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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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大丈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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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萱若希望樊嘉士能接受她的解释,让她早点收摊回家休息,无奈樊嘉士仍是动也不动,双脚好像被魔法定住,甚至无法往前移动半步。

梁萱若觉得很不安,虽然她常因为美貌受到骚扰,却鲜少遇见像他这么大胆的男人,目光好像要把她看透了一样专注犀利。

“……你叫什么名字?”彷佛经过一世纪之久,樊嘉士终于开口,却是问了一个和他们的对话八竿子打不着边的问题。

梁萱若愣住,虽然说她时常被搭讪,但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肤浅的男人,让她有点小小的失望。

“先生……”

“名字!”

可他散发出来的气势,又不容她反驳。

“我在问你的名字。”快告诉他!

“梁萱若。”她吓了一跳。“我叫梁萱若。”

听见她说出“梁萱若”三个字,樊嘉士的眼神立刻变得和她一样失望。原本他还寄望她就是他的初恋情人,只是因为那场意外丧失记忆,才不认得他,结果她竟然想都不想便报出自己的名字,难道,她只是一个跟诗帆长得很像的女孩,而非诗帆本人?

刺骨的寒风随之袭来,一如他的心情。

梁萱若本来就穿得少,虽然穿着一件防水夹克,但因为是便宜货,又破了个洞,根本不能御寒。

她真的觉得好冷,好想赶快回家,只好把原本打算留给未婚夫吃的水果拿出来。

“这里还有一些水果。”她冷得频频打哆嗦。“如果你不介意外表的样子不好看,全部送给你。”

梁萱若展现出最大的诚意,樊嘉士垂眼看到她手上有些淡淡的伤疤和新的伤痕,内心更加确定她不可能是他的初恋情人,诗帆出身名门望族,有个十分宠爱她的父亲,舍不得让她做任何家事,而这个女孩那双手,一看就知道经历长时间劳动,粗糙又伤痕累累,跟她仙子般的脸孔完全不相配。

由于樊嘉士实在犹豫太久,梁萱若几乎以为他会拒绝她的好意,表情因此而尴尬不已。

就在她正要缩手之际,樊嘉士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低声说:“我从来不接受他人的馈赠。”

他的手臂是那么强劲有力,梁萱若在第一时间便感受到他的力量,以及宛如触电的奇异感觉。

她小嘴微张与樊嘉士对视,在视线交会的瞬间,在他眼底看见了一股翻腾的情绪,随即又平静下来。

他松开她的手腕,顺势接过她手中的红色塑料袋,用另一只手掏出皮夹,抽出两张千元大钞给她。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但梁萱若知道这是买水果的钱,于是摇头。

“我不能收——”

“拿着!”樊嘉士不接受拒绝,因为被她拒绝,好像被初恋情人拒绝一样,而诗帆是不可能拒绝他的。

“……好,谢谢。”梁萱若不再坚持,一来是他的表情容不得她说不,二来是她的经济情况也容不下她展现志气,她需要每一块钱。

只是,当她的手指不小心和樊嘉士的手指碰在一起的时候,那股奇异的感觉似乎更明显了。

她不自然的颤抖,分不清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他无意的碰触,即使雨下得这么大,气温如此之低,她的身体依然升起一股躁热,好像她灵魂的某部分也跟着苏醒。

也许大雨真的影响了两人,冷漠如樊嘉士,居然脱掉身上的皮衣,披在梁萱若的肩膀。

“穿着,这能防水。”他的语气很冰冷,但他的皮衣却很温暖,上面留有他的体温。

“走,去医院。”樊嘉士把皮衣给她后,随即转身交代司机,大步走回他的豪华房车之中,梁萱若只能愣愣看着林肯加长型房车,在大雨中开走。

她偏过头看着肩膀上的皮衣,一脸迷惑。

这时又吹起一阵寒风,逼得她不得不脱下皮衣,重新穿上。

樊嘉士的皮衣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却温暖得不可思议。

她把胸前的拉炼拉上,让自己短暂躲进他的温暖之中,感受突如其来的幸福。

而大雨,依旧下个不停。

唰……

看似永不停歇。

第二章

“圣和医院”严格来说并不是樊嘉士的第一选择,因为它才刚开幕不到一年,还没有打响名气,从院长到医生甚至护士,年纪都相当轻,就经验来说自然无法跟动辄几十年历史的老医院相比,但它有其他医院无法相较的优点,那就是门禁森严,绝对保障病患的隐私。

医院的拥有人谈予恩——“弥新集团”的总裁兼董事长,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同样身为企业家的后代,肩负着集团的兴衰,谈予恩硬是比他潇洒、也任性了好几倍。据说整间医院都由他独自出资,这相当不简单。“圣和医院”强调个人服务,无论在设备或是医学器材方面,都是采用最顶级的,当然收费也是一流的。虽然才开业不到一年,却已经呈现一房难求的状态,是台北市内最新窜起的私人贵族医院。

