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第一家族:荣氏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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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第一家族:荣氏百年-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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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显然是对其能力信任有加。成大事之“天时、地利、人和”已具两项。

多年之后,回忆起这段往事,从中信董事位上卸任的王兼士不无感慨地说:“我觉得很幸运,到了垂暮之年,还应荣老板之邀,为中信创业做了一些事,遇到了国家开放改革的好时机。新中国成立前,我也自己办厂,但惨淡经营,没有闹出什么名堂,可是,我到中信这8年,却做了许多过去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这8年是我一生做成事业最多的8年,也是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总之,在1979年春,人事便这样定了下来。接下来,这场筹备已久的大戏终于要开场了。

欧洲之行

出乎很多人意料,座谈会结束之后,荣毅仁并未马上投身筹建工作,而是率领代表团出访欧洲。

在一个半月的时间中,荣毅仁一行走马观花地访问波恩、汉堡、法兰克福、慕尼黑、苏黎世、日内瓦、巴黎等20多个城市,先后探访50余家工厂、银行和企业,并参加了在德国汉堡举行的一年一度的汉诺威工业博览会。

始于1947年的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是世界顶级专业性贸易展览会,每年都会有来自全球各地的企业、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参加,促成数以亿计的产品、技术交易。然而,在过去32年的时间中,中国人一直是这项盛会的缺席者。直到1979年这个不同寻常的春天,荣毅仁带领的中国代表团出现在汉堡的土地上,这些国内工商界的翘楚才第一次真正见识到所谓的世界级水准。

曾几何时,他们还是世界工业前沿的弄潮儿。在他们设在上海郊区的工厂里,产自英国、法国、美国的纺织机、面粉机日夜轰鸣,只要需要,上海外滩的洋行可以提供任何可能的新式设备。资金不足,甚至可以申请分期付款。资本、技术推动着工业潮流滚滚向前,而他们对各种工业机械如数家珍,不以为怪,就是再新奇的发明,也不能让他们脸上出现诧异的神色。

然而,30余年后,当这些曾经的潮流先锋站到一项项工业产品面前时,他们被震惊了。没有人能说清楚,他们看到的是些什么事物。30多年前,电力机器在中国凤毛麟角,人工智能更是天方夜谭,而如今,自动化、计算机、机械臂、流水线,西方发达国家工厂中的庸常事物,却令这群来自东方的老商人震惊,那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产物,不属于他们的认知范围。

与此同时,他们清楚地知道这30多年发生了什么,明白究竟何以造成今日之局面。于是,一种酸涩的、被世界遗弃的落寞感油然而生,不仅是对过往岁月的不安,更是对家国境遇的深切同情。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降,技术进步、工业文明与商业发展带来社会财富爆炸式增长,欧洲大陆在废墟上重建繁荣,一扫战争阴霾。而遥远的东方,人们一度迷失于政治运动带来的狂热,诸如“大炼钢铁事件”层出不穷,喧嚣过后,中国被远远地甩在世界潮流之后,国民经济面临崩溃威胁。

对比之下,巨大的落差冲击神经,“师夷长技”的信念在那些曾经无比灵光的头脑中再次复苏。

几乎可以肯定,这些曾经在国内工商界赫赫一时的人物一定是心情复杂地看完这届汉诺威工业博览会。1979年6月,他们带着“时不我待”的急迫心情返回国内,拉开筹建中信的序幕。

夜以继日,奋不顾身

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办公场所,而筹办事宜又非常紧急,荣毅仁便将自家的四合院辟出一部分,作为中信公司的临时筹办处。一时间,人来人往,平日宁静的小院顿时热闹起来。

人手不够,荣毅仁一面申请增调人员,一面就有限的人力进行分工。念及王兼士等人年老体弱,只安排些指导性顾问工作,叶选基、庄寿仓、王军三人才是“主力军”。叶选基是叶剑英的侄子,与政府关系熟络,负责跑政策;王军是王震之子,熟悉军工系统,凡此项事务均由他处理;庄寿仓50多岁,不比二人年轻,但经验丰富,担任荣毅仁的秘书,负责文秘和对外联络。

