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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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电-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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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闭有二十六只牙齿。他听人家说过,有卅六只牙齿。是帝王将相格。卅四只,也封侯拜相。富贵非凡。卅二只。亦是人上人,非富即贵。三十只。则是中等人,衣食无忧,二十八只则算是不凡人。二十六只恐难免低贱刑伤,而二十四只以下只能算是“鬼牙”,有夭寿之虞,他不信这些。他的牙齿很实净,他觉得只要能吃能嚼的牙齿,就很好了,管它多少!

也因为他的牙齿真的硬实。并无脱落,所以,对方真的连扯带拔,又敲又撬的钳出了他的牙。一共二十六次!

他当然挣扎。

对方就打他到不能挣扎。

他想闭口。

但对方就砸开他的嘴巴。

然后拔牙。

他一面承受这种可怕的痛楚(甚至连舌头也给撕扯掉只剩下五分之二了!)一面还听到甘玲的哀呼转为哀号,求饶成了呻吟,那个对他而言比黄金翠玉还值得珍惜的女子给人像最贫穷国家的老妓女都不如一般的淫尽着,还被迫发出那淫乱的声音,舔的、吹的、插的、含的,以及毛更在极度淫乐中威胁甘玲做一些连她丈夫也羞涩于做的动作。

你给我乐一乐,要是我满意,就不踢你肚皮,不然,我一脚,你的胎儿,就保不住了,多可惜啊,啧啧啧,他也要求他妈妈让他出生长大的,是不是——?”

“来,你替我这样弄一弄,要弄得好好的,你要是敢咬下去,你丈夫就死定了。我手下那么多,你伤了我,谁都不让他活。你知道,我不骗你,你想要他活,就得先让我舒服。我下了这口子火,一开心,既已跟你快活得要命,就不要他的命了。你别装鬼,你敢咬,他就活不了!”

“你别哭,只管让我爽一爽。我是个从不失威于妇人的男子汉。你看你,这下子多姣,美的你!你这让我威风了,我啥事都好答应你。不杀那头蛮牛又怎样?他的命算什么嘛!牙我是拔定了,教训教训他而已嘛!没了牙,可以装假的呀,留得命在,怕什么!”

于是,以巴闭的吼叫声中,甘玲任他玩弄,而且,还要玩弄他一切要她玩的。

这一切,都在众目睽睽下进行,而且,还在她丈夫惨嚎里发生。

最后,她丈夫的惨嘶逐渐失音,没了声。

然后是毛更愈渐高涨的呻吟。

呻吟,乃至呼喊。

呼喊,甚至大叫:

一轮粗欲不堪的话语之后,他怪嚷出了:“——好个姣婆,舒服死我了!”

之后,都静下来了。

大家都看直了眼。

——毛更是舒服过了,但大家的兴头都给撩得火红火绿了。

那女人仍倦伏在黑暗中,修长的腿子和手臂,一抽搐就牵动一次粉红的乳浪,那儿还隐见水渍。她的三角裤明明已给毛更撕破、扯下来了,但三角地带仍黑茸茸的一大片,像穿了黑色内裤似的,那儿也胶粘了些液体。

一众人都急于不及待,嘴干舌涩。

——何况毛更在今晚行动前已答允过了的;有福大家享。

——女人嘛,我用过之后谁要谁用好了,用完了就‘撒掉’。

现在,可轮到他们了。

他们只等毛更的一声号令。

干完了那件事,毛更感觉到无比的舒畅。他吸一支烟。每一口舌尖传来的焦辣味,看着袅袅飘升的烟圈,他觉得自己真是快活过神仙。

有权真好。

有钱真好。

任意妄为真好。

他一向不快活。他们三兄弟,都是同父异母所出。他觉得他父亲是最不疼借的是他。他不像老三阿赐,是么仔,最受宠。也不似老大行哥,是长子,最受信重。家长都骂他不学好、不长进,老爱学那些鬼怪怪的玩意。他觉得自己有个不快乐的童年、少年,而童年、少年时期的他都不快乐。

所以,他尽做些使自己快乐的事,不惜把这些快乐加诸于别人的痛苦上——管他的,只要自己快乐就好,何况加诸于另人苦痛中的快乐特别刺激过痛!

拍完了那根烟,他又掀起奄奄一息的的巴闭,同他:“你都听见了?看见了?”

巴闭那张口已成了一个血洞。

但血洞里仍传出了极其模糊难辨的声音: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声音确乎难听,但这次居然没有结巴口吃——也许,到了这个地步,反而不会再有这种弊病了吧?

毛更只笑了一笑,在地上搁了一把泥沙,强塞到他嘴里,然后捏着他软软的脖子,要他连血和泥一齐吞了下去。

毛更放下了他,碰的一声,他的头立即拉砸在地上;原来他的脖骨已给折了。

只听甘玲泣道:“你答应过我,放了他的,你行行好,功德无量,放了——”毛更笑了。

诡笑。

“好,我守信,我只放一个,”毛更扔掉了未烧完的烟,“我不杀你,你跟我回去。”

高足忍不住说。“你不是说过要她给我们分享——”

毛更一巴掌就掴了过去。

“我现在已用过了,极好玩,暂时还不舍得给你们,懂不懂?!”

