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爱好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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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爱好野人-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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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宇璐


第一章

清晨四点,大多数人还沉浸在香甜的美梦中,然而,方仪琳枕边的闹钟却已铃声大作。

“不要吵我--”

她抓起那烦人的闹钟往墙角狠狠一砸,继续蒙头大睡。

忽然,她像是被什么吓到,“啊”的一声,猛地坐起身来,揉揉眼睛看著漆黑的四周。

发了一会儿呆,她腰酸背疼的走进浴室,将自己略微浮肿的脸埋进冰凉的水中,再站直身顺手推开旁边的窗户,让春天清晨的新鲜空气飞进屋里,深吸口气,让神志完全清醒。

人们常说,早睡早起身体好。可对方仪琳来说,她最向往的却是通宵达旦的生活,哪怕会因此而使健康亮红灯?

然而,已经两年了,当华灯初上,别人也许正在约会,或舒舒服服地坐在电视机前等待心爱的连续剧时,她却得乖乖上床。

却又得在这样一个飘苦细雨的清晨,不得不痛苦的起床出门。

没办法,谁叫她有那样一份悲惨的工作呢?

她只觉得满腹委屈,她这人没什么野心,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像童话中的睡美人那样,睡一个万年长觉。

可惜,她眼睛睁开的时候总比闭著的时候乡多

“女儿,妈咪回来了。”

客厅忽然传来一声轻快的叫唤。

别人的妈天一黑就回家,而方仪琳的妈都是天快亮才回家。守寡多年的方母,用一种极消极的娱乐方式--打通宵麻将,来麻醉自己思念丈夫的痛苦。

只要提到打麻将,她就会笑得阖不拢嘴、双眼大放异彩,如同遇到了旧情人,特别是当她赢了钱的时候。

钱是母亲的最爱,她有时候甚至觉得,钱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而她是捡来的。

听母亲说她年轻的时候,曾立志要嫁个亿万富翁,可惜她竟志不坚,一遇到她那英俊绝伦的父亲,一颗芳心就立刻动摇,还不小心怀了她,最后只好万般无奈的放弃伟大的志愿,下嫁给一个公司小职员。

结婚后,她还曾抱著不切实际的希望,盼望丈夫能在某一天醒来,摇身变成为暴发户,让她的余生能在钻石与珍珠的衬托下度过,可惜,丈夫出车祸忽然去世,让她所有美丽的梦想化为泡影。

当时她已经四十岁了,再去钓个金主似乎年纪大了点,所以便将希望寄托在自个儿的女儿身上。

“妈,你不要总是彻夜不归嘛!”方仪琳走到客厅埋怨道,“楼下的管理员王伯伯会以为你在从事什么不正当的行业。”

“哎呀,那个老王比老太婆还爱管闲事,以前还误会过你呢!”方母愤恨不平的冷哼一声,“哼,我女儿明明是新闻女主播,他却跟人家说你天天四点钟出门,回家时浓妆艳抹,肯定不是好女孩,直到他在电视上看到你,哈哈,他那目瞪口呆的模样,让我真想塞只癞虾蟆进他的嘴里。”

说到女主播三个字,方母的声音格外响亮,充满自豪。

然女主播这三个字,却让方仪琳的心情感到相当复杂。

她喜爱这份工作,因为它让她这个默默无闻的平凡女孩子,一跃成为全国知名的人物,但她又恨这份工作,因为它让她整整两年不得好睡。

还记得她刚进电视台不久,本来,主管吩咐她扮兔子主持儿童节目,但播报晨间新闻的吴姊突然喉咙发炎,嗓子沙哑无法出声,於是电视台主管便让她们几个新闻系毕业又相貌姣好的女孩子站成一排,并各自朗读一篇新闻稿,决定谁念得好就让谁代播。

她记得,当时自己只念了一百五十个字,便让在场的人目瞪口呆,新闻部主管也立即敲定让她上主播台!

她知道,这全是因为她的声音优美清悦,却不失刚强。那一百五十个字,她抑扬顿挫念得恰到好处,且十分宏亮,即使没有用麦克风,站在摄影棚的最后面,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的国语很标准,卷舌音不像北京人那样刻意,鼻音也不似感冒患者那么凝重,就如同山间的清澈泉水般,让人听了舒畅无比。

加上她小时候学过声乐,懂得如何运用肺活量,将一字一句清晰的传送到很远的地方却不费力,不像站在她身边的那个女孩,扯破喉咙大声喊,想必过不了多久声音也哑了。

就这样,她一举登上了新闻女主播的宝座,凭著清新形象和宇宙无敌的甜美声音,让早晨七点的新闻收视率节节上升。

身为一个新人,能有这样亮眼的成绩,方仪琳应该十分高兴才是,但她却也隐隐感到不安。原本主持这档新闻的吴姊,觉得她抢了她的饭碗,在病愈后恰巧与电视台的约满便愤然辞职。

“你以为播报晨间新闻很容易吗?哼!每天得四点钟起床,我看你能坚持多久。”离开电视台那天,吴姊当著她的面扔下了这句话。

而这句话就像一个毒咒,直到两年后的今天,仍不断的纠缠著她。

是呀,她喜欢播报新闻,更喜欢女主播的位子,可为什么偏偏是晨间新闻?

