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习瑾墨认识的时间不说长也不说短,将近十年的时间,她将他的脾性和习惯记得一清二楚。
以前,他还未婚的时候,他的花边新闻满天乱飞。人人都以为他跟众多女星有什么暧/昧的消息,恐怕就连他的父母对此也深信不疑,但是除了她。
她知道他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种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相反地他是一个极其专情的男人,这是无法掩饰的。
她以为像他这样冷清的男人是不会结婚的,或者结婚的对象一定是个中规中矩的大家闺秀。却没想到居然会是余依依,那个传说中被遗弃的孩子。
她陪在他的身边少说也有十年,从最初的不信任到感激。然后由感激到喜欢,由喜欢到深爱,她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撇去自己一穷二白的身份不说,她身边还带着一个孩子,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女人带着孩子嫁给自己,那孩子对于男人来说,只是拖油瓶。
所以她很有自知之明,从不妄想他会爱上自己,哪怕仅是喜欢。因为自己配不上他,无论哪一点。
可是当后来,从他的嘴里亲耳听到他说他跟一个女孩结婚了。拿出结婚证时,照片上的女孩却让她大吃一惊。
她开始后悔自己在他身边这么多年一直默默无闻,只奢望能跟在他身边,而不求任何名分的傻瓜式想法。
一个这样的女孩都可以嫁给他,那为什么她不行!所以在车上看着他进去公寓的背影,她还是忍不住地跑向他,用行动来表示自己对他的爱意,可他却冷漠的推开她,说了一番令人心寒的话语。
如果当初他结婚的对象哪怕是余氏的大小姐余思佳,恐怕她也不会有勇气追上去更不会听到他的这番残忍的话。
他说,秀婷,你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是扬扬的母亲你已经成熟了,不再年轻了,你还是找个好人家赶紧嫁了吧,不要再在我身上耗时间了,我已经结婚了,以后请你不要再这样。
从那一天开始,他说完那番话后,他们就一直没有再见过,就连电话也没有过,那段时间亏得孩子还在天天问他的消息。
若不是后来她出车祸进了医院,恐怕他们就这样形同陌路了。
多想还回到以前,以前他继续顶着他花花大少的名头,隔三差五地来看她跟扬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他有了妻子,有了家庭,以后也会有孩子,会幸福的坐在一起,一起欢乐一起幸福。
光是想想,邓秀婷就觉得胸口有一股气憋在胸口,压抑的令她想哭。
想着想着,泪水就情不自禁地从眼眶里滑落,若不是同办公室的老师提醒,恐怕湿了整个脸颊都不知道。
“邓老师,你怎么哭了?”对面同专业的老师奇怪的问。
邓秀婷连忙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发现手背上全是泪水,连忙抽了几张纸擦干泪水,眼眶通红地解释,“看苦情电影太感人了,不知不觉就哭了!”
对面的老师是个男老师,对女生看苦情剧很是不解,明明知道看了要掉眼泪为何还要看,但是又是很理解的,毕竟女人都是感性动物,都有柔弱的一面。
邓秀婷擦完眼泪,觉得今天自己的状态有些不太适合上课,便去请假去了。
……
大西洋的彼岸,余依依他们所乘坐的飞机本来是直飞普罗旺斯的,由于天气的原因,在法国的首都巴黎降落。
下飞机的时候,天色还阴阴的,一副要下雪的样子。
出了机场,迎面扑来一阵冷风,余依依裹紧了厚厚的羽绒服,还是冻的打了个喷嚏,将鼻子揉的通红才罢休。
习瑾墨脱下他身上的风衣,替她披上,将她搂在怀里上了车。
到了车里,有了暖气,瞬间觉得暖和许多,但是小手仍旧冻的冰凉。
习瑾墨握过她的冰手,“要不要睡会儿?”
余依依摇头,刚才在飞机上除了吃饭上厕所,其他时间基本上都在睡觉,睡了一路过来,现在一点困意都没有。
余依依扭头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不同于国内,马路边上行走的路人皆是外国人,这感觉很新奇。
到了下榻的酒店,刚到房间,竟意外的发现居然下雪了。
其实余依依很讨厌下雪,因为在以前的下雪天时,她不是在打工就是在上学,那时候总睡会想回去的时候该怎么办,路上的雪会不会积聚起来,走路会不会滑倒之类的问题。
因为下雪会给她带她许多的不便,所以对薛从来没有产生过好感过。
但是现在在温暖的房间往窗外看去时,如雪白的绒毛一样的雪花一片一片地随着风儿在空中飘扬着下落,竟是如此美丽。
以前她总是怕被冻着,走的很快,未曾欣赏过这样的美景,原来下雪是如此美丽的场面。
落地式地窗户很大,却是封闭性的,余依依往其他地方看了看,才找到一扇可以推开的窗户。
她想去感触下这雪的美好。
刚打开,一阵冷风就灌进鼻子喉咙里,凉到了肺部,这冬天还是那么冷。
伸手往外探去,掌心向上,摊了一会儿后发现这雪根本就飘不进手掌心里的,于是她踮起脚尖,身子往窗台上靠了靠,将手伸的更远,指尖才会碰到雪花,可是这也仅一秒的时间,雪花要么被融化了,要么被吹走了。
余依依不甘心,又继续往外探了探,企图摸到更多的雪花。
习瑾墨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余依依趴在窗台上,大半个身子都在外面,不要命地伸手往外探手!
