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初柳从元娘的话里听出了哭音,抬头正见元娘抹眼泪,这下她彻底慌了。赶紧凑到元娘身边,双手揽住元娘的胳膊,小脑袋在元娘身上蹭来蹭去。
“娘,都是我不好,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遇到这样的大事儿一定先和娘商量。”
元娘平复了下心情,心里还有气,可是低头看到窝在自己胳膊上的小脑袋,心里又有些不忍心了。
“柳柳,娘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娘生气的不光是你不与娘商量就买地,娘更气的是你竟然不信娘!”
覃初柳要反驳,还不及说话,就听元娘继续说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事儿你给娘说了娘指定不同意,所以才想着都办好了在让我知道我也拿你没办法?”
覃初柳的心思被猜中,轻轻点了点头。
元娘长叹了一声,“你若说的在理,娘能不同意吗?你不与娘说,只会让娘觉得你自己也没有理!不光是买地的事儿,送小河走的的事儿也是这样,你到现在也没给娘一个说法。”
覃初柳总算知道症结所在,赶忙坐直身子,若是这样说,这事儿确实是她办的不对了。
她只想着她总能做好,没想到旁人心里的忐忑。毕竟,花钱买甸子地在大家看来,都不是明智的选择。就是送小河走也是这样,她甚至都没告诉元娘她以后的打算。
“娘,是我不对,我这次真的知道错了!”覃初柳不再敷衍,“我买甸子地,不是种旱田,我是打算种水田的!甸子地本来就往外渗水,若是旱田,多下两场雨指定就不收粮食了,但是改成水田就不一样了,稻子本来就需要水,就是下雨也不怕涝……”
元娘听的糊里糊涂,他们这里,还能种水田?
“送走小河,我也是有我的打算”,覃初柳继续说道,“娘,我要赚好多好多的银钱,买好多好多的地,盖一座比刘地主家还气派的宅子给娘住。等到那时,就让小河给咱们管家,这样多好。”
正文 第九十四章 又捡了一个
覃初柳说话的时候,脑海里不禁想到以后的富贵和乐的日子,整个人都好似掉进了蜜里,甜腻的不行。
元娘听了,心里有些发酸,原来女儿做的事情,桩桩件件都是为了这个家。
她手里明明有钱,却不是像别的孩子那样,想着买好吃的,好玩儿的,她甚至不像别的小姑娘那般喜欢漂亮衣裳和首饰。
元娘的面色渐渐柔和下来,手轻轻抚上覃初柳的发辫,说出一句前后完全不搭的话来,“那珠花你咋不戴,多好看。”
覃初柳心里一暖,她娘这是原谅她了。
赶紧偎进元娘的怀里,“我要娘给我戴。”
元娘从一边的匣子里拿出一朵鹅黄色的珠花,小心翼翼地插到覃初柳的发辫上,来来回回看了好几眼,“我们柳柳果然是村里最漂亮的。”
说完,元娘又叹了口气,伸手点了点覃初柳的鼻子,“以后这样的事情可莫瞒着娘了,娘心里难受。”
覃初柳忙忙点头,这件事就算揭过去了。
在家安生了几日,覃初柳又待不住了。
地买了,要做的事情就多了。那片地太荒,荒草都有半人多高,若是等到来年开春再收拾,只怕来不及。
这一日,早早吃过饭,覃初柳就与元娘商量,“娘,我想去地里割荒草。”
元娘没去过那块甸子地,不知道到底有多荒凉,正好也想去看看,便应道,“正好,娘跟你一块儿去,看看那地啥样。”
正好家里的牛草料不多了,戚老头儿便套了牛车,“把草割了拉回来喂牛”。
家里只留下梅婆子看家,他们三个便去了地里。
饶是心里有了些准备。元娘在看到甸子地的时候,心还是凉了半截,对覃初柳的话更加的怀疑了,这样的地。真的还能打出粮食来?
草太厚了,割草就跟割麦子似的,速度非常慢。
割了半天,眼见都要中午了,覃初柳已经累的不行,还有戚老头儿,他哪干过这活儿,已经累的直不起腰了。
元娘便让他们歇着,自己把割完的草装上车。眼见就剩靠里的一堆草了,覃初柳也扶着后腰站起身帮元娘装车。
覃初柳俯身要抱草的时候。突然看到草梗处有一片暗红,凑近一闻,有淡淡的血腥味。
这堆草是戚老头儿割的,覃初柳忙问戚老头儿,“戚姥爷。你割伤了没有?”
