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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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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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那张嘴直能咧到天上去。

“我不舒服。”舒兰道:“让他别来烦我。”

周存道比任天高明多了,向来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行,反正这次是女客,见你的兴趣估计不大。”

“女客?”舒兰本欲关门,闻言立即全身戒备:“什么样的女客?”

“金刀的妹子,来找他哥,谁知道他哥早去闽南了。”周存道淡淡地:“是个绝色美人,不过你大概和她一样,对见彼此没什么兴趣。”

舒兰咬了咬唇:“她和任天很熟吗?”

“比他哥熟,他们很早就认识。”

舒兰立即把门一摔,连打扮都忘了,拉着周存道就走:“他们在哪里?快带我去!”

周存道哪里见过这样的舒兰,打仗也似,被她的小手拉着,手背顿时一阵滑腻,心中一荡,连忙抽手:“放心,抢不了!”

“谁说我担心他被人抢走?”舒兰梗着脖子,违心地。

这本是周存道情急之下随口一说,手回来了,轻松许多:“任天要是喜欢她,也不会有你了,明白吗?”

“如果你以为我在嫉妒,那你就错了。”

一路多话,不知不觉到了地方。聚义厅内,酒香与肉香扑鼻,众人早已乐在一处,有人举着坛子斗酒,有人划拳,有人一面让人家多喝一面拼命灌自己,有人“咣”一声,醉倒在酒桌上,醉态不一而足。舒兰一进门,最先关注的却是任天。一看过去,小脸立即耷拉下来,乖乖,看他乐成什么样了?一手执杯,一手比划着,与身边坐着的美女不知道说什么,那一连阵笑啊,比发了笔横财还高兴。舒兰不禁冷哼,你,任天,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是不可以和一个美女如此谈笑风生的,明白否?你不知道,我可以给你上一课。免费哦!

“相公。”舒兰一步一摇,步步生莲,颤巍巍上前,娇声道:“怎么来客也不告诉妾身一声?哎呀,这就是金姑娘吧?真是美人儿呀!”

任天一愣,平时死催活催,才肯姗姗而来,为何今天如此积极?对她的迅速到来还在意外,后面的话更加令他摸不着头脑。不是老子让你来的?老子不说,你咋知道,咋能这么颤啊颤的来了?

金姸起身,干净利落,丝毫没有舒兰的娇态:“久仰,任夫人。”

“彼此彼此。”舒兰完美地笑,对这声“任夫人”还是极其受用的,顺势坐在任天身边:“我家天哥就是不爱我抛头露面,成天看得我紧紧的,好烦呦。若不是素来慕‘金雁子’之名,今天也不得来见呢。”

任天翻眼,打死都不明白自己啥时候成天哥了,杀了他也不明白,舒兰又为什么突然小鸟依人。看向周存道,只见他坐得老远,一脸幸灾乐祸,向自己举杯,任天瞪他一眼,不予理会。

“今日得见嫂子,总算知道什么叫兰心慧质。”金姸对任天一笑,那笑容,分明有些苦涩:“天哥哥和兰姐姐,一对壁人,天生佳偶。”

舒兰维持着微笑,心里却是惊雷密布,嘛嘛咪!居然比老娘多一个字,天哥哥,呕!肉麻得要死,真搞不懂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女人怎么说出口的!兰姐姐?咦,她怎么知道?

“天哥连我的名讳也跟你说了?”舒兰靠着任天肩膀,娇羞无限。

金姸笑道:“天哥哥一直跟我提起你。”

老公再破,也不容人抢夺,任天是讨厌,可也不能随便贴上别人的标签啊。东西是她的,有人来夺,怎么着也不会拱手让人,哪怕再一文不值,收回去摔烂也不能给人!看他们的样子,不是青梅竹马,也是同道中人,红颜知已。她那么美,连舒兰那么自负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没她那份天然气韵。她简直是女人中的翘楚,任何庸脂俗粉见了她,都要自惭形秽。胭脂铺的老板怕是最恨这种人了,世上女子若都生得这样,他们非得喝西北风不可,珠宝商人也会望而却步,因为她本身,就是最亮丽的珠宝。不,不是绝色,她让人觉得一定有比她更漂亮的,只因她没有霸气,可见了她,你便会觉得美貌不是那么重要了。

最难得的,是她不张扬,她就是那么淡淡地坐着,非得你去发现她,一看,眼睛又怎么舍得离开?

任天怎么会认识这种人?又怎么没和她成就好事?她看他的眼神,分明带着爱意,可他看她,永远像在看周存道——哥们。据说他们早就认识,难道任天一直对佳人熟视无睹?会吗?他又不是瞎子。舒兰的心又开始悬着,周存道说任天要是喜欢她,如今也不会有你舒兰。金姸要是成功,任天早就是她的,即使今天她出现,任天也还是你的。

这些她都懂,可是一看见他们谈笑风生,她还是难受得要死。

舒兰内心盘算,思考怎么撵走这女人,念头转了无数个,总是做不到不着痕迹。太过明显,自然不好,任天极爱面子,撵走他的客人,会让他颜面尽失,回去一定没好果子吃。舒兰气恼,非常气恼,关键时候,脑子怎么就不够用了呢……哎呀不好!他给她夹菜了!她冲他笑。哎呀呀!他也在笑。笑来笑去,就笑到一起去啦!危险!!

