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遇到了水小宛。
水小宛,让他这次很认真地想到了要与薇决别而不是再见,他想开始一种新的爱情,干净、纯真、白头偕老。
没想到薇薇恩又会回来。
过去一段情,如冤魂不散,重新上了他的身,驱之不去。
不是没想过逃避或拒绝,但他最终不是薇的对手。没太多理由可以解释,他不过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他不过是一个男人。
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到淡漠旧情,坐怀不乱呢?
他为了躲避她的纠缠而来到上海,却在上海旅馆里与她再度纠缠。当他重新抱住她的身体时他便知道,要失去小宛了。
他有些怀疑那虚掩的房门是薇故意打开的,为的就是让水小宛撞见他们的苟合——但即使小宛没有撞见那一幕,他也会同她分手的,因为再也当不起她的痴情与纯真。
当小宛将自己如一颗葱那样剥得干干净净地站在他面前时,他真切地觉得了自己的龌龊与卑贱,觉得了自己的残忍与冷酷。
他拒绝了小宛,伤害了小宛,不是因为不爱,也不是因为不忍,而是不敢。
他不敢面对那样纯洁的身体,以及那身体所代表的纯洁的人性。她的纯洁照见了他骨子里的鄙俗,令他对自己不敢正视了。
走出宾馆,他独行在上海的夜色里,感到从未有过的疲惫与萎缩。夜幕使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兽,一只受伤的兽,被猎枪打中了,找不到一个养伤的角落。
女孩子最易受伤的是自尊,男人最脆弱的是自信。
在他伤害了小宛的自尊的同时,小宛也摧垮了他的自信。
他无法再相信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他的心中,对薇薇恩充满了一种莫明的恨意,而这恨意的出口,是性。当他们在床上翻滚呻吟时,他心里感到的是报复的快感,和堕落的毁灭。
为了薇薇恩,他在上海多停了三天。白天,他们去逛街,她问他去哪里,他随口说南京路吧,她笑,说只有外地人才逛南京路,真正的
上海人只逛淮海路。那口吻,就仿佛她是个上海人。走在淮海路上,她的确是比所有的上海人都更像一个上海女子,举止从容,精明利落。
三天后,他们离开上海的早晨,她再一次提出了分手。
他问她:真的要分开?
她说:考虑一下。
你也有考虑的时候?他笑,并不特别在意。
她也笑:还要问另一个人的意见。
水小宛。
没错儿,我要看水小宛要不要你,她要你,我就要;她不要你,我也不要。
他觉得疲惫,不是因为自己堕落成了两个女人的猎物,而恰恰相反,是因为不能成为真正的猎物,而只是战利品。
原来你追我到上海,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水小宛。
都对,又都不对。她媚媚地笑,把碎发向后掠,你忘了,我一直向往上海。
他想起来,是的,她说过不止一次了,要去上海。当她捧着一本上海宝贝还是安妮宝贝的小说时,就一再地说过,上海是多么靡烂美丽的城市啊,我一定要去一次。
我要过宝贝那样的生活。她说,体味酒,性,残酷的爱,还有堕落的快感。
于是他知道,她对上海的向往,就像对南街的酒吧一样,要的是一种谈资。
而今,上海已经去过了,三里屯也已经要拆了。沧海桑田易如翻掌,何况一段爱情?
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永恒的呢?
除了梅英的恨。
梅英的恨真是固执绵长呀。死不瞑目,冤魂不散,生生不息,抵死缠绵,原来这样奢侈的感情真是有的。
张之也有些羡慕他的同宗张朝天。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经历那样刻骨铭心的感情,那样的女子,如果不能得到她的强烈的爱,能得到她的强烈的恨也是好的。
张之也知道,如果自己有一天和薇薇恩重逢,她是既不会爱他,也不会恨他的。他真是替自己不值。
生命有何意义呢?如果不能在自己心爱的人的心头留下一道伤。
不知是第几瓶喜力化成水从身体里注入又流走了,他的眼睛渐渐朦胧起来。邻座有一个艳妆的女子,很感兴趣地望着他。那是薇薇恩的前身吧?他一眼可以看出对方的道行——没有挣出头角的小白领,有的都是这样一种饥渴而踌蹰的眼神。
他忽然很想抱住她。
他满心里都是小宛的模样。他想她想得这样苦,以至于要紧紧地抱住另一个人来帮助遗忘。
他举起一杯酒,朝她走过来……
离魂衣 第四部分
第二宗谋杀(1)
是五月,花飞似雪,风一吹,就成了梦。
她倚在树下,欲语还休,头低得越来越沉,越来越沉,最终却还是猛抬头,勇敢地说出来:“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短截果断的四个字,无啻晴天霹雳。
她看着他,眼里渐渐有了泪。
而他,早已一败涂地。
张朝天长长叹息,抬起头说:“若梅英?不记得了。”
“不记得?!”小宛大惊,带着一丝愤怒,“你竟不记得?!”