她知不知道她现在所处的位置是34楼,万一不小心就摔下去,那可怎么办?
想起上次余依依喝醉酒站在阳台上差点没掉下去的情景,那一次的事情还心有余悸,况且那回还只是在二楼的阳台,掉下去顶多是个残废,但这里可真是实打实的34层楼,掉下去了,别说是命没了,恐怕连渣滓都不剩了。
他不敢大声喊,怕吓着她,就只好刻意放缓了声音,“依依,你快把窗关上!万一冻的感冒了就不好了。”
余依依够的很吃力,听到习瑾墨的声音后,踮起的脚尖落下,回过头看他,也同时一并将伸出去的身子收了回来,“看到没有,下雪了!”
她指着窗外的绒毛大雪,一脸兴奋,想要拉着他一起去看。
可是却被习瑾墨从头顶泼了盆凉水,“你这么一大的人了,也不知道让人省点心!”
他以一副大人训斥小孩的口气,面孔板起,一脸严肃,倒是跟他爸十分相似。
余依依撇了撇嘴,显然对他的话不以为然,“不看拉倒!”
一点情调都没有,男人在这个时候不都应该来点小浪漫或者是说点小情话的么,怎么到习瑾墨这儿,就变了个味道。
不看拉倒,她自己一个人看!
ps:有人问穆穆为什么不加更呢,原因很简单呐,放暑假了,穆穆在家里被母上大人给嫌弃了,所以被迫地去打工了,每天更文的时间真的好少,挤出这么多字已经是不容易啦
哪儿来的醋味?
她转回身子。准备继续看雪的时候,腰上却是一紧,即使隔着厚厚的毛衣,她还是能感受到从他身上传来的温度。
给人一种安全、温暖的感觉。
外面鹅毛大雪飘得正厉害,余依依忽的就想到了在登记之前邓秀婷打来的电话,那个时候她原以为习瑾墨是一定回去回打过去的,结果他什么也没有做就拉着她的手往登记处走。
余依依发现自己是个矛盾纠结体,一方面她希望习瑾墨打电话给邓秀婷,另一方面又不希望。
从理智的一方面来说,她是希望习瑾墨打电话给邓秀婷的。他说过他跟邓秀婷真的只是朋友关系,那邓秀婷说让他回打个电话也一点也不为过,说不定人家真的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呢,但是从不理智的一方面来说,她又觉得不应该打,虽然说习瑾墨对她无情,可是邓秀婷对他有情啊。
余依依自己纠结了大半天,仍然是没有得出结论来。
她转过身回抱住习瑾墨的腰,轻声地问,“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邓秀婷啊?”
在脑子里乱来乱去的胡思乱想,还不如直接问出来,这样心里还好受一些。
“你很想我打电话给她?”习瑾墨反问。
余依依,“……”
她刚才就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了,本来她就是来找他解惑的,结果他还倒问自己,余依依撇了撇嘴,“哼,不说就算了!”卖什么关子啊!
习瑾墨看到她可爱的表情后,不由得一笑,“哟,哪儿来的醋味,这么浓!”
一边夸张地说。一边凑过头去,在余依依的身上嗅来嗅去的,仿佛那醋味真是从她身上冒出来的一样。
余依依没好气地拍开他。他说的玩笑话,可是她说的是正经话呢!
见余依依真生气了。习瑾墨放宽声音哄道,“好了,我们是来旅行渡假的,没必要为了别人置气。”
说话间还摸摸她的头发。
这动作就像摸/宠/物一样,余依依觉得这动作他如今是做的越来越多了,动不动就摸她的头发。
从习瑾墨的怀里挣脱出来,余依依整了整自己凌乱的头发。不满的抱怨他,“你干嘛老是摸我头发啊!”