每天在漆黑中困难的起身,偶尔望向窗外,甚至还能看见未完全消逝的月亮,这样的生活,对极度喜欢睡觉的她来说,简直如同人间炼狱般。

“女儿呀,昨晚打牌的时候,陈太太说要把她的侄子介绍给你,不过被我推掉了,虽然她侄子是律师,但家里环境并不特别好,还有五个弟妹要照顾,你这么出色,将来肯定能嫁个亿万富翁的,哼哼,那种小牌律师就靠边站吧!”

方母对女儿的前途极度有信心。

想当年,女儿一心想朝美术绘画发展,但让她折断了那些画笔、剪破那些画布,执意要她考进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又帮她推掉一份薪水丰厚的报社工作,要她无论如何得考进电视台,并请来专业老师教她标准发音。

这一切的用心良苦,都只为了一个目的--让女儿当上新闻主播。

呵呵,想钓金龟婿,首先得有点本钱才行。

女儿虽然长得漂亮,但天底下漂亮的女孩子可多了,能嫁入豪门的却只有凤毛麟角,她如何能从中脱颖而出?

当然要走捷径啦!

据她自己统计,能够麻雀变凤凰的灰姑娘大概有三种:第一,明星:第二,秘书;第三,新闻女主播。

女明星绯闻缠身,即使嫁入豪门也多数没好下场,一场蝴蝶梦以离婚或死亡收场,这条途径首先被方太太排除。

而女秘书形象刻板,男人会娶她们,大多是因为她们对自己的事业有帮助,即使她们当上了少奶奶,也依旧摆脱不了忍气吞声的秘书身份,管不了在外面拈花惹草的丈夫,所以这一途径也被方太太删掉。

那么,就只剩女主播了。

女主播总令人感觉端庄大方,点评时政具有专业论点,与观众交流时,又展现其风趣幽默。男人即使不爱她们,也会打从心底尊重她们,且嫁入豪门后,也能得到公婆的证赏。

听说西班牙的王位继承人,近日就要与一名新闻女主播共结连理,还得到了全国人民和皇室成员的一致支持,哇咧,连王子都能搞定了,何况区区一个小富翁?

所以方母决定,她的女儿非当上女主播不可。

幸而方仪琳也算争气,进电视台不到半年,便抓住了机会当上女主播,让母亲高兴了好一阵子。

哈哈!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现在就只差一个满意的金龟婿了。

“女儿,你今天脸色不太好,下午回来,妈咪煲汤给你补一补,”方母爱怜的替她梳理那一头秀发。

“今天我要天黑才能回家。”方仪琳有气无力的说。

“啊!你们电视台对员工也太苛刻了吧?清晨四点上班,居然要天黑才放人?”方太太不悦的插著腰,“乖女儿,别担心,只要你早点找个有钱人嫁人,就可以炒老板鱿鱼了!”

“妈咪,这份工作好辛苦,而且又很没有尊严。”面有菜色的方仪琳诉著苦。

“没有尊严?”方母一怔,风光无限的女主播居然会说自己没尊严?

“对呀,让我一个正统新闻系毕业的,去采访八卦人物。”

“那还得了?改天妈咪假扮观众,写封信向你们电视台投诉。”方母仍不由得好奇,“不过,那个八卦人物是谁呀?”

“楚逸风!”她没好气的回答。

“楚、楚逸风?!”方母尖叫起来,“那个楚氏集团的继承人?”

“对呀,就是那个花花公子。”她无奈的摇摇头,“他今天从美国回来,电视台里让我到机场采访他,哼!从他的家世到他近期的情况,再到他近来的绯闻,上个星期已经统统播过了,还有什么可采访的?”

而且害得她不能回家补眠。

“乖女儿,这是个好机会呀!”方母顿时乐得不可开支的,“我正愁你遇不到合适的人选,没想到竟天赐良机。”

“妈,你不会是看中那个楚逸风了吧?”方仪琳翻了个白眼,“他可是个花花公子啊!”

“可是他很会做生意,才接任总裁,就把集团打理得有声有色,总算是个人才,对吧?”方母顽童似的对女儿眨眨眼睛,“而且相貌堂堂,乖女儿,男人要是有钱又长得帅哪个会不花心的?如果不花心,我还真担心他是否有问题呢!”

“你希望未来的女婿花心?”方仪琳实在无法理解母亲的想法。

“我不在乎他是否花心,只要有钱就行。”拍拍女儿的肩,“快去换件漂亮一点的衣服,女儿,我们等待已久的时刻到了。”

方仪琳可不像母亲那般兴致勃勃,跟嫁个有钱人相比,她更向往能播报晚间新闻。

这样她白天就可以睡懒觉啦!

