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天涯,互成陌路,再深刻的爱恋,皆成往事,成了某个夏日慵懒的午后,不敢碰触,也不敢撩拨的伤痛。
绿灯终於亮了,两辆车载着彼此的心情,反方向奔驰而去,镜头越拉越远,最後,彼此都淹没在车海中,只剩下东京上空,薄疏缥缈的夏日烟云一缕。
沈浩友爱地摸摸我的头发,脸上是微笑。
明知道不应该,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这些伤感的柬西。我怕这些莫名的情绪影响到沈浩,反问他喜欢那—幕,想冲淡一些凝重哀途中的气氛。
“跟你一样。”拿起黄玫瑰,抽取一梗递到我心中,像是开玩笑,却专注地说:“你和玫瑰一样地美丽动人。不过,我想,你也许更适合蓝色的。”
“是吗?”我把脸埋在玫瑰中。“可是你忘了,玫瑰开不出蓝色的品种。”
“所以,”他以同样的专注说:“没有任何花朵比得上你清丽纯艳。”
“真的吗?我可以相信你说的话吗?”我半开玩笑。沈浩今天看起来好奇怪,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苏惜,”沈浩第一次不小心这样叫我时,还笑了老半天,说听起来好像是“寿司”,以後就都这样喊我。“有一件事,一直没有告诉你——”
“什麽事?很严重吗?”我又开玩笑,试图让气氛轻松一些。
“我问你,如果你是导游小姐,你会忘了我吗?”
沈浩怎麽一直说些让气氛消沉凝重的话?我想了想,调皮地说:
“那也得你是王子才算数!”
“是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是王子,你是淑美,那个导游小姐,这样的相遇以後,你会忘了我吗?”
我看着他,神情正经的问道:
“怎麽突然问这些?”
他苍白地笑了笑,看着手中的黄玫瑰说:
“我怕你会忘了我。”
“怎麽会!”我仍然看着他:“你这样说,好像预见我们将来一定会互成陌路似的!”我学他,友爱地摸摸他的头发。“你不是好好地在这里吗?你要在这里上大学,根本没有什麽分别的事,怎麽会有遗忘彼此的恐慌?”
“我不会在这里上大学的。”沈浩头仍低低的,深深地埋在玫瑰中,玫瑰花禁不起他这样的触动,剥落了几瓣在地上。
“你说什麽?”我想我是听错了。
沈浩抬起头,终於面对我,无奈的神情夹杂一丝苦笑在上头。
“我是被保送到N大没错,但国处有一家大学提供全额奖擧金邀请我过去,我已经答应他们,手续都辨好了,签证也下来了,都成定局了。”
“骗人!”沈浩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你难道听不懂吗?我是真的要走了!”沈浩大声叫出来,手中的玫瑰因他的激动,又掉落了几瓣。
“别这麽粗暴!”我从他手中把玫瑰接过来,轻轻捧着,揽在自己怀中。“什麽时候走?”
“下个月初。”他又低下头,不敢看我。
这麽快,那麽剩下不到十天了。难怪他今天的态度这麽奇怪,又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哦!去多久?”我故作轻松,极力让声音听起来不颤抖。
“五年。”他回答这句话时,声音低得不能再低。
“五年!这麽久!”随着这一句,捧在我手中的玫瑰掉落在地上,所有的装作、故作不在乎,完全崩溃了!老天!五年!五年可以让多少青春往事,完全典化成灰?太久了,五年!五年後,我会变成什麽样我自己都不晓得,而沈浩这一去,竟然就是五年!
“太久了!五年!”我喃语着。
沈浩捡起地上的玫瑰,递给我。
“找知道五年是一段不算短的日子,可是——对不起!”
为什麽要道歉?这又算什麽嘛!我们什麽也不是,除了再普通不过的朋友之外,什麽也不是,为什麽要向我道歉呢?
“对不起。”他又说。
真差劲!原本是这麽欢乐高兴的日子!我看了看手上的玫瑰,重新把它递给沈浩。他默默收下,接下来又是一段无言的沉默。
再说什麽都是多余的。沈浩的背影,沈浩的脸容……他依然什麽也没有表示。
“走吧!”
我站起来,看着沈浩小心地把花捧在怀中,然接拉开门,丢下早巳消失画面的二十八寸HF高效能立体声响的黑晶体彩色电视机独自栖息在人去楼空後的冰凉空气中。
※※※
第十二章
站在机场辽旷的大厅上,虽然眼前站着沈浩,我依然觉得无限的无助与伤感。
这次我送他十三朵白色的玫瑰,沈浩接过去,什麽也没说,我心里却记得他说的,没有什麽花比得上我美丽动人。沈浩心里必定真的道样认为,才会这样说。我相信沈浩说的,没有任何花朵比得上我丽动人。
“谢谢你。我最喜欢玫瑰。”沈浩说。
“我也是。”我对沈浩柔柔地笑。这次笑,有点凄凉。
“嘿!这不算作是离别吧?”我又说,依然带笑。
沈浩也跟着笑,撷取一朵玫瑰插在我的衣襟上。
“送你一朵白玫瑰,没有任何花朵比得上你的美。”他说。
我的眼眶湿了。沈浩,就要分别了,为什麽还能这样淡淡地、无关紧要地笑?
