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抓我我就能抓你,这叫平等!”任天不理,手上加劲,于是舒兰就不叫平等了,改成了:“嗷嗷,痛死了,绕了我吧……”
花儿与蜜蜂的故事,仍在继续。
第 12 章
舒兰发现她的葵水没有如期而至,不禁担忧起来,按说来这儿才半年不到,不会这么快有情况吧?可也难说,任天那么强,每晚都要……可是,可是不会真的有了吧?
见鬼也没这么恐怖的,舒兰在这个清新的早晨,突然感到毛骨悚然。一个孩子,一个长在肚子里的活的东西,他会慢慢变大,大到快撑破她的肚子,然后自己蹦出来,从此会哭会闹会跑会跳,会叫她娘,叫任天爹。要吃饭,要尿尿,要穿衣服要讲故事……舒兰再次颤抖,不,不要,绝无仅有的冷静,她不要这个东西!
自己还是个孩子,还不能照顾自己,也搞不定纷繁复杂的情绪,常常为它左右,哪有精力顾及一个比自己更脆弱的生命?生孩子,多简单啊,是个女人都行,可生下来呢?你得好好对他,尽其所有善待他,让他幸福,让自己没有遗憾,你得对的起他,对的起父母的身份,对的起自己。
要么不生,只要生下来,就得彻头彻尾地负责,而舒兰不想负责,所以,不生是最好的选择。
“任天。”舒兰最近总是懒懒地,胃口奇好又打不起精神,太阳晒到屁股了,还靠在床头不愿起来,此时的她正在练习劝说的台词,似乎觉得这个称呼不妥,于是换一个,语重心长地:“相公。”还是觉得不好,想了想:“老公。”呕,肉麻。“夫君!”舒兰终于想到个令自己满意的称呼,大点其头:“夫君!”
称呼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正文,舒兰酝酿良久,对这墙壁柔声道:“夫君,妾身知道,你一直想要个孩子,今天,我可以正式地告诉你,你如愿以偿了!好,你先惊喜,再激动,然后……来,坐下,听我慢慢跟你说。你知道我多大吗?十八,十八岁,是的,这个年纪,要孩子刚刚好,我也不是一辈子不要孩子,可眼下的问题是,咱们适合要这个孩子吗?或者说这个家庭适合这个孩子的降生吗?你是做什么的,不用我提醒,试想,如果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是土匪的后代,今后也就是土匪的命,对他来说,难道不是一种悲哀?不,别跟我说这不是,纯粹自欺,欺不了人。与其今后后悔,为何不今日恨下心来,当断则断?我们还年轻,你又那么年富力强,不用担心将来没有孩子。来日方长,细水长流嘛,一味地任性,只能害人害己。孩子是无辜的,你也不希望他被我们连累吧?听我一句,不要了吧,为你,为他,顺便为了我,别让他到这绝望的人间饱受煎熬吧!”
动情的演讲,舒兰把自己都感动了,扯起床幔,擦了擦眼角的泪,又摸了摸肚子,自信地笑了。多么在情在理的一番话,任天简直没有反对的理由嘛!反对也没用,这个决心,舒兰早早地就下过了,只要人天还是土匪,他就永远别想有自己的孩子。和报不报恩无关,舒兰在这一点上分得极清,即使他救了她,这条命是他的,也不能拿孩子还账。不想生就是不想生,她是她,孩子是孩子。
宝宝,妈妈是混蛋,妈妈是自私鬼,对不起,对不起……舒兰的笑脸上,又挂上了两行清泪。
任天打猎去了,下午回来,手上多了一串野兔,另一只手上是一头鹿崽,小鹿被箭擦伤屁股,乖乖地被任天擒获。
舒兰仍在床上,一见小鹿心就软了,也许是对方单纯的眼神像极了无邪的幼童:“快放下,你怎么能倒拎着它?”
“老子还八抬大轿抬着它?好久没吃鹿肉,晚上烤了。”任天将它往墙角一扔:“你也尝尝鲜,这东西香着呢。”
“哎呀,你摔痛它了!”舒兰下床,蹲下摸了摸受惊的小东西,嘴里喃喃:“你娘亲呢?是不是不要你了?”
任天简直莫名其妙:“你不是最怕脏?看见一只狗都能吓多远。”
“没有同情心。”舒兰嗤之以鼻:“我不要吃鹿肉,这孩子这么可怜,咱们养着吧。”
任天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我已经说过晚上烤肉,那么多人听着,怎么着,晚上吃不成,然后我说,对不起啦弟兄们,那鹿我老婆要养,老子……”弯腰,非礼有视了一下小鹿:“老子有闺女啦!”
“我就要!”舒兰娇滴滴地嗔道。
任天翻了翻眼,他妈的,太美了,这娘们撒其娇来真是比笑起来还美,不行了不行了,老子成仙了:“乖,下次带火狐给你玩,那玩意儿才有意思呢。”
“就要这个!”舒兰抱住小鹿,不愿撒手:“夫君,就要这个嘛!”
