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公布的那一天,看到自己的名字在第十的位置用红字写着,沈馥只是淡然一笑,便转身离开人群。而白西哲的名字,则是在她前面的一个,排名第九。即便如此,沈馥也知道,他还是会为了佟珊蕾,放弃很好的大学。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和他在大学校园里漫步的情景,只是如今,他牵着的,是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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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天空,依稀出现了鱼肚白,伴随着清晨小鸟清脆的叫声,昭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一整个晚上,沈馥的脸上始终浮现着淡淡的笑意。甚至在她讲到那些痛彻心扉的时刻时,依然是浅浅地笑着。
许逸达的心里只觉得一阵又一阵凉意,仿佛感觉她在杀了人之后依然可以笑着去分尸。他再也看不下去,大声呼喊着:“你能不能不要再笑了!你知不知道这样很恐怖啊?我已经毛骨悚然了!”
沈馥转头看向他,嘴角保持着完美的弧度:“为什么不笑呢?遇到挫折,在把眼泪往肚子里吞之后,转过身,依然要阳光灿烂的微笑。这是他教我的。”
但转瞬间,她的笑意渐渐淡去,空洞地看着远方,眸子染上彻骨的悲伤,语气放缓:“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你最想要得到的东西。但是你知道,无论你怎么努力,无论经过多少年,你永远都没有办法得到它。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许逸达感觉到她话语中无边无际的绝望,心里大惊,忙抓住她冰冷的手,担心她下一秒就会做傻事。
她的声音微微发颤:“你说啊!我到底为什么还要继续活下去?”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流泻,仿佛决堤。
从没看过她如此脆弱的样子,一直以为她的心是用冰做的,没有感情,也没有融化的那一天。但是,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她的爱,竟然可以那么深!只是,整整四年,她所有的深情,从来都在白西哲身上!对其他男生,她连看都不看一眼。那他是否应该庆幸,至少,她给了他一点点的情绪和关注。
许逸达紧紧抓住她的肩,用力摇晃着,哽咽道:“你真的,那么爱他吗?真的非他不可吗?”他紧紧盯着她的眸子,希望能从里面看到一丝的动摇和迟疑。
然而,他失望了。她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是的。”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
他紧抓着她双肩的手松开了,喃喃道:“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他曾经救过我一次,把我从濒临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从此,他变成我生命的支柱。你知道‘支柱’是什么意思吗?”她抬眼望向他,眼神是无奈,是痛苦,是彻骨的悲凉,“‘支柱’就是支撑你活下去的东西,是一旦失去就会死掉的东西!”说完,她双手掩面,放声大哭,全身颤抖着,几乎晕厥。
她的眼泪,滴滴都滴进了许逸达的心里,在他的心上肆无忌惮地腐蚀着,镂空了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洞。他伸出双臂,把痛哭的她揽入怀中。他把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胸膛上,下巴抵着她的头顶,轻声安慰着。
不知过了多久,沈馥的哭声才渐渐小了。许逸达胸前的衣服早已湿了一大片。刚痛哭完,全身虚脱无力,又加上昨晚没睡,沈馥累极,居然就这样在许逸达的怀里沉沉睡去。
许逸达低头,温柔地看着怀里熟睡的人,尽是心疼和怜惜。即使是在睡梦中,沈馥依然全身紧绷,紧紧地皱着眉。他不由得叹了口气,收紧手臂,把她牢牢拥进怀里,给她温暖和安全感。
天之彼端,朝阳缓缓升起,为他们身上镀上一层温暖的金黄色泽。许逸达望着远方,喃喃道:“沈馥你看,天亮了呢……”
第10章 天籁(白西哲番外)
我一直在寻找,我心中的天籁之音。
纯净透明、缠绵空灵、清亮又有质感,这是在我的定义中,完美的声音。
然而,从我接触音乐以来,我还没有真正碰到过能让我灵魂战栗的声音。付谨不是,小蕾不是,当然,我也不是。
直到那一天,我无意间上了天台,救了一个企图跳楼自杀的少女。在她跟着我的吉他哼唱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梦想中的声音,终于找到了。
