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日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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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传说-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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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着举起杯说:“为了……”却不知为了什么才好,忽然灵机一动:“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张可吴丽丽他们其实也不懂什么,只是觉得好玩有趣,纷纷举起杯子,五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与此同时五把稚气的声音响起:“对,为了我们的青春,干杯!”    
  我仰头喝下,刚倒到嘴巴的时候,觉得冰冰凉凉的,在大热天里很舒服,再经过喉咙,这时忽然一种奇怪的带点酸酸的刺激性味道直冲脑海,促不及防之下一连被呛了好几口,不停地咳嗽。思思过来在我背后轻轻拍了几下,埋怨道:“逐哥哥,你急什么呢?就算好喝,也不用急成这样嘛。”接着一脸好奇地问:“真的有那么好喝吗?我也试试看。”说着拿起杯子,我一时还没缓过气来,想阻止却发不出声音,思思喝了一小点,立刻吐到了地上,皱起可爱的小眉头说:“这什么鬼东西嘛?难喝死了。”    
  张雯和吴丽丽也喝了一小口,虽然没有吐出来,也是眉头紧皱,显然是勉为其难咽下去的,张可死撑着咕咚咕咚地硬是把一杯全喝下去,然后把杯子重重扣到桌子上,大喊一声:“爽!”,不过看脸色和其中一盘菜里面的苦瓜已经相差无几了,那个“爽”字明显没什么说服力。看来喝酒的乐趣还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所能体会到的,只有那些有一定社会生活阅历,经历过风浪的人才能喝出酒中真谛啊!    
  两瓶酒除了张可喝了一杯,我们也就喝了一点点,其他的是纹丝未动,瓶里还有不少,不过就是喝到喊爽的张可也不再去再看上一眼了。    
  吃完饭后,吴丽丽叫来服务员结帐,反正是她说请客的,我也不用客气,而且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那么点,刚够自己用的,哪有能力打肿脸充胖子。    
  结完帐出到饭店门口,看下表才8点半,时间还早,吴丽丽提议去逛街,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平时跑步跑不了多远就累得动不了,但是逛起街的女人体能是可怕的,可以兴致高昂地不停地逛上6,7个小时,就是跑马拉松的男运动员也能拖垮。今天又是运动会刚刚结束,我和张可都累得身体快要散架了,因此是极力反对,最后张雯提议投票决定,她钻了个空子,因为投票的人当中有三个是女的,两个是男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我和张可只好舍命陪美女了。由此我对女人再多了一点心得:平时再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说到逛街时都会变得狡猾刁钻。    
  走在大街上,霓虹灯发出幽幽朦胧的光,忙碌工作了一天的人,开始出来尽情放纵,满街到处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衣着光鲜时髦的男男女女,有些成双成对的,女的手里拿着鲜花,情迷意乱地听着万古不变的情话。还有夫妻一起,一左一右地拉着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小孩,出来享受天伦之乐的,商店里的东西也琳琅满目,在闪烁的灯光照射之下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天空中不时划过一道道巨大绚丽的彩色光柱,让遥远的夜空更显神秘,深不可测,夜是神秘美丽的,都市的夜生活尤其让人迷醉向往,不过我只是个初中学生而已,对此只是感到比较新鲜有趣,并没有觉得特别感概,我平时晚上甚少上街,父母也经常要上夜班,即使不用,辛苦工作一天回来也够劳累的,所以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况且以我以前的性格,如果我家里人叫我一起去逛街的话,我会去吗?我想了一下,答案是否定的,那时的我根本不喜欢热闹。只喜欢把自己反锁在房子里一个人呆着而已。    
  都市的夜晚是美丽的,不过美这东西是相对而言的,现在我和张可拖着灌铅一样沉重的脚步,这令无数人迷恋向往的美景,怎么看都比不上宿舍那张到处丢满了衣服的小床美丽可爱。    
  走在我们前面的张雯她们三个女孩却很兴奋,拖着我可张可两条尾巴到处窜,从各种店子,商场,超市里面进进出出,看的不外是衣服,饰物,零食此类东西。买衣服之时,挑剔天性再次显露无遗,颜色深了不行,浅了不行,长了不行,短了不行,太前卫不行,太落伍也不行……,进了十间店子,倒有九间是空手而出的,做的都是些无用功。而且她们是随便逛,去哪个店子是随机的,心血来潮就进去了,临时看到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就买下来。男人买东西就比较直接一点了,坐车到能买到的最近的地方,进了店子直奔主题,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结帐回去,就这么简单。    
  我也不知道一共横穿了几条街,过了多少个十字路口,她们终于心满意足,我两手拿了不少大包小包的东西了,手臂上也挂了好几个,本就灌铅一样的步子更加沉重了,把脚下的瓷砖踩得吱呀吱呀的哀叫,张可更是厉害,浑身都挂满了,全身上下只能看见一对眼睛,不留神的话还以为是一堆包飘浮在空中,诡异的情形,把几个小孩子吓得差点哭了起来。    
  有钱人家就是不同啊,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东西,不过大部分都是吴丽丽的,她们还帮思思买了几套衣服,思思本来不好意思要,不过最后还是经不起漂亮衣服的诱惑接受了,嘴里的姐姐叫得更甜,而我这个逐哥哥慢慢沦陷。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回家    
  终于回到学校了,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过了好几个世纪一般漫长,我们一直把张雯她们送到她们宿舍楼下,累得实在不行,眼看大包小包一个一个从张可身上拿下来,这才慢慢可以看见张可全貌,吴丽丽甜笑着对我们说:“谢谢你们拉,辛苦了!”    