只设单人病房的“圣和医院”,无论哪一个地方都流露出贵气,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安静。

小光的病房就位于走廊的尽头,病房里安静无声,直到樊嘉士的开门声打破寂静。

“小光。”樊嘉士之所以选择“圣和医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没有限制探病时间,只要病人的身体状况允许,二十四小时都能会面。

“樊叔叔!”小光看见樊嘉士来访很高兴,苍白瘦弱的脸庞顿时有了笑容。

“你还没睡?”樊嘉士走到病床边的沙发坐下,顺手将水果放在沙发上,一脸关心地问小光。

“因为樊叔叔你说要来看我,我不敢睡。”小光果然就如同樊嘉士预料中那样,没等到他绝不入睡,从某方面来说,他们的个性非常相像,所以他才会如此疼爱小光。

“樊叔叔因为工作得太晚,买不到更漂亮的水果,只买到这包丑丑的水果,你就将就一点吃吧!”樊嘉士拿起红色透明塑胶袋在空中晃了一下,小光看着塑胶袋里的水果又笑了,笑得好灿烂。

“只要是樊叔叔买的水果,我都觉得特别好吃。”小光明显把樊嘉士当成父亲看待,樊嘉士的喉头因为小光的童言童语而抽紧,足足停顿了两秒钟,才摸小光的头赞美他乖。

得到他的赞美,小光好像得到全世界般开心。

老刘在一旁默默看着樊嘉士和小光之间的互动,心想樊嘉士真是一个难懂的男人,性格明明如此冷漠,面对小光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比大部分的父亲都更有耐心。

“已经很晚了,樊叔叔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休息,你也要赶快睡觉。”樊嘉士打量小光疲倦的脸色,发现小光不止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心情开始走下坡。

“好。”小光很乖地闭上眼睛,樊嘉士帮他盖好棉被,放轻脚步走出病房,跟在他后头的司机轻轻把门带上,病房于是又恢复原来的宁静。

“我要跟医生谈些事,你先到车上等我。”他们一走出病房,樊嘉士随即下指令,司机点点头,依照指示先回车上等,此时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樊嘉士的前一天却还没过完。

樊嘉士找到值班医生,大约询问了一下小光的病情,得到的答案相当不乐观。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和小光配对的骨髓,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询问,但很遗憾至今还没有收到任何好消息。”值班医生抱歉地说道,樊嘉士的脸色铁青,几乎说不出话。

小光罹患的是血癌,也就是一般俗称的白血病,得病的原因不明,极可能是遗传。小光是孤儿,根本找不到亲属可以移植骨髓,只能等待陌生人的恩惠。而这可比大海捞针,就算是亲兄弟之间,配对成功的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怕小光等不到合适的骨髓,就已经撒手人寰。

“小光还能撑多久?”这是樊嘉士今天第二次握拳,两次都让他愤怒得想杀人。

“以小光目前的情况判断,可能随时会走,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医生据实以告,樊嘉士的拳头握得更紧,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极端厌恶。

樊嘉士没答话,转身便离开医院。

司机看见樊嘉士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立刻把车开过去接他,樊嘉士坐进车子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公文批阅,藉以平复情绪。

老刘不明就里,只觉得樊嘉士真是个工作狂,永远都在工作。

林肯加长型房车,就在樊嘉士不间断的工作中往阳明山上奔驰,等到轿车开进樊氏别墅的车库停妥,已经是凌晨两点。

老刘非常尽责的帮樊嘉士把车上的公文统统搬进书房,因为他知道樊嘉士没把这些公文批完之前,绝对不会上床睡觉。

“老刘,你辛苦了,明天可以不必来接我,我自己开车上班。”就如司机猜想,樊嘉士确实打算挑灯夜战把工作做完。

“是,总裁。”老刘掏出车钥匙默默放在桌上,就要离开。

“我明天开另一辆车去公司,你直接把车子开回家,别淋雨了。”樊嘉士拿起车钥匙,丢给司机。

老刘愣了一下,默默收下钥匙,跟樊嘉士敬礼,而后默默退出书房。

说实话,为樊嘉士工作三年,他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冷不冷酷?他在上一秒钟还吃人不吐骨头,下一秒钟就变成一个大善人,全视他的心情而定。比如现在外面下着滂沱大雨,他知道他骑机车上下班,干脆要他把车子开回去,省得还得在大雨中骑车危险,容易发生车祸。

老刘摇摇头,到车库把车开走,开始烦恼待会儿停车的问题,毕竟他可不像樊嘉士住在两千坪的大别墅,而是栖身在破旧的小小公寓,没有地方可停这么大的林肯轿车。

樊嘉士不晓得他的一时善心成了司机最大的负荷,对他来说,更大的负荷在书房等着他,那即便是永远处理不完的公事。

他习惯性地要脱掉外套,才发现早就没有外套可脱,他的皮衣已经送人,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只因为她长得跟他的初恋情人很像。

……真的不是诗帆吗?

