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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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钟情-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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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无谨给了于滴子一拳,笑道:“于兄,你是来当我的奴仆的,还是来当我爹的?你长这么大还没逛过妓院吧?走,我带你去玩玩!”说着,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于滴子只好跟在他的身后。

玲珑院,整条烟柳巷上最大的一家妓院。门脸修得红红绿绿极尽艳俗之能事。严无谨站在门口,抬头看着它的招牌。他很喜欢这种艳俗,这会让他觉得他自己和别人没什么两样,都是万丈红尘之中的一个凡夫俗子。

“玲珑院,名字不错,姑娘也应该差不多。进去喽!”严无谨迈步就往里走。可是他刚迈进去一支脚,就又退了回来。

“咳、咳……呛死我了,这么大年纪了还擦这么多香粉,杀人呐!”

“客官,玲珑院今天不接客,您改天再来吧!”把严无谨逼退的正是这里的老鸨,脸上的香粉足有一寸多厚,不呛人才怪。

“怪了,妓院不接客,难不成这里要改成茶馆了?”

“客官说笑了。今天玲珑院的姑娘不接客是因为我有一个女儿今天要出嫁。请客官多多包涵,赶明儿个我给你找个天仙似的姑娘陪您,您看怎么样?”

“那我就算是个送贺礼的,总行了吧?”严无谨伸长了脖子往里看,就是不死心。

“可是,您手里可没有贺礼啊!”

“贺礼?贺礼……”严无谨一边念叨着一边在自己的身上摸来摸去,总算在自己的短靴里摸到了一团纸,塞给了老鸨,“行,就这个了,给你!”

这团纸脏兮兮、皱巴巴的,味道也有点不太新鲜了,老鸨皱着眉头把纸打开,一双老眼立刻闪出了金光:原来这团不太新鲜的纸,竟是一张一千两的银票!

“哎呦!我的祖宗!您快里面请……姑娘们,快……快给‘钱’老爷上茶!”

于滴子一直站在后面,看着严无谨是怎样变成“钱老爷”的,又看着“钱老爷”是怎样左拥右抱、如鱼得水的。冷冷的眸子里看不到丝毫波动,嘴角却噙着一丝冷笑。

严无谨真的很讲义气,左拥右抱的时候还没有忘了身后还有一个于滴子,而且还不忘忙里偷闲的回头问道:“于兄,你要不要也来几个姑娘陪你喝酒啊?我请客!”

于滴子不理他。

严无谨不死心:“不要害羞嘛!”

于滴子不理他。

“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何必那样苦着自己呢?”

于滴子还是不理他。

“我说于兄,有了银子就要花出去才好啊!——你为别人杀人赚的银子都干嘛用了?”

这回于滴子终于看了他一眼,冷冷道:“为下一次杀人做准备。”

严无谨翻了翻白眼,不理他了。

“新娘子上轿啦!”

宁紫菀身着大红喜服,莲步姗姗从楼梯上徐徐而下,外面顿时锣鼓喧天。

在别人看来,一个风尘女子能够嫁入富贵之家,那是几世修来的福分!可是她自己呢?家破人亡,父亲沉冤未雪,自己沦为官妓,而今又要嫁给他人做小。如果她的命运注定如此凄惨,那么她宁愿选择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于滴子眼前闪过这一干人等,那新娘虽蒙着盖头看不到脸,可是她婀娜的步态身段依然让人觉得楚楚动人;可她微微低垂的纤细肩膀却似乎压着千斤的重担。就在那新娘子上轿的一瞬,于滴子看到,那女子的手上竟握着一把剪刀。于滴子的心里微微一颤:她拿剪刀做什么?是她要杀人?还是……

“于兄,我们走吧!”严无谨站了起来,皱着眉头向外走去。本来看热闹——尤其是有美女的热闹是他最喜欢的事,可今天不知怎的,心里憋闷得很。

黄昏,平安客栈。

“小二,给我们开两间上房。”严无谨今天不太痛快,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一间。”于滴子纠正道。

严无谨瞪了于滴子一眼,又告诉了小二一遍:“两间。”

“一间。”

店小二看着眼前的这两个人,不知该听谁的。

“我说于滴子,你是不是有断袖之癖啊?又不是没有空房了,两个大男人同睡一间房干嘛?”

于滴子不理他。那些无聊的问题,于滴子都当做没有听到。

“我可不习惯和男人同睡一张床,难道你要站着睡?”

