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大手扶住了他的肩膀,任他如何用力,都无法跪的下去,葛豪剑无法,只好站起,只是看向许海风的目光中又夹杂着几许恭敬。
一缕似若蚊喃般的声音传入耳中。
“许某特意引开追兵,太子殿下已然赶往北方大营,至于其余王子许某便不知道了。”
葛豪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如此重要的事情,他竟然还会坦然相告,心中激荡万分。
“许某一见葛兄,便甚觉投缘,若是有暇,可否共谋一醉。”许海风握着他的手坦言道。
葛豪剑毫不迟疑的道:“承蒙大人赏识,卑职理应奉陪。”
许海风挥手招来一位捕快,让他去吩咐老板准备酒菜,随后将葛豪剑拖上卧室。
那个老板知道了那几个客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黑旗军,而且那个名扬天下的许海风更是赫然身在其中,立时兴高采烈地唤起厨师,一改平日里的吝啬,吩咐香料加倍,佐料加倍。有他这个大人物在此落脚,还会担心以后没有客人上门么?
那个捕快也是机灵,没有将京师失陷之事透露出去,否则立时就要引起恐慌,哪里还能享受到这么高规格的招待。
许海风将他引进屋中,方向鸣带着诧异的眼光向他们望来。
“大哥,这是小弟新结识的朋友,本镇的捕头葛豪剑。”许海风笑着引见道:“这是我大哥,红色海洋的方向鸣,不用我介绍了吧。”
葛豪剑脸上惊讶之色更是浓厚,他们可是帝国年轻一辈之中风头最健的二个人,想不到在一日之间全让他给遇到了。
他深深一躬,行礼道:“卑职葛豪剑参加方大将军。”
方向鸣微微点头,三人落座,言谈甚欢。
只是许海风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二人之间似乎有着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隔阂。方向鸣的矜持和葛豪剑的刻意疏远使得二人无法成为知己。
许海风略微诧异,自己与方向鸣相识之时,地位并不比葛豪剑高出多少,为何却未曾有过这种感觉。
世家子弟,无论才学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心高气傲,目中无人。
方向鸣在其中已是一个另类,对待素有真才实学之辈,他从不怠慢失礼。但是对于普通民众百姓,他也着实未曾放于心中。
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铭刻在他的骨髓之中,高人一筹的态度总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流露出那么一丝半点。
正如昔日童一封初会之时,他便爱理不理,乃至相交日久,看出了他确有才干,这才客气起来,并举荐其为卧龙城之代理城主。
至于许海风,那自然是另当别论。他们相见之日,正是许海风坚守军营,大出风头之时。
方向鸣亲眼目睹了秦暴龙那勇冠三军的威武,黑旗军将士那无与伦比的战斗力,对于能够指挥这支部队的许海风,他可是有着一股发自于内心的钦佩之情。那么折节下交,也属正常之事,自然不会让许海风感到半分狂傲之气。
至于这个葛豪剑,若非许海风亲自带他上来,瞧在义弟的面上,对他看重三分,只怕他是根本不会理睬。
葛豪剑见过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如同方向鸣这等世家子弟,他早就接触过不知凡几,对他的态度毫不为奇。只是如此一来,他们之间自然而然的谈不到一块去了。
过了片刻,小二将酒菜送上,方向鸣正要饮用,却被许海风拦阻:“大哥,你身上箭伤未好,不能饮酒,否则嫂子和你妹子怪罪下来,小弟可要担待不起了。”
方向鸣拿着酒杯,看着里面略显浑浊的酒水,过了半响,推杯而起,说道:“你们聊吧,我去歇息了。”
许海风也不挽留,总不能让他留在这里,看着自己二人大吃大喝吧。
微笑着送走了方向鸣,许海风斟满了面前的酒杯,举杯相邀,他单刀直入地问道:“如今京师沦陷,天下即将大乱,葛兄将何去何从?”
