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文言文知识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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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言文知识辞典-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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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三闾大夫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掌管昭、屈、景三氏贵族的官。屈原就任过此职。

丞相 官名。始设于战国,初称“相”、“相国”、“相邦”,为百官之长。秦始称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高官职。西汉时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西汉末年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年又复原称。

宰相 官名。泛指封建朝廷主辅皇帝、总揽政务之臣,历代名称权限大小各有所异。秦和西汉宰相即相国或丞相;东汉司徒相当丞相,与司空、太尉共掌政务;魏晋以后,以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以及重要的将军等官执政者为宰相,隋唐定制,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为宰相;唐代中期以后,由君主主持选任他官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职衔,方为宰相。

大司徒 官名。西汉哀帝刘欣废丞相之称,置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称“三公”。

御史大夫 官名。秦、汉时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掌监察,兼为丞相之副。西汉时丞相缺位,常以此职递补。隋唐有此职,但与汉制不同,未管监察、执法,为御史台的长官。

御史 官名。战国时,御史多为国君秘书,送往迎来,述史记事,为史官。汉代以后多指侍御史,为殿前要员,因职不同,可另加职衔,如:汉有侍御史、治书御史;东汉侍御史管纠察等。明清仅存监察御史。

太尉 官名。秦始置,为中央军事首脑,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西汉沿用,武帝刘彻改为大司马。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

九卿 官名总称之一。卿,一直为古代朝廷执政官,春秋、战国时各国普遍设卿,且分上中下三级。各朝分类各有不同。

少府 官名。战国始置,秦汉沿用。掌山海池泽的收入和皇室工业制造,为“九卿”之一。

校尉 官名。汉时武官,位在将军之下。汉武帝军队编制设有八校,统带一校的职官称校尉。唐代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

衙内 官名。唐代称警卫官为衙内。因多以官府子弟充任,故后称官府子弟为衙内。

大夫 官名。古代奴隶制、封建社会在君王之下设有卿、大夫、士三级。各朝对大夫有不同类别的称谓,如御史大夫、光禄大夫等,至明清废止此称。

尚书 官名。始置于战国,或称掌书。秦时为少府的属官,掌殿内之书;汉成帝设尚书员,阅群臣奏章,位低权盛;汉武帝设尚书五人,分曹治事;东汉尚书正式成为协理皇帝政务的官员。各朝尚书的职务范围各有不同。

侍郎 官名。汉代郎官之一,职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为尚书的属官,初为郎中,满一年为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郎中 官名。始置于战国,汉代沿置,属郎中令,管理车、骑、门户,并内充侍卫,外从作战。

刺史 官名。秦置刺史,监督天下各郡。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此职有时高于郡守,有时低于郡守,各朝不同。唐代刺史为节度使、观察使的属官,唐代岑参、韦应物、韩愈等都曾任此种职务。

郡守 官名。战国时置,戍守边郡,为武官名,后渐演化为地方长官。秦以郡为最高地方行政区,置郡守以治其郡。汉景帝改郡守为太守。

太守 官名。战国时本为郡守的尊称,自汉景帝改称一郡之长,历代沿用不改。明清时太守指知府。

府君 官名别称,汉代尊称太守为府君。

补阙 官名。唐代武则天时置。职务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北宋时改为左右司谏。左右补阙与左右拾遗合称“遗补”。

拾遗 官名。唐代武则天时设的谏官。职务与补阙同。杜甫曾任左拾遗。

参军 官名。东汉末年有参丞相军事之称,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权位颇重。只是参军前冠以各职因时因事而异。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李白任右卫率府曹参军,白居易任京兆府户曹参军等。

侍从 官名。为封建王朝君王顾问或某部长官顾问的统称。

提辖 官名。宋代州、郡多置武职提辖兵甲,简称提辖。有时由守臣兼任,主掌统辖地方军队,教阅演练,缉捕贼盗。南宋时,主茶、盐专卖的都茶场,主采杂物的杂卖场,主宫廷奇珍杂物的文思院和主藏金银钱帛的左藏皆设提辖。

