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侏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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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罗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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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你,你又拼命的保护你的孩子,可惜最后还是一同命丧黄泉。老楚我虽然属鸡,却不会孵蛋,不然一定把你的孩子孵出来好生抚养。等我找到硫磺,一定把这些蚂蚁统统杀光,给你们两口子报仇,现在为了俺明天有力气寻找硫磺,只能拿你的蛋果腹了,既然它现在还是一只蛋,那俺也不算杀生。多谢多谢……”

念叨完了,吃力的挪开龙骨,几下就把龙蛋刨了出来。这只霸王龙蛋,足有楚天歌的脑袋大,外表呈长圆形,沉甸甸的。用衣服把龙蛋包起来背到身后,飞快的爬上树去。把龙蛋解下来,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忍不住敲了敲,发现蛋壳异常坚硬。忽然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不知道蛋壳拿来当锅用成不成?

小心翼翼的把龙蛋固定好,楚天歌出了一会儿神。不知道李清怎么样了?自己穿越了,得以不死,不知道李清是不是也穿越了?呵呵,希望这小子能活下来。妈的,虽然老子穿越了,可惜穿越到了侏罗纪,跟死也差不了多少。唉,走一步算一步吧。

胡思乱想着,楚天歌很快进入了梦想。

一夜无梦,楚天歌睡的正香,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停的在自己身边动来动去,心里一个激灵,条件反射般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摆出格斗的架势,仔细观察,不由吃了一惊,旁边的龙蛋好像被什么东西砸开了,裂成几瓣!

盗蛋龙?

楚天歌脑子里刚冒出这个词语,忽然感觉脚边有个东西碰了碰自己,低头一看,不由“啊”了一声。

原来他脚下竟然站着一只恐龙!而且,不是什么盗蛋龙,而是一只小霸王龙!这只小霸王龙很小,还不到楚天歌的膝盖高,淡绿色的皮肤湿漉漉的,脑袋尤其巨大,几乎占了身体的二分之一,鼻口上还长着一个淡黄色的撞角,正睁着两只黑黝黝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楚天歌。看到楚天歌注意到自己,小霸王龙似乎很高兴,闭上眼睛,轻轻的叫了一声,然后拿头不停的蹭楚天歌的小腿。

嘿!楚天歌猛的明白了,不由的大乐,原来是昨天的龙蛋孵化了,这可真是没想到,本来想拿来当早餐的,谁知道竟然有了异常的收获。

楚天歌想起好像有人跟他说过,有些从蛋里孵出来的小动物,比如鳄鱼之类的爬行动物,会把第一眼见到的动物认作自己的父母。

哈哈……看来这小东西把自己当成父母了。不过说起来这小霸王龙的绿色皮肤上也带着斑点,好像天然的迷彩服一样,难怪会把自己认成同类。

楚天歌把脚下正在蹭来噌去撒娇的小霸王龙抱了起来,这小东西似乎才刚刚出生,鼻子上的撞角都还没脱落呢。小霸王龙被楚天歌抱着,大概感觉很舒服,打了个响鼻,哼哼了两声。

楚天歌心里美的不行,太好了!昨天才想抓只霸王龙做宠物,今天就孵出一个来,而且还是自己孵出来的,忠诚度有保证啊!

哈哈哈……楚天歌得意的大笑,双手把小霸王龙高高举起,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儿子了,唉?你到底是公是母啊?算了算了,先当儿子养吧。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做——阿岗!”