她的声线,似乎被上帝亲吻过,时而柔婉纤细、细腻飘渺,时而大气厚重、质感十足。她的歌声,可以折射出太多美丽梦幻的光线,宛如斑斓的蝴蝶在耳旁轻盈翩飞,美好得让人不忍触摸。
更让我惊奇的是,她竟然是一个音乐天才。她的乐感出奇的好,对节奏、强弱、旋律、音色极为敏感。她的唱功无师自通,浑然天成,吐字衔接间犹如行云流水毫无滞涩。她对所有技巧都能予以近乎完美的控制和诠释,真假音的转换更是平滑自如,无迹可循。
甚至,她竟然还会作曲。在她把她的处女作拿给我看时,就连我,也不禁嫉妒她的才华。
但是,她的声音却有着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没有感情。
没有感情的声音,即使再优美好听,也只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瑰丽的空壳。就像是一个静止孤立的艺术品,外表再高贵华丽,不过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摆设,日复一日地沾染尘埃罢了。
我所希望的,是为她单薄的声音注入灵魂和血液,让它成为有生命的实体,在碰触耳膜的那一刻就侵入人们内心最深处,唤起犹如惊涛骇浪般的共鸣,留下难以弥灭的印记。
而能让一个女孩在短时间内迸发出炽热感情的东西,天底下只有一个,那就是爱情。
于是,我开始常常去那个天台。不出所料,我总是能在这里碰见她。她只要一看到我,眼神便会变得闪亮和炽热。我知道,她已经喜欢上我了。
她的声音,开始有了变化。保留了以往的清澈通透,却不再让人感到冰冷,而是洋溢着甜蜜和幸福。
事情发展得比我想象中要顺利。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因为,真正让人一听难忘的歌曲,是心碎而悲伤的。如同拨动了人们心中藏得最深最隐秘的那根弦,只用一个音符就可以让他们感到彻骨的心痛。
不久,她知道了我有女朋友的事。她脸上刚开始恢复的神采消失了大半,声音也一天天变得消沉和伤感,距离我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这时,我决定,在今年的十大歌手大赛上,给她最致命的一击,让她的声音犹如经历凤凰的涅槃,在极痛之后,彻底焕发新生,羽翼丰亮,翱翔天际。
于是,我给了她美好的希望,又亲手将这个希望一点一点地粉碎,让她从梦想的顶端跌落,在血淋淋的伤口中体会心痛绝望的感觉。
果然,她没有让我失望。舞台上,她的歌声,仿佛闪着淡淡的荧光,让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凄美荒凉的氛围中。高音时声声若泣,低音处喃喃如诉,把悲伤发挥得淋漓尽致,让所有人都沉浸在她的泪海里,如痴如醉。
空气中,每个分子的细微颤动,都包含着如此浓烈的哀伤。就连我,也不禁被她的歌声深深触动,心开始抽痛起来。
当听到她获得冠军的那一刻,我内心充满了无比的成就感。因为,我的试验终于成功了。
是的,她只是我的试验品。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心痛的感觉依然持续着,久久不散。
半个月后,我才再次遇见了她。一见面,我就惊呆了。她的脸色变得那么苍白,身体也消瘦得只剩下骨头了,曾经灵动的双眼像被蒙上了一层灰,变得了无生气。
我突然有种想把这一切都告诉她的冲动。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微微一笑,像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轻松地跟我打招呼。她的笑容,是那么淡定从容,瞬间晃花了我的眼睛。而我,居然会有淡淡的失落,为她的毫不在意,为她的云淡风轻。
直到多年后,我再次从她的脸上看到这个弧度完美的笑容,才明白,她要强忍着多大的悲痛,才能一寸寸牵动脸部的肌肉,呈现出如此完美的伪装。
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了。她离开得太快,等我回过神,她已经消失在楼梯的尽头。随她一起消失的,还有我突然无比怀念的这半年在天台共处的时光。
的确,这场试验,我赢得彻底。可是,我的心,似乎也空了一块,再也补不回来了。
第11章 探视
“您的余额为12。52元,请及时充值。”
望着校园卡智能机上闪烁的数字,沈馥沉默了,泛白的手指弯曲着,紧紧地握成了一个拳头。
看来,又要再找一份兼职了。这两年因为金融危机,她抛售了所有股票,但市值还是大大缩水了。大一学年拿的一等奖学金,除去刚开学交的学费和每个月定期支付给精神病院的费用,只剩下不到一千,在G市这种物价水平这么高的地方只能勉强支持两个月。学校教务处助理的工时有限,每个月最多也只能领到400块,目前看来,还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现在不开始兼职的话,恐怕从下周起就会饿肚子了。
可是,如果自己去工作,妈妈那边要怎么办?