  她笑得越是甜,张可看在眼里就越是胆战心惊,大热天的额上冷汗又冒了出来,这女人平时都是凶得要命,这么和气肯定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一时之间猜不透她想干什么,只好谦虚道:“没什么,一点都不累,不用客气,能为几位美女服务,这是我的荣幸!”心想谦虚点总是好的,给自己留条后路,免得让她抓到什么把柄。谁知吴丽丽眼珠子一转道:“真的吗?这可太好了,我一直想买几盆盆景回宿舍,刚好明天放假,我看……”说到这眼睛在我们身上瞄来瞄去,那意思不言而喻。    
  张可弄巧反拙,后悔不已,恨不得能把刚才说出的话吞回去,陪她逛一次街已经逛掉了半条小命了,再陪她逛一次整条都要不保,急中生智之下说道:“真不巧,我爷爷前两天关节炎发作拉,我爸妈这两天又有事没空,我要在家照顾他!哎啊,真可惜!”说完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非常惋惜不能陪她们一起去一样。我却知道张可他爷爷多年之前就已经去了,到现在骨头只怕都已经化成灰了,不知这关节炎从哪里发作起。    
  吴丽丽看软的不行,撕掉身上的羊皮,转向我恶狠狠地说:“你呢?你爷爷关节炎也发作了?”我爷爷也早就见上帝了,我没张可那本领,把关节炎推到个天堂里的人身上。我干笑一声说:“我好久都没见过我爸妈拉,我想好好在家陪他们几天。”    
  其实我这话也没说谎,我是真的想陪一下家人,自从那次车祸之后,我才深切感受到亲情在自己心目中占了多重一个地位。前段时间我住院回来之后就一直忙着准备期中考试,期间只回过一次家,我现在是有点想家了。    
  吴丽丽看我这样说倒也不好意思再勉强,只是哼了一声说:“你们这些男人,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让我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去搬那么重的东西。”    
  我和张可听得汗毛倒竖,“娇滴滴”这词用在她身上感觉怎么那么别扭,我只知道能用她身上的不外是“凶巴巴”“恶狠狠”之类的而已。怜香惜玉?这种凶香辣玉,不怜也罢。    
  还是张雯比较温柔,她不忍地说:“丽丽,你就别拿人家开心拉,你看他们都累成这样了。”看来还是她比较了解吴丽丽,我和张可却气得要死,说了半天原来是玩我们的,张可把爷爷都拿出来做挡箭牌了。吴丽丽哼了一声说:“小雯,你就别替他们说话了,我看他们两个一个晚上像死狗一样无精打采的就生气!”    