小霸王龙眯缝着眼睛,大尾巴甩来甩去的,似乎很高兴,楚天歌看到它的表现,心里更加高兴,看来阿岗的智慧似乎很高的样子。好好训练一下,以后绝对会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

逗了一会儿小恐龙,楚天歌忽然想起来,似乎刚出生的动物都有吃掉自己蛋壳的习惯。不过,楚天歌早就计划好了要拿蛋壳来做锅,自然不能再让阿岗全部吃到,捡完整的一半收了起来。剩下的掰成了小块,一点一点全喂了阿岗,阿岗吃的直哼哼,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楚天歌只好把烤肉拿了出来,嚼烂了喂它。

没想到阿岗个子虽小,胃口可不小,而且烤过的龙肉似乎很合它的胃口,一口气把烤肉吃了一半才算是住嘴。满意的晃了晃大尾巴,趴在楚天歌脚边睡着了。

喂饱了阿岗,楚天歌草草吃了两块烤肉,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高高升起。丛林里又变的死气沉沉。楚天歌观察了半天,也没有发现有蚂蚁活动的迹象,心里稍安。把阿岗从地上抱起来,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阿岗睁了睁眼睛,扭了扭身子,似乎对楚天歌温暖的胸口很满意,惬意的哼哼了两声,吧嗒吧嗒大嘴,又睡了。

楚天歌爬下树来,拿起木矛,向火山走去。

因为担心蚁群再次出动,楚天歌加快了爬山的步伐。终于在两个小时后,爬到了山顶。

山顶上是一个黑幽幽的大洞,深不可测,洞壁越向下越小。坡度反而比山势要缓的多。让楚天歌惊喜的是,就在离洞口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大片黄色的岩石。看样子,好像就是硫磺。

楚天歌小心翼翼的下到黄色岩石的地方,发现这些呈结晶状沉积在熔岩的缝隙中的物质,果然是硫磺,数量极多,甚至有的熔岩上还薄薄的覆盖了一层。楚天歌大喜。把阿岗从怀里掏出来,小心的在旁边放好,然后把上衣铺在地上,拔出军刀开始刮硫磺。

到了中午的时候,已经搜集了一大包,足有二三十斤。中途阿岗醒了过来,蹲在一边,歪着脑袋,看着楚天歌搜集硫磺。而且好奇的拿鼻子嗅了嗅,这一下可不得了,硫磺刺鼻的气味冲的它大大的打了一个喷嚏,好悬没失去平衡掉进火山口里。楚天歌吓了一身冷汗,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拎了起来。抡起巴掌来就想抽这小畜生两巴掌,可是一对上阿岗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一腔怒火立刻全消,骂了两句小兔崽子、小畜生,自己又心疼的不行,只得算了。

看看搜集的也差不多,再多也没法拿,于是打包往回走。

一公斤硫磺,大概能产生七百立升的毒气,楚天歌不知道蚁巢有多大,但是看那些蚂蚁的个头,估计它们的窝也小不了,只好多多搜集,不过,光用衣服包也不是个事情。看来回去要编个筐出来。

于是在回程的路上,楚天歌搜集了很多坚韧的藤条,趁着天色还早,尝试着编一个筐出来。

他从没做过这样的活,根本无从插手。最后没办法,只好砍了几颗拇指粗的黄金衫,搭了一个框架,然后用盖树屋的手法,把藤条一层一层编织在一起,最后编出来的东西,圆不圆方不方,异常难看,活像抽象派的作品,还好足够结实。就是缝隙太大,装什么漏什么,只好用龙皮在外边包了一层,远远望去酷似一个绿色的马桶……

晚上的水潭,一如既往的安静,不过遥远的丛林深处已经渐渐的有了恐龙的叫声传来。看来楚天歌猜的没错,这些蚁群并不是每天都大规模的出来活动。不然这些恐龙绝对在这里生存不下去。

楚天歌连续搜集了三天硫磺,足足有六七十公斤,应该是足够了。让楚天歌意外的是,竟然在岩石的缝隙里发现了食盐,虽然量很少,可是确实是食盐。这不由让他喜出望外,搜集了一大包,以后都不愁没有盐吃了。这期间始终没有发现有蚂蚁在水潭边露面,倒是恐龙们渐渐恢复了活力,晚上开始有恐龙来水潭饮水。这也让楚天歌松了一口气。

阿岗是个超级大胃王,小小的肚皮好像通着异次元空间,怎么喂也吃不饱,一袋子烤肉吃了一天就没有了。幸好楚天歌晚上挖陷阱,捉到了一头嘴巴长的好像鹦鹉一样的小鹦鹉龙,保障了食物的来源。