通判 官名。宋初在各州、府始置。为州、府长官共理政务。明清两代设于各府,主管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陆游曾任镇江通判,王安石曾任舒州通判。

中堂 官名。宰相的别称。北宋已有此称谓。元代沿用。明清则为大学士的称呼。明大学士实掌宰相之职,内阁办公,中书居东西两房,而大学士居中,故称中堂。

钦差大臣 官名。明清时,凡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某专项重大事件的官员,皆以此称。

中丞 官名。本为御史大夫的属官,职掌公卿奏事、举劾案章。

知府 官名。宋代命令朝臣充任府的长官,称为知(主持)某府事,简称知府。欧阳修曾任此职。

帮办 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佐官职前冠以官务名号。

把总 官名。属中级领兵官。

统带 官名。清末新军制,统辖一团的长官称为统带,也称标统。

管带 官名。统辖一营的长官称为管带。海军的舰长也用此称谓。

二、科举

【要点点击】

古有乡举里选之说。《周礼·地官·乡大夫》讲到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以考查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的人才。《礼记·王制》提到“乡论秀士”经过逐级选拔,有所谓俊士、进士等名称。《礼记·射义》还提到诸侯贡士于天子。这些说法虽然不能证明先秦确有贡举制度,但是后世科举制度上的一些说法和用语,有的是从这里来的。

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因年代的不同分为两种形式:

1。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 征,是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是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例如:

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②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

2。 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科举制是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下表)

明清科举简表

考试内容主要是八股文,或称制艺、时文、四书文(就四书范围出题)。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属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公元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1898年,清光绪帝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废除。

【示例平台】

1。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促织》)

童子:童子、童生,又叫“儒生”,科举时代,还没考取秀才的读书人,不论年纪大小,都称为“童生”。

2。二十忝科名,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年曰……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

3。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

邑庠(yìxiáng):邑,县;庠,学校,县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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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古代私人办学的一种。西周以前,教育官办,学在官府。春秋时,孔子首开私人讲学新风,各种私人办学方式渐盛。私塾一般只有一个教师,采用因材施教的方法,学科、教材、学业年限皆随时改,没有一定。

乡学:夏、商、周时期设于地方的贵族子弟学校。夏代始有正式学校。西周时学校有两种:王都或国都设有“国学”,各地方有“乡学”。

庠序:古代学校的统称。

太学:封建社会教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

国子学: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晋武帝始设,与太学并立。属于贵族高级官僚子弟学校,故称“国子学”。北齐时曾改名“国子寺”,隋炀帝时改为“国子监”,明清两代的国子监,为中央教育机关,兼具国子学性质。1905年废除。

博士:宋代以前的掌管传授经学知识或其他专业知识的学官。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招收弟子,博士已成为专掌儒家经学传授的教官。后代沿用。或称国子博士,或称四门博士。

助教:宋代以前协理博士传授知识的学官。西晋始立国子学,置助教,协助国子博士传授儒家经学。

贡士:古代向最高统治者推举人才的制度。另外,明清时会试考中者也称为“贡士”。

科甲:科举考试的别称。汉代举士要进行“策试”,唐代取士也经中央考试,皆分甲、乙等科,论科授官。后世因称科举为“科甲”,经科举考试被录取者称为“科甲出身”。

三甲:即殿试科考的等次。汉时课士即分甲、乙、丙三科,明清殿试结果皆以“甲”称之,但分三甲录取,简称“三甲”。

童生试: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应考的人不论年龄大小,都称童生。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三年内举行两次。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巳、亥年为科考。

县试:清代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试期多在二月。一般考五场,各场分别考八股文、帖诗、经论、律赋等科。