戚老头儿累的没啥力气,只慢慢地摇了摇头。
不是戚老头儿,兴许不是人血,可能是她小题大做了。
这样想着,覃初柳提着的心也放下了。可是,她不经意地往前一扫,却看到星星点点的血迹。一直向前延伸,直至消失在半人多高的荒草里。
覃初柳不敢自己去看,叫来戚老头儿和元娘。
戚老头儿走在最前,元娘夹在中间,覃初柳被元娘护在身后,沿着血迹走了大概有百十米。血腥味儿似乎更重了。
戚老头儿扒开前头的草,就见前面倒着一个人,那人似乎受了重伤,浑身是血,十分可怖。
除此之外。这人身边还趴着一条狗,那狗身上也沾了血,见到有人过来既不起身也不叫唤。
那狗的个头有些大,戚老头儿起先还有点儿害怕,见那狗并没有攻击人的意思,这才壮着胆子走到伤者身边。
戚老头儿检查了一番,对元娘和覃初柳道,“血流了不少,不过没有大伤,伤口都不深,没事儿。”
元娘长呼了一口气,伸手抚胸,“这是造的什么孽啊,一次两次碰到这样的事儿。”
是啊,第一次碰到傻蛋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样的情况,只是遇到的地点不一样罢了。
覃初柳看着满脸血迹的男人,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这真的是巧合,还是有人预谋?
若是预谋,谋的又是什么呢?
她的目光落到那只乖的不象话的狗身上,正巧,那狗也懒洋洋地回望着她,真的是懒洋洋的,覃初柳分明从狗眼中看到了一丝睡意……
“元娘,这人咋办?”这时候,戚老头儿问道。
咋办呢?扔下不管,还是带回家去?
又和上次一样两难的抉择,元娘想了一下,“带家去。现在就带回去!”
连天黑也不等了,元娘这是不怕外人看到了。
“救傻蛋回家,藏着掖着还是惹出了事端,这次咱就大大方方的救人,看谁还敢说三道四。柳柳,娘这次豁出去了,若是有人敢败坏你的名声……”
“我就给娘招个没有依靠的上门女婿,任咱们搓扁揉圆了,绝不然让人家欺负了去。”覃初柳抢过元娘的话,调侃道。
元娘能想明白就好,好名声什么的,说白了都是人家传出去的,以她们现下在安家村的处境,只怕就是整日不出门人家也不会传什么好话,莫不如坦坦荡荡、大大方方的过日子,任旁人说去!
得了元娘的话,戚老头儿便试着去扶那男人,奈何那男人太高大,戚老头儿试了几次都不成,反倒自己累出了一身汗。
元娘也没那么多顾虑了,上前扶起男人的另一只胳膊,帮着戚老头儿一起把男人扶起来。
把男人安置在牛车上,覃初柳回头去看,那只狗正跟在她身后,看来还是一条忠犬,主人受伤它还能不离不弃。
回到家,元娘亲自去请安广荣,戚老头儿和梅婆子则给男人简单的清理伤口,覃初柳没事做,便和那狗大眼对小眼儿。
覃初柳越看就越觉得不对劲儿,这狗不似一般的狗,见到人要摇尾巴。它的尾巴一直耷拉着,而且十分粗壮。它的耳朵也是,支棱着,好似随时都处于戒备的状态。那双眼睛更是骇人,倾斜着,好似自来就带着凶光。
就在覃初柳对着狗生疑的时候,元娘引着安广荣回来了。南烛背着个小药箱跟在安广荣身后。
安广荣一进到院子就看到了狗,吓得倒退了好几步,指着狗哆哆嗦嗦半天才说道,“狼。怎地让狼进来了?”
覃初柳恍然,怪不得她觉得不对劲儿呢,原来她眼前的根本就不是狗,这就说的通了。
元娘也惊了一跳,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狼呢,都说狼十分凶残,到底是咋了凶残法,她还真没见识过。
“没事没事,狼成群的时候厉害,现下就它一个。咱们这么多人还用怕它?”覃初柳站起身来,怕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还伸手摸了摸狼的头。
那狼很不屑地看了她一眼,侧头假寐,谁也不理了。
覃初柳嘻嘻一笑。“你们看,我摸它都没事儿,它不会咬人的,你们放心进来吧。”
安广荣还是有些害怕,身子直往后缩,倒是南烛胆子大些,对安广荣道。“爷爷,我挡在你身前,不会有事的。”
说完,南烛小小的身子就挡在了安广荣的身前,朝屋子里走。
没奈何,安广荣也只得胆战心惊地跟在他身后。
走过狼身边的时候。那狼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倒好像不知道有人从旁走过似的。
给男人检查完,安广荣只留下一些外敷的药,“都是些皮外伤,没甚大事。”
“那他咋还不醒?”梅婆子焦急地问道。
“他这是饿的。身子太虚了。没事,很快就醒了,你们先给他备些好克化的吃食。”安广荣交待道。
梅婆子连连点头,转身就去忙活了。
元娘送安广荣出门,覃初柳和南烛跟在后面,从始至终,南烛也没对她说一句话,覃初柳心下纳罕,没话找话道,“南烛,紫苏呢?咋没跟着来?”