阿岗很聪明,楚天歌一开始拿它当狗来训练,可是它却比狗聪明多了,很多东西只教一遍就学会了。楚天歌对它越来越喜爱,甚至尝试着教阿岗说话。当然这只是楚天歌一厢情愿的想法,阿岗再聪明也只是一头恐龙,又怎么可能学会说人话。不过楚天歌却乐此不疲,他也知道阿岗不可能学会,他只是太寂寞了,找不到人说话,只好对着恐龙说了。

搜集够了硫磺,下一步就是摸清蚁巢的位置。可惜一连几天都没有见到一只蚂蚁的影子。楚天歌决定离开水潭,深入丛林前去寻找。

收拾停当,带上已经可以满地乱跑的阿岗,楚天歌向着蚁群撤退的方向慢慢的寻觅而去。沿途的白骨就是他的路标,顺着白骨的方向搜寻,楚天歌在离开水潭足有十几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条大河,河面宽广,水流湍急,一直向东流去。蚂蚁不可能涉水,所以楚天歌顺着河岸寻找,很快的,就发现了蚂蚁的行踪。

一只巨大的蚂蚁叼着一个足有一尺长的白色的椭圆形物体,出现在河边,沿着河水迎头飞快的向楚天歌而来,楚天歌握紧了手里的木矛,心里忐忑不安,也不知道黄金衫做的木矛,能不能扎穿蚂蚁?眼看就要跟楚天歌碰上,蚂蚁却向右一拐,向丛林深处走去。楚天歌松了一口气,抱起阿岗,蹑手蹑脚的在后边跟踪起来。

蚂蚁的身躯虽然巨大,却异常灵活,在丛林里穿行,比楚天歌这个特种兵还要快速。楚天歌使出浑身解数才勉强跟上蚂蚁的步伐。跟踪了大概有二十分钟,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片林中空地。

这片空地方圆足有一平方公里,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好像一个巨大的广场。空地的中间耸立着一座足有三四米高的土丘,土丘的底部是一个直径足有一米的大洞,不停的有蚂蚁在洞里进出。

看来这里就是蚂蚁的巢**!

楚天歌仔细观察后,做出了结论。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五章 黄金弓与生化武器

明月照耀下的水潭边,各种各样的恐龙串流不息,猎杀与被猎杀,弱肉强食的游戏不断的上演着。

一头迅猛龙在灌木丛中小心翼翼的接近一条细鄂龙,几天前的蚂蚁袭击,让它的族群遭受了灭顶之灾。那铺天盖地的蚁群袭来的时候,它仗着自己远超同类的速度和弹跳力,成功的逃脱了生命。提心吊胆的在丛林里游荡了几天后,实在耐不住饥饿,终于壮着胆子前来水潭边猎食。可惜形单影只的迅猛龙,因为饥饿而体力大幅衰减,对于以前经常结队猎杀的诸如禽龙、鸭嘴龙之类的大型食草恐龙,现在却不敢前去招惹,只好对以前根本看不上眼的细鄂龙下手。

细鄂龙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成为了饥饿的迅猛龙的猎物,它正老老实实的站在水潭边,两条腿奇怪的并在了一起,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迅猛龙蹑手蹑脚的靠近了细鄂龙,慢慢的伏下身子,尾巴绷的笔直,两条强健后腿上的肌肉高高隆起,猛的一发力,腾空跃出了灌木丛。脖子尽力伸直,血盆大口张到了极限,身子还在空中,就已经一口咬住了细鄂龙的脖子,锋利的牙齿轻而易举的刺穿了细长的脖颈,切断了喉管。“咯蹦”一声轻微的闷响,坚硬的牙齿咬断了细鄂龙的骨头,鲜甜的血液泉涌而出,顺喉而下冲入了胃里,有效的缓解了胃部因为饥饿而引起的火烧火燎的感觉。