第一百九十一章 隐匿
葛豪剑举起的酒杯就此凝固在嘴咀之旁,以他四十年余年在茫茫人海中漂浮的经验,哪里还看不出许海风如此礼遇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他虽然不知道,为何许海风仅凭一面之缘就如此看重自己,但他表现出来的风采气度,确实让他为之心折。
许海风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并不了解,但是对于他的种种传说,却早已耳熟能详,他麾下的那几位名扬天下的猛将,亦是如雷贯耳。
如果能够攀上他这颗大树,从此以后,就是平步青云,对于一直郁郁不得志的葛豪剑来说,是一个难以抵御的诱惑。
名气,这就是一个人的名气了。
如果是数年之前刚入军营的许海风说出这番话来,只怕所得的结果只能是自取其辱。但现在,别说葛豪剑早已心动,就算他另有打算,也不敢就此当面回绝。
因为此时的许海风与他的身份地位相差甚远,就算是将他当面斩杀,也没有人会为他讨还公道,多半还会在一旁加油添醋地编排自己死有余辜的理由吧。
葛豪剑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古怪的笑容,半是惊喜半是忧,或许连他自己也分不出心中所思吧。
许海风微微一笑,对于他的这种心态了如指掌,因为他自己也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
从方向鸣的折节下交开始,此后,经历了古道髯、汉贤帝、方令天、太乙真人、黎彦波,甚至是冒顿,托何蒂等等超级大佬或友善,或排斥,或算计的相会,才有今日之新一代宗师许海风。如果没有他们,那么许海风依旧仅是一个埋没于无尽人海中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
葛豪剑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突地低声问道:“卑职有一事不明,请大将军指点迷津。”
“你说。”许海风知道他心意已绝,满意的饮下了杯中之酒。
虽然客栈的老板已然拿出了珍藏数年的佳酿,但是与醉月酒相比,那就什么也不是了。许海风仅是微呷了一口,便放了下来,不再饮用。
近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奢侈的生活,虽然他从未刻意地去追求,但是身边的人早已为他准备的停停当当,他只不过是习以为常罢了。
“卑职想要请教,何处得以大将军如此看重?”葛豪剑说完,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许海风,似乎想要从那张虽不英俊却朝气蓬勃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似的。
许海风意外的嗯了一声,认真的思考了片刻,蓦然间笑了出来,他摇着头,笑道:“不知道,或许这仅是一种直觉,但我一直都非常相信。”
葛豪剑长叹了一口气,也唯有这个解释了,他自付与许海风相见之后,仅有区区的三言两语,又如何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甚至是屈节相交。
其实许海风隐隐约约地知道,这与自己的精神之力有莫大关系。
精神力量是一种不受约束的奇异能量,任谁也无法彻底掌握和运用,就算是他们这几个被世人尊崇为宗师的人物,也只不过是接触到了其中的一点皮毛而已,没有人敢妄言他已经掌握了其中的奥秘。
正如太乙真人,黎彦波和托何蒂初见许海风一般,他们也都曾隐隐感觉到,这是一个日后成就非同凡响的人物。
许海风如此看重葛豪剑,也仅是因为心中的那一点奇异感触,这绝非用任何道理所能解释清楚的。
看着葛豪剑的表情,许海风已然知道了他的答案,他轻轻的摆了一下手,说道:“葛兄,许某目前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恺撒人在西域虎视眈眈,实力相差颇为悬殊,你可要考虑清楚了。”
葛豪剑浓眉一展,道:“再险也比这里好吧,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许海风微微点头,他看的非常清楚,京师已破,大乱将至,这里靠近京师,更是首当其冲。而卧龙城虽然一样受到恺撒人的威胁,但那毕竟是日后的事情了。
二人都是豪爽之士,既然已经知道了彼此的想法,也就不再转弯抹角,而是直接商讨起具体事宜。
葛豪剑在这个小镇之上住了十余年,手下自有一群得力之士。他希望许海风能够同时接纳他们以及他们的亲属家人。
这个条件合情合理,许海风自然是满口答应。
二人畅谈许久,许海风愈发惊奇,此人谈吐不凡,言语间隐约透露着对于朝政的不满,分明有着一颗不甘雌伏的火热之心,却又为何能够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之中默默无闻地一住十余年。
许海风也不隐晦,直言相问。
葛豪剑低头沉思,显然是心内犹豫不决,许海风在一旁把玩着手中酒杯,也不催促,过了半响,他才叹了口气道:“大将军有所不知,卑职年轻之时,也曾在外游荡,十五年来,走南闯北,足迹踏遍我大汉帝国,终于得到了一个让卑职心寒不已的结论。”
许海风放下杯子,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问道:“葛兄请讲。”
葛豪剑咳嗽一声,清了清有些干涸的嗓子,说道:“我大汉帝国,疆土之广,人口之多,皆可称之为大国矣。只是,能够掌握这个大国命运的,却是那寥寥可数的几个高门大阀,平常百姓想要出人头地,那是千难万难,绝无仅有之事。”