南烛刚要回话,安广荣突然转身,“南烛,该家去了。”
南烛只闷头走到安广荣身边,不再去瞧覃初柳。
“叔公,要多少诊金?”元娘手按在荷包上,问道。
“不要你多,就五百个钱吧。”
五百个钱还不算多!覃初柳想怒吼,这安广荣是半年不出诊,出诊管半年啊。
元娘从荷包里掏出半吊钱来,递给安广荣。
收了钱,安广荣便要走,只是往外走了几步,到底还是回头说道,“元娘,家里留个外男总归不好,等他伤好了,就让他走吧。”
元娘点头。
覃初柳对安广荣的印象好了不少,不光是因为上次惩罚小崔氏他们那回,更因为他刚刚对元娘的劝诫。
也只有真正的关心,才不会漠视、纵容。
再进到屋子,梅婆子已经在淘米煮粥了,元娘过去帮忙,覃初柳则钻进了东屋。
男人脸上的血已经清理干净,露出方正的脸。他二十多岁的年纪,
长得很普通,就是掉到人堆里找不着的那种。
就在覃初柳细细观察那人的时候,那人突然睁开了眼睛,警惕地看着覃初柳。
覃初柳吓了一跳,待看清男人的眸色,心马上提起来了。
“你是北辽人?”覃初柳问道。
男人撑着身子要坐起来,不小心牵动了身上的伤口,嘶了一声又跌了回去。
躺在那里缓了好一会儿,他才答道,“是,我是北辽人。”
知道回话,不是个傻蛋,覃初柳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记得,我叫谷良……”
覃初柳摆了摆手,打断谷良的话,只要不装傻,不装失忆就好,“我不想知道你是谁,咱们也是不小心救了你,就不指望你报答了,等你伤好了,赶紧走了就是。”
谷良低头沉默了片刻,再抬头时眼睛里竟然泪光闪闪,“姑娘,您行行好,收留我些日子吧,等辽河郡的战事停了,我定然离开!”
正文 第九十五章 叫隼的狼
“辽河郡起了战事?”梅婆子用围裙擦着手,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覃初柳身边。
谷良大手在脸上胡掳了一把,眼里的泪光敛了去;只声音还有些虚弱沙哑,“正是。辽河郡是四皇子的封地,早前四皇子犯了错,天家把辽河郡收了回去,现下天家病重,太子掌权,四皇子便领兵打了过来,誓要夺回封地……”
“你说这些,与咱有啥关系?”梅婆子打断谷良的话,“你直说,战事能波及到咱们这吗?”
谷良当真认真想了想才回道,“应该波及不到,说到底,太平镇也是大周的地盘,与我北辽无甚关系。”
“那就好,那就好!”梅婆子伸手抚了抚胸口,“与咱们没关系就好,他愿打就随他打去,只可怜了辽河郡的百姓,又要遭殃喽。”
覃初柳却沉思起来,辽河郡虽然隶属北辽,却与太平镇相隔不远,若这谷良真的是从辽河郡跑过来的,那这战事指定十分惨烈了。
北辽兵士兴许不会打到这边,可是北辽的难民……
覃初柳的目光又落到谷良身上,“你家还有什么人?起了战事你自己跑出来就不担心家里?”
谷良收敛的泪水顿时溢出了眼眶,吭哧了半天才含糊不清地说道,“家里爹娘早逝,唯一的大哥前些年也去了,大嫂改了嫁,家里……”
“你只说你家里还有人吗?”覃初柳蹙眉,这谷良莫不是个话痨,怎地话那般多,她又不是查户籍的。
摇了摇头,“没了,家里只我一个”,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隼。”
“你既然还有牵挂。自当去寻才是,我这里也不好……”收留二字还未出口,谷良便急急解释道,“隼跟着我来了。我唤一声它指定就来。”
说完,谷良忍着身上的痛对外面喊了一声,“隼……”
“噌”的一下,那狼便窜了进来,把灶房里的元娘吓得尖叫出声,就连梅婆子和覃初柳也都吓得直哆嗦。
这狼的速度也太快,不过是眨眼间,就能从外面奔进来。
狼奔进屋里,一跃上了炕,随即就爬到了谷良身侧。谷良伸手顺了顺它的毛,它便舒服地连脑袋都伏在了炕上。
它这个样子,倒一点儿都不像狼了,完全就是一个等待主人爱抚的大狗啊。
“你们莫怕,隼它看着吓人。其实温顺的紧,绝不会主动伤害人,也不会偷别人家的鸡……”
覃初柳无语,原来这个叫鸟类名字的狼还是很有道德的,真不知道谷良咋想的,给狼取了这么个名字。
等覃初柳和谷良熟稔之后,覃初柳问了这个问题。谷良只挠挠头,低声咕哝了一句,“主子喜欢,就是叫头猪隼,那也没办法……”这是后话。
覃初柳到底是没答应谷良在家待到辽河郡打完的请求,梅婆子倒是心软了。只是想到上回傻蛋的事情,她到底是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
几天后,开始有大批的北辽难民涌入太平镇,也有不少进了安家村。
安禄召集了安家村主事的男人商议了此事。最后决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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