  我对她是无话可说了,转向思思道:“思思,明天早上我和你一起回去吧。”思思高兴地说:“好啊!”我想了想补充了句:“那8点吧,我在校门口等你。”    
  思思答应了,吴丽丽见我们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不耐烦地催促上楼了,不过她还有点良心,走之前塞了两瓶可乐过来,还有几包零食,看来还不是完全没有人情味。    
  我和张可拖着沉重的脚走回宿舍,累得不想再说一句话,一直到了宿舍,一下就猛倒在了床上,舒服得忍不住呻吟出来。过了一会,张可忽然冒出一句:“我宁愿去跑10次3000米。”我明白他意思,也点点头,不过我对今天的收获还是很满意的,解开了和吴丽丽之间的芥蒂,有句话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此后我们不再说话,眼皮越来越沉,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次日6点半的时候醒了过来,前段时间忙于准备考试,我时间抓的很紧,早上都是一大早就起床了的,现在生物钟已经调到这个时候了,即使昨天晚上是睡得前所未有的舒服,现在还是习惯性地醒了过来。不过时间还早,虽然睡不着了,我还是在床上赖了大半个小时才爬起来,漱口洗脸之后,来到校门口,等了不一会,思思过来了,就像往常那样回家了。    
  回家舒舒服服地过了三天,这三天只要爸妈下班有空我都陪着他们聊天看电视,爸妈现在觉得我是真正变回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小逐了,他们很开心,平时不爱说话的爸都不时开上个玩笑,妈头上的白发似乎都少了几根,脸上的皱纹也慢慢舒展开来,我才知道人开心的时候原来是可以变得年轻的,我决定以后一定要把快乐永远留在家中。    
  妈晚上要是下班晚的话我还帮她作下饭,去市场买菜的时候竟然还有一些叔叔伯伯婶婶阿姨和我打招呼,因为我小时候是经常帮家里买菜的,那时候才5岁就敢跑这里帮家里人买菜的,我看除了我全市场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所以他们印象都比较深刻,我这十年虽然变化很大,不过基本都是身体上,脸的轮廓倒不是很明显,,因此他们到现在还记得我,不过我以前的记忆是回不来了,当然不认得他们,不过别人亲切地和我打招呼,我总不能视而不见,我只是微笑着点头,却叫不出名字来了。    
  作菜是我的拿手好戏,这方面我可以嚣张地说上一句:“许逐出品,必属精品。”自小家里人不在的时候,把思思推给我照顾的时候,都是我做的饭炒的菜,我做出来的菜是色香味俱全,火候的控制,配料调料的掌握,都是恰倒好处,一些简单的小菜经我手后炒出来感觉都不一样,而且我经常会异想天开地想出各种炒法,加上一些别人不敢尝试的菜式搭配,我爸妈都对我做的菜赞不绝口,这也是思思喜欢整天往我家跑的原因之一吧。我发现自己作菜真的是天才,以前我还曾经想过将来我读书混不下去的话,去做个厨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愉快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三天过去,收假时间又到了。第三天晚上我回到学校,今天晚上几乎所有同学都有些忐忑不安,如无意外的话,期中考试成绩将会在今天晚上公布,初中三年来这是考得最全面,也最接近中考难度的一次考试了,是初中全部知识的一个缩影,一个人的成绩很难在以后的短短半个学期内改变,像我这样脑子突变的人是万中无一的,所以说这次的成绩很大一部分可以说是以后自己前途和命运的一个数字上的反映了,想着以后自己的命运可能会在这个晚上决定,没有哪个人会觉得轻松的。    
  我虽然对自己很有信心,不过到这一刻还是不由有点紧张,张可是班里很例外的对成绩无所谓的人,一方面是他天生乐观,什么事都不放在心里的性格,另外一方面则是练体育的对文化分要求实在是很低,几乎比小学水平高不了多少,而且他体育成绩突出不仅仅是本校有名,他们篮球队经常会到处去和其他学校校队比赛,以此促进提高,我们校队在市中是很有点名气的,同是初中的学校根本无对手,有时候干脆就去挑战高中,冰际高中就是其中一个,他们去冰际高中打球也是家常便饭。    
  冰际高中校队听说在市内也是鼎鼎有名的一支强队,而且他们是高中,经验要比初中生丰富得多,身体发育也更完善,但是我们学校还是能和他们学校互有输赢,虽然说每个主力实力都不错,但其中张可这个队长是居功至伟。堂堂冰际高中校队竟然不能完全压倒一支初中队伍,这也够希奇的了,甚至引起他们学校一些重要领导的注意,有时候也会过来看一下比赛,其中张可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就算以后张可文化成绩真过不了,他们说不定也要破格录取的了。    
  第一节晚自习,班主任没有来,我和张可一直在小声谈笑,不过心中的那种紧张感始终挥之不去,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希望班主任早点来宣布成绩,又希望他永远都不要来,那种矛盾的心情很难说得清,因为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实在来得太快太突然,有时候甚至我自己都有点怀疑这是不是真的,我很害怕这只是镜花水月,又或者是南柯一梦,如果是梦,我希望永远不要再醒过来了,不过眼前看得到摸得着的一切东西都时时刻刻提醒我这是天真万确的事。    
  第二节晚自习上课不久,班主任的身影终于出现在教室门口,我的心开始不争气地急速跳动起来……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第二名    
  班主任径直走到讲台前,教室里顿时变得绝对安静,班主任清了清喉咙,以他那不紧不慢很有节奏的声调说:“同学们,下面我们来开一下班会。”    
  接着开始长篇大论,其实平时班会也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学校有一两条通知,不过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接着是提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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