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非得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婚非得已- 第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

曾经的多少努力才换回的这些!就这一个轻轻的举动,是那么的划伤人心,努力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终究还是要离开军营,这一刻的他们却沉默了……

拢共也就十几个人,温景之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完成。

而滕曼也不知不觉的走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望向男人的侧脸,发现,他颊边的酒窝浅浅的勾起,望着他对面那群人的目光,也是那般的如沐春风。

“好了,肩上的担子,我亲自给你们卸下了,回去该干啥干啥,一个个的年纪都老大不小了,赶紧娶个媳妇儿生个娃,说不定,将来你们的儿子还能交到我手上呢!都上劲着点儿!”

人群中有带着哽咽声笑出声儿来的,还有不好意思摸着后脑勺的,刚刚还一副不堪伤别离的愁苦场景,现下轻松了不少。

大家都开始相互拥抱着道别,可每个人的眼里,那浓浓的不舍和落寞,是骗不了人的。

滕曼走到温景之的身边,望着他发呆出神的身影,轻轻撞了撞他的胳膊。

“难受了?”这不废话么?欠收拾的女人眼含着热泪,却是满脸揶揄的笑着。

温景之到也不是矫情的人,他很大方的点点头。

“昔日生死战斗、摸爬滚打、荣辱与共,此刻看着他们脱下这身军装,卸下这份荣耀,我们能给予的只是一个深情的拥抱、一个会意的挥手、一句简单的告别……”

他眯了眯眼,伸手往人群中一指,“那个,瘦高个的那个,新兵开始就是我带的,小子很能吃苦,基本功扎实,各项技术也过硬,本来今年要提了,可在上一个演习中,他受了很重的腰伤,已经不适合再待在部队。”

男人说这话,有惋惜,只是一瞬间,便带过,“我已经跟地方上打好招呼,他退伍后的安置,也尽量做了最好的安排,这本是犯纪律的,不过我了解过他家里的情况,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奶奶,年事已高,房子都没有,他回去后,重的体力活儿也做不了,虽然部队会有补贴,可是他以后还要娶妻生子,我在不触及他尊严的情况下,总是要帮一把的——”

说完,原本深邃幽亮的眸子突然就灰暗下来。

滕曼走近一步,挽住他的一只手臂,小手贴上他的大掌,指尖交握。不说话,只是陪他那样站在寒风中。

有人弹起了吉他,周围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浑厚的嗓音自另一个方向传来,两人的目光循声望去。

“他们是过了这次选拔,可以留队的。”

滕曼点点头,拂去眼角的晶莹,现场憋闷的很,她张着嘴巴大口大口的呼气。

温景之垂下眼,睨住那多愁善感的小女人,眼神软的能将这寒冬给捂热,大手轻轻的扣住她的后脑勺,摩挲了几下,便将她拉到了身侧。

……

在你辉煌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我的好兄弟

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前方大路一起走

哪怕是河也一起过

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

在你需要我的时候

我来陪你一起度过

我的好兄弟

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人生难得起起落落

还是要坚强的生活

哭过笑过至少你还有我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

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温景之说过,他手下的兵,笑着来,也要笑着走,他们个个眼含热泪,却没有一个人肯让它坠落。

天空忽然缓缓的开始飘起雪花,可能天也动容了吧,用它最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诉说着对这群热血青年的不舍!

老兵们陆续背上自己的行囊,手中的拖箱上印着‘光荣退伍’四个红色的大字。

胸前佩戴的大红花此刻也沾染了雪花,化开后,变成一片片的湿迹……

他们踏上沉重的脚步,眼前是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解放大卡,身后是嘹亮的军歌——

一步、二步,回头:再看一眼,那红色托盘里他们留在这里的唯一的东西——

二步、三步,回头:再看一眼,陪伴自己成长的军营——

三步、四步,回头:再看一眼,曾经训练过的场地,泥水里摸爬滚打,汗水浸湿过多少件迷彩服——

四步、五步,回头:再看一眼,熟悉的大门,曾经多少个日夜,陪着它站过岗——

五步、六步,回头:最后一眼,看看那些继续留守部队的领导和战友——

卡车驶离军营的大门,滕曼看见,刚刚还一个个忍着泪意的男人们,竟在车厢里抱头痛哭!

现实就是残酷而又无奈的。

当他们在这个地方肆意挥洒青春的时候,是那般骄傲灿烂!

当他们离开部队的时候,才品出离别的撕心裂肺!

难怪有人说,就是再牛逼的肖邦也唱不出兵的悲伤……

在这个地方遇见闵飞月,滕曼并不稀奇,不过是想到前段时间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奇怪气氛,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况且,人那眼神儿,一看就知道是来者不善!

☆、此男,有毒!