这样分工协作倒也相安无事,期间,不断有人持介绍信前来报到,荣家的小院子渐渐显得局促起来。

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是从外地入京,人地两生,吃饭、洗澡、住宿,都是问题。看来需要申请正规的办公室,并妥善安排筹备组成员的生活。谈何容易呢?那时北京虽不及现今这般拥挤,但房子依旧是个大问题。政府分配所有住房,而现成的办公场所几乎都被各级政府机关使用,写字楼之类事物尚未出现,要找一个稍微像样点的办公场所并不容易。荣毅仁费尽周折,终于在和平宾馆租到12间客房,安排20余名筹备组成员进入,兼做办公室之用。

房间狭小,每两人一间,夜晚睡觉,白天办公,时值盛夏,酷热难耐。这些外地来的老干部、老商人却毫不抱怨,每月领取大米6斤,吃完便只能食用面粉和粗粮,即使饮食不惯,仍安之若素,且不计报酬。荣毅仁感到非常不安,却没有任何办法改善现状,只能争分夺秒加紧筹办。

大多数房间除了两张床,只能摆下三张办公桌,四五个人共用一桌是常事。中午有两个小时休息时间,家在北京的人不回去,伏案休息,或干脆躺在地上打盹,然后从下午一直工作到半夜。人手不足,分工不够明确,工作繁琐而重要,容不得半点差错,无论之前的身份是什么,一旦踏入和平宾馆,人人都变成了普通的工作人员。马克锋在《荣氏家族》一书披露: 多年后,参与创办中信的闵一民回忆当时情景说:“有一次,孩子们问起我的工作情况,我无意中说起了誊抄的事,他们都很惊异,一个在央行当司长的,怎么干起书记员的事来了?”他同时又说:“人人都是这样从最平凡、最具体的工作干起的,包括荣毅仁。”出门办事,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荣毅仁也不例外。

为了赶进度,荣毅仁执意将厕所对面的那间8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办公室,平时就在这里接待人员、批改文件,只有在会见重要客人时,才会花40元钱租上点档次的会议室。

庄寿仓回忆此时的荣毅仁:“老板是炽热地渴望展开工作,哪怕明天就开始,全情地投入中信的筹建。老板体魄雄伟,精力充沛,对他而言失去的时间太多、太可惜,所以工作起来夜以继日,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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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

1979年,荣毅仁率队筹备中信公司的同时,关于合资企业中外资占股比例的问题正在成为讨论的焦点。

在1978年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提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外国人投资法等等。”这些问题无一例外地成为新一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

在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的主持下,1979年上半年,仅3个月的时间便有6部法律成型。然而,在制定第7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时,遇到了一系列难题。

首先,合资概念在社会主义国家并无先例可循,即便“老大哥”苏联也没有建立法律上的依据,而是采取模糊的租让制,即将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租给外国人经营。然而,正如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的项淳一所说:“谁愿意把大笔资金放在一块没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上呢?而且,中国刚刚经历那么长的动乱,也只有法律的建立才能标示出中国的决心。”

显而易见,必须为合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但是,合资企业中外资最多能占多大股份呢?

对于这个敏感话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时间无有定论。正当陷入僵局之际,彭真想到了荣毅仁。

6月,荣毅仁应彭真之邀,前去全国人大开会,同去的还有经叔平、古耕虞等人。就在前一天,荣毅仁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其中第四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49%,”此外,“决定重大问题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看到这两处,荣毅仁皱了皱眉。

在第二天开会时,荣毅仁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对合资企业“不应限制比例”。

荣毅仁的提议遭到多数与会者的反对。至于理由,听起来义正辞严。提出“49%”和“三分之二”两组数据前,立法部门委托驻外机构调查各国法律,发现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设定了外资进入的上限。一是出于保护本国经济的考虑,设定上述限制,此外,也是为了“与资产阶级抗衡和斗争”。

会议一直进行到傍晚时分,在各执己见中收场。荣毅仁一路苦思冥想,到家顾不得吃饭即给秘书庄寿仓打电话,让他过来一趟。庄寿仓进得荣家,才得知荣毅仁要写意见书。荣毅仁口述,庄寿仓记录,力求措辞严谨、不伤和气,字斟句酌,一遍又一遍,深夜两点才完成。

在荣毅仁看来,中国正因缺乏资金才要引进技术、设备,如果在法律中限制外资不得超过49%,国家势必对应拿出51%的资金,此后,如果外资增资,国家必须注资保住控股权,这实际上是让自己陷入被动,有违合资本意。退一步讲,外商在境内投资,一切遵循中国法律,“又何碍于主权?”