“是。躺下来容易让人有机可乘。”

“随你吧,一间就一间!”严无谨苦着一张脸,再和这种人磨下去,恐怕他会吐血而死。

夜凉如水。严无谨的鼻息渐深,似乎已经睡着了。

于滴子靠着墙站着,手中握着那把曾经让他无限荣耀的剑。银色的月光洒进来,像极了关外温柔的白雪。游子在月光之下,总会想起自己的家乡。于滴子也不例外。他想起了家乡温柔的白雪,油黑的土地,雪白的羊群,奔腾的骏马……他想起了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兄长们。十三年了,哥哥们现在应该都已经娶妻生子了吧……

于滴子突然想起了今天玲珑院里的那个新娘子,还有新娘子手里的那把剪刀……于滴子握紧了手中的剑,冲了出去。

他很快就找到了金财主张灯结彩的大宅子,夜已深,宾客都已散尽,只剩金财主的洞房还点着红烛。

于滴子躲在房顶,静静地听着房中的动静。

“金老爷,我知道我不嫁过来,您是不会甘心的,可我……”

“娘子,有话就明天再说吧!我金广富一定会答应你的。今夜可是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们可别白白虚度了呀!”

“求你,不要过来……”

“娘子,有话好好说啊!快、快把剪刀放下!”

“我爹爹被人所害,如今尸骨未寒,我若今日跟了你,失了清白,怎对得起家中亲友!金老爷,我与你无怨无仇,今夜我就此了结,明日你就说是我突然暴毙,与你无关!”

“姑娘,你别……快把刀放下!”

于滴子见宁紫菀挥刀而下,右手一弹,“叮当”一声,剪刀应声落地。

“谁?”

于滴子飞身落下,顺手点了金财主的昏睡穴。

“你是谁?”宁紫菀看着眼前这个像天神一样从天而降的男人,虽然他的出现吓了她一跳,可她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这个人面色冷俊,棱角分明的脸上有着一双清冷无比的黑眸,射出的眸光简直令人不寒而栗。可是她却觉得,这个人可以帮她。

“姑娘,何以轻生?活着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话一出口,于滴子突然愣了一下:曾几何时,一个杀手竟也可以说出类似让人尊重生命的话?一张冷硬无波的脸上,竟也渐渐有了一丝苦笑。看来,那个莫名其妙的严无谨对他的影响倒真不小。

“先生,我……”

“她是家中冤屈未了,自己却无能为力。”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插了进来。

“严无谨?”于滴子看着一边伸懒腰一边打哈欠走过来的严无谨,才突然感觉到他有多么的可怕:他跟在自己后面应该已经有一会儿了,自己竟然没有丝毫察觉!

“公子既然知道,不知能否出手相助?”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但宁紫菀却觉得,这个人可以相信。

眼前这位新娘虽然一袭喜服,但眉宇间却凝着浓得化不开的忧伤;单薄纤细的肩膀显得弱不禁风,可紧抿着的红唇却泄露了她有一颗坚毅的心。严无谨虽是江湖浪子,一向讨厌官场的人,可这姑娘身上的官贵之气,却带给严无谨一股舒服的感觉。

“要我帮你?呃……这个……有点困难啊!”

“公子不肯?”

“不是不肯,我实在是有很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办啊!”严无谨一边说着一边冲于滴子眨了眨眼睛。

“公子若能出手相助,还我父亲清白,小女子感激涕零!”

“这可就难办了……”严无谨瞟了瞟旁边面无表情的于滴子,突然灵光一闪,呵呵笑道:“于兄,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严无谨拍了拍他的肩膀,挑了挑眉毛,仍是一脸鬼笑:“这就是我的要求,从今以后,你就不再是我的奴仆了。”不待于滴子反应,严无谨便溜之大吉,只剩下于滴子和宁紫菀面面相觑。

外面更声正浓,红烛映着两人默立的身影。

严无谨打了个哈欠,从树上坐起来。到处都是莺莺燕燕,宠柳娇花,美不胜收。好久没有在树上睡觉了,最近很是倒霉,总是在树上睡觉时被人给撞下来,若真能摔在一堆财宝上,到还好了,只可惜财宝永远是别人的,他自己最多也只不过能看一看而已。

天气很好,有暖暖的太阳和温柔的风。今天是五月初四,还有十三天,就到了万剑庄主人尧长弓的五十岁大寿,看样子,他得往河北方向赶了。

先是个杀气腾腾的萧屏儿,然后是个死心眼的于滴子,原本独来独往惯了的严无谨严大侠,竟先后多了许多牵挂。现在难得的孑然一身让他轻松不少,只两天,就赶了近一半的路程。

风光无限好。严无谨索性慢了下来,悠然欣赏沿途风光,岂不美哉?

小小的村落,有小小的酒肆。小小的招牌迎风摇摆。

酒肆是个简陋的竹棚,和风吹过,带来淡淡花香。严无谨一走进来就嗅到了自家酿的女儿红的味道。

这是个夫妻店,老板忠厚老实,老板娘风韵犹存,严无谨高兴得很。

“老板,一斤女儿红,二斤卤牛肉,再来五个馒头。”

“好嘞!这就来!”