来不急慢慢琢磨了,保住老公要紧,舒兰一狠心,凑过去,与任天耳语一番,话音刚落,任天又惊又喜,连声问:“真的?你确定?”舒兰肯定地点头:“不会错!”任天仰天大笑,突然起身,大声道:“都给老子停下!”众人不知发生什么事,顿时安静下来,眼巴巴看着他,只听任天喜悦之极地宣布:“老子有儿子啦!”

“恭喜大当家……大当家贵人贵命……恭喜大当家后继有人……”众人七嘴八舌,纷纷道喜。

任天叉着舒兰的肩,提起她,反复念叨着刚才的话:“有儿子啦,儿子……”说着,觉得不过瘾,忽而一把抄起,来了个横抱,大笑着一路往爱巢而去:“有儿子啦……老婆生儿子啦!”

舒兰目的达到,一劳永逸,又因怀孕之事还是让他知道了,懊恼不已。环境逼人啊,不付出代价,连本都要蚀了,再说流产计划毫无效果,过个十天半月,肚子大起来,他早晚要发现。间接赶走了情敌,倒是特大收获,以后的麻烦,以后再说吧。

任天一进爱巢,门也不关,将她放在床上,就是一阵狂亲,舒兰实在受不了窒息的亲吻,挣扎着:“关门,关门呀!”

“就是要让人看见,都知道才好。”任天又亲了几下,才放过舒兰的小脸:“老婆,好样的!”

舒兰估计他不会再回去,于是摘下贤惠的面具,还原本来面貌,眼角眉梢皆是骄纵之气:“真谦虚,怎么不夸夸自己?”

“功劳主要在你嘛。”任天狂喜之下,没觉出她在讽刺。

“不敢当。”舒兰冷冷地:“还是魅力十足的任寨主的恩典。”

任天莫名其妙了一下,恍然大悟,这娘们原来是在嫉妒,居然是在嫉妒!她肯吃醋,她居然肯为我吃醋!说明什么?他在乎我啊。转了转念头,任天决定好好享受一下美妙滋味:“你说金刀他妹?”

“看着我,觉得我被比下去了吧?”舒兰知道自己的美多少带点儿俗气,脾气又不好,致命缺点:“人家多十全十美啊,名声比他哥大,又是自己闯出来的,多有本事……”

“那倒是,人家从不无理取闹,待人可亲近了。”任天笑嘻嘻。

舒兰捂脸大哭:“你去吧,你去吧,去陪她吧。别管我!”

任天笑不可抑,捉弄她真好玩,她也真不经逗,一逗就炸锅,哭的稀里哗啦,好不可怜:“那我去啦。”

“滚!”舒兰扔一个枕头,可惜没砸中。

“哭成小花狗了。”任天拾起枕头,上前擦了擦她的泪,他的手几乎和她的脸一样大,几下就抹干净了:“儿子都有了,还像小孩子,你说你惭不惭愧?”

“不惭愧!”舒兰知道他故意开玩笑,却也不放心:“不许去!”

任天苦笑,女人啊,摆在最前的爱美之心,其次就是妒忌心了,她们小偷和强盗的结合体,先偷再抢,毫不留情,男人的心只要稍稍软一点,立马万劫不复。女人啊,就没有手软的。

说起来,这样冒冒失失地回来,把金姸丢在那里,实在不算尊重。不过也没事,金姸一定不介意,认识了这么多年,她大度着呢,哪像舒兰,一点小事就能吵一天。金姸是懂事的,也是惹人喜爱的,其实冷眼看去,她比舒兰可爱多了,那是种韵味,年轻女人很难拥有的味道,她却有。男人是迷恋这种韵味的,任天也承认自己喜欢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呢?也许没有,是他自己的问题。他对她永远只是好感,很难再进一步。她暗示他,他也尝试,可就是举步维艰。她那么优秀,他知道自己若是娶了她,成个家,这个家一定让他省心,可只要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中就蹦出两个字:无聊。

人多犯贱,没有历经一番周折,好事多磨,到手的东西永远不会珍惜,何况没有到手——放在他手边,就是懒得拿。

“不去不去。”反之,任天一看到舒兰就满心雀跃,兴奋不已,或调笑或蹂躏,总是有滋有味:“老婆好,老婆妙,老婆是宝呦。”

舒兰的心一被填满,就转骄气为柔情,悠悠地道:“夫君,我要……”

“要什么?”任天见她犹豫的样子,笑道:“你要什么还不就是一句话。”

“要你陪我。”舒兰滚在他怀里。

任天一笑,拍着她的腰际:“简单呦,世上最简单的事!”

第 14 章

有身孕的第二个月,舒兰开始呕吐,每每翻江倒海,苦胆都吐了出来。吃了吐,吐了吃,其痛苦程度不亚于去死,不,比死更惨,那至少是一时的,可这简直是慢性残杀啊!