任天咽了咽口水,喉头滚动:“你叫我什么?”
“夫君呀。”舒兰微微低头,轻轻地道:“夫君……”
从开始到现在,舒兰对任天的称呼仅仅是“哎”,连名字也很少提起,这个夫君,简直让任天成了仙又从云层掉下来,只因兴奋过度。这是老子的娘子,任天看着舒兰,默念道。终于有了个家,从这一声夫君开始,一切都美好了:“喜欢就留着吧。”
“谢谢夫君。”舒兰发现这个称呼极其利于达到目的,又见任天喜形于色,兴奋得一个劲搓手的样子,更有把握,甜甜的笑道:“夫君真好!”
“还有更好的那!”任天扑过去,比箭还快,一举擒下上辈子就失散于世间的发妻——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禁锢住她,使她动弹不得:“你终于心甘情愿当我老婆。”
舒兰深吸一口气:“我一直都是心甘情愿的啊。”
“终于找到你了!”任天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温情路线没走多久,本性难移,又开始了禽兽路线,没几下就把舒兰的衣裳扒了个干净。舒兰突然意识到什么,下意识推他:“不,不能!”任天哪里理会,继续他的暴行,舒兰本欲再推,转念一想,正愁怎么劝他不要这个孩子,他那么想要儿子,一定不听,与其闹翻,不如顺水推舟,依了他,如此一来,孩子是很有可能保不住的,这个责任,肯定不是我负,自己野狼一样扑过来,到时我装傻充愣,他一定不好意思怪到我头上。
恶毒就恶毒吧,长痛不如短痛,今后,还有很多机会补偿夫君。
孩子,再见……
舒兰的心分明痛了,那一下,痛彻心扉,仿佛原本完整的人活生生分家。任天浑然不知,欢畅地阴阳调和着,尽兴之际,只觉舒兰神色痛楚:“不舒服?”
舒兰觉得痛,又不觉痛,也不知道是心痛还是身痛,最后都不知道到底痛不痛,一会儿睁眼,一会儿闭上:“夫君……”
“哎。”任天响亮地答应。
舒兰唤了他,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半晌,分明是没有觉出疼来,原来只是错觉,一动不动,又躺了许久,依旧没有预期的感觉。失败了?他那样猛的动作,一点也不造成影响,这……这孩子也太恋恋不舍了。
“想什么呢?”任天吻了吻她的发顶,怕她冻着,替她盖上毯子。
舒兰因这样的细心而惭愧,又因失败的流产而懊恼,后者占了多数,导致她脱口而出:“咱们不要孩子行么?”
“不行!”任天脱得更快:“除非老子变成太监!”
“我们还年轻——”
“老子二十八了!”任天坐起来,直视舒兰:“好好给我生儿子,听见没有?”
舒兰转过身,表示没听见。
任天硬生生扳过她,一字字地:“听见没有?”
这下无处可逃,舒兰索性沉下脸:“老娘就是不愿意给你生孩子,凭什么你要我生我就生?是你生还是我生?现在可以告诉你,我不愿意,你要是想要儿子,尽可以找别人,别找我就行。”
“混蛋!”任天怒斥:“这是哪门子混账话!”
舒兰蔑声:“三妻四妾不是你们男人的最终理想?恐怕还不止,三千佳丽更好,一个女人睡一夜,最好不带重样儿。”
“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任天扶头:“刚才还说孩子,现在又绕到小老婆上。”
“被我说中了吧?一被说中你就扶这脑袋,哼,当我不知道你们男人这点儿德行?”舒兰撅起樱桃小嘴:“等我老了,不漂亮了,你就越来越烦我了。不讨厌也觉得讨厌,总之就是面目可憎,怎么着都不顺眼,不想尽办法把我踢走,也得弄个新人儿回来,不枉此生。”
任天动了动嘴,本想说有了你就不枉此生了,话到嘴边,忍了忍没说:“总之孩子是一定要的,你是不是害怕生出个女娃?没事,闺女就闺女,头胎养闺女是大福。来日方长,总能生到胖小子的,慢慢生。”
“你还准备要几个?”舒兰快吓死了。
“越多越好。”任天慢条斯理地:“老子又不是养不活。一个是养,十个也是养,又是小子又是丫头,闹哄哄,多带劲!”
舒兰真的萌生死意,面色灰败:“我要跳崖……”
“可是你自己说要跟着老子的,老子没逼你,你也别逼老子断子绝孙。”任天抱住她,做结束语:“只要你生,甭管生男生女,老子今后一定不会亏待你!”
“老婆就是用来生孩子的吗?”舒兰满心抵触:“我不是母猪,我不下崽,除非我自己愿意下,我是我自己的,是我自己的!”
任天松开怀抱,怎么跟这娘们就是说不通呢?是他的表达能力有问题,还是她的理解能力太差?怎么简单的问题一到她那儿总是变复杂呢?她的脑子一定比别人多几道弯:“你到底是不是我老婆?生个娃而已,至于闹这么大动静?”