府试:清代由府(或直隶州)一级主持的考试。

院试: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府试录取者才有资格参加院试。录取者叫生员。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都)的考试。这是正式科举考试的第一级。由皇帝派正副主考官主持,应试者皆为本省学政巡回科考中成绩优良的秀才。乡试取中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的考试,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各省的举人皆可应考。考中者称贡生,有资格参加殿试,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会试后一般还要举行复试。

殿试:会试之后,由皇帝对会试考中的贡士在殿廷上亲自策问的考试,亦称“廷试”。这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及第:科举考中之称。

五魁:科举乡试中的前五名。

榜:又称“红案”。清代科考后皆张红榜公布名次。

鼎甲:状元、榜眼、探花的总称。

三元:科举考试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习惯上称“三元”。明代亦称廷试前三名的状元、榜眼、探花为“三元”。

武科: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始于唐代,称为武举。以后历朝皆因之。至明代中期始定武乡试、武会试之制。清沿袭,考试科目为马箭、步箭、弓、刀、石,均名外场;默写武经为内场。其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及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状元等名目俱与文科同。

武魁:“五经魁”的简称。清代用以称乡试及会试的前五名。

学究:1。唐代取士,明经一科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应学究试者,专重记诵,未必通晓文义,故有才思之士,皆重进士科而轻学究。2。泛称儒生。

大比:明清时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也称“大比”。

鼎甲:科举制度中状元、榜眼、探花的总称。宋以后进士一甲共三名,鼎为三足,故称。状元居鼎甲之首,也称鼎元。唐代,则指前三名。

孝廉:1。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孝,指孝悌;廉,指清廉。始于董仲舒贤良对策时的奏请,由各郡国在所属吏民中荐举孝、廉各一人,后合称为“孝廉”。2。明清两代举人的别称。

辟除:汉代高级官员任用属官的高度。中央最高行政长官如三公,地方官如州牧、郡守,都可自行聘任僚属,然后向朝廷推荐。与后代大小官吏都由吏部铨选的制度不同。辟,征召;除:授官之意。

岁贡: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每年从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肄业,因称岁贡。

及第:科举应试中选之称。唐代,进士考试合格谓之及第。明清只殿试一甲第一、二、三名赐进士及第,其余的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不称及第。

出身:科举时代为考中录选者所规定的身份、资格。

回避: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形式上为防止考场内官员作弊,规定凡乡试、会试之帘官的子弟与至亲,不许入场,谓之回避。其制度源于唐代。

六艺:周代教育贵族子弟的六种科目。“艺”为“艺能”之意。即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中“礼”、“乐”、“射”、“御”,称为“大艺”,是贵族从政必备之术,要深入学习;“书”与“数”称为“小艺”,是民生日用之所需,是必修课。

雁塔题名:唐代新进士及第,赐宴后,有前往慈恩寺,在大雁塔下题写自己姓名与诗的风尚。后因此称考中进士为“雁塔题名”。

科场:科举考试的场所。

贡院:科举时代举行会试及殿试之所。唐代始置,为礼部试士处。

状元坊:科学时代,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封建王朝为奖励士人走科举道路,在状元及第后,命有司于其本乡居宅附近建立状元牌坊,宋时已有此制。

同年录:清代乡、会试同榜举人、进士的题名录。上载各人履历,以考中的名次为序。

学正: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学官。掌学规与训导,协助博士教学。位在博士、助教之下。

闻喜宴:宋代,科举制度规定为新进士举行的宴会。

榜:科举考试后,颁示录取者名次的布告。

助教: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间立国子学,始置助教,协助博士教授。明清两代,仅国子监有助教。

副榜:亦称“备榜”。科举考试中的一种附加榜示。即于录取正卷外,另取若干名之意。

纳贡: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代准许人捐纳钱财入国子监,由生员纳捐的称纳贡;由普通身份纳捐的称例监。性质与清代的例贡相近。

恩荣宴:元、明、清三代,科举制度规定为新进士举行的宴会。

朝元:清代新科进士参加朝考,选用庶吉士,其第一名称为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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