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他又曾对宋哲宗说:“天人之间甚可畏,作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作恶则千里之外违之。昔子陵与汉光武同寝,太史奏客星侵帝座甚急。子陵匹夫,天应如此。 况一人之尊,举措用心,可不戒慎。”
③这表明,程
①汤用彤《理学。 佛学。 玄学》第29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1年2月第1版。②《遗书》卷二十二。③《遗书》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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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初步972
颐认可汉儒的思想。 朱熹对汉儒多有贬斥,然而他也时常以仁义礼智信来比附汉儒的“五行”
观念:“信是诚,实此四者,实是有仁,定有是义,礼、智皆然,如王行之有土,非土不足以载四者;又如士于四时各寄王十八日。”
①曾在关中讲学创立“关学”
的陕西人张载的思想似乎就是汉儒思想的翻版。这都说明,宋代理学家对于“个人”存在方式的观念实是吸收了汉儒的观念。同时,宋代理学家又大都受过佛教的薰陶,就朱熹而言,其“理一分殊”
的思想脱胎于华严宗和禅宗,这是他自己也承认的。 朱熹“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
②的思想正源于华严宗“一多相摄”
、“一切即一”的思想形式与禅宗“一法遍合一切法”的思想内容。 理是“一”
,各具“理”
是“万”
,从内容上强调了一与万同。“理一分殊”说正是借华严宗、禅宗对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的思辨形式来论证汉代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五常的世俗原理,从而将“理”上升为统摄一切的本体论高度。朱熹在武夷山曾作诗云:“……
明年定对白虎殿,更诵大学中庸篇。“
③他把自己的思想、学术比拟为汉儒的《白虎通义》,正说明了朱熹要把“天理”落实到“人理”的实质。朱熹全面阐述了他的“理一分殊”说的内容。《语类》卷二十七载:
“或问理一分殊。 曰:‘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
①《语类》卷六。②《语类》卷九四。③《文集》卷四《读通鉴纪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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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中国哲学初步
分殊。盖能于分殊中事事物物,头头顶顶理会得其当然,然后方知理本一贯。 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在何处?圣人千言万语教人,学者终身从事,只是理会这个要得事事物物、头头件件各知其所当然;而得知其所当然,只此便是理一矣。“
意即:“有人问理一分殊。 朱熹回答说:‘圣人没有谈论理一,大多只谈论分殊。 大概能够从各不相同的事物之中懂得其道理,然后才知道其理本元不同。 不知各不相同的事物各有其理,光讲大全之理的一贯性,就不会知道这理在什么地方。圣人千言万语教育人的、人们终生从事的,都只是弄清事物自身的道理;而弄清了事物各自的道理,也就是达到了一贯之理了。’于”分殊“中见”理一“
,只是说“理一”
“附着”于个别中,“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只是说无个别,“理一”
就“无所寄”
即无处体现出来。从这段话我们可得知:一、“理一分殊”是朱熹圣人观即人完成自我的极至的核心内容;二、“理一”是附着于“万殊”之中的“其所当然”
,个人是可以“得知其所当然”的。 在朱熹看来,“理一分殊”是整个宇宙的本质:“一实万分,万一各正,便是理一分殊处。”
①这即是说,整个宇宙万物的秩序都从“理一分殊”化出,那么作为伦常社会中的个人也必然受这个法则的支配。在这里,宇宙绝不是一个自然世界,而是为了论证人世而设定的血缘伦常化的世界。 在伦常世界中,“理”是绝对不变的,人之异于人,甚至异于禽兽,只不过是各自认同努力的程度有差别而
①《语类》卷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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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初步182
已,“人物之生,天赋之以此理,未尝不同,但人物之禀受自有异耳。 如一江水,你将勺去取,只得一勺;将碗去取,只得一碗;至于一桶一缸,各自随器量不同,故理亦以异。①”
朱熹认为,人兽草木枯槁,“虽其分之殊,而其理则未尝不同”
②,人类由于“禀受”即认同努力上的差别,又可“分得愈见不同,愈见得理大”
③,于是就有圣人、君子、小人(禽兽)之分,“理亦随以异”。
由此就引发出君臣父子的社会等级秩序:
“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理,但所属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
④
“理只是这一个道理,则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
⑤
