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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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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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信,命苦可以遗传。

婚后,成为万家大少奶奶的凤瑶,日子过得很不错。

万老爷和万太太并非坏人,只是过惯了安富尊荣的好日子,经不得、也不想经任何风浪。对于凤瑶本人,他们一直是满意的,所挑剔的只是凤瑶曾经背负的巨债。既然如今凤瑶依然是凤瑶,巨债也已经无影无踪,那他们改换面孔,对儿媳妇重新又笑嘻嘻地和气起来。况且,他们扪心自问,也真是自觉着有短处——没看出来,大儿子平日里满口嚷着要建功立业,仿佛已经超脱到了不近女色的程度,哪知道父母一眼没留意,他竟弄了个私生儿子出来。这儿子和他越长越像,万家老夫妇想抵赖都无法,又因这真是他们的亲孙子,并且健康伶俐,所以让他们把孩子打发出去,他们也舍不得。

这样一个难题,放在其他人家里,简直就是无解的,可万家老夫妇没想到凤瑶这样好说话,居然真把小熙当成亲儿子养。当然,他们毕竟是有些年纪的人,见多识广,不肯轻易地放松,时刻提防着凤瑶忽然回过味来,会把这孩子撵出万家。

然而,老天保佑,凤瑶仿佛是比较傻,一直没有要回味的意思。

小熙有了大名,叫做万绍熙,万嘉桂是他的爹,凤瑶是他的娘。两三岁的小毛孩子,还不懂得为什么他都这么大了,他的娘却是刚刚嫁给他爹。万家老夫妇和万家小夫妇商量过了,严禁家中上下再提小熙的身世。因为后娘难当,况且孩子若是知道了实情,哪怕他长到十八或者八十了,恐怕心里也还是要难过别扭一下子的。至于将来的事情,比如小熙身为庶长子,日后和凤瑶所生的嫡子嫡女如何相处等等,虽然在万家老夫妇眼中还是一桩桩的大麻烦,但因麻烦尚未到眼前,所以他们决定暂时不去多想——当然,现在不想,将来也必定是要想的,因为小熙这孩子虽然目前只有这么一丁点大,但是已经鬼精鬼灵的很不好管,等他长大成人,必定是个刺头。万家老夫妇很想知道刺头的亲娘是何等人物,但万嘉桂不说,凤瑶也不说。

两三岁大的刺头,每天活蹦乱跳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早产儿的弱态。他的五官身体是万嘉桂式的,神情举止却是茉喜式的,尽管他的脑海中早已没了茉喜的痕迹。从早到晚地缠着凤瑶,他非常会撒娇,黑眼珠子一转便是一个主意。有一阵子,他蹬鼻子上脸,一不满意就对着凤瑶连踢带打,于是万嘉桂虚张声势地把他摁住打了一顿屁股。这一顿屁股板子虽然是雷声大雨点小,但是成功地吓住了他。他光着屁股逃进凤瑶怀里,号得惊天动地,而万嘉桂站在地上,故意大声地吼:“再让我看见你讪脸,我就把你撕了喂鹰!”

凤瑶感觉丈夫这话说得很没水平,和吓唬孩子的老妈子差不多,但是当着孩子的面批评丈夫,显然也不合乎教育学。所以抱着越来越重的小熙,她决定闭嘴不言——说了也没有用,万嘉桂这人尽管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温文尔雅,可是说不准什么时候,他冷不丁地露出另一番面目,会是个骂骂咧咧的兵痞子。好在凤瑶曾经有过那样的父亲和那样的哥哥,也算是经过见过的人,所以对待两面派的丈夫,她很能包容,至多是腹诽两句,也不会让万嘉桂看出来。

于是万嘉桂就很满意——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到了这一年的九月,凤瑶也有了身孕。