许海风举起酒壶将他面前的杯中注满酒水,说道:“听葛兄的口气,似乎对于世家甚有偏见呢。”
葛豪剑重重地一点头,他的眼睛向隔壁微微一瞄,显然是顾忌方向鸣,不敢畅所欲言。
许海风摇首笑道:“无妨,大哥此时正在入定,除非你欺进他身边三尺之内,否则就算你叫破了喉咙,他也是听而不闻。”
诧异地望着许海风,葛豪剑还是选择相信了他,道:“世家子弟,大多娇生惯养,不学无术,他们无才无德,却身居高位。他们鱼肉乡里,却官官相护。他们就是一群蛀虫,正在不断蚕食大汉的根基。若是长此以往,国家必亡。”
许海风望着他,淡淡的表情看不出心中所思。
葛豪剑一咬牙,豁了出去:“卑职原先是江南人氏,十二年前,只因错手杀了一人,身上有了命案,方才远离家乡,来到此处,不想一晃眼就是十多年了。”
“你可曾后悔?”许海风轻声问道。
葛豪剑的脸色立即变得狰狞起来,他咬牙切齿,狠狠的道:“永世不悔。”
他这句话说的斩钉截铁,那股子的彻骨恨意让人为之心寒。
在许海风的示意下,他将自己的来历交代一番。
其实,故事很简单,葛豪剑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商人家庭,家底颇为殷实,他虽然身为长子,但并非一个商业奇才,远不如其弟之精练才干。于是,他留书一封,离家出走,那时候,他还年轻,揣着一副好男儿志在四方的凌云壮志踏上了漫漫旅途。
在外流浪十年,方才知道世事艰辛,他有心想要有所作为,但却苦于无人举荐赏识,处处碰壁而回。
然而当他回到家中,等待他的却是一个令人心悸的噩耗。
他已经没有家了,他的家已然残破不堪,人去楼空了。
十年未曾回家,他相貌大变,无人能识。而十年的流浪,更让他学会了忍耐和镇静。
他不动声色地找了家客栈安定下来,又到各处明查暗访,终于知道其中缘由,他的弟弟前年娶了房媳妇,夫妻二人琴瑟和好,其乐融融。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地一位世家子弟看中了他弟媳的美貌,意图染指,他弟弟自然不从。那膏粱子弟恼羞成怒,干脆勾结地方官,给他们家安了个罪名,全部收监。
天降横祸,他的父母弟弟先后死于牢房,其弟媳则不知去向,仿佛就此人间蒸发。
他探知此事,怒不可遏。
多年来的行脚生涯,使他知道此事根本就没有翻案的可能。他若去衙门申冤,那么唯一的后果就是搭上他的这条性命。
于是,他暂居江南,蛰伏数月,终于逮着机会,一举将那个纨绔子弟刺杀成功。随后,他剃去胡须,千里迢迢地来到了这里,定居下来。
开始之时,他贫困潦倒,三餐不继,缺衣短粮。直到后来,才逐渐好转,其后,他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一名贵人,为了隐匿身份,蒙他推荐,加入了捕快队伍,不料在这一行,他的才智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数年之后,积功升至捕头。而后,他刻意收敛,风平浪静的过了十余年,直至今日遇到许海风才一吐为快。
听他娓娓道来,许海风这才明白为何他对于方向鸣的态度远不如对待自己之时来的亲热,敢情他把所有的世家大阀都恨上了。
许海风暗暗点头,既然有此经历,此人果然可堪大用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密旨
北疆大营,旌旗招展,二十万大汉精锐部队驻扎于此,足以令任何势力为之侧目。
数十里之外,就是匈奴人的营地,据探子回报,每日里都有零星的部队加入。如果按照人数来计算,起码已经拥有超过十五万大军的精锐部队了。
对于这个消息,方令辰是半信半疑,匈奴一族总共才多少人,只怕举国之兵也不足三十万,又怎么会将半数的人调往此地。
当金狼军的徽号出现在匈奴营地之时,他确实紧张了一阵。只是,随后的情形却是大出他意料之外。
按照百来年的惯例,金狼军的到来往往就代表了战争的开始,这只由历代单于亲手掌控的五万人部队,一直以来都是让它的敌人闻风丧胆,恨之入骨。
在黑旗军出现之前,金狼军就是无敌的代名词。
方令辰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的袭击。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对面却是毫无动静,这样的结果让他如堕烟海,不知其故。
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匈奴不比大汉,他们虽然骁勇,但生产力与大汉相比,确实远远不如。除了金狼军之外,其它部队的士卒同时也是部落中的主要劳动力。
若是无缘无故的囤积十余万大军在此而无所作为,那么除非匈奴人都发疯了,他们今年冬天不想过活了么。
直到十天前,一切的谜底彻底揭开,原来真正的匈奴精锐绕道西北,趁苍狼军团内部空虚之际,一举克敌,并沿路突袭京师。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所有的高级将领都为之大惊失色。他们连夜商讨对策,但是前方的匈奴人营地却突然动了,他们进逼十里,摆出了一副气势汹汹的攻击阵形。
方令辰出营一看,不由地眉头紧锁,匈奴人竟然真的拥有十五万以上的大军。他长叹一口气,放弃了回援的打算。
匈奴人的目的十分明显,他们就是想要牢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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