在朱熹看来,人人所遵循的道德原则是一致的,但它又表现为不同的道德规范,这就因人而异,君臣父子夫妇莫不如是。天理顿时就表现为其本质即人伦世界的真实面目。 在朱熹这里,“理一分殊”表现成为封建品级结构的代名词。 在封建社会,每个人的等级地位高下不同,不能从一般的“理”上看齐,只要每个人各安其分,得其所当然,即各得其“理”。在人在己的“理”是被理之大全(道德)所制约着的,理之大
①《语类》卷四。②《文集》卷五十九。③《语类》卷六。④《语类》卷十八。⑤《语类》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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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体现就各守其分,所以说:“君臣便有意,父子便有仁,此都是述天地之事,只是这个道理。”
①在这个由“理一”所代表的绝对的“天秩天命”之伦常世界,“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
②,圣人就成为“理一”的完成者,真理只有一个,就在圣人那里,其他“性”之尚待“复”者就须绝对地认同各自之“理”而不能有窥伺觊觎之心。 显然,朱熹的“理一分殊”说,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
一分为二:唯心体系包裹着辩证思想
朱熹是我国后期封建社会一位极有影响的哲学家,他所创立的哲学体系是我国古代哲学史上最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但是,不可否认,朱熹的思想中又蕴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一、朱熹哲学所蕴含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朱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深藏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中的,需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全面分析史料,才能把握住其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基本特征。 朱熹朴素辩证法思想主要表现
①《语类》卷一一六。②《大学章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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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初步382
在:(一)丰富了邵雍的“一分为二”思想北宋唯心主义哲学家邵雍曾根据象数的数量关系,利用“加一倍”
法推衍出一个神秘的数字系统,并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生成变化过程。 他认为,万物的本源是太极,太极分而后有阴阳二仪,阳上交于阴、阴下交于阳而成四象,四象而后有八卦,八卦相互交错而万物得以产生。 整个宇宙就遵循这种细胞分裂似的过程而成立。 事实上,宇宙万物的生成是不会遵循邵雍所虚构的刻板的数字程式进行的。虽然如此,但是他提出的“一分为二”的命题还是值得称道的。朱熹因袭了邵雍的思想,但有所发展。 如他在说明《周易。 系辞》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命题时说:“此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个。”
①他将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个过程,看成是一个不断地“分”
、“以至于无穷”的连续过程,这就大大地丰富了邵雍的思想。朱熹在论述“一分为二”时,还把“一”与“二”作为一对哲学范畴予以规定。 朱熹说:“‘一’是一个道理,却有两端。”
②就是说“一”是一个事物,“二”是事物的对立的两个方面。 朱熹又认为,“二”又能复归于“一”。他说:“阴阳虽是两个字,然却只是一气之消长,一进一退,一消一长,进处便是阳,退处便是阴;长处便是阳,消处便是阴,只是这
①② 《语类》卷六九、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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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之消长。“
①这表明事物虽然存在着矛盾对立之“两”
,但这“两”又是不可分割地存在于一个同一体中,即两者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渗透,这就纠正了邵雍只讲阴阳的对立而不讲统一的片面观点,从而为“一分为二”这个哲学命题增添了新的内容。 具体表现为:第一,朱熹显然认识到矛盾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普遍存在的。 如他列举了阴阳、仁义、善恶、动静、东西、上下、寒暑、昼夜、生死等一系列矛盾概念,并且指出,这些矛盾“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
①就是说,矛盾并非是“神”有意创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第二,朱熹能够从事物内部的矛盾及其相互作用,即从阴阳两气的矛盾斗争来说明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他说:“凡天下之事,一不能化,惟两而后能化。”