张朝天别转头,不说话。
这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白得如雪,然而风度仍是好的,岁月沧桑掩不去他原有的俊逸潇洒,虽然不再神采飞扬,举手投足间,却仍有一种贵气,与人说话时,不经意中带着种降尊纡贵的意味,仿佛帝王落魄,三分无奈,七分不耐。
女主人走出来敬果盘,她比张朝天要年轻至少二十岁,看来是续弦,满面春风,不语先笑:“张先生年龄大了,不能谈很久的,不周到的地方,水小姐要请你体谅哦。”
她管丈夫叫“张先生”,满脸鸡犬升天的得意。
小宛抬头看着她,不明白这样浅薄庸俗的一个女人,凭什么可以代替若梅英成为他生命中的女主角,而抹煞了梅英在他心中的记忆。她盯紧他,一字一句地再问:“你,真的,不记得,若梅英?”
张朝天被迫抬起头来,看着这纯净如水的女孩子,猜测着她同梅英的关系。许久,仍然说:“不记得了,太远的事,有六七十年了吧,谁记得?”
小宛呆立。他竟忘了她?当她为他的负约伤心,流泪,自我牺牲,直至坠楼惨死,游魂人间,他竟然,忘记她!
世上没有一种背叛可以比忘记更残忍,更彻底,更不可恕!
她仿佛在顷刻间沧桑了十年。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消磨一切的恩怨。原来,那样倾心刻骨的爱也可以被忘记。
当恋人们说着山盟海誓的时候,总以为这誓言是会实现的,所有的灾难都不能将他们分开。
可是,有一种最强大的势力是被痴情男女在热恋时常常会忽视掉的,然而它却是最不容忽视,亦不可抗拒的,致命的阻碍——那就是时间。
时间磨轮可以磨平所有的山盟海誓与深仇大恨,无论是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还是不共戴天的旷世情仇,都可以在时间的砂轮下打磨得面目模糊,麻木不仁。
惟有若梅英,这个不愿还魂的痴心鬼,竟可以抵拒时间的砥磨,穷天极地地寻找前世情仇,牢记住一段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恩怨,誓不肯忘。
我要问你一句话。
小宛一双眸子晶光闪亮,执著地,要替若梅英问个答案:“那年七月十四,鬼节,‘群英荟’全台鬼戏。可是,若梅英约了你在鬼节前夜私奔,在兴隆旅馆布置了新房等你,你却失约,为什么?”
那位徐娘半老的女主人早已不乐意了,出出进进地假装端茶递水,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
小宛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双目炯炯地看着张朝天,不问出一个究竟来誓不罢休。
他负了若梅英。
正如张之也负了自己。
这个答案,并不只为了若梅英而问,同时也是为自己,为天下所有痴情虚掷的伤心女子。
“若梅英为了你,死不瞑目。生生死死,一直念着要问你一句话。你总得给她一个答案——为什么失约?”
她坚持着,一反常态。上海之行改变了她,她不再是那个温婉羞涩的水小宛,而是代梅英追讨孽债的复仇女神。
“太庙大烧衣,是若梅英在解放后唯一一次见到你,也是最后一次见你。我不信你会忘记!林菊英老奶奶,不相关的人,隔了四十年还记得,提起来就痛哭流泪,你怎么会不记得?”
张朝天闭上眼睛,闭眼的瞬间,水小宛似乎看到有泪光在闪。
是泪么?
小宛接下去:“若梅英就是在那次见面后跳的楼,他们说,梅英跳楼的时候,你也在瑞场,你没有看到她,听到她吗?她喊着你的名字,要问你一句话,从十三楼上跳下来,就死在你的脚下,你会不记得?”
她的泪先他而流下来,声音哽咽:“她为了你,从人到鬼,从生到死,不过奈何桥,不喝孟婆汤,就因为她不想忘,不肯忘,她要问你一句话。而你,你怎么能忘?”