酒很香,牛肉很新鲜,馒头还冒着热气。

严无谨却没有那么高兴了,只对着眼前的美味叹气。再美味的东西,如果吃了会要人的命,严无谨宁可不吃。

他当然没有看到有人在里面“加料”,完全是凭一种感觉,一种像野兽一样能够嗅到危险味道的天赋。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天赋——严无谨有,所以他还活着。

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金元宝,“老板,这里所有的馒头和牛肉,我全买了。”

“啊?好!客官您稍侯。”老板一辈子都没见过金元宝,眼睛都晃花了,要不是老板娘在后面一个劲儿的拉他的衣袖,天知道他还要流多少口水。

只一会儿,所有的牛肉和馒头都堆在了严无谨面前,俨然一座小山。老板和老板娘的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这一个金元宝,足可以让他们盖一栋村里最神气的房子。

“客官,让小的给您把这些东西包起来吗?”老板讨好地说着。

“用不着。你拿把锄头,在前面的空地上挖一个坑,一定要长三尺,宽三尺,深三尺,少一寸都不行。”

五月的天气已不是很凉快了,烈日当空的时候更是如此。庄稼人在这个时候通常都吃过了午饭,准备午睡了。可是今天,整个村庄的人都赶到了村口的那间小酒肆去看热闹,因为他们听说那里有个奇怪的客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买牛肉和馒头不吃,却要把它们种到土里去。

这个奇怪的客人是个年轻人,穿着很讲究,像是大地方来游玩的公子哥儿。可是这个公子哥儿又凶又小气,冷冷地看着酒肆老板汗流浃背地挖坑,一会儿嫌不够大,一会儿又嫌不够深,本来是要埋起来不吃的东西,小孩儿偷偷地想拿块牛肉吃,他也恶狠狠地要回来,真不知道这人想干嘛!

直到这坑挖得够深够大,他才满意地把牛肉和馒头还有他刚才的一斤女儿红都扔了进去,填上了土。然后,这人又用树枝在周围的地上画了个圈,问道:“这块地是谁家的?”

“客官,这地是小人家的。”酒肆老板弓腰答道。

“好,你这块地我买下了!”说着,又塞给老板一个金元宝,“这地我买了,但请你帮我看着,三年内这块三尺见方的地上不准种庄稼,不准长草,如果长了草,你就得用火把草全烧掉,一棵也不能留。我会回来查看,如果你没按我说的做,我就把买地的钱收回来。”

老板这一辈子哪里见过这么多钱,拿到手里当然不肯再还出来,所以连连点头承诺,不敢有丝毫怠慢。这客人对老板似乎很满意,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扬长而去,只有声音远远传来:

“老板,三年之后,这块地还是你的!”

风光无限好,严无谨的嘴角勾起了微笑:蛊毒小娘子,久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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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镇。桃花已落。

桃花镇是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镇子,镇子里的市集当然热闹非凡。

严无谨喜欢热闹,他虽然也是个江湖人,可是他从不带兵器,身上的衣服又是干净合身,长相又似乎很好看,再加上脸上的笑容又十分的招人喜欢,所以不管怎么看,他都更像一个无所事事到处游山玩水的富家公子,哪里是江湖人谈虎色变的“无剑严无谨”?

严无谨通常都很喜欢热闹的,因为热闹的地方不但有好的酒馆好的客栈,不时还有长得不错的女人向你抛媚眼,而且热闹的地方,长得不错的女人又偏偏特别多。

可现在的严无谨虽然身在热闹的集市上,可他的心思却似乎不在这里。他的衣服虽然依旧干净合身,可已经有三天没有换过了,闻起来身上的味道总是不太新鲜;笑容虽然还是很招人喜欢,却没有前几天那样自然洒脱,看起来多了一丝自嘲的淡淡苦涩。他在热闹的集市中走得很慢很慢,倒不是因为他喜欢集市中的悠闲自在,而是因为他已经有三天半的时间滴水未进了。

三天半滴水未进的人当然不会走的太快。三天半滴水未进的人只想坐下来,好好的吃一顿。哪怕只是粗茶淡饭,也会变成山珍海味吧?但如果这些山珍海味里都被放进了杀人不见血的毒药,那么还是饿着比较好。

肚子饿的时候如果不能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躺下来,睡个天昏地暗的大头觉!

严无谨很少对不起自己,所以当他觉得他的肚子已经受了很多委屈的时候,他就选择了另一种方法来安慰自己。

现在,严无谨已经在桃花镇上最好的客栈中最豪华的房间里最舒服的床上躺了下来。床很软,很大,被子也是新的,可他偏偏睡不着,因为他闻到了楼下厨房里飘上来的饭菜香味。

对于三天半水米未进极度饥饿的人来说,饭菜的香味已不仅仅是一种诱惑。尤其当你只能闻,不能吃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种折磨——一种世上最残酷、最恶毒、也是最原始的折磨。

严无谨必须要睡,他要保存体力,因为他还要忍耐下去。那个蛊毒娘子的纠缠,一定不会超过九天。只要五天之后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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