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不可以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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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可以不爱我-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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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说大伯对她好得过分,就连菲菲都嫉妒了,一老说她爸对她比对自己亲生女儿还好。”

“谁要她爸对我好了?”杨若桐想起凌菲菲那幅酸溜溜的样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自己又不是没有爸。整天对我管东管西的。我和谁交往他都要过问。说这个人是个败家子,说那个人是个花心大萝卜。给我介绍的尽是些一本正经的青年才俊,我烦都烦死了。”

莫桐责备地瞪了她一眼说,“他那是为你好!”

“好什么呀?搞得人家一点自由都没有。”杨若桐说着突然扑哧一笑,“他训我的时候我经常想笑。还说人家是花心大萝卜呢,他自己不知道有多荒唐。”

杨博文闻言轻咳了两声,但也忍不住露出了笑意,“那都是别的女人对他投怀送抱。谁叫咱们大伯长得帅呢,现在他老了看着还是挺帅的。公司里的人都说他年轻的时候帅呆了。”

杨若桐却不以为然,“我觉得我爸也很帅呀,但爸也没有那么花心。我读书的时候爸爸每次陪我去参加学校活动,多少金发女郎对他垂涎三尺,可咱爸从来都像没看见似的。妈,你真厉害,快说说,你是怎么做到让我爸对你这么死心塌地的?”

莫桐羞恼地瞪了她一眼,说,“臭丫头,快给我闭嘴,这么没大没小。”

杨若桐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说正经的,家里的生意现在怎么样?”杨裴文问。

杨博文连连点头说,“好得不能再好了。大伯和大婶在商圈里都是出了名的狠角色。两个人又都很有经商头脑,这方面他们真是珠联璧合。”

“你婶婶那么厉害的女人,怎么这些年就这么任由你大伯在外面胡闹?”杨裴文漫不经心地问。

杨博文往嘴里塞了一根薯条,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婶婶在各个方面都雷厉风行,可就是拿大伯没办法。大伯很少回家,就算回去了也很少和她说话。两个人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不过这些年大伯在外面胡闹归胡闹,从来没有和婶婶闹离婚就是了。”

莫桐心里猛地痛了一下,杨裴文却再没有吭声。

按计划,两个孩子在家里一直要待到春节过完才走。

临走前的晚上,莫桐和女儿一起睡,母女俩好像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看你这些天一老打电话发短信的,是不是在谈恋爱?”莫桐问。

杨若桐害羞地说,“嗯。”

“是个什么样的?”

“他叫苏乘鹏,留洋回去的。家电大亨云瑶集团董事长苏振鹏的儿子。”

“人怎么样?”

“哎呀,妈,你就放心吧,大伯钦点的,典型的青年才俊。”

莫桐在黑暗中微笑着说,“不是讨厌你大伯多管闲事吗?”

杨若桐嘻嘻笑了,“他疼我我是知道的。”

“他身体怎么样?”

“好像不太好。抽烟喝酒都很凶。”

莫桐心里一酸,沉默片刻后轻声叮嘱女儿,“若桐,你有空要多陪陪你大伯,劝他不要抽那么多烟,喝那么多酒。他喜欢你,你说的话他说不定会听。”

杨若桐轻轻哼了一声说,“好。”

……

五十年后。

冯玲玲和杨裴文带着他们各自的儿女紧张地守候在加护病房外。

凌力和冯玲玲婚后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随了他母亲姓冯,取名冯世续,为冯家延续香火,小儿子随父姓凌,叫凌子安,继承凌家血统。

一天前,杨裴文意外接到冯玲玲的电话后便火速携莫桐赶回来了。

这是凌力心脏病第二次发作,医院发了病危通知书,他现在处在昏迷中,嘴里却一直念叨着莫桐的名字。

病房中,莫桐缓缓朝病床走去,她步履惊惶,仿佛在跨越千年时光。

走到床前,入目的是一张她再熟悉不过的苍老容颜,她慢慢俯身到他头边,轻唤了一声“阿力”,眼里闪烁着泫然的泪光。

昏迷中的凌力喃喃念着她的名字,听到她的声音,仿佛有心电感应一般,突然睁开了浑浊的双眼,朝她望来,四目相投,喜悦过后,目光里都只有一种欣慰的安详。他慢慢笑了,笑容渐次温暖,如同阳光熠熠生辉。他伸出手来,莫桐轻轻将手放在他掌心里,他紧紧握住了。他们就这样执手相望,一眼千年。

