卫星城,和从前的小城镇是两回事。《海角七号》中的年轻人对台北出声叫骂,大概就是基于这种被压制和被消灭的愤慨。
这类传统小城镇为挽住余留的风华,延缓日渐衰败的命运,让时代巨轮的碾压来晚一点再晚一点,不得不出尽百宝。旅游、林木、矿产资源未枯竭的小镇还好点,没资源又不占地理优势的,不得不努力制造特色,或者卖古董,或者把房子统一建造成古怪的样式,或者捏造个节日,居民疯疯癫癫装神弄鬼,或者雇用经济发展顾问四出游说,吸引投资,让大点的公司企业来安营扎寨。但终归,还是颓势难挡。
斯蒂芬·金最擅长写这类小城镇,对这类小城镇又爱又恨,他的小说《撒冷镇》是吸血鬼题材,煞有介事地提供了一组数据,某某小镇哪一年有多少人,过了没几年,人数急剧减少,成了多少人,某某小镇也是这样,等等。他书中的解释,这些失踪人口统统是被吸血鬼给干掉了,但放在这样的大背景上,他的用意可真明显。
环球同此炎凉,大城市的扩张和小城镇的没落,并没因为失去电影的表现就停下步伐,我的家乡小城,就正在变成一个卫星城,而每逢年节,对那些还能“回家”和“归乡”的人,我也总是怀有一丝艳羡。
年华哀歌
玛丽莲·梦露和比利·怀尔德
接连看过几部雷蒙德·钱德勒的侦探小说后,倒对比利·怀尔德重新发生了兴趣,作为编剧的雷蒙德·钱德勒,曾和比利·怀尔德有过合作,他们的风格想必有交叠的地方,喜欢这位,多半会喜欢那位——阅读和观影乃至交友的领域,就是这么延伸出来的,于是把怀尔德的老片子一部部找来看,《双重保险》、《日落大道》。。但最后最喜欢的,倒是他晚年(1978年)不那么著名的一部作品《费多拉》。
一个好莱坞制片人,老了,想做最后一搏,辛苦地将《安娜·卡列尼娜》改编为剧本,不远万里去找退隐的女明星费多拉来主演——她缔造了一项“费多拉神话”,四十年容颜不老,并在巅峰时期突然退隐。他在她隐居的小岛上见到了她,发现她青春依旧,却被一个阴沉可怖的伯爵夫人和管家控制着,毫无自由,他试图协助她逃离,未果,随后却听到了她最后的消息:她以安娜·卡列尼娜的方式,奔向了疾驰的火车。但葬礼上,他所知道的真相却更令人震惊,伯爵夫人才是真正的费多拉,她当年整容失败,便唤来自己的私生女假扮自己,继续演出及领取奥斯卡奖,岂料女儿却爱上比费多拉矮了一辈的男演员,要恢复自己的本来面目及身份,费多拉于是将女儿禁锢起来,以便让自己的神话继续。
是个替身寻找迷失的身份的故事,是女人对青春的流逝如何惧怕的故事。年华老去既已无可挽回,找个年轻人以年轻的面貌替自己活着也好,她活着,就是自己活着,她的年轻,就是自己的年轻,何况那人还是自己的女儿,有先天的方便和伦理上的理所当然——多少人要孩子不过为的是延续自己的DNA,去实现自己未曾实现的一切。而女儿热切地接下这场演出,开始是出于对母亲的爱和怜惜,尽管代价是让自我身份进入沉睡状态,但爱情却来了,像是吻向睡美人的那个吻,让她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