到头来,沈浩还是不肯说出一句,随便一句让我期待、憧憬的话。还是沈浩心里明白,既然心里没有那种意思,没有誓约承诺,一开始就不要说出那种让人期待、渴盼的话?
飞往洛杉矶的班机已在停机坪上了——扩音器不停地在催促沿未登机的旅客。
沈浩往出境室的方向看一眼,回过头,笑着对我说:
“那麽,再见了。”
“啊!等一下。”我慌张地叫住他。
等一下,沈浩,再等一下,让我再看一眼,再好好地看你一眼。
沈浩笑了笑,看着我,我深深地再看他一眼。
再看一眼,一眼就要走了;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後,各自曲折,又各自寂翼,原来的归原来,往後的归往後。
这首“告别”在离别这种心在滴血的场合,更加刺痛我的心。我拚命想笑,可是眼泪却一直流下来。
“啊!哈!”我抹掉眼泪,努力挤出可爱的微笑。沈浩说过的,没有任何人比得上我美丽动人。“还真qi書網…奇书不习惯离别这种场合。这下子,真的是死生契阔了!”
“苏惜——”沈浩的眼睛看起来那麽清彻,瞳也里有我凝望的眼眸。“苏惜,如果——”
“什麽?”沈浩你到底要说什麽?为什麽不说下去?
“没什麽。”沈浩终了还是笑,指著自己说:“我叫沈浩,你别忘记了。”
然後,然後沈浩再深深看我一眼,头也不回地往出境室走去。那个背影,又一次凝入我的眼眸、心底,记忆中,凝成今生最无悔最美丽的梦幻。
当时轻别意中人,山长水远知何处。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多情自古伤离别,远行的不是我,寸断的心肠,却是这相同的一条!
回程,在车中,收音机传出来悠扬的女中音,LionelNewman作曲的TheRiverofNoReturn。钢琴单声伴奏,女歌手带着鼻息的喉音,一直重覆着NOReturn,NoReturn,像是要贴进你的心脏中,句句清爽乾净,却又那样黏腻入人的睥肺里。爱情像流水,像那大江东去不回头,永远向东流,流到沧海不停留……
一架飞机从我们上空飞掠而过,声音轰隆隆的。我把头伸出窗外,看着飞机掩入云层中。司机从後视镜瞄我一眼,随口问道:
“来送行的?”
我点头,仍然趴在窗口。
司机了解似地点头,又说:
“第一次都会这样的,习惯了就好。有一次,我载了一个客人,也是这样——”
天空灰灰的,伹高高阔阔。梅雨早巳经结束了,夏天也早巳经热烈地进入高潮,七四七却带走我夏日最憧憬的阳光。
※※※
第十三章
高二,学校来了一位相当英俊挺拔的美术老师,一身艺术家的气质,平静的校
园顿时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没有机会好好地观看这具美若神祗的雕像,不过,光看背影,倒真的就让人暂时停止心跳,怪不得一干女生为他神魂颠倒。
对於众家女生的围绕,他倒是如处家常。长得好看的人,大概都习惯别人这样的拥簇称赞。其实也是,众星拱月有什麽不好!除了增添自己的骄傲,最低限度也是一种自信心的培养。这年头,抢眼的外型加上十足的信心,先决条件上,就比别人多占了一份便宜。上帝造人还是不公平的,他让这世人有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之分,美俊媚俏端正肥丑之别,内在与外形,胎记烙印般地先天就对某些人偏了心。
有几次,我按捺不住好奇,想趋着上课时,好好端详他几眼,绿意窥破我的意图,却说道:
“怎麽?你也迷上他了?”
绿意不喜欢他,因为她跟别人不一样,太多人喜欢的事,她绝对不做的。至於迷恋偶像这回事——开什麽玩笑!夏绿意从来不做这种庸俗的事!