不知道为什么,滕曼总觉得,闵飞月看她的时候,恨不能用眼神从她身上剜下一块肉来,她实在不清楚自己有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女大爷。

“我真替罗盛秋感到悲哀,滕曼,你是傻到没边儿了!”

许是受了天气的影响,闵飞月态度冷冷的,语气中的冷嘲热讽是毫不留情。

“可别告诉我,你是爱上温景之了。”这女人傻乎乎的大半夜跑军营里给她男人送宵夜,只是短短的半天时间,全军上下无一不晓,已经被广为流传作一段佳话了。

滕曼侧首,很是困惑,“飞月,你就不能好好跟我说话么?尽说些个没头没脑的胡话,罗盛秋怎么就悲哀了,我哪里傻了?还有,我爱没爱上温景之又干你什么事儿?!”

两个人重逢到现在,话没讲过几句,剑拔弩张的气氛倒是一次比一次的浓烈。

没道理,遍寻不着的理由,这太无厘头了!

“你个没脑子的,我就不跟你好好说话!你死回来干什么你说,好好待在罗盛秋边上做你的清高公主不好啊,他娘的,说到这我就,这暴脾气!你哪天被姓温的给吃得死死的,骨头渣子都不剩的时候,你就后悔去吧!”

闵飞月恨恨的从凳子上站起身,拿起军帽作势要走。

却被滕曼一把拉住,上次她们也是这样不明不白就散了,那是因为其他事儿给耽搁了,这次,说什么也得把话说清楚再走!

“我吃晚饭就走了,你有空吗?我们找个地方坐坐,你好像对我很有成见的样子,如果是因为我和罗盛秋闹掰的事儿,我可以解释。”

闵飞月望着那只拉住她的手,眼神暗了暗,是该好好谈谈。

这会儿的天空,已经像模像样的开始飘起雪花儿,两人穿过食堂,走在廊里,还能清楚的听到那作训场传来的厮杀声。

“你的变化很大,除了样子意外,我真的找不到以前的闵飞月,一点点的影子也没有。”两个人的身高差不多,走在一起的感觉却是一刚一柔,完全的两个风格。

如今的闵飞月已经在部队磨砺成一幅女战士的形象,那身姿,岂止是干练和利索,简直是巾帼不让须眉!而滕曼不同,她气性上来的时候,也能狂妄的摆出一副睥睨之姿,可如今没必要,在温景之的身边待得时间一长,她的小女人姿态是越发表露无遗。

和闵飞月一身天蓝军装的英姿相比,她的纯白小羽绒,加上牛仔铅笔裤,套上膝下的羊皮小靴……怎么说呢?前者若是不论严寒酷暑都傲然挺立的小白杨,那后者便是化身到人间的精灵,不一样的味道,却是一样的魅力!

偶尔会有来往的士兵向闵飞月驻足行礼,她也一一回过,姿势潇洒漂亮,仿佛是经过千锤百炼般的下意识动作。

“是个人,都会有成长,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我的成长不是我一个人的,我身上,承载着两个人的梦!”她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飘忽而悠长,顺着眼角流泻而出的是淡淡的忧伤。

滕曼心里明白她话中的意思,伸出双手,放至嘴边轻轻的呵气,相互揉搓,不一会儿,手心便传来丝丝暖意。她一头大波浪披散在脑后,被时不时灌来的北风无情肆虐,在空中飞扬了一圈儿后,渐渐收拢,回归到原处。

那个人,一直都是闵飞月心口的伤,时至今日,她依然在那个伤口徘徊。

滕曼想了想,还是没有提到那个名字。

“你,不觉得累么?这么长的时间,还不能使你从那个阴影中走出来?”

两人并肩走到一棵青松下,那苍翠的绿意,正被白色一点一点的覆盖,白绿交加,竟是别样的生机勃勃。

闵飞月伸手,接住飘落的雪花,看着它在暖暖的手心里融化成水,她的眼眸,也跟着渐渐软化。

“苏白,苏白,苏白——你知道他的名字怎来的么?他说,因为他生在冬天,出生的时候,整个大地正好接受了一场飞雪的洗礼,凡眼睛能触及的地方,无一处不是白的,所以,他叫苏白。”

闵飞月喃喃自语间,神色似乎又回到了滕曼熟悉的时候,温柔,恬然。

这样的场景,很容易便让人想到那用烂了的句子: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可滕曼也知道,这个名字,也许,只有在她睡梦中才会不被打扰的,跟她面对面。

闵飞月的伤痛,至今能在她身上看得见影子。

“去我那儿坐坐吧!”她像是在叹息着什么,将那只盛不住雪花的手,悠悠的收回,握紧,垂在身侧。

……

苏白,是怎样出现在她和闵飞月身边的?滕曼如今已是没有太精确的概念,那个被她特意选择遗忘的人,一旦回忆袭来,让人有些惋惜,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说到杭州,就会想到西湖,想到西湖,总会让人联想起那个凄美的神话故事,许仙和白素贞是在断桥上重逢的,断桥,在西湖边上,西湖,在杭州城。

那是一个国庆长假,从全国各地,四面八方涌来游览西湖的人,不计其数。

滕曼只知道,那断桥上黑压压的一片,曾经有一度她以为,那断桥真的要断了!

