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妃妃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她只好慢慢地走过去,直到站在他背后,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他转过身来,她才惊讶地叫了一声:“金锐临?”
金锐临向前走了一步,面朝着风,他的大衣敞开着,衣摆被风吹得卷起,也不知道冷不冷。
宋妃妃也向前走了一点儿,她的发被吹得乱糟糟的,冰凉凉地贴在脸颊上,遮住她的眼睛。她不得不伸手去捋,这样她才能看清楚他的模样。
“你怎么来了?”她笑了笑,道。
见她的小手不停地捋着发,可那发太多太调皮,不停地往她的眼睛里跑,他忍不住抬手,替她顺了顺头发,说:“真巧,我刚想发短信叫你上来,你自己倒上来了。”
他的手从她的发上缓缓地滑落,轻轻贴在她的脸颊上。她的脸蛋好凉,那凉意透过他的手掌,顺着神经脉络,也传递到他的心底。
他笑:“你说,我们是不是心灵相通?”
宋妃妃跟着笑,还点了点头:“我们有缘。”
“你今天工作还顺利吗?”他放下手。
“嗯。”宋妃妃点头,“虽然很久没工作了,可还是挺得心应手的。”
金锐临点点头,望着她的平跟鞋:“你平时都不穿平跟的。”
宋妃妃低头,还动了动脚趾头:“嗯。”
“对不起。”
宋妃妃又笑:“你怎么又来了?你最近好像很喜欢说这三个字,可我不喜欢这三个字。”
金锐临却笑不出来,他沉默地盯着她,一瞬不瞬的。
宋妃妃踮着脚尖,捏了捏他的耳朵:“听见没?如果一定要说,你不妨换三个字说?”
见他还是不说话,她舔了舔唇,道:“换三个字,你敢说吗?”
“我不敢。”
宋妃妃愣住了。
金锐临吸了吸鼻子,声音被风吹得散散的:“我错了。”
宋妃妃扯扯嘴角:“不是这三个字。”
像是没听到似的,金锐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继续道:“我生活了二十六年,从未觉得自己是孤立无援的,相反,我很知足。我有我骄傲的团队,我有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尽管我总是居无定所,可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他抬起脸,望着宋妃妃:“直到一个月前,我还以为,我会按照自己的方式就这么生活下去,因为我早已习惯了。”
“可现在——”他的眼睛闪闪烁烁,似乎蕴藏这着一枚珍珠,“我错了。”
他咧开嘴,艰涩地一笑。
他从未想到的是,有那么一天,要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一点一点推翻自己的信仰和认知,要亲口承认,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方式,是错误的,是不该存在的,是受到世人谴责的。
因为他,给爱着的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作为罪魁祸首的他,却无能为力。
这深深的罪恶感和挫败感,令他心底的庙宇和大山坍塌了——他怀疑人生,怀疑自己。
为了躲避人群,这高楼的天台在22层,他从偏僻的停车场入口进来,没坐电梯,从楼梯上,一阶一阶的爬上来。
在地下停车库,他遇见姜雅。
两人在相距不远的地方双双驻足,对视。许久,姜雅朝他一笑:“来找宋妃妃?她在十八层。”
金锐临点点头,也客套地问候一句:“好久不见,最近过得还好吗?”
姜雅垂着头,低低地笑出了声,再抬头,眉宇间融杂着似是解不开的忧愁:“怎么说呢,哦,幸好有你的新闻,才得以让我的新闻不那么吸人眼球。”
说这句话时,她笑得好似无忧无愁,可下一瞬,那伪装的笑便从脸上剥落,哀伤的孤独攀上她的脸,那愁绪好似一张网,蔓延了她整具身体。
“可那又怎么样呢?”她望着地面上不知名的某一点,轻轻地说道,“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还是发生了,就算它不吸人眼球,还是切切实实地在我身上发生了。”
金锐临皱着眉思索,她所指的那件事,大概就是季光则“出轨”的事。
这两人的事金锐临并不太清楚,只是在参加节目的时候,偶尔听过、见过一些。都是细枝末节,谈不上太了解。只是从那细节里却能看出来,他们是相爱相依的。
可此时姜雅却宛若有万般委屈,那哀愁的情绪自她心底而出,弥散在空气里,都飘散至他的周身了。
沉默了一会儿,姜雅哀伤地说道:“我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我以为我们能顺利地走下去。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了——他至今没打过我一个电话。我很想继续漠视他,与他冷战,起码,我不要向他低头——因为这次错的不是我。可是实际上呢?”