然而,我还是找了机会偷偷瞄了他几眼。那时是放学後,我经过美术教室,难得他一个人独自在教室里看着天空发呆。我站在门外,等着他回过头来。约莫过了十分钟,他果然回过头来,和我的视线相遇。他并不招呼我,皱着眉看我,我仔细看他几眼,却被记忆牵动,掩着脸仓促跑开。
美术老师那眉眼、那唇鼻、那动作,分明是活生生的沈浩,沈浩皱着眉看我时,就如同美术老师刚刚那种神态。只有背影不像。温柔的沈浩,即使是背影也像是包含着千言万语在其中,而美术老师的背影是僵硬无情的。
尽管如此,从那次以後,我总静默地注视这个陌生人,他的一切移转,左右了我的视线。我发现我对他有种复杂的情绪,像是暗恋的苦涩,又像是对沈浩思念的移情作用。就这样,展开的夏季,成了本密麻的日记,记载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时“蝶衣”这首歌,刚好在校园中流传开来,我检历自己的心绪,除了季节不一,其余的,一一印验歌中的甜酸苦涩。
英俊、挺拔、艺术家气质,这是我自己对美术老师的认同,也是对沈浩潜在的记忆。绿意却不这麽认为,在她眼里,美术老师平凡得一无可取,又故作姿态。
她笑我夸父追日般的荒诞。
“真受不了!你怎麽会看上这种人?”她说。
我眼光追索的方向是骗不了人的,是以,绿意从我注视的方向就很容易揣测出我刻意掩饰的心事。她不知道有沈浩。以为我只是单纯的迷恋那具雕像。
学生暗悬老师不是什麽新鲜事,我也笑说自己太荒唐,却仍旧贪恋夕日的金黄。夸父为什麽追日,我想我可以懂得,那种醉心至极的向往,没有看过落日的人,怎麽会懂得呢?
可是夏绿意说:“没想到你也是那麽肤浅的人,跟那些女人没什麽两样!”语气轻蔑得丝毫没有顾及我的感受。
我反问她:“那你说,他那一点不好?”
她不加思索,扳着手指,一路数落下去。
“多着呢!平凡、做作、自负、骄傲、厚颜,自以为是——太多了,数不清。最重要的,我认为他没什麽深度内涵。”
“你以为?”多骄矜的口气。我笑了:“那‘你以为’谁才是真正有内涵深度的?”
“李世群,”她想都不想,随口就说出来:“李世群比他有深度多了。”
李世君是K女的金字招牌,教物理的,自然组学生每年为争夺他,抢得面红“耳赤、头破血流,每每劳动出校长了,还摆不平。
可是那样的人,在我看来,才真的是矫柔造作,虚伪不自然。任何时候看到他,头发总是梳的一丝不紊,摩登的发型,据说是出自东区某名设计师之手;“亚曼尼”的品牌服饰,配上意大利进口真皮短筒靴,脚上裹着纽西兰进口百分之百纯棉白袜;皮尔卡登褪流行了,他不用,提着一只真皮的手提包,上面烫金浮凸着刺眼的ALEXANDER几个英文字;听说廸奥的香水不错,也不知是真是假,他想想还是喷了一点Prastara,就是十七世纪法王路易十四专用的那一种;闲时叼根香烟在嘴上,贵族气十足,艳红镶金的DUNHILL方形纸袋不忘拿捏在手上把玩着,打火机用的是“都澎”的就不用说了;至於平常喝的——有回我进辨公室,经过他的桌边,一瓶造型典雅的酒瓶摆在上头,看看标签上说的,Premierfromiohnnieealkerforthewhomakehisownrules,骚透到骨子里,这还不打紧,更有甚者,现在有钱人多,不是开BENZ,就是坐BMW,他偏不,一辆Audi开着满校园乱转,车身後四个串连的圆圈标志,象徽他事业、钱财,地位、名望环环相扣的美丽远景。
怎麽样?这个李世群,怎麽看怎麽无懈可肇,典型的後现代雅痞族。只要他往你面前这麽一站,你忍不住要对他噘嘴吹声口哨,或者自惭形秽,自卑的抬不起头来。
这就是绿意口中,有深度有内涵有文化的现代青年之最。可是——也许是我跟不上时代,总觉得他那个调调儿,和“美国舞男”里,李察基尔饰演的那个gigolo味道很像。
我绝对无意诋毁他的时髦优越,绿意也是常说我土土的,可是我再怎麽努力联想,想得头都痛了,就是没有辨法把他和所谓深度内涵画上等号。
当然,我对李世群没什麽偏见的,他有钱,他会赚,那是他的本事。我只是不够聪明,无法理解绿意对所谓的内涵,所提出的最佳示范,其因由道理何在?
我还是喜欢美术老师,喜欢——沈浩。就连沈浩偶尔被漂亮女生注视时,那种故作潇洒的姿态,也令我怀念不已。沈浩有很多缺点,可是却坏得那麽自然,连带的,旁观的人也不禁跟着为非作歹。
有一招他最爱玩的,在各个水果摊逡巡,佯装水果摊上的水果看起来不好吃,要求老板先切一个试吃看看。明明入口又甜汁又多,他偏偏故意皱着眉说不好吃,有点酸。老板怕生意飞了。着急地再塞给他半个,自己也吃一点说:“怎麽会?很甜啊!怎麽会酸?”他还是摇摇头,拉着我离开,手上的水果可就忘记还人家了。
等到走远了,他才开心地笑说:
“真好玩!又赚了一个水果。”
我听了又好气又好笑,骂他:
“你怎麽这麽缺德?欺负人家老实,如果遇上一个凶悍的,看你怎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