樊嘉士疲倦地用手揉太阳穴,心里明白答案是否定的,诗帆已经失踪十年,就算她再出现,外表也不可能毫无改变,他和诗帆同岁,如果她还活着,也已经二十九岁,可今天那位叫梁萱若的女孩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不可能是诗帆。

想到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樊嘉士的嘴角扬起一个介于无奈和哀伤之间的苦笑,不相信自己竟然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他拉开书桌的法式皮椅,坐进皮椅,伸手拿起未批阅的公文继续工作,窗外的雨势依然猛烈,没有任何减缓的趋向。

镜头转到更早之前,梁萱若推着推车回到位于巷弄内的家,说是家,其实也是租来的,还是一栋违章建筑,屋龄已经超过四十年。

她将推车推到屋子后面的空地小心停好,边打哆嗦边搓手心。最近的气温偏低,天气相对不稳定,她每天回到家都将近十一、二点,累得跟什么一样。

但是即使再累,在面对未婚夫时,梁萱若仍然得挤出笑容。

她看着破旧的门板,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喊——一二三!然后双手打开门,用愉快的语气说:“阿强,我回来了!”

梁萱若的笑容是如此温暖灿烂,即使内心再怎么疲惫,表面上也要装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就是不想让久病不愈的未婚夫担心。

“你回来了,咳咳!”周益强消瘦的脸庞尽是病容,即使在床上躺了一整天,看起来都比在外忙碌一天的梁萱若憔悴。

“你还好吧?”梁萱若见未婚夫咳个不停,连忙跑过去帮他拍背顺气。

“还、还好,咳咳!”周益强点点头,依旧咳个不停,梁萱若看了很不忍心。

“对不起,这么晚才回来。”她觉得很内疚,阿强都已经重病了,她却忙到三更半夜才回来,应该早点收摊才是。

“别这么说。”周益强的眼神充满哀伤。“我身为男人却帮不上忙,还要你一个人负担家计。”他才是该说对不起的人,如果不是他拖累她,她也不会这么辛苦。

“你在说什么呢?”梁萱若摇头。“之前都是你在照顾我,比起你为我做的一切,现在我回报你的,根本还不到你给我的十分之一。”

他们在同一间孤儿院长大,周益强比梁萱若大两岁,从小就对她非常好。他们可说是青梅竹马,对梁萱若来说,周益强就像是她的亲哥哥,保护她、照顾她,让她不受到其他院童的欺负,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亲的人。

孤儿院的生活异常辛苦,外人根本想像不到。周益强高中毕业以后,第一时间便带着梁萱若离开孤儿院,两人开始在外生活。当时梁萱若才高一,功课非常好,语言方面的表现尤其杰出,周益强为了供应她上学,什么活都干。他白天到工地当建筑工人,晚上还去挖下水道,只要能赚到钱,再远的地方他都去,因为他希望能供给梁萱若最好的,就算物质上做不到,起码不能耽误到她的学业。

梁萱若知道周益强会这么拼命,全是为了自己,她也尽可能以优异的成绩回报他的用心,她同时知道,周益强是因为喜欢她,才会无怨无悔为她付出一切。

老实说,她对周益强的感情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与其说他是男朋友,不如说是哥哥还比较贴切。

她并不讨厌周益强,却也无法对他产生强烈的男女之情,周益强其实比谁都清楚梁萱若很迷惑,却故意忽视她的迷惑,甚至利用她的迷惑,他明知道她无法拒绝他对她好,就将自己对她的感情强加在梁萱若身上,要她接受他。

“咳咳!”周益强一直在咳嗽,曾经强壮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不堪一击,因为他罹患了肺癌,而且是末期。

这也是梁萱若一直觉得对不起周益强的地方,他是因为要供她念书,才没日没夜的工作,好不容易挨到她大学毕业,可以开始帮忙赚钱,他却因为过度操劳倒下。

至今,她仍然不敢让他知道,他已经是肺癌末期患者,一直骗他是重感冒,因为台北的天气太潮湿,才一直好不了。

梁萱若用粗糙的手猛揉周益强的背,希望这么做能让他觉得舒服一点,周益强边咳边摇头,要她停手,不要瞎忙了。

她果真停下手,担心的望着周益强。因为他的病来得太突然,几乎是在她刚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个星期便倒下,她根本没有办法找其他工作,因为她得照顾周益强,朝九晚五的工作并不适合照顾病人,只得想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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