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位图学派意式论:1。
意式论倍增了事物的数目:90a3—990b82。
意式或不足以说明事物,或超越了事物之真相;相关数与绝对数之或先或后,足证意式论常自相矛盾。—990b23。
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991a84。
意式无补于可感觉事物 —991b95。
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991b26。
依意式论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见说明;—991b327:意式数中诸单位亦引起若干疑难;—992a108。
线、面、体亦然——点的性质亦未明。—992a259。
意式论未及动因与极因;—992b10。
“大与小”
作为物因,不能解释动变;—992b91。
意式论主有元一而并未证明事物何以成一。—992b1812。
假设一切现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谬的。993a10章十 各家所论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
…… 384
。
283。形而上学
就旨有研究四因。993a1—993a28
卷(a)
二 概论学术研究
章一 学术研究——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识,然知识之积以渐,虽常人亦各有所贡献。993a29—993b3章二 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994a1—994b32章三 各种研究与教授须有各别的方法。994b3—995a21
卷(B)
三 哲学的主题。电子书
章一 怀疑而后能学问,审辩而后能解惑——列举哲学研究十三类主题。—995a2—996a18章二1。
事物或全备四因或不全备,是否由一门学术统研四因? —996a18—996b252。
研究本体的学术是否亦研究各门学术之通则? —997a143。
哲学是否统研一切本体?——是否另有研究事物属性之学术? —997a25。
哲学若不只研究本体,应否并涉事物之主要属性? —997a34。
有无不可感觉本体(如通式或间体)?
间体何在?有无间体之学?—998a19章三6。
事物之第一原理为科属抑为品种?倘从科属,则以最高科属为第一原理毋
…… 385
形而上学。
383。
宁以最低品种为第一原理? 998a20—99a23章四7。
是否有脱离个体而独立之抽象事物——通式可否与物质分离?99a24—99b248。
第一原理于类为一,抑于数一? 10a49。
一切事物若基本原理相同,何以有可灭坏与不灭坏之别? —101a410。
实是与元一为本体抑为属性?两者若非本体,一切普遍名词均非本体。若为本体,一切事物均将合一而成是。—101b26章五13。
数理对象,如数与图形,是否本体?早期思想家以实物为本体;近代思想家以抽象为本体。101b27—102b12章六14。
应否假定通式之存在? 102b12—103a12。
第一原理为潜在抑为实现? —103a61。
第一原理为普遍性抑为特殊性?如为普遍则非本体,如为个别则不可得知。—103a18
卷()
四 哲学研究之范围:本体与通则R论矛盾律与排中律章一 哲学的实务在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103a19—103a32章二 研究实是即研究本体之原理与原因——哲学研究实是的一切品种。103a3—103b23“实是”
与“元一”
常相联而为事物之云谓。—104a3
…… 386
。
483。形而上学
哲学因本体之类别而分支。—104a9哲学研究“对反”
如“元一与众多”
之诸品种。—104a32哲学研究一切事物之本体及其相应诸属性——辩证家与诡辩派专攻属性。—104b27一切事物出于对成,对成可简化为“是与非”
或“单与众”
两类基本对成。—105a18章三 通则(公理)
为各门学术所通用,哲学须研究通则。105a19—105b6一切原理中最确实的原理:相反(矛盾)
律。—105b34章四 一切事物不可能悉予实证;否定矛盾律,或要求证明,引致无益的困难。105b35—106b12矛盾律可由反面为之作证。—106b28“是”
与“非是”
各有确定的命意——以人为喻,这不能“既是人又不是人”。—107a21第一论证(“两可”
之说使一切属性皆成偶然,一切偶然属性成为无尽系列)。—107b19第二论证(若相反叙述均属真实,万物将归混淆)。 —108a3第三论证(否认矛盾律也须反对排中律)。—108a8第四论证(假如部分的否定矛盾律,这就得承认“除外”
条例)。—108a34第五论证——第六论证(经验显示常人
…… 387
形而上学。
583。
都有些判别能力)。—108b31第七论证(否认矛盾律,万物将无差别)。—109a5章五 否认矛盾律就得承认一切意见悉属真实。109a5—109a23对于矛盾律,从何引起怀疑?人们何由相信感觉现象为真实。—1010a15批驳现象论者(如普罗塔哥拉)
以部分现象来总概宇宙真相,不合论理——我们必须言明世上确有不变实是存在。—1010b1错误在我们的印象,不在感觉。—101a2章六 不可能一切事物悉予证明。101a3—101a17现象为“关系”
语,若求证明一切关系,将追溯无尽已的关系。—101b23章七 排中律的论证——“定义”
为祛除诡辩与折衷论的基础。101b23—1012a24章八“一切皆真”
“一切尽伪”
为一悖理。
1012a24—1012b23“万物皆动”
“万物全静”
亦为一悖理。—1012b3
卷()
五 词类集释B章一“原”
之六义。1012b3—1013a23章二“因”
——四类:式因、物因、动因、板因。
