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我抱着牙哭了很久,牙一遍一遍的舔去我的泪水,轻轻的呜咽着安慰我,小狼们也围着我撒娇,门口坐着牙刷,它不明白我的痛苦,只是疑惑的望着我,我看向窗外,那几只狼也或坐或趴的呆在我的门外望着我,我一瞬间觉得很温暖,我不禁想,小松啊,其实我要什么呢?我只是欠缺了这一份温暖而已,你给不了的,我却从这些动物的身上找到了,这说明什么呢?人是不是太虚伪了呢!
这里的冬天没有我想象的大雪纷飞的景象,树也还是绿的,但是气温却变得有些低,我给每只狼都打了畜用的流感疫苗,而且还打了狂犬疫苗,现在它们已经是我的家人了,我是个医生,虽然不能和它们一起外出打猎,可是我会照顾它们的身体,小北说我这是在驯化狼群,我很不同意这个观点,我对小北说,我这是在用现代文明把自己也缔造成一只狼。
用我不大利索的针线给小狼们做了几件狗狗穿的小衣服,牙看着自己的孩子那奇怪的打扮,觉得很难接受,可是我还是坚持它们这样穿着,因为我这里是林区,我只用电取暖,做饭也是电饭锅和电磁炉,完全不用明火,所以屋子里并不暖和,而小狼的身体也还很弱,所以这样的保暖是必要的,至于外面那几只我就不操心了,野生的狼抗寒能力都很好,最冷那几天我会把它们都弄进屋子里来,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而小狼和牙就都跟我睡,毕竟我还有一条电热毯呢,
冰柜和冰箱里的食物也派上了大用场,冬天的动物不会繁殖,牙刷它们弄到的猎物也比之前少了一半,正好把那些存货打扫一空,最艰难那几天,小北给我们弄来了一头猪,于是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整个冬季。
白族的人很佩服我,他们觉得我就像一个神话一样,一个和狼群住在一起的女人,一个被狼群保护的女人,确是他们的医生,这让他们觉得很有面子,于是每当我给他们看病回来,他们都会或多或少的给我带一点野味,这也让我和狼群的生活缓解了不少。总之,在大家的帮扶之下我和我的狼群度过了第一个冬天。
春天来了,小狼们也长大了不少,牙也不再禁止它们和狼群的其它成员接触了,于是牙刷高兴了,狼群也高兴了,牙恢复了和狼群一起出去打猎的习惯,然后很放心的把小狼交给我,我如果去给人看病,就带着几个小家伙,它们就像是小狗一样的跟脚,我时不时的回头照看它们。
牙回来以后就会把它们集中起来进行生存训练,狼群的其它成员也配合着教育它们,小家伙进步的很快,夏天的时候,它们的身形已经有成体的一半大小了,它们开始有了等级的观念,互相之间也经常玩一些比较刺激的游戏,我看着它们,有些羡慕,能活得如此简单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春天总是短暂的,牙是整个狼群里唯一的雌性,所以这个春天里其它的狼过得有些郁闷,因为即使到了发情期,它们的梦中情人也不会多看它们一眼,因为小狼还小,所以牙对交配一事非常的反感,只要有狼逾矩,它就会毫不留情的一通撕咬。
那一段时间真的有些血腥,每天那些可怜的公狼都会带着伤,反倒是牙刷好一些,因为它的注意力大多在小狼身上,这也博得了牙的好感,但是它偷偷嗅闻牙的屁股的行径还是令我有些不耻的,总结了一下,牙刷变聪明了,学会假正经了。
转眼到了夏天了,天气热了起来,我的屋子里添置了电扇,小狼们又长大了一些,似乎只比成体小了一个头,它们会时不时的跟随狼群去学习捕猎,而我在狼群的熏陶之下,也经常学着狼群的声音嚎叫,但是每次我的叫声都会让牙刷一脸的无奈。
估计是不知所云或者就是噪音吧,但是它们还是认可了我这一门外语,因为只要我这么叫,就一定是有事发生,不管它们走出了多远都是第一时间赶回来,尤其是牙,它还会配合着我的叫声回应我,之后牙刷也学着它的样子开始回应我,接着是其他的狼。
我忽然有种自豪感,自己也成了一呼百诺的人类了,小狼里边有两只是雌性的,这让我有些欣慰了,因为有了雌性种群才能延续啊,虽然我们的未来有些堪忧,可是我还是觉得充满了希望,我想,再不济我就去找林业部门帮助我,因为狼也是保护动物呢,虽然等级不高,可是每年的财政拨款总不能老是便宜那些形式主义的贪官吧,好歹我们这一家几口除了我之外都是正儿八经的事主呢!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圣药,我对于和小松的那些回忆,也都淡漠在了时间里,就像沉淀在河底的沙层,不管是不是曾经的浮华,也只成了沙。小北提起他的次数也逐渐的变少了,似乎也在有意的让我淡忘什么。