迅猛龙满意极了,虽然饿了好几天,但是作为一头优秀的猎杀者,是不应该小看任何猎物的,所以作为后续手段,迅猛龙后腿上的爪子“蹭”的一声弹了出来,准确的刺入了细鄂龙的身子,接下来就是迅猛龙猎杀的终极杀招:用锋利的爪子,切断猎物的大动脉!给猎物开膛破肚!在迅猛龙的印象中,不管是多么庞大的猎物,只要是被咬穿了喉管,再被切断大动脉,很快就会失去反抗的力量,任由它宰割。现在它要做的,就是紧紧的咬住猎物的脖子,直到它失去力量为止。

但是这次它失算了,作为一只合格的猎杀者,迅猛龙已经成功的进行了一次捕猎。事实上,细鄂龙在被它咬断脖子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它后边做得全是无用功。而且它太专注于眼前的猎物,丝毫没有注意到,细鄂龙所处的地上,跟其它的地面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在沙子下面,露出了几根细小的树枝……

迅猛龙只觉的脚下一沉,平常坚实的地面竟然被它一脚踏穿,紧接着地面猛的下陷,扑通一声,跌进了一个大坑里。坑并不太深,也就两米左右。如果是在平常,迅猛龙连助跑都不用,一个跳跃就能跳出来,但是这次不同,坑的底部插满了尖利的树桩!

一声凄厉的吼叫划破了夜空,水潭边喝水的恐龙吓的一窝蜂的跑进了丛林。落入陷阱的迅猛龙,不停的发出痛苦的吼叫,拼命的挣扎,但是几根儿臂粗细的木桩刺穿了它的身体,任凭它怎么挣扎也摆脱不了。

楚天歌飞快的爬下树屋,抓紧木矛,小心翼翼的接近陷阱,陷阱里的迅猛龙还在猛力的挣扎,陷阱里腾起大片的尘土。转  载自

楚天歌吹了声口哨,心说:“乖乖,好强大的生命力。幸亏老子机灵,用细鄂龙做铒引你上当,不然还真是不好对付。哈哈,这下弓弦有着落了,这家伙的弹跳可真恐怖!”

陷阱里的迅猛龙渐渐停止了挣扎,为了保险起见,楚天歌直接等到天亮,迅猛龙确实死的不能再死以后,才下到陷阱里开始剔取迅猛龙的后腿的筋。

楚天歌一边小心翼翼的剔除迅猛龙大腿上的肌肉,一边暗自庆幸。

龙牙有一个训练基地,设立在大草原边上,那里有一个历史悠久的鹿场,鹿场里的老人们,世代相传下来的用鹿筋做弓弦的手艺,不知道怎么的就被龙牙的领导知道了,请到了老人们给人们上过几次课,作为野外生存的一项技能。用领导的话说:就算是把你们丢到原始部落,你们也得给我用最短的时间,搞出足够的火力来。

感谢领导们的高瞻远瞩,终于让楚天歌在侏罗纪里拥有了远程火力。

经过刮洗、浸泡、阴干等等一系列工艺的龙筋,被楚天歌用三根绞成了一股,坚韧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

弹性惊人的黄金衫实在是做弓臂的顶级材料,不需要太多的工序,简单的刮削、烘烤成型,挂上弓弦,就是一张好弓。

一个星期后,一张长度足有一米五,虽然造型粗糙,但是威力绝对惊人的长弓在楚天歌手里诞生了!

楚天歌拉了拉弓弦,晶莹的淡黄色龙筋,发出嗡嗡的声音。从身后的龙皮箭袋里抽出一只拇指粗细的箭,迅猛龙的牙齿做的箭头闪着森冷的光芒。深吸一口气,把箭扣在弓弦上,用力拉开长弓,弓臂上的纤维发出细微的嘎吱嘎吱的声音,渐渐被楚天歌拉满,楚天歌脸涨的通红,脑门上青筋蹦起老高。虽然早就对黄金衫的弹力有了准备,但是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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