“你根本不尊重我!”舒兰发现他们之间的分歧比爱大多了,这真是令人头痛,接受爱,得连带着把这份爱的主人的一切承接过来,包括他的缺点,她最不能容忍的地方。
“老子……”任天因那个字犹豫了一下,一想,妈的,多大的事啊,一个字都不敢说,算什么大老爷们:“老子爱你,怎么会不尊重你?!”
舒兰顿时愣住,只因自己尚且又所顾及,从不提那个字,他倒是一点也不吝啬,随随便便就说出口。只是,这么容易说爱,是不是真爱呢?人总是有一点儿贱,越容易到手的东西,越是不稀罕。她从一开始就拥有他的爱,她瞧不上,因而轻视,觉得是包袱,若不是那次救了她,她还以为那是世上最讨厌对可怕的东西。对了,他不顾自己的性命,救了她,可见任何东西都没他的心真。他应该是真的,他绝对是真的……可为什么他只顾自己,不顾她的感受?他当然可以看出来,她满心的不愿意,为什么他就不问问原因,何她好好谈谈,而是独断专行地下命令?
连早已准备好的通篇的腹稿都不想说了,他这样的态度,说了也是白说。
“慢慢生,生的多了也就习惯了。”任天轻描淡写地,跟自己已经生过十个八个似的,极有把握:“别怕,有老子在,出不了什么事。”
第 13 章
舒兰经常思考他们的未来,每念及此,眼前总是一片白茫茫荒野,云雾缭绕,寸草不生。这个画面令她担忧,也为肚子里的不为人知的孩子担忧。任天大概不知道什么是稳定吧?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刺激是唯一的追求。他从中得到快乐,却不想想跟着他的人从中得到什么,不但不问,还只会要求别人付出,急了,就撂下一句:嫁鸡随鸡。人毕竟是人,何况她是女人,他为什么不想想,他的快乐,未必是别人的快乐,有时候,甚至是痛苦。
女人最在乎的,是什么?安定,永远是安定。有了前者,才能谈爱,爱精贵着呢,没有保暖安逸的支撑,便摇摇欲坠,早晚要落下,摔得粉身碎骨。
舒兰叹息一声,下床穿了鞋,站在屋子中央,愣神的时候,想起母亲。
他们对她不坏,可也不算顶好,女孩儿嘛,早晚是别人家的,付出那么多精力,有什么用?到时不过便宜外人,且无人感激。他们有儿子,一个大儿子,早已成家,去外省为官。一个小儿子,比舒兰小十岁,正式调皮捣蛋活泼可爱的年纪。他们才是父母的重心,剩下的爱,才是舒兰的,不过那已足够,他们不可能为她做更多。闺女,越精贵着养,以后越能找个精贵的人家。他们细致地养她,她没受过一天委屈,她的愿望基本能够实现,上天眷顾她,又给了她美貌。她明白自己在父母心中的重量,绝比不过兄弟,所以知足常乐,这美好的待字闺中的岁月,过得很是舒心。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现在过的什么日子,会心疼吗?母亲……女儿最无助的时候,总会想起母亲,即使想一想,也是种安慰。
到底怎样才能把肚子里的东西拿掉呢?舒兰想到摔一跤,这个万无一失,可是……疼啊,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个没摔好,孩子是掉了,也把自己摔死了呢?这个行不通。拿棍子打?妈呀,当即吓得一抖,打死也下不去这个手。一番冥思苦想,最后,她决定蹦。多蹦几下,重重地蹦,狠狠地蹦,一累,孩子就自己掉下来啦!
舒兰于是蹦,一下,两下,三下……记不清多少下,累得气喘吁吁,头晕眼花,实在支持不住,只好停了下来。痛,真痛,不是肚子痛,而是脚底板!龇牙咧嘴地跑到床边坐下,这几十年没走几里地的小脚啊,痛得都麻了,待会一定得肿,要命的是肚子一点反应也没有。哇呜,多行不义果然没有好下场。
周存道路过任天的屋子,突然想起任天让他带的话,便敲了敲门。门很快就开了,舒兰见是他,愣了一下,笑道:“稀客。”
“任天让你打扮一下,出去见客。”
又是见客,烦都烦死了。舒兰皱眉,任天的坏毛病不是一般的多,最大的毛病就是爱炫耀。初来时,他总是要她每天傍晚陪他散步,好让整座山的人都看见他的漂亮老婆。舒兰当然不愿意,又不是宠物,哪有一天一遛的道理,为此他威逼利诱,极尽恐吓之能事,也没使她屈服,才就此作罢。如今舒兰是自愿跟着他了,他的种种恶习又有了外冒的趋势,只要那些狐朋狗友,道上同道一来,那是绝少不了请她去,她倒是什么都不用做,只消被他搂在怀里,使他享受或羡慕或妒忌或觊觎的目光,那张嘴直能咧到天上去。
“我不舒服。”舒兰道:“让他别来烦我。”
周存道比任天高明多了,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