本来小北只有两年的兵役,可是他却自愿的留在了这个荒蛮的地方,我知道他是为了什么,只是这样的日子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呢,毕竟他已经十九岁了,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小北比我这个姐姐出落的更为出色,原本雌雄莫辩的脸,因为军旅生涯而显得英挺和刚毅,我不禁很欣慰,要是爸妈见了这么出色的儿子也会高兴吧,可是小北却被我这个姐姐给拖累了呢,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我跟小北提起让他复原转业的事,小北对我说,他给过一个人承诺,要陪着我过完这三年,不管三年后那个人做到哪一步,他都会带着我离开,因为他不是别人,而是我的亲弟弟,这世界上唯一能陪着我走完这一生的至亲骨肉。说好要坚强的,可我还是哭了,不为别的,只为这不舍不弃的骨肉亲情。
第十章 一次致命的邂逅
第十章一次致命的邂逅
心情再次变得开朗了,不仅是为了那个三年之约,而是我知道,我终究会走出婚姻的阴霾,而勇敢的面对我以后的生活。我更加珍惜和我的狼群在一起的日子,我也变了,不再畏惧那些血腥的场景,因为物竞天择,这就是自然规律,如果它不能适应我这样的人,那么就让我这渺小的人类来适应它吧。
我近乎自虐的强迫自己看着狼群捕猎,然后看着它们撕咬那些活生生的生命,然后把它们变成尸体,然后我会再把它们变成食物,小北对我说,其实人类一直就是这么残忍的,要不然那些鸡鸭和猪羊是用来做什么的呢?狼只是不懂得去掩饰天性中的这种残忍罢了,这样反而让它们变得可爱,至少它们没有人类那么虚伪。
当牙的孩子长到和它们的父母一样大的时候,夏季过去了,秋天来了,我们开始忙碌起来,为了即将到来的冬天我们早出晚归的捕猎着一切可以捕猎的生物,大大小小的动物堆满了我们的冰柜和冰箱。
这一天我和牙它们走了很远的路,最后我累了,牙它们休息了一会儿,就去远处的林子里围捕野鹿去了,而我则是抱着猎枪远远的注视着它们的动静,为了防止它们遇到更大型的食肉动物,我的子弹都是上了堂的,我的森林守则第一条,见血可以,要命不行!
我和牙它们在一起,练就了一身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虽然嗅觉赶不上它们,可是听力和眼力都锻炼的很厉害了,而且我是中医,为了提升自己,我会用针灸的方式刺激自己的听觉和视觉,不为别的,就是希望更好的照拂那群狼,因为这个森林里比它们厉害的生物多得是,我不想在我没离开之前它们的任何一只遇到危险。
不远处传来了不寻常的声音,,我望了一下牙的方向,应该差不多了,因为听见了野鹿临死前地哀鸣,我知道牙它们会将猎物的内脏先吃空,才会把猎物拖回来,这个时间足够我应付任何情况了,所以我不慌不忙的站了起来,端起了我的猎枪,注视着那些不寻常的声音传来的方向。不是我很强悍,实在是我太相信我手里的这把猎枪了,因为在森林里这枪就是王道。
当我看清从林子里钻出来的那三个人时,我忽然觉得有些荒谬,这是在拍电影吗?看着其中那两个男人手里拿着的手枪以及背上背着的微冲,我不禁有些汗颜,我手上的猎枪这一刻变得有些可笑了起来,有点像烧火棍儿了,但是我转念又一想,好歹我这个是合法的,而他们那先进的设备也是合法的吗?这就值得推敲了。
那三个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国人,其中两个人拿着武器,而另一个人则带着手铐,明显是被人押解着,那三个人看到我,明显的愣了,那个带着手铐的男人突然向我喊道:“救救我,他们是绑匪!”那熟悉的音节和韵律让我动容,他讲得是法语。我不为所动的看着另两个人用英语问道:“他说什么?!”
“他说你很漂亮!”其中那个大个子的长发外国人向着我轻佻的说道。
“劳伦,不要废话,我们还有任务呢!”那个矮个子的外国人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烟,一边用法语对着同伴说,他们的迷彩服都有些破旧了,看来在这森林里的日子也不短了。高个子接过烟叼在嘴上,却不点燃,只是用法语对小个子说:“老子快一个月没有摸过女人了,你不要扫我的兴,做我们这一行图什么,无非就是金钱和女人,今天这个妞你不要和我争,我完了才是你!”