高足抚着给掌掴热辣辣的脸颊。讪讪然退了下去,但体内的火并未熄灭。只眼金金的看着甘玲若遮未掩的胴体暗自不平。

众人都知没有轮着干,都干咳的、啐痰的、耸肩的,那大个子“死士”实在憋不住了,搔搔头皮想吭声,毛更不看出透悉了这些人所为何求:“每人各加三千,干完今晚的事,随你们乐去。”

大家才又高兴了起来;没有女人,有钱,还愁没有别的女人?

高就却说:“不是要把她灭口吗?留着个活日,可万一个不好——”

毛更身边一个替他指挥的汉子,长得一脸狡诈,正是傍晚时会闹大会堂道馆的那名“鱼生”,这下替毛更说了话:

“你白痴啊你!二少爷爱拿回去供着玩,你见曾听毛家还是九柳玄堂里会走得了人!?

嘿!不识好歹!”

高就也就马上不敢说什么了。

“好,这半死不知的家伙,就一口一口的喂他吃砂,吃死他为止。尸首留着有用,这儿放一把火,留着些证物,不要真的烧掉。”毛更在甘玲惨叫挣扎不给那几条大汉押走的挣扎中淡然下令:

“该找人通知顾影,让他来救他的兄弟吧。大家准备好红电吧!”

说罢,对着月黑风的夜晚,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仍笑得甚诡。

第二章月黑风高害人夜

1、天良何在

顾氏父子的“红毛拿督”是在也来了“不速之客”。

他们还动上了手,后来才知“不打不相识”、“大水冲着了龙王庙”。都是一家子的人。

来人是陈剑谁、牛丽生、温文和骆铃。他们既知顾步是“希望社”的“前辈”,就趁机请教他有关近日发生的奇事和奇案。以及打探毛氏一族的种种行为。

顾影开始也有参与,介绍解说。

后来。他却离开了”红毛拿督”。

因为哑仆胡成才接到了个电话,说是巴闭打来的,那儿遭了狙击,虽应付过去了。但打伤了两个人。不知该报警还是逼问出究竟是谁人指使放掉算了。

——这种事,顾影比较拿得起主意。

顾影听说巴闭已控制住了场面。他也就放心了,不过这种事既发生了,他也得去一趟。

他这种人,大凡是朋友有事,他都会去解决帮忙。不叫他。反而是瞧不起他;不通知他。等于是不当他是朋友。

胡成才要跟他一道去。

他无所谓,反正家里还有别的佣人,父亲既有客在,正上话头,聊到兴头上,也不怕没人服侍,至于阿才跟巴闭,一个哑一个口吃,两人常比手划脚的谈活,正个“天生一对”。

于是,他开摩托车。胡成才就坐在他的后面。风驰电掣而去。

今晚月黑。

风急。

胡成才的心,也是又急又黑。

胡成才当然不是哑巴,他进入顾家才不过两年。也就是说,他当了两年的“卧底”。

当长工已不好当,还要当一个“哑巴”,那就更不好当了。

可是他得要当。

他认为想要出人头地,就得有几个条件:一,过人的本领。二,特别的幸运。三,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做人来做过或不易做到的事。

头两项,他都没有。他一向都有自知之明。

他只好苦干,干第三项。

——他一向能忍。

毛家早已发迹,他们有着:经济、金融、企业、开矿、地产、建筑、塑胶、运输……等各类人材。就算是保镖、打手、师爷、智囊。也不少了,连毛念行、毛更、毛赐,手上都有好些爱将。毛锋身边有“刀剑枪箭、四大天王”,毛更有两个心腹:“鱼生”(原姓余名生)以及大个子的叫“死士”(原名史斯),毛赐也有两名近身的:鱼唇样儿的家伙叫金剑,使斧头的叫辜剑。毛念行身边有七八个行为古怪、单身诡异的保镖。这些人,巴结的、奉迎的、阿谀的、擦鞋的、乃至真材实科、动刀动轮、逞勇斗智、比狠较技的,都应有尽有,要“出类拔萃”,还真轮不到他。

他为了要建殊功,只好去当“卧底”。

这不容易。

不是人人都担得来、当得起。

——拼命容易,拼命再冒险,也不过是瞬刻间就分晓的事。

当卧店却难,因为长年累月,失去自己原来的身份,湮灭原来本性,要去做“另一个人”,定要挣得信任,一旦给人发现,因身入虎穴。能保全身的可能性。是小之又小。微乎其撤的。

胡成才也很无奈。

他就是“不成材”所以只好求去当“卧底”。

——“胡成才”当然是他的化名,他原名林国,人家都戏称他为“菱角”,他用的刀,弯弯的也真像“菱角”一样,且共有两把。贴身收着。

他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甘心隐姓埋名整整两年去当个哑巴长工,这点决心下得不易,这样子的苦心也极难维持,但“菱角”都做到了。

他忍。

他把打听到的情报都—一通知了毛家的人。

他立了不少功。

但却没福去享。

团为他还得“卧底”下去。

直至今天。

今晚。

——这个没有月亮、刮着劲风的晚上!