她显怀显得早,刚四个月的身孕,肚子就已经将外面长衣撑得紧绷绷,倒像旁人五六个月的身体。肚子大,其他方面的反应也强烈,她本是每日晚睡早起,勤勤谨谨地恪守儿媳妇的规矩与职责,然而如今挺着个尺寸与日俱增的大肚皮,她终于是勤谨不动了。懒洋洋地窝在她的屋子里,她终日只是走走坐坐。万嘉桂虽然军务繁忙,但每天必定早早回家,不许她乱走乱动,生怕她伤了胎气和身体。

他一味地对凤瑶好,凤瑶那心思也便一日一日地有了变化。她对茉喜再有感情,茉喜也是离去的人了,人死不能复生,她带着小熙过日子,毕竟还是得向前看。而万嘉桂对自己一片火热心肠,自己一味地只是冷淡,似乎也不像话。况且和自家的父亲兄长相比,万嘉桂如论如何都要算是一等一的好丈夫,自己既然定了主意要和他共度一生,那就应该拿出真心实意来。至于隔阂与芥蒂,若是不能立刻抛开放下,那么就慢慢地抛、慢慢地放,时间久了,她相信他们会成为一对心心相印的好夫妻。

思想一变,凤瑶渐渐地就感到了幸福。唯独让她不幸福的家伙,乃是小熙。强打精神坐在床上,她拿着一本识字画报,一页一页地翻着教他认字,也不求他学个成绩出来,只是想让他多和文字打打照面,将来当真到了求学的年纪,也不至于见了书本便厌烦。哪知有其母便有其子,小熙像是上辈子和书本有仇一般,甭管画报印刷得有多么鲜艳,上面的图片描绘得有多么生动,他看着那些山石人土,像看着大街上的过路人一样,一点感情和兴趣也没有,一张嘴倒是热闹得很,从早到晚总有话说。

这天下午他吃了一肚子点心,精力很旺盛地坐到凤瑶的大腿上,开始哩哩啰啰地长篇大论,“妈,肚肚又大了。”

凤瑶用手帕去擦他汗湿了的额发,“妈妈的肚子里藏着个小宝宝呢。”

“妈,我肚肚也大了,我是不是也藏小宝宝了?”

凤瑶忍笑摁住他的小手,不让他掀褂子露肚皮,“你肚子大,是因为你刚吃了点心。”

“妈,他们说,等天气冷了,你就要生个新小孩儿了。有了新小孩儿,你还要我吗?”

凤瑶听了这话,心中一动,慌忙问道:“谁说妈妈不要你了?你是妈妈的宝贝,妈妈不要你要谁去?”

小熙向前一扑,扑到凤瑶的胸前乱掏乱摸,“他们说的,他们说有了小弟弟,你就要疼小弟弟了。”

凤瑶没奶过孩子,而小熙仿佛吃奶没吃足一样,总是爱对着她的胸脯使劲。凤瑶被他掏摸了个哭笑不得,只好攥住他的两只小手,含笑答道:“小弟弟要疼,大哥哥也要疼。”

小熙打了个呵欠,忽然又转移了话题,“妈,新小孩儿从哪儿出来呀?是从肚脐眼吗?”

凤瑶被小熙问了个哑口无言,正在她开动脑筋思索答案之时,救星来到,乃是家里的一个大丫头。大丫头掀了帘子,规规矩矩地低声笑道:“少奶奶,外头来人送了个礼品匣子,说是给孙少爷的。”

凤瑶愣了愣,随即转向小熙笑了,“有人给小熙送礼了,走,咱们瞧瞧去!”