虽然嫁给有钱人,当个生活无忧的少奶奶,可以整天闲在家里,而且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但灿烂的新闻事业实在让她难以舍弃。

所以,最好嫁个能让她播报晚间新闻的有钱人,这样既满足了母亲的愿望,也达成了她自己的梦想。

还有半个小时飞机就要降落,楚逸风看看表,也该有所行动了!

偌大的头等舱只坐著他一位客人,虽有点浪费,但绝对安全。

如果可以,他宁愿把整架飞机包下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并非他刻意藉此显示自己的不平凡,也不是钱多爱乱挥霍,而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他若选择平易近人的坐在拥挤的经济舱,下场想必都不会太好,因为不论是空姐或四周女客,凡是跟他说过话的女人,统统都疯狂的爱上了他,跟他上过床的女人,都不约而同的想要嫁给他。

她们对他穷追猛赶,逼得他无处可藏身。

人不风流枉少年,曾经,他信奉过这句话,所以对那些投怀送抱的女人来者不拒,发生过的一夜情更是多不胜数。

可是,酒喝多了会中毒,玫瑰采多了会伤手。

看到那么多女人因得不到他的爱而伤心,不仅跳楼、跳河、割腕、吞安眠药……等傻事做尽,甚至毫无理智可言的窃听他的电话,追踪他的车子,他就无时无刻不被紧盯著……楚逸风不免感到震惊。

他发现:女人碰上爱情时,会变得相当疯狂。

也发现,原来自己是非常善良的,不忍心看到那千奇百怪的自杀方式,不忍心再听到那撕裂心肺的叫喊。

他要在女人皆为自己疯狂之前改邪归正,放下摧花屠刀,立地成佛。

於是,这半年来,他总是独来独往,神秘得像个间谍,每次坐飞机必定包下头等舱,而所有杂事都交由他的秘书处理,以避免女客和空姐们对他投注的目光。

飞机即将抵达台北。

他曾经在那儿欠下许多风流债,但为了生意,他不得不冒险前往。

该怎样安然的度过这一个月呢?

倏地,楚逸风灵光一闪,想出一个妙计。

“总裁,您叫我?”他的贴身秘书小张,走到他面前。

像他这样的帅哥照理应该有个八面玲珑的艳丽女秘书,然而他却特地从台湾分公司调了一个呆头呆脑的男秘书,跌破所有人的眼镜。

小张大学刚毕业不久,念的是历史系,不会多国语言,也不懂商业知识,对速记和电脑更是一窍不通,原本在公司里都做些打杂的助理工作,但楚逸风不要那些博士、硕士,只将他调到美国。

这一骇人举动,令全公司上下百思不得其解,议论纷纷。

如果小张是个貌美如花的女人,那么总裁此举还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但他却是个穿老上西装、戴黑框眼镜的傻小子,总裁留他在身边干什么?

就连小张得知自己获得总裁的赏识时,也是莫名其妙,毫无头绪自己哪来的好运,然事实至今无人想得透彻。

此刻,看见总裁潇洒的跷著二郎腿,微笑的望著他,小张心底就一阵发寒,为何他总觉得总裁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

“小张,你的西装很好看。”楚逸风突如其来的夸赞一句。

受到夸奖的小张傻笑两声。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身上被公司女同事评批为老上的西装会被欣赏。

“这西装是在哪里买的?现在好像买不到这种款式了。”他身上那套西装大概只有在八○年代才看得到吧!

“这是我爸爸年轻时候穿的。”小张诚实的回答,“我老妈把它保护得很好哦,一个破洞也没有。”

“原来是传家之宝啊!小张,看来你家有俭朴节约的好传统。”楚逸风点点头。

“对呀,我老妈说才刚出来工作用不著那么奢侈,衣服能穿就行了,不需要学人家追求名牌。”

“那么你这副眼镜呢?也是传家宝?”看那极为粗宽的黑框,楚逸风心想,大概摔在地上个几十次也依旧能安然无恙。

这是我读中学时,大姊买给我的,戴起来很舒服,看东西也很清楚。”他也曾去配过一副无框眼镜,可惜第二天就摔坏了,还是这副厚实耐用。

“小张,现在把你的眼镜摘下来。”楚逸风要求道。

“哦。”虽然不解总裁的用意,但君命难违。小张乖乖的拿下眼镜。

“再把你的西装脱下来。”楚逸风再次命令。

“呃?!”这回小张下意识的用双手护住胸口。

全公司的人都在猜测总裁为什么会雇用他,难道是因为总裁对男人感兴趣,想跟他谈一场BL?

小张浑身颤抖,一颗心怦怦怦直跳。上帝呀!他可是只打算把自己宝贵的第一次奉献给心爱的女人,而不是男人耶!

“总、总裁,我不想脱……可以吗?”小张胆颤心惊的问。

“不可以!”楚逸风一口拒绝,“我将你带在身边,就是为了这个。”

小张腿一软,立刻跪倒在地上,眼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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