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本书的第一章,才想起,这区区20万字,我竟然已经写了四年!我把写这篇东西的缘起,归咎于一本台湾出版的漫画。为了寻访当年的心境,我又找出这本漫画,翻到那一页,四幅一组:一副担架抬人急诊室。两青年女子路过。一个说:“听说都38岁了……”另一个说:“她那么老了,为什么还要自杀?”然后我说,因为我已经大大地超过了38岁,不适宜再寻死觅活,所以只好不尴不尬地写点回忆。但这次,我发现了一个大大的错误,那个青年女子说的是:“听说都83岁了……”而不是“38岁”。四年前,由于中国繁体字还是阿拉伯数字,排版从左向右的大陆习惯,还是从右向左的台湾习惯在我脑子和眼睛之前打架,我竟然把关键的“83岁”看成了“38岁”。
当然,今天我发现这个错误的时候还是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今年虽然已经47岁,但离万念俱灰,连自杀都没有权利的83岁还有许多年华。只要我愿意,再上天入地的活几年,也不至于伤大雅。但是我还是感到一种虚无,因为我最怕认认真真地做了一件事情,那原因却只是一个错误,或者叫误会。
17世纪英国作家弥尔顿写的《失乐园》,曾使我在15岁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就激动不已。现在我已经快结束中年,仍然这般执迷地将它中间的句子断章取义地用在我文章的每一节的开头。今天,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看见,封底上赫然印着英国大诗人雪莱的话:
“弥尔顿巍然独立,照耀着不配他照耀的一代。”
真不幸,这好像又是一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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