这时那个被拷着的男人冲着我喊道:“你快走,他们是杀手,不会放过你的!”那焦急的语气让我有了一丝笑意,他说的还是法语,在这个英语满天飞的世界,他居然只会说法语。
“你们是什么人?我是边防医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我不紧不慢的说。
“妈的,居然是军队的人,真是麻烦。”高个子低低的骂了一声,然后扬起笑脸说。
“我们是美国的FBI,正在执行跨境抓捕任务,因为是秘密行事,所以希望你不要声张,就当没有看见我们,这样对你对我们都好。”
“哦,是这样啊,那他就是罪犯了?”我假装好奇的看着那个戴手铐的男人,很年轻的一个人,有着一头短短的银发,虽然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却有着让人无法忽视的高贵气质,深蓝色的眼睛,有着不服输的倔强。忽略他脸上的伤,应该是个很好看的男人。这时牙它们那边寂静了下来,我的唇边笑意更浓了,因为那些熟悉的喘息声就在我身边不到五米的地方。
“是的,他就是罪犯!”矮个子的人有些不耐烦了。
“那他都犯了什么样的罪呢?”我继续去消磨他们的耐性,也是在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抢劫,强奸,杀人,放火,他就是个无恶不作的畜生,所以我们要尽快带他回美国让他接受应有的制裁,所以希望你不要再耽误我们的时间了!”大个子的耐性也磨没了。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们走吧。”我笑着向他们挥手,其实是做手势给牙它们看。
那两个人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假装听不懂法语只是想判断他们的身份,而我这样的一个弱女子的身边其实还跟着一群彪悍的狼,所以在他们被狼扑倒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想到要拿起枪来反抗,我曾经有意的训练过牙它们,让它们知道过枪支的危险,以及对付拿枪的人应该如何去做,当然这些也是小北教我的,他们那里可是有三只正规的军犬的。
当那两个男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表现出来的强悍让我一阵害怕,他们没有对付狼群以及我,而是挣扎着想要致那个戴手铐的男人于死地,我当然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于是我搜走了他们的枪,但是我忽略了他们是杀手这个事实,就在我以为一切尽在掌握的时候,那个矮个子突然发难。
第十一章 丛林公主救下的男人
第十一章丛林公主救下的男人
任由牙刷咬着他的右臂,他却用左手从靴子里拔出了一把匕首,扑向了那个戴手铐的男人,当我去制止的时候已经晚了,他那一刀扎在男人的大腿上,血立刻涌了出来。
牙刷很愤怒,因为别人的猎物没有出问题,而它的却出了问题,所以它火了,一口咬住矮个子的脖子狠狠的撕咬了起来,我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晚了,当我把牙刷拉开的时候,那个矮个子不可置信的瞪着眼睛望着我,用手徒劳的抓挠着自己的脖子,那血一窜一窜的喷了出来,高个子害怕的叫道:“这是什么狗,怎么会咬死人的!”
我回给他一个难看的笑容说道:“这不是狗,这是狼!”仿佛为了配合我的教学,牙示威的拖着那只被吃空了内脏的死鹿晃到他的眼前,于是我又不和适宜的说:“怎么样,要分享我们的战利品吗?”牙刷走过来站在我身边舔着我的手,望着高个子的劳伦示威的的眯着眼睛。
“你就不怕国际刑警的通缉吗?你以为FBI是这么简单就可以杀死的吗?”高个子的劳伦妄图用他编出来的身份吓唬我。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走到那个戴手铐的男人面前检查了他的伤势,好险,差一点就断子绝孙了,看来这个人还是很受上天的眷顾的,于是我轻柔的问:“你还好吗?能不能走路?”那男人震惊的望着我,因为我说的是法语,正宗的巴黎腔。
这时我回过头看向劳伦,望着他惊讶的表情说道:“怎么样?惊喜吗?杀手先生,现在可以把手铐的钥匙给我了吗?”当然我用的依然是法语。
“臭婊子!你耍我?!”劳伦恼羞成怒的望着我。
“绅士的嘴不应该这样肮脏,除非你想帮我的狼群清理它们的粪便!”我低下头抱住牙的脖子抚摸它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肌肉,然后我从背娄里拿出纱布和伤药给戴手铐的男人包扎,他伤的位置有些特殊,所以我的脸也有些红。
在牙的逼迫之下,劳伦不得已交出了钥匙,我给那个男人打开了手铐,他突然握住我的手说道:“我叫肖恩·博迪格,你可以叫我肖恩。”
我不着痕迹的抽出自己的手,然后说道:“肖恩你好,我叫墨安琪,你可以叫我安琪。”
就在我们互相介绍的时候,那个高个子的劳伦突然不顾狼群的盯视爬起来就跑,牙好像早就料到他会有这个举动一样,高高的窜起,一口咬住他的脖子。
劳伦瞪大双眼,死死的盯着肖恩,然后发出一声大吼,从靴子里拔出了匕首刺向牙的身体,我那一瞬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握住了匕首的锋刃,血从我的手上流了下来,刺激了狼群本来就紧绷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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