她抬着手,无意识地摩挲着车后镜:“实际上,我焦虑、心急、害怕,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呵,这有什么办法?谁叫我这样爱他。”
“最先爱上的那个人,总是处于弱势的。发生什么重大的事情时,那个人总是要妥协的。就像我。”姜雅无奈一笑,眉眼淡淡地扫过金锐临的脸,“也像你。”
她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蹬蹬蹬作响。寂静的停车场好似只剩下那一种声音,而最终,连那孤独的声音都消逝不见了。
他默默地、一步一步地爬上楼梯,走上了天台。
冷风自四面八方扑来,钻进了他的衣袖、裤管和领口,他全身都冷冰冰的,连胸腔里那颗心,也凉飕飕的,好似开了一扇窗,四处头发似的。
宋妃妃的声音忽然出现,好似一张温暖的棉布,将瑟瑟发抖的他包裹其中。他恢复了知觉,找回了思绪,缓慢地转回身,终于看见了他日思夜想的脸。
却不知这张脸他还能看多久。
他难过地吞咽着,觉得喉咙那里好似堵塞了,憋得他难受。
他下意识地伸手,想要触碰眼前的人,最终却又缩了回去。
面前的人光鲜亮丽,像那悬挂的星,璀璨耀眼。
而他——
他伸手,捏了捏自己的眉心,很用力。可还是觉得痛极了。
那风太冷了,冷地他的声音都在颤抖。
“宋妃妃,我很难受。”
难受到大脑都要爆炸。
“宋妃妃,我好自卑。”
自卑到连出触碰她都害怕又伤害了她。
“宋妃妃,我配不上你。”
他是黑色的,溶在黑暗里,就会消失不见。
“宋妃妃——”
他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似乎以后就再也喊不出口。
“宋妃妃,我们就这样吧。”
他已经没有自信和她相见。
“宋妃妃——”最后,他轻轻地张开双臂,双眸望着她,凝成一滴泪,毫无顾忌地滑落,“你可以再抱抱我吗?”
最终,宋妃妃都弄不清楚是自己走过去抱住他,还是他主动走过来抱着她。
她只记得那个拥抱的味道。
浅浅的肥皂味。
淡淡的荷尔蒙味。
还有他眼泪的咸味。
她久久地伫立在那里,不知他何时离开,直到小赵跑上来找到她,她才缓缓回过神。
“妃,太棒了,刚才我接到个电话,你一会儿有工作……”小赵气喘吁吁地道,见宋妃妃兀自出神,一句话没说完就住嘴了。
宋妃妃看着他,道:“如果有一个人,他为了你,怀疑自己的信仰,放弃心爱的工作,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当然觉得感动!”小赵狐疑地摸了摸下巴,道,“因为这个人将你放在心上,放在重要的位置,他一定深深爱着你……”
话未说完,宋妃妃便自顾自地走向天台出口,小赵拦住她:“你要去哪儿?可千万别乱跑,一会儿还有工作呐!”
宋妃妃笑了笑,轻轻推开小赵,道:“没有办法,我必须去一个地方,我得放弃自己心爱的工作——因为我深深爱着他。”
☆、第74章 ⑤
出了高楼,宋妃妃就开始狂奔——路上的的士不多;她怎么也拦不到,索性不拦了,先跑再说!
她从未觉得自己的心情像此刻这样明朗;拨云见日;像剥掉了洋葱的皮;见到了隐藏的心。
她跑过马路和小巷;路过超市和车站;一路快跑;绝不停留。
她路过一个巨大的广场,最右边是漂亮的喷泉;最左边是华丽的高楼。
那座高楼上;有一块巨大的广告位,这块广告位,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价格昂贵。
这块广告位,曾经是属于她的。
而现在,那上面印着近来大红的新星——韩梨素。
宋妃妃侧着脸望着那微微笑着的女星;也微微一笑。
然后;继续奔跑。
等到她终于拦到一辆车时,她粗粗地计算,她已经这样不停歇地跑过了五千米。原来,她也有运动的天赋。
等车子行驶到那一带的入口时,她谨慎地叫司机停下,付了钱,又开始奔跑,直到站在那扇门前,她从容许自己稍稍喘息。
那门是半开着的。
她轻轻推开门,慢慢地走进去。走到客厅与走廊的分界处,她停下了脚步。
金锐临正站在她面前,面对着她。她能清楚地看见那双眼中的怀疑和惊讶。
同时,也清楚地看见金锐临身前那人的侧影——穿着随意的衣服,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右腿尖懒散地点在左脚的左边,右手拿着一只勺子,左手捧着一盒饭,米饭上涂满了鲜红甜腻的番茄酱。
他的眉眼笑得弯弯的,还有那颗小小的泪痣,格外显眼。
“你怎么找来的?”金锐临面色如常,淡淡地开口。
这话是对着哈伦说的。
哈伦用勺子舀了一勺番茄酱,都塞进嘴里,他幸福地砸吧嘴,米饭还没吞进腹中,就倾身向前,凑到金锐临的耳边,笑着说道:“你忘啦?你自己说的,我是周大的一条猎狗。”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又猛地吸了吸:“这可是狗鼻子。”
金锐临厌恶地皱了皱鼻子,道:“一股番茄味,别靠我太近。”
哈伦收起笑,无辜地撅嘴:“不靠近你,我怎么抓住你?”