他睁开眼,神情淡定,良久,说:“不,真的不记得了。”
小宛的脸垮下去,心里忽然变得很灰很灰,眼神在瞬间变得黯淡,仿佛经了一场大战,或是一场大病。
她抬起头,无言地望向窗外阴沉的天,默默说:梅英,你爱错人了。
下楼的时候,水小宛遇到张之也。
他说:“好久不见。”
她也说:“好久不见。”语气中并没有太多的情绪。
他看着她,知道事情已经无可逆转,过去是真的结束了。
两个不再相爱的旧情人相遇,最可怕的不是仇恨,而是平淡。她甚至不需要躲避他,不假装陌生或冷淡,而只当他是普通熟人。
可是,他还是想替她做一件事,换句话说,是替若梅英做件事,找到那句话的答案——这同时也是水小宛一心要做到的。所以,他与她不约而同,先后来到知情人的门前。
然而小宛说:“不必再问了,他说他不记得。”
“不记得?”
“恨比爱长久。胡瘸子对若梅英的感情要比张朝天深沉得多。”小宛唇边露出一个苦笑,“梅英如果嫁给了张朝天,今天早已投胎转世,也什么都不会记得了。”
记住,是因为不忘。
忘,是“心”字上一个死亡的“亡”。
因为恨,故而不甘心,不死心。“心”不肯“死”,故而不“忘”。
张之也有些唏嘘,张朝天辜负了若梅英,被她记了一辈子还不够,做鬼还要纠缠不休。而薇薇恩负了他,他又负了水小宛,却清楚地知道,将来他们谁也不会记得谁。一旦分开,记忆立刻被删除清空,根本无需心死,因为压根儿无心。即使要记,也只记得自己的话。
他叹息,低低地说:“我刚去过广东回来。”
“采访?”她同他一前一后走下楼,对他的行踪已经并不关心,只是出于礼貌才会回应。
“是,采访,去了观音堂,见到了那些硕果仅存的自梳女。”
她在楼门洞口停下来,抬起头,看到几只灰背鸽子从天空中掠过。
是的,他不久前曾说过,要去广东好好做一则有关自梳女的纪实采访的。原来,中间只隔了这么短的时间吗?想起来却是恍如隔世。
“我还去了赵自和下乡的村子……”
“会计嬷嬷?”她打起精神来,“你听到些什么?”
“都是过去的事了,你不会愿意知道。”张之也支吾,“小宛,我们……”
“我们的事,也已经过去了。”小宛打断他。
张之也的脸忽然僵住,虽然这个答案是他早已预料到的,可是真正面临的时候,还是令他有种彻骨的寒冷。若梅英在六十年后仍然记着张朝天,可是水小宛,已经决定在昨天就把他忘记。
他觉得身体里有样什么东西,忽然地折裂了。
张朝天在窗户里看着水小宛和张之也并肩走远。
一对璧人。他想,和当年的自己与梅英一样。只是不知道,他们的爱情会不会比自己幸运。
水小宛的到访使他知道,自己的日子终于到了。
那个小宛,眉目神情像极了若梅英,她是替她讨答案来的。
可是他没有回答她。
她让他想起了太多的往事。
他的确忘记了若梅英。
生活中最可怕的,最消磨爱情的,不是贫穷,是拮据。
渴望的人和事一再落空,得到的总是些不尴不尬的际遇,不知道怎么就结了婚,不知道怎么就做了人家父亲,从没有给过妻儿足够的幸福与快乐,可是因为失望太多,也就渐渐不懂得抱怨。过一天算一天,一天和一天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邻居有人升迁有人撞车,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的本质就是这样的柴米油盐,为一点点小事吵架,可是大祸来临时反而坦然。动不动就喊
离婚,可是看到人家夫妻打架马上热心解劝,并且现身说法俨然恩爱夫妻……半辈子就这样过去了,从来都不是个幸福的人,只是也并不觉得有多么不幸。
临了儿,却忽然想起自己原来也曾经年轻过,快乐过,真情过……
不如不想起。
想起这一切的时候,重温这一切的时候,就是死亡的时候了。
张朝天死得很平静,死在满足和回忆里,死在新一轮的等待中。他在死的时候,终于等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高潮。
他又见到她了,那绝色的女子。
她没有着戏装,不施粉黛,穿着珠灰色的缎质旗袍,站在深黑走廊的那端,幽幽地说:“我等过你,等了你整整一夜一天,一直等到第二天上戏……”
她说她等他,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四上戏。
但是他却知道,远远不止,不止那么短时间,即使嫁了,死了,她也仍在等他。等足六十年。
阳寿六十年,阴寿三十年,她的时间到了。可是仍然不肯走,仍然要等,等到魂飞魄散。
她的身影在灯影里明灭,脸上的表情看不见,可是那闪烁的,是泪。
他看着她的泪,忽然笑了。
我要问你一句话。
那是一句怎样的问话,那是一段怎样的痴情。能被这样的一个女子这样地耿耿于怀,不论是爱还是恨,这人的一生也都是值得的了。
张朝天死得无怨无悔。
至死没有回答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