②又说:“天地只是一气,便自分阴阳,缘有阴阳,二气相感,化生万物。”
③他还认为斗争贯穿在矛盾的全过程中,又是解决矛盾的手段。 他说:“阴阳之道,无日不相胜,只管逐些子挨出,这个退一分,那个便进一分。”
④这即强调矛盾双方总是在斗争的状态中,结果必是一方战胜另一方。 朱熹这一思想比之张载“仇必合而解”的矛盾调和论,显然更积极而可取。第三,朱熹还猜测到了有些矛盾发展到一定界限时会向
①《语类》卷七四。①②④ 《语类》卷六二、五、一二五。③《正蒙。 参两篇注》《张子全书》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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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初步582
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他说:“阴极生阳,阳极生阴。”
⑤他还认为,人们在促使矛盾的转化时可以有所作为。 如公元1182年浙东发生旱灾时,朱熹在给宋孝宗的上疏中就提出只要“君臣相戒,痛自省改……,转祸为福”
⑥。 即认为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能够促使矛盾转化。 这也是朱熹超过邵雍的地方。(二)提出了“动静无端,阴阳无始”的观点在朱熹以前,不少哲人智土都被动静是否有端始这一问题所困扰。 周敦颐认为,“物则不通,神妙万物。”
⑦这是说,物动即是动、静即是静,万物之所以运动,是神、太极在那里推动。 朱熹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提出了自己的“动静”观。他指出:
“动静无端,阴阳无始。今以太极观之,虽曰动而生阳,毕竟未动之前须静,静之前又须是动。 推而上之,何自而见其端与始?”
②
就是说,动静没有开端,阴阳没有开始。 从太极看,虽说太极动而生阳,但未动以前必须是静、未静之前必须是动。 再推上去,哪里见得到端始?这就可以看出,朱熹确认,动与静之间的转化是没有开头、也没有终止的,他不承认先动还是先静,而是把动与静看作是一个无限的过程。 他说:“静而能动,动而能静,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错综无穷是也。”
③他
⑤《语类》卷九八。⑥《乞修德政以弭天变状》《文集》卷一七。⑦《通书。 动静》②③《语类》卷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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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对此展开了详细的说明与论证:第一,他认为动与静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动静两字,相为对待,不能相无。 乃天理之自然,非人力之所能为也。 若不与动对,则不名为静;不与静对,则不名为动矣。”
①由于动静“相为对待”
,才使动与静构成为一个持续的无始无终序列。第二,他认为,动与静的相互转化也是没有端始的。“动静”之所以无端始,是因为它们各自都会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朱熹说:
“动极生静,亦非是别有一个静来继此动,但动极则自然静,静极则自然动。”
①
“盖天地之间,只有动静两端,循环不已,更无余事。”
②
朱熹依据“物极必反”
的原理,认为动与静是相对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因而动可以转化为静,静可以转化为动,于是,便构成了动静的无端始的序列。第三,动静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 动静之所以无端始,是因“其循环错综”
,所以动与静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即从时间上来看是无始的,从空间上来看是无端的。朱熹说:“某自五六岁,便烦恼道:天地四边之外,是什么物事?
见人说四方无边……。“
②他少年时便考虑天地四边之外是什
①《答胡广仲》《文集》卷四二。①③《语类》卷九四。②《答杨子直》,《文集》卷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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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初步782
么东西,实质涉及到世界在空间上的无限性问题。 这一点也是有价值的。(三)猜测到了事物运动存在“渐化”和“顿变”两种形式朱熹触及到了事物运动变化的两种形式。 一种是逐渐的不知不觉的“化”。正如“木渐长,则山渐高,所以为渐。”
④
这相当于量变;一种是显著迅速的“变”。
如“变是自阴之阳,忽然而变,故谓之变。”
⑤这相当于质变。 朱熹认为,“顿变”
是由于“渐化”积累到一定的限度而引起的,这就是“变者化之渐”
①。 在“顿变”之后又必然转入逐渐的变化,所以说“化者变之成”
②。 即“顿变”忽然引起“渐化”
,而“渐化”的连续性中断则是“顿变”。“渐化”是“顿变”的基础,而“顿变”又是“渐化”的必然结果。 朱熹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两种形式的说法虽然是简单的、粗糙的,但从质量互变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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