说话间,他便伸出一只手来,猛地抓住金锐临的手腕,无论金锐临怎么挣脱,那手就跟铐子似的黏在上面,怎么也摆脱不了。
金锐临索性抬起另一只手,啪的一下,将哈伦的番茄盒饭拍向了空中。红色白色的米粒哗啦啦地掉在了地上。
哈伦痛失所爱,嗷嗷地惨叫了几声,蹲在地上为一地的番茄酱默哀。金锐临就趁机溜走,路过宋妃妃的时候,还不忘拽上她一起。
可谁知,他们刚跑到门口,外头就涌入一群便衣警/察,各个神色严肃,端着枪,指着金锐临的鼻子。
他猛地刹住脚步,死死盯着黑乌乌的枪口,松开了宋妃妃,顺势将她往角落一推。
哈伦从后面靠上来,带着阴测测的笑。他一手搭上金锐临的肩膀,跟好哥们儿似的搂着他,另一手无奈地摊了摊:“没办法喽,周大一定要我带着这么大一群东西。我嫌烦,本来想半路甩掉的。不过——”
他看了看为首的一个年纪稍大的警/察,道:“这家伙塞了我一盒番茄饭,我就没好意思甩。”
语毕,他拍了拍金锐临的背,声音不起波澜,好似在闲话家常:“跟我们走一趟呗,金?”
金锐临望着面前一大波男人,细细计算逃脱的可能性。身边还挂着一只凶猛的狗,爪子可锋利了,只要他一动弹,就能撕咬得他皮开肉绽。
能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并不高,倘若真要拼死一搏,必不可少有一场血淋漓的厮杀。他倒是无所谓,这一大群警/察他根本不怕,只是仗着人多吓唬人。他担心的身旁这个人,更何况——
他的余光瞄到宋妃妃,见她只是安静地在角落站着,秀眉拧着,沉重地看着他。
他不想伤害到她,尽管整件事与她无关,且这些都是周乾坤的手下,大概也不敢把宋妃妃怎么样。只是哈伦就不好说了,这个哈伦,简直就是嗜血的变态。
这么想着,他心下倒是安定了。他笑了笑,语气平静如水:“我跟你们走。”
宋妃妃跟在后头,眼睁睁地看着金锐临被一群人带走,也不反抗,她心里着急,可哈伦一回身,就将她拦下,跳上车,拉上车门前,诡异地一笑:“你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我们先走一步了。”
宋妃妃气得直跺脚,可也无可奈何。真是奇怪,王大福他们平时不是总呆在金锐临的身边吗?这会儿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害得他面对那么群人,孤立无援的。她急匆匆跑了一段路,终于拦到一辆的士,想了想,跟司机报了周乾坤警/局的地址。
一下车,宋妃妃就往周乾坤的办公室跑,刚一进门,就听见两个警/员在说话,其中一个刻意压低声音,道:“你说周队还没找足证据,就这么急着逮人,为什么?”
另一个咳了一声,眼神在四周绕了一圈,宋妃妃刚好在那人的视线死角,没被发现。于是他放心说道:“你知不知道,马上要评职称了,周队应该也想拼一拼。这时候如果立了大功,破了大案,是很有好处的!”
那人转了个身,伸出一手的食指,用力地在桌面上点了又点:“而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太久啦!这是周队手下的案子,他肯定比咱们所有人都着急!”
这话说得有些用力,吓得另一个那个警/员紧张兮兮地嘘了一声。说话的警/员就摆摆手,放心地道:“没事,周队现在不在。”
宋妃妃皱了皱眉,退了出来。
她在整个局子里晃荡,在一个搭了遮雨棚的平地上看见了熟悉的背影。
正是周乾坤。原来他在这。
除了他,还有两个宋妃妃不认识的人。一个穿着警/服,应该是周乾坤的手下,另一个扛着摄像机,胸前还挂着一张牌子,大概是名记者。
宋妃妃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就听那名记者笑眯眯地道:“周队长,一会儿我就站这个角度拍,是时候了你就冲上去,我保证把你英勇制敌的样子录下来。”
周乾坤面无表情地听着,忽而问身边的警/员:“他们现在在哪儿?”
警/员立马回答:“一会儿就上楼了。”
周乾坤点点头,侧了侧头就见记者还在对着他点头哈腰的,他就浅浅地笑了笑。
那记者见周乾坤笑了,立马伸手向前:“合作愉快!”
周乾坤静静地看着他,缓缓地伸出手:“合作愉快。”
宋妃妃看着这场景,心里一阵恶心。新闻应该是最快速最简洁最真实的报道,可现在,宋妃妃却弄不明白了,她分不清这其中的真假善美,心中的迷雾更加浓厚。
她深吸了一口气,余光却瞄到躲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的人,他胖胖的身子缩得小小的,此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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