不知过了多久,凌力呼吸急促,艰难地蠕动着嘴唇,像是想说什么。

莫桐含泪微笑着冲他点头,轻声说,“你不必说,我知道,我全都知道。你做得很好。”

凌力闻言凝视她片刻,慢慢闭上了眼睛。

……

凌力的葬礼办完后,杨裴文和莫桐经不住孩子们和冯玲玲的苦苦挽留又在家住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决定要回美国去,他们在美国住了大半辈子,也习惯了。临走前的晚上,冯玲玲出乎意料地把杨裴文单独叫到了房间。

“裴文,凌力死后他的东西我们该整理的都整理了,只有一个抽屉我怎么也找不到钥匙。我和他做了几十年的夫妻,从来没当面见过他打开过这个抽屉。今天我想让你来帮忙打开。”

“为什么是我?”杨裴文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戒备地问。

“有些事我们不必说出口,你知道的,再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了。”她意味深长地顿了顿。“工具都在这里,这里就交给你了。”

冯玲玲走后,杨裴文迟疑了半晌,终于拿起工具撬开了锁。

他缓缓拉开了抽屉。

首先入眼就是《执子之手》,这是莫桐的收官之作,三十年前她写完这本书后就宣布正式封笔。杨裴文拿起最顶上的《执子之手》,接下来便是《人生若只如初见》、《咫尺天涯》……一本一本地抽出来,刚刚好,一共二十本,从《绝恋》开始到《执子之手》,莫桐总共写了二十本小说,全都收集齐备了,都有读过的痕迹,但保存完好。

书下面是一本精致的相册,杨裴文颤巍巍地拿出来,慢慢地翻开了,里面居然全都是莫桐在美国的照片:莫桐坐在咖啡屋里、在超市门口、在公园的长凳上、开车行驶在路上……有一张美得惊人。背景是美国深秋,地上落满了黄叶,莫桐惬意地走在林荫道上,抬头望向树缝中漏下来的秋阳。

一年一张,从未间断,这是一个女人的成长史,翻到最后,青春不再,伊人迟暮。

最后,他拿起了抽屉最底下的一本泛黄的笔记本,很过时的样式,绿色的封面,上面还是小虎队当年青涩的模样。杨裴文颤抖着双手,沿着夹缝翻开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朵干枯成标本的白花,这种花就是烂成碎屑他也认得,那是一朵桐花,白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的下面是一行遥远的日期,日期下写着几个刚劲的小字:莫桐,我喜欢你。

——全文完

☆、94番外(一)冯玲玲篇

我是上天的宠儿;生而富贵,才貌双全,我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我拥有一切,仿佛世界一手在握。

我以为像我这样的女子必定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它的完美必将铸就一段传奇。

然而活到二十五岁,我身边围着的始终是那些不思进取的二世祖;我连眼皮都不屑于抬起来看他们一眼;这群寄生虫!

我就像一朵鲜艳的花绚烂地开着;顽强地开了这么多年;我真怕我会繁花开败;撑不到我的真命天子到来的那一天。

然后;终于,你终于出现了,像开天辟地的那道光。就那么不经意走进了我的视线里。像我一样的骄傲;叫我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打心眼儿里喜欢。

然而,我做梦都没想到,你不是来拯救我的白马王子,你是我的噩梦。

遇见了你我才知什么叫命中注定。世间万物都是相克相济的。这世界有羊就有狼,有猫就有老鼠,有蝉就有螳螂,螳螂捕蝉,又孰知黄雀在后,而你对于我就是那火,我是那盲目的飞蛾,纵然知道扑上去是一个死,我也心甘情愿。

你对我始终礼貌又周到,甚至在我们结婚后你依然对我相敬如冰。你就像一面镜子,对着我始终滴水不漏地微笑,而你真正的一面却深藏在镜子背面,我知道,但我从不敢翻过镜子去看。

不,我要保持住微笑,哪怕只能把你留在身边,哪怕只能留住你的人却留不住你的心,我也知足了。

人前你是个完美的父亲,人后你是称职的丈夫。可我知道你是个稻草人,你脸上贴着各种面具,从她离开的那一天起,你就再没有了心。

那个书桌下最底层的抽屉里有你藏得最深的秘密。我知道。你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打开过它,但在无人的时候你一定经常打开去看、去回忆、去缅怀。我不是没有办法去窥视你的秘密,但我宁愿不知道。

有时候自欺欺人比面对□裸的事实来得更容易。我已经自欺欺人了一辈子,又何必在生命的最后一程跟自己过不去?