小熙从凤瑶的腿上溜了下来,兴致勃勃。凤瑶一手捧着肚子,一手扶着身边的桌沿站起身,也是兴致勃勃。自从嫁到万家之后,她渐渐地把先前的体面朋友们重新联络了起来。几年不见,她那些摩登的女同学们也大多嫁为人妇,成了和她一样的时髦少奶奶,故友见面,依然是很有话谈。其中有一位何颂龄女士,如今也居住在天津,和凤瑶来往最密。何女士心灵手巧,在兴致好的时候,会亲手做些女红之类的小活计,当成礼物送人。早在几个月前,她便夸下海口,要按照新花样,用羊毛线给小熙编织一件毛线衫,凤瑶知道她是个富贵闲人的性情,偶尔动手也不过是心血来潮,故而听了这话,也不相信。哪知道如今忽然来了个送礼的人,可见这位老友并未食言,竟是当真将毛线衣制成了。

凤瑶领着小熙要往外走,然而刚刚走到门口,伶俐的老妈子便已经将礼品匣子端了进来。凤瑶见这匣子披红挂绿地系了个大蝴蝶结,就忍不住又要笑,心想何颂龄这是在搞什么鬼?匣子外头修饰得这样大俗,难不成匣子里面藏着个大雅?

于是让老妈子把匣子放到桌子上,她慢条斯理地解开蝴蝶结,又轻轻地推开了匣盖。

下一秒,她愣住了。

匣子里垫着一层红色锦缎,锦缎之上并不是毛线衣,而是一只明晃晃沉甸甸的大金锁!

凤瑶紧盯着金锁,预感像水一样从心中沉重地溢开来,蓄成河蓄成海,没顶一般地淹没了她。她一时间说不清这水是冷是热,单是想起了《诗经》中的几句话:“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这几句话讲的是情人故事,她与那人不是情人,但同情人一般,一样地有情。她在那尸山血海修罗场中苦苦地寻觅过她,然而,“女子不来”。

她不来,她也没有做成尾生。她一直以为她是死了,所以安安生生地抚养稚子,安安生生地嫁为人妇。直到此时,直到此刻。

伸手从匣子里拿起沉重的金锁,她将金锁翻过来托在掌心上,看清了金锁背面錾着的一排细密小字,不是言不是语,不是名不是姓,是个三年前的冬季,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日期。

凤瑶想自己若是没有猜错,这应该是小熙的生日。当初那队士兵来得仓促,只丢下了个小小的孩子,而她惶惶然的,竟然也没有问过孩子的生辰八字。

她不知道,但是茉喜知道,茉喜不但知道,茉喜还知道她的不知道。茉喜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知她,让那孩子在她面前,再无半分秘密。

这样,他们便一个是亲娘,一个是亲儿,水浓胜血,再无嫌隙。

凤瑶托着金锁,一时间像失了魂魄一般,怔怔地低头对着它出神。而小熙看她像是被手中的玩意魇住了似的,便好奇地踮了脚,拉扯着她的裙子也要伸头去看热闹。凤瑶没有留意他,于是他急了,扬起一只小手去打她的手,又嗓门不小地喊道:“妈,给我看!”

凤瑶听了小熙的呼唤,这才慢慢地回了神。弯下腰将手中的金锁送到小熙面前,她想笑,可是一颗心在腔子里跳得激烈,怦怦怦怦,如神佛降临她的世界,天地要起六种震动,震得她气息混乱、笑容破碎,“看,是这个……”她用颤抖的手指去理金锁垂下的大红璎珞,“你看看,好不好看?”

小熙见了个黄灿灿的大金疙瘩,用手摸了摸,见它果然是个大金疙瘩,便不感兴趣地摇了头,“不好看,妈,咱不玩这个,你带我出门,咱去公园看鱼,大鲤鱼!”

凤瑶哆嗦着把金锁放回了匣子里,恍恍惚惚地垂手抚摸了小熙的短头发。不言不语地又出了片刻的神,随即她如梦初醒一般,隔着帘子下了命令,“玉兰,去给大少爷打电话,说我找他有急事,让他马上回家!”