顾影把车开得飞快。

他敞开壮实的胸膛以迎风。

他在速度中证实自己的存在。

然而他的敌人就在他的身后,坐在他的车后,眼睛正在注视他的背部:如果一刀涌进去,该刺在哪里?

“胡成才”就在他的背后。

他口袋里有刀。

他只要一按掣,刀锋就会弹出来,他甚至不必拨出刀子,只要顶着衣服挺了过去,就会刺穿而且命中,何况他和顾影靠得是那么贴近!

这就是“卧底”的好处。

——敌人以为他是“自己人”也就不防范着他,卧底可以先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极安全有利的位置上。

(该怎么下手呢?)

(这一刀,先刺在哪里?)

(后颈?背心?还是腰脊?)

(或是用手箍住他,用刀剥开他的颈侧大动脉?)

他和顾影俟在窄窄的车位上,假使顾影能读得懂他的心跳,一定会知道他正想做什么。

可是人最难懂的,还是人的心。

林国(“菱角”)始终没有刺出那一刀。

他没有把握。

因为他知道顾影的武功大高强了——万—一刀刺不死他,他一旦反扑,自己就未必能抵挡得住。

何况,这时候,是在飞驰的车上,就算他一刀杀得了顾影,却必定翻了车,自己只怕也得付出沉痛的代价。

而且,顾影快要遇上二少带他们了,自己能把他引去,已立了一个大功,大可不必如此单独冒险,万一个搞不好,还前功尽弃!

就算要下手。也应趁着人多的时候,让人人看到自己立威、并且立功,才刺出这奇人的一刀,这险才值得冒。

所以他没刺下那一刀。

——也许,真正的理由。他自己也没弄清楚。

快到巴闭的住所,顾影就看见了火光。

他马上感觉到不对劲。

“万一有个什么,你骑这车子回去通知爸爸,别管我。”

他吩咐“胡成才”应对措施!

——这儿住宅不多,既然是巴闭家里起了火,那末,就一定是场面镇不住了,只要控制得了局面,谁也不会让自己的屋子烧成这个样子的!

他仍然把车子开向火场。

他不畏惧。

他一向都不是个退缩的人。

不过,他绕了路。

他常来这儿。这里一带的路径。他当然非常熟悉。

他把车子开到了住宅的后面,在远离三百码以外已停了引擎,挥手示意,要胡成才低头伏下,他偷偷掩过去看个究竟。

这一看,只见火光中的那一群人。

——还有不成人形的巴闭!

顾影一看,火冒丈八,直比这焚烧中的奇*书*电&子^书大火还旺烈:

巴闭是他的好兄弟,也是好师第,他是老实人,看似猛烈,却连剥鸡也不敢看,要他杀鸡他刚宁可不吃鸡,对别的动物也是一样。而今,这些人竟把他折磨成这个样子,他大大和师弟阿虫还不知哪儿去了,试问天良何在?!

他正要悄悄的掩扑过去一举狙袭夺巴闭再说。

没料——

他身子才一窜,背后火辣辣的一痛,轰隆一声,巴闭的房子同一时间烧塌下来了。火舌乱舞,滚了一地。

2、丧尽天良

他痛,是因为背部先吃了一刀。

他怒而回首,胡成才手里拿着刀子,刀锋上映着火、沾着血。

他第一个感觉是:

不信。

然后才是愤恨。

接着才感觉到痛。

你曾经被你最信重、爱护、喜欢的人“出卖”(或者“被叛”)过吗?如果有,那么,第一个反应,必然是不敢相信:他竟会出卖自己!而且愤恨的少痛,还要比对方出卖的打击来得更苦更痛!

顾影现在就是这样。

他一向信任胡成才,就是为了他是哑巴,他处处维护他,不许人“欺负”他;就算他所作为有点不对,他也特别周护他,为他说话。

有一回,哑仆患了肝病,住院的钱当然是顾影替他付的,临时替工也是顾影替他找的。

顾影坚持要不许他管事三个月,以便调养这种“手尾长”的病。

有一次,顾影要上擂台打拳手,事先签下生死契约,顾影还偷偷的把自己遗产承受人的名字加上了胡成才,把自己的财物分一些给他。

因为他看得重胡成才。

他也同情关怀着他。

因为他是他的朋友。

而且是个哑巴!

而今,荒谬的是:就在这要害关头,在背后朝他一刀的,竟然是这个哑巴!

更荒谬的是:

这刺了他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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