……
来到法国的一个星期,今天下大雪,明天下冰雹的。总之就是没有一天是好天气,余依依基本上都是呆在酒店里吃了睡,睡了吃,成了某种标准的动物,但是相对比的人家习瑾墨就不一样了。
明明说好是陪自己来旅行的。结果在第二天晚上在酒店楼下用餐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一个商场上有过交往的商人,不知不觉地就搞起合作了。
都说商人的生意都是在酒桌上完成的,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那天晚上回来后。习瑾墨就是一身的酒气。
喝的还挺醉的,走路东倒西歪的,若不是人家服务员帮忙扶着,恐怕他连住在哪间房都不知道。
这期间,婆婆顾敏也曾打过越洋电话来问她玩的怎么样,那时候她正在午睡,迷迷糊糊的,等待反应过来的时候,电话就已经挂断了。
完全不记得跟顾敏说了什么!
一个星期后的法国终于出了太阳,不过马路上的积雪还是很厚。
余依依站在窗台边,往下看去,大型的铲雪机器就像蚂蚁般一样大小,好在天气很大,太阳将雪融化了一半。
下午的时候,习瑾墨从外面谈合同回来后,让她换了一身衣服便下了楼,说是要带她去个好地方。
余依依被关在酒店里将近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里,吃喝拉撒全都在酒店里面,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看电影、睡觉,困了就睡觉,觉得自己再不出去快发霉了。
一听到习瑾墨说要带自己出去,兴奋地拿着衣服就奔进了浴室,五分钟就换好了衣服。
她冲着坐在沙发上的习瑾墨说,“走吧。”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法国的风景了。
是不是真像电视上看到的那么浪漫,那么美丽。
在车上,余依依听着习瑾墨用流利的英语跟前面的司机报了个地址,司机说了声ok就踩着油门离开了。
一路上,余依依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紧紧地扒拉住窗台,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两岸的法国梧桐树上全是褐黄色的叶子,寒风一吹,就全都掉落在地上,虽然是一副衰败的样子,但是她还是能够想象的出来在枝叶茂盛的夏天时,梧桐是如何的茂盛,枝繁叶茂。
习瑾墨说要带她去一个好地方,余依依想了很多地方,比如什么法国餐厅、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博物馆、歌剧院等等之类的地方,这些充满浓重的文化色彩的地方,充满着法国人的浪漫。
然而,在车子停下来的那一刻,余依依句傻了眼。
她的英文的确是不怎么好,但是眼前的那几个英文字母组成的英语单词她还是认识的。
习瑾墨居然带她来卢森堡大学,这就是他口中的好地方?
“走吧。”习瑾墨牵起余依依的手就要往里面走。
“等等!”余依依顿住脚步,讶异地扭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要带我来的好地方?”
习瑾墨点头,“进去吧。”
余依依有点不情愿,但是有没有办法,就只好跟上习瑾墨。
校园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学生,不同种族,不同肤色,除了有外国人,还有不少的中国人。
习瑾墨一边走一边指着眼前出现的景物给余依依看,语气相当的熟悉,仿佛已经已经跟别人介绍过千万次一样。
“你对这里似乎很熟悉?”余依依纳闷地问,“你以前来过这里?”
“我在这里将近生活了四年,四年里我每天都从这条路经过,就算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是哪里,你说熟不熟悉?”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是你的母校?”她不可思议地问。
“嗯。”
好吧,她上的只是a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学,在全国都排不到名次的那种,而他居然能上国外的大学,真是好厉害啊!
就这样一路跟习瑾墨扯着他过去上学时候发生的事情,一边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间类似于办公室的门口,礼貌性地敲了敲门,开门的人余依依认识,正是那天晚上跟习瑾墨谈生意的人。
只不过商人怎么会在学校里?
“依依,这是我大学时的导师,”习瑾墨推了推发呆的余依依,然后转过身用英文跟那位长得很是外国人的男人介绍余依依。
余依依连忙打了招呼,在这位导师的热情招待下进了办公室。
在去倒茶的时候,余依依凑到习瑾墨的跟前,小声地跟他咬耳朵,“习瑾墨,他真的是你的老师?”
那位【‘文】看上【‘人】去顶【‘书】多就【‘屋】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导师呢?
一般老师要当上导师最起码也要个四十岁出头的样子;就像她的导师一样,是个已经快五十的老头子了。
“很惊讶吗?”余依依点点头,习瑾墨轻微一笑,“自小就是个天才,小时候就被人称作是神童了,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美国常青藤的双学位,并且在第二天获得博士学位。当初各大学校都想招揽这样的一个人才去他们的学校,但是的故乡是在这里,所以便在这里教学。”
天才,神童……
余依依无奈了,怎么最近神童都那么普遍呢,今天又遇上一个。
“那他不是前些天跟你谈生意么?”余依依还想起这一茬来,那段时间习瑾墨天天往酒店外面跑,酒店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无聊的发慌!
“除了是经济学的老师,还是微生物的老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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