沈馥蹙起眉头,微叹了口气。下一秒,她好像突然想到什么,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看来,只好再叫刘晓帮一次忙了。沈馥一路上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Memory”酒吧门口。
刚停下脚步,她就稍稍吃了一惊。今天酒吧的生意出奇的好,里面全都坐满了,付谨和刘晓在吧台忙得团团转,几个新请的伙计也举着托盘,一刻不停地在店里狂奔。他们都没有发现沈馥的到来,但是,有一个人例外。
“沈馥!”欢快的声音洋溢着欣喜和热情,从空气中细细地传来,却又异常的清晰。
沈馥循声望去,只见许逸达站在门口,一手拿着一大沓传单,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挥舞着向她打招呼。他的脸上漾开大大的笑容,琥珀色的眼睛也弯成了好看的弧度。
沈馥一怔,有一瞬间,一向冷静的她竟然不知道自己此刻该做什么,站在原地略显无措。直到现在她都难以相信,那些多年深藏在自己心中的隐秘,那些黑暗可怕的梦魇,从来没有第二个人知晓,她却偏偏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这个人。
愣了几秒,沈馥缓缓挪动脚步,刚想走上前,就看到一辆雷克萨斯停在路边,漆黑的车身在阳光下熠熠闪亮。一名西装革履的男人从驾驶座上下来,走到他身边,恭敬地俯身:“逸达少爷,我来接您回家了。”西装男子年纪大约四十岁出头,举手投足如行云流水,彰显着不凡的气度。
许逸达一边微笑着把传单递给行人,一边礼貌地说道:“李叔,不好意思,我这个周末不想回家。”
李叔仍保持着躬身的姿势:“少爷,老爷已经亲自在家中备好家宴,请您务必回去。”
许逸达依然专心地往外派着传单,略显不耐地说:“哎呀,我都说我不想回去嘛!李叔你就说我快要考试了,要留在学校好好复习。”
“这……”李叔有些为难。
正当他思忖该如何应答时,他看到来往的行人对许逸达递出的传单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他不露痕迹地皱了皱眉,再次俯身说道:“少爷,恕我冒昧,即使您不回家,也请您不要在这里做这种有失身份的事。”
他的声音不大,却极富震慑力,几步之外的沈馥听得清清楚楚。
有失身份?沈馥的脚步一下子顿住,脸上原本若有似无的笑意彻底不见踪影。她和他之间的路面上,恰好是明暗交接的地方,千万丝光束汇聚成一条刺眼的光带,仿佛深不见底的千丈沟壑,把她和他的世界生生割裂了开来。她抬眼望去,金色的阳光笼罩在许逸达的身上,宛若一圈神圣不容侵犯的光晕,让人不敢正视。
眼前的他,身处最辉煌的宫殿,光华交汇,高贵华丽;而她,却在最普通的街头,尘土飞扬,满身泥泞。不知为何,她的脑海中只浮现出这样一个句子,一字字像是要深深地镌刻进她的骨髓,每刻一笔,便有殷红的鲜血伴随着汩汩流下。
似乎感觉到她的目光,许逸达回过头,冲她笑了笑,露出两个可爱的虎牙。随即他转过头,对身边的人正色道:“李叔,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特殊的身份。所以,请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在他说话的时候,沈馥已经转身离开了。她没有进去找刘晓,而是朝着来时的方向渐渐远去。
没有人看见,在她转身而过的瞬间,她的表情,由一贯的平静,陷入了更加孤寂的黯然。
这时,刘晓急匆匆地跑了出来,大声叫道:“馥儿,你来找我吗?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说完,她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恍然大悟道:“对了,这个时候,馥儿应该去那里了吧。可惜……店里这么忙,我实在抽不开身啊!”
一旁的许逸达听到了她的自言自语,目光凝望着沈馥远去的背影,表情若有所思。
“李叔。”
“是,少爷请吩咐。”
“我想去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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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馥无力地把头倚在车窗上,沿途的树木飞快地从眼前掠过,几缕阳光从枝叶的缝隙中透射出来,在车窗上洒上了斑驳的光点。
公共汽车的终点在市郊十公里处。黄昏的郊外,显得格外寂静与苍凉,时而几只大雁飞过,划过淡橘的霞光,消失在天空的尽头。
一下车,一股凉风倏然而至,沈馥不自觉地抱紧双臂,朝精神病院的方向走去。
走廊上,一名年纪稍大的护士见到她,微笑道:“沈馥,你来了。”
沈馥点点头,算是回应。
她走到倒数第三间病房,轻轻推开了门,却在下一秒,愣在了原地。
房间里,有人正背对着门口在帮她的妈妈梳头,动作细致而温柔,像是怕弄痛她,一边梳还一边轻声询问。
她的妈妈,此时意外地平静了下来,安静地坐在床边,脸上带着笑意,安详的神色与正常人无异。
窗帘半掩,随着微风轻轻拂动。落霞为眼前的两人笼罩上淡淡的光影,时间仿佛定格,画面安宁而美好。
许逸达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停下了手头的动作,回过头,露出优美的侧脸线条,微微一笑,说:“沈馥,你来了。”一如往日平常的问候,好像自己本就该在这里,等待着她。
沈馥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手离开握了许久的门把,走到妈妈面前,轻声问:“妈,这一周感觉怎么样?”
她的妈妈缓缓转过头,默默地盯着她的脸。半晌,她好像突然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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