1013a23—1014a25章三“元素”
(要素)
五解。1014a26—1014b15章四“本性”
六解。1014b16—1014a19章五“必需”
四解。1015b20—1015b16
…… 388
。
683。形而上学
章六“一”
之各义:属性之一名义。1015b16—1015b36本性之一各义。—1017a3“多”
之名义。—1017a7章七“是”
(实是)
:属性之是与本性之是各要义。1017a8—1017b9章八 “
本体“。1017b9—1017b26章九”同“
、“别”
、“异”
;“似”
、“不似”。1017b27—1018a19章十“相反”
、“相对”
;“品种有别”
、“品种相同”。1018a20—1018b9章十一“先于”
、“后于”。1018b9—1019a14章十二“潜能”
(潜在)。1019a15—1019a32“能者”。—1019b16“无能”。
“可能”
——“不可能”。—1020a6章十三“量”。1020a7—1020a3章十四“质”。1020a3—1020b25章十五“关系”
(相关)
:(甲)
数关系,(乙)
主动与被动关系,(丙)
认识与被认识或计量与被计量关系。1020b26—1021b12章十六“完全”
三义。1021b12—102a3章十七“限”102a4—102a13章十八“由彼”
(由何)
、“由己”。102a13—102a36章十九“安排”。102b1—3章二十“有”
(持有过程)
之三义。102b4—102b14章廿一“秉赋”
四义。102b15—102b2章廿二“阙失”
四义。102b2—1023a7
…… 389
形而上学。
783。
章廿三“持有”
;“存在于”。1023a8—1023a25章廿四“从”
之六别。1023a26—1023b1章廿五“部分”
四义。1023b12—1024b25章廿六“全”
;“共”
、“总”。1023b26—1024a1章廿七“剪裁”。1024a1—1024a29章廿八“科属”
;“于属有别”。1024a29—1024b14章廿九“假”。1024b17—1025a13章三十“属性”
(偶然)。1025a14—1025a34
卷(E)
六 学术分类、实是
章一 学术分类——各门学术各研究其专门实是——理论学术三类:物理、数学、哲学——哲学为理论学术之先进,研究不动变而独立存在的对象。1025b1—1026a32章二 实是四类中,(一)
偶然属性之是不能建立专门学术(以建筑为例)
——诡辩忮词。1026a3—1026b27论“偶然”
——“偶然”
、“常然”
与“必然”
之辩。—1027a28章三 续编“偶然”
——追溯偶然原因之示例,迄于某一未定事件而终止。1027a29—1027b16章四(二)
“真”
为实是的支族,并非“基本实是”。1027b17—1028a6
…… 390
。
83。形而上学
卷(Z)
七 本体
章一 本体为诸范畴中之原始实是,于定义、于认识、于时间上均先于其它范畴——本体为古今来学术研究之主题。1028a7—1028b7章二 各家关于本体之不同观点——列举各类本体——提出有关本体之论题。1028b8—1028b3章三 本体研究的四项对象:怎是,普遍,科属,底层。——物质,通式与综合个体三者均可为事物之底层——若以物质为本体,毋宁以通式为本体。1028b3—1029a34章四 为学程序[旁涉]。1029a34—1029b12“怎是”
之实义。—1029b24考察复合词之怎是。 —1030b3定义与怎是基本上属于本体。—1030b14章五 主题与属性之两合词,不能确定其怎是,也不能有严格的定义——本体以外各范畴不能为之独立定义。1030b14—1031a14章六 事物与其怎是相同否?在偶然属性云谓上,这不相同。1031a15—1031a28由己名词(本体)
与其怎是相同,以善与元一为例——否定诡辩派所持反对观点。1031a28—1032a1章七[创生各式:(一)
自然创造,(二)
人工制作(两步骤:思想与施工)
,(三)
自发生
…… 391
形而上学。
983。
成(无思想部序)。1032a12—1032b26创造之前先有物质在,创造以物质为用。
但也可以说创造由阙失进行。—103a24章八 制作不是制作物质,亦非制作形式,而是结合两者制成为一个体。 103a24—103b20形式先不独立存在,形式之创造作用寄托于同种个体。—1034a8章九 创生三式之比较研究——自发生成。
1034a9—1034b7在本体上只有个体生个体——本体以外诸范畴之生成情况。
]—1034b19章十 在“定义”
上论各个部分与全体——角,圆,魂为示例。1034b20—1036a12部分与全体在不同情况中,或为先于或为后于。—1036a26章十一 综合实体中的物质要素与形式部分——以圆与魂为例,续论综合实体公式与形式各部分。1036a26—1036b21把物质完全摒除,而再以通式论事物是无益的。—1037a20简综以上数章之论旨。—1037b7章十二 再论定义——定义怎样与主题合一?
1037b8—1037b28由“分类法”
制成“定义”
——“科属”
作为物质,品种作为形式差异而合成个体——定义以终极差异包括逐级
…… 392
。
093。形而上学
诸差异。—1038a35章十三“普遍性”
虽似“怎是”
,而作为许多事物的共通云谓,便不能成为任何事物之本体——然而舍却“普遍”
,事物又何从为之界说。1038b1—1039a24章十四 论诸意式非本体,不能独立存在;以意式为独立本体而又以意式为可由其它意式组合而成是荒谬的——以动物为例。1039a24—1039b19章十五 个别事物,无论感性事物或理性事物
(如意式)
,均不能为之界说——以太阳等为例。1039b20—1040b4章十六 感性事物的各部分只是潜在。普遍性事物,如元一与实是,非事物之本体。1040b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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