可是,她和闵飞月也没能免了俗套,每次去西湖,总要到断桥上走一走,原因无他,只因为年少时的那点傻气,觉着那桥的名字起得极好,断桥,桥断缘不断。

就抱着那酸不溜丢的心理,两个人也随着那人潮,挤上了断桥。

苏白,就是出现在闵飞月对面的那个人。

那么的挤,那么的喧闹,可是一声休闲打扮的他,宽大的衬衫,宽大的休闲裤,球鞋,胸口挂着单反,不停的对着人群和西湖中的来往画舫拍个不停,自得其乐。

当时的那个苏白,站在阳光底下,看上去,却是比阳光还要阳光,高高的个子,白皙的皮肤,一脸灿烂的笑容,一口白牙都能闪瞎你的眼。

“两位美女,可以当我的模特吗?”

这是他跟她们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很唐突,直率的,让人招架不住。

也许,闵飞月就是在那个时候中了苏白的毒。

记得后来她说过:“滕曼,你知道苏白最最吸引我的是什么吗?不要说他傻,说他傻我跟你翻脸!”闵飞月边说,边指着滕曼揶揄的笑脸警告,然后又自顾自道:

“我最最喜欢他的眼,都说人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不知道,他的眼,有多纯粹,心里想什么,你都能在他的眼睛里找到!”

她这样说的时候,表情是那般的神往,迷恋而充满虔诚。

一切都是那般的水到渠成,他们相爱了。

苏白是一个北方来的大男孩,他热爱摄影,总是不时的拉着滕曼和闵飞月出去采风。他不但照顾自己的女朋友,也爱屋及乌的对滕曼极好。

直到,直到闵飞月的眼睛出事。

那段日子,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煎熬。

闵飞月意外的失明,把大家的生活都搅得一团糟,她休了学,住到苏白在学校附近租的公寓内,等待眼角膜的日子,岂止是度日如年。

曾经有一度,闵飞月的情绪非常不好,不愿见人,不愿出公寓一步,不配合医生治疗。那时的苏白非常颓丧,经常一个人到处医院的跑,有一点点的希望都不放过。

他曾对滕曼说过,“如果可以,我真想把自己的眼睛给她,她说她最爱我的眼睛……”

没成想,一语成谶!

闵飞月终于等来了眼角膜,可是苏白却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临了,留给了闵飞月一对眼角膜。

世间的事情总是如此的循环往复,悲欢离合,爱恨情仇。

复明后的闵飞月就那样悄无声息的消失,有人说是回了老家,有人说是奔走异乡。是啊,杭州这块伤心地,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留的。

在那样青春飞扬的年纪,她收获了爱情,却丢了爱人……

滕曼望着窗外的一枝红梅出神,飘远的思绪渐渐的回笼,手中闵飞月给她倒的一杯水,已经凉的没有一丝温度。

这是一间单人宿舍,看上去空军部比陆军部的待遇要好的多。

干净整洁,床上的军被叠的跟豆腐块儿似的,棱角分明,线条流畅。

滕曼打量的视线转回写字台,一大摞的书籍,大多是军事方面的;偶尔有杂志,又都是和摄影有关的;还有几本一看包装,就知道是小言味道的小说。

正中间,是一张摆着闵飞月照片的相框,照片中的女孩儿,神情略微懊恼,又有种跃跃欲试的憧憬,那种少女特有的娇憨,被捕捉的淋漓尽致!

不用说,滕曼也知道这照片出自谁手,况且,那里面的背景,还是在西湖边。

闵飞月抬手端起相框,抽出照片,指尖轻轻的在上面拂动,“他说,那天他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我,像是一个在茫茫人海中迷路的小可怜——”

滕曼抬头,在照片的反面一排清晰可见的字体,龙飞凤舞——有一种人,只需一眼,便可穿过人群,轻易的找到她!

滕曼不能忽略掉涌上心头的伤感,她想,你确实找到了她,可也,确实丢下了她!给她留下的,是一世的牵挂和忧伤。

她甚至怀疑,闵飞月这个样子,还有没有爱人的能力?看,苏白,你终究是以爱之名,将一个女人的青春毁的彻彻底底!

“其实,这不是苏白留给我的唯一的照片,滕曼——”闵飞月垂眸,眼里的潜沉的苦痛渐渐退散,换上原有的清明。

“事实上,他留下最多的,是你的照片!”她的声音不高,字字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