因此,荣毅仁在意见书中明确提出:这两条原则“并非国际惯例,同时这是当前国家经济情况所不易办到的,势必降低外资对我国投资的兴趣,我们亦同样达不到大量吸收外资从事建设的目的。建议在不丧失主权的前提下,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争取更多的外资,引进更多的技术,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次日一早,荣毅仁早早起床,校正后亲自抄写意见书,递交相关部门参阅。

随后,报告上呈领导人批阅。邓小平至少看了两遍,在空白处批示:“我看很有道理,四十九和三分之二都可不写。”陈云批示:“我同意荣毅仁的意见,只要外资愿意来中国,我们总有办法对付。”

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7月8日正式公布施行。人们在这部法律的第四条规定中看到: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就在当天,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名称、标识与章程

鲜为人知的是,上报材料中的公司名称是“中国国际投资信托公司”,投资在前,信托在后,意即先投资后信托。而国务院的批复报告则改成“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在前而投资在后。

名称的微调并不引人瞩目,但背后暗含的意思却耐人寻味。信托公司主业之一便是引进资金,既然如此,国务院也未打算给中信很多钱,而要把它放到市场中去,自筹资金,自谋发展。

公司英文名称定为China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oration。这显然是一个长名字,不仅记着麻烦,读起来也很拗口,就连荣毅仁也认为向外国人介绍时将会十分啰唆,于是干脆取每个单词的首字母,组成“CITIC”,按照英语发音,读作“锡狄克”。

中英文名称都确定下来,接着便是设计公司标识。大家开动脑筋,画了许多图案,还请来装帧美术家设计了一些图形元素,各式各样、不一而足。荣毅仁自己也构思图案,总觉得不满意,此事便暂时搁置下来,但他一直没有停止思考。直到1980年的一个春天,荣毅仁拿出一副图案: 外圆内方、金底红字、左右对称、简洁大方,就是今日人们常见的中信公司的标志。

荣毅仁的朋友,美国FMC公司董事长马洛特见到这个标识,立刻被它吸引了,聚精会神地盯了半晌,回过神来就向荣毅仁索要作为纪念。马洛特认为,这个图案既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也有现代美学韵味,特别是标识中间那两扇大门,左右敞开,表示开门揖客,不正与改革开放政策暗合吗?

如果说外在形象体现公司内涵,那么,公司章程则是运行秩序的保障。

设计公司英文名称的同时,荣毅仁便开始着手制定中信公司的章程。荣毅仁总揽,具体由王兼士负责。据庄寿仓回忆:“王老弓着腰背着手,来回踱着碎步,胸有成竹地一会儿迸出几句,一会儿迸出一段,两三天工夫,总则、业务、组织、经营管理、附则5章组成的章程初稿出来了。”

简而言之,章程就是一家公司的行事准则,划定其运营方针和指导思想。章程不仅要提前设想未来,确保公司先进性,还要留有余地,避免触碰政策“红线”。庄寿仓的回忆看似轻描淡写,但在实际制定时并不轻松,为了寻找恰当的词语,经常讨论许久,甚至可以说煞费苦心。

公司章程第四条中“公司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便可以体现这点。在当时,“市场经济还被认为是异端”,若明确提及,恐将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提出“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后一句“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既补足语气,也留下伏笔。

按照经济规律办

看来政府有意让中信一出生便接受市场考验。国务院在报告中批复,“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因国家财政困难,拿不出足额的资金,后改为实际拨给1亿元,即便如此,资金迟迟不能落实。

财政部的资金不能按时到账,荣毅仁只能设法自筹。当务之急,是置办信笺、信封、电话等办公用品,这些事务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却是公司正常运转的“螺丝钉”,哪一样也不能缺少。然而,公司无钱,荣毅仁夫人杨鉴清自掏腰包1000元,交给王军买来办公用品。

今天看来,1000元人民币在中信集团的庞大体量面前渺如尘埃,但是在当时,这笔钱却不是小数,在普通城市职工家庭甚至称得上“巨款”。无论中信日后如何财大气粗,不可否认的是,正因荣夫人的慷慨解囊,它才有了启动资金。这正印证了万事起于微末之间的那层古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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