如今你先我而去了,我在他们走之前把杨裴文单独叫来了,我想把这个抽屉交给他。

如果说有谁最应该知道这个秘密,我想这个人非他莫属。他应该知道你这辈子为他做出了多大的牺牲。

☆、95番外(二)莫桐篇

你一定想知道我这辈子最爱的人到底是谁?

你知道吗?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我们往往能够宽待身边的一般人,却对那些我们最在乎的人总是任性伤害。在面对两难选择的时候,我们也总会轻易放弃那个我们最在乎的人,因为我们知道,他最能体谅我们的苦处;能够原谅我们的情不得已。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从你那里感受到了这种特权。无论你在人前有多风光;在我眼里;你始终还是那个可以供我予取予求的少年。

你就是那样一个人。我困难的时候你会伸出手;我胡闹的时候你会容忍;我做错事的时候你会包容;我伤害你的时候;你也只能默默忍受;到最后;就算我选择离开你,你都不能恨我。

从恢复记忆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们之间注定没有结果。无论我有多爱你我也不能离开裴文。他是无辜的,是受害者;而且他不像你那样坚强。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守候在我身边,帮助我,关心我,呵护我,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

我宁愿我们的缘分止于十年前,这样也许我们这辈子都会过得更幸福。

我和裴文移居美国后过得很幸福。这些年来我们从没有提到过你的名字,在媒体上看到你的报道,我们也装作视若不见,好像你在我们的生命中从未存在过。但裴文不在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地去留意和收集你的消息。

亚华和盛世合并的消息曾轰动一时;新公司频频收购和开拓新市场的消息也屡见报端……你做得很好,你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商业中发挥得淋漓尽致。我很为你感到骄傲和自豪。

媒体上报道华盛集团总裁和总裁夫人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正好我和裴文的第一个孩子也才刚出生一个月。电视中的你已更显沉稳。我看到你抱着襁褓中的儿子,满脸慈爱,我由衷为你感到高兴。回到人生的源头,你也不过是个男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而已。

这些年,每一年总有那么几天,我不知是不是我的第六感出了问题,我总感觉有人在跟踪我。我以为是我太过敏感,想象力太过丰富(当作家的都有这个通病,你知道的),然而不是。

直到那年秋天,我才知道自己的直觉是对的。

那个美国深秋的上午,我懒懒走在积满落叶的林荫道上,看秋阳满天,突然,我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一回头,就看到了你。

你手里的相机滚落到树叶中,你就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眼神痴迷,一如从前

一别十年,我们都不再年轻了。然而岁月却那么宽待你。除了变得更成熟、更具男子气,你丝毫未变。

你弯腰,捡起了地上的相机,然后就那样傻傻站在那里。我们虽只隔着短短的距离,却如隔着千山万水,再回不去了。

我转身往回走去,轻轻从你身边走过,默默无言,而你亦如是。

最终,最终,我们之间也不过是一场擦肩而过。

。。。。。。

那天夜里,那个秋凉如水的夜里,我做起了梦,梦见了那个细雨绵绵的春夜。我和你站在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下。一弯玄月如钩般倒挂在黑丝绒的天幕中,俏皮地俯瞰大地。满天繁星如宝石般闪闪烁烁。细碎的银光从树缝中流泻下来。你忽地抬头,看到一朵桐花悠悠从枝头跌落,于是伸出手,接住了。

“莫桐,”我听到你轻唤了一声。

扭头望去。

看到你张开手,一朵娇嫩的小白花就那么静静地躺在你的掌心里,在斑驳的月色下,如蝴蝶振翅,轻轻扑腾。你弓着手,那么用心地呵护它,仿佛那是世间最稀世的珍宝。

接着,我听到你说。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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