大丫头在帘子外答应了一声,紧接着快步跑了。

一个时辰之后,万嘉桂匆匆地赶回了家。见了凤瑶手中的金锁,他有些慌,是惊喜的慌,惊大过于喜。因为这个家里实在是没有茉喜的位置,可抛却现实的问题不谈,他也的确希望茉喜还活着,那样鲜艳热烈的一条性命,不该就那么冷冷清清地死。

那是个要兴风作浪的主儿,万嘉桂愿意做一名旁观者,看她缤纷缭乱地度过一生,如果乱大发了,也没关系,他和凤瑶会去救她。

就是这样,他对茉喜的心,就是这样。

万嘉桂开始追查这块金锁的来历,然而谁也说不出它的来历。礼品匣子是看门的老仆送进来的,而据老仆说,送匣子的人乃是个面生的半大孩子,半大孩子送完匣子就走了,连一杯热茶和一句回话都没有等。而天津卫这样大,万嘉桂又到哪里去找一个陌生孩子?

万嘉桂很失望,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失望也得忍着。在另一方面,凤瑶虽然也失望,可失望之余,更有希望。

“她不是绝情的人。”在私底下,凤瑶告诉万嘉桂,“我不信她会真的一去不复返。等着看吧,她迟早会再露面。”

说过这话的一个礼拜之后,凤瑶和何颂龄傍晚无事,结伴去看电影,然后趁着夜色未浓,又一起逛了百货公司。凤瑶看中了一只金质小发卡,发卡是个蝴蝶的形状,碎钻拼出两片璀璨的蝴蝶翅膀,一步一颤。凤瑶买了一对,何颂龄见状,便是忍不住笑道:“这东西戴一个是俏皮,戴两个成什么了?满头都是蝴蝶?”

凤瑶笑着不言语,的确,这东西亮闪闪的夺人眼目,的确是没有戴满头的道理,所以那另一个,是留给茉喜的。她想好了,这发卡的样式不会过时,明天戴,或者明年戴,都很合适。

凤瑶不知道,她和茉喜心有灵犀,在千里之外,茉喜的头上,的确也栖息着这样一只宝光闪烁的小蝴蝶。

小蝴蝶亮晶晶的,停落在耳后乌油油的发卷之上,和同样闪烁着的耳环项链配了套。黑发卷曲蓬松得一丝不乱,很利落地齐了耳朵,是经过了白俄理发匠的妙手。坐在一九二九年最新款的林肯汽车中,茉喜仰起脸微眯了眼睛,看车窗外的霓虹灯光闪烁变换,是人间的七彩流星。这是她到上海的第三年,有备而来,伺机而动,她单枪匹马地建造了一个小世界,由她为王的小世界。

汽车穿行于繁华午夜,把她从她的公馆送入各色花花世界。她终于有家了,自己的家,唐公馆。她没姓白,没姓万,没姓陈,也没姓武。兜兜转转的若干年,她最终恢复本来面目,是孤零零的、而又顶天立地的,唐茉喜。

陈文德留下的财产成了她最坚实的后盾,但她并没有依靠着这面后盾坐吃山空。仿佛是从到达上海的第一天起,她便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她聪明伶俐、漂亮阔绰,会玩心术、会讲义气,肯吃苦、敢冒险,还有,她很能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得过去是英豪。她是女英豪。

很快地,她有了三教九流的新朋友,中国人有,外国人也有。有了朋友,就有天地,就有事业。错综复杂的人脉被她一条一条地理顺,又被她一条一条地攥牢。她还不满二十岁,然而一颗心是真金经过了火炼,能熔的全熔了,不熔的,全是比金刚钻更冷硬的。

一双眼睛看着钱与人,她非常实际,因为已经提前度过了做梦的年龄。少女所应有的玫瑰色的绮梦,她都已做过了,并且,都已梦醒了。

汽车拐了一个弯,同时缓缓减了速度。前方大厦灯火如昼,正是全上海数一数二的繁华所在,华懋饭店。

茉喜从黑斗篷中抬起一只雪白的手,将蓬松丰厚的银狐领子向上托了托,然后用无名指的指肚轻轻抹了抹唇上的口红,在汽车即将停到饭店门口之时,她放下手,下意识地搓开了指肚上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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