人一不舒服,精神就不好,脾气自然也坏了,舒兰的脾气本来顶坏,这下更是发挥到极致,立刻把自己变为世上最可怜的人,也最该发脾气,稍有不如意就歇斯底里,摔盆砸碗。特殊时期,要求自然也高了,吃的穿的,都拣好的使,哪能样样都合上心意呢?免不了使性子发邪火,任天就成了最大受害者。

“稀里哗啦”,舒兰又吐了,难受得直哼哼,任天连忙跑来,拍着她的背,用手帕帮她擦嘴,又倒了杯水,给她漱口,伺候完了,扶她躺下,听她抱怨。

“糊涂油蒙了心,生什么孩子,孩子没生出来,倒把自己累死了。自私鬼,你这个自私鬼,你害的我好惨,好惨啊……”

“省点力气,待会还要吐呢。”任天替她掖被角:“今晚想吃什么?”

舒兰眼角滑下一颗晶莹的泪珠:“什么都不想吃。”

吐了这么多天,就是龙肉也不想吃了,仍然不断的吃了吐,还不是为了孩子。任天知道她一定会吃的,不过是在使性子,笑道:“不吃正好,老子也不用陪你忌口。鹿姑娘呢?牵出来,烤了让众弟兄大吃一顿!”

“哎呀,你还在打她的注意?!”舒兰吓坏了,小鹿好不容易逃过一劫,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正准备过几天放回山里去呢,没想到还是被禽兽惦记了:“不行!敢动她一根鹿毛,我跟你拼命!”

任天掏耳朵,说她虚弱吧,嚷起来比谁都大声:“好,留着吧。”

“你还是有人性的。”舒兰夸道。

任天掏另一只耳朵:“养大了再吃。”

舒兰倒床不起。

日子渐长,现怀以后的舒兰的脾气越发坏了,同时滋生的还有强烈不危机感,几乎时时刻刻处于焦虑与恐慌中,生怕哪天官军攻上来,任天出个什么事,自己和孩子岂非也保不住?即使自己不死,可怜的孩子也是没爹的娃了。其实这个问题,从打定主意跟着任天,就已经赤裸裸地蹦到了她的面前,因此,她不要孩子。虽然任天向他保证,这种情况一定不会发生,可舒兰不信,在她看来,土匪就是亡命天涯,四处为家的行当,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任天可以让自己活得滋润,可是,他可以负责妻子与孩子的保暖安逸吗?舒兰对他没信心。

严重缺乏安全感的舒兰最近又生出一个毛病,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先睡眼惺忪地找任天,任天必须第一时间抱住她,持续一炷香的时间,才可以干别的事,否则她会郁闷一整天。这天早上舒兰提前醒来,坐在床上,看了一圈,没有任天的影子,心里顿时空落落的,带着哭音呼唤他,须臾,任天两手湿漉漉地一路小跑而来,到了跟前不做别的,先抱抱,让舒兰哼唧一番。

“你去哪了?”

“洗衣裳啊。”

“早上吃什么?”

“馒头啊。”

舒兰扭动:“不要馒头。”

任天问她想吃什么,她沉思片刻,突发奇想:“从前在家里,吃过一种野菜包的饺子,特别香……”任天问她是不是荠菜,舒兰点头,又撒娇:“咱们就吃这个嘛……”任天拍拍她:“衣裳洗好就给你做哈。”舒兰的肚子叫了两声:“快一点嘛。”

自从怀有了伟大的身孕,舒兰从此再没干过一样活。从前她是只洗自己的衣裳,只保持床上的整洁,其他一概不管,所以任天和屋子,依然是脏乱差的状态,与没有她时一样。世事无常,现在的情况发生了逆转,任天包揽起了一切家务。大男人干这些,凭良心说,任天宁愿脏死也不愿动一根手指头,可自己脏死无关紧要,总不能让舒兰一个孕妇成天邋遢吧?她又不能端个木盆去河边弯腰撅屁股地洗洗涮涮。特殊时期,只有自己来了。她又说,屋子这么乱,一看心情就不好。任天困惑啊,真想问,那从前您老人家又是怎么忍受的呢?而且这屋子里难道只有我住?您没来之前,东西少,虽然脏吧,可想乱也乱不起来,自从您移驾到此,放眼望去,哪里没有您留下的痕迹?您又酷爱买东西,东西不断增多,屋子都快搁不下了,难道这些完全与我无关的杂物,也都归我收拾?您……好吧,您是孕妇,您老大,您别跟我吵了,一说您的生活习惯不好您就跟我吵,说我嫌弃您,一准闹翻天。得,我干,我都干,您就瞧好吧,包您满意!

认识舒兰之前,任天没有别的女人,更不曾有接触孕妇的经验。在他看来,女人只要一怀孕,那就什么也不能做,最好手指头也别动一下,就这样等十个月之后,孩子自己蹦下来。舒兰更是不知道怀孕是怎么回事,印象中只看过一次嫂子的大肚子,惊叹之余,只觉得好丑,别无他想。

两个纯洁的灵魂,就这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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