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只诞下了她一个女儿家。
自小以来,她便感觉自己与人不同,那即是因为,她从来不把自己当成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从来都和师兄弟们一起上山采药,一起练功夫。平时你看她娇滴滴的样子,估计是因为自小上山采药的原因,走起路来极有力,便连力气也显得格外的大了些。
她不仅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医术,甚至还以超出常人不可以想象的思维在春月楼这附近开了一家药房,这里边所雇佣之人,亦大多是自己的师兄帅弟,以及一些年纪还小的小学徒,生意做的倒也红红火火的。
她这般的性子,与其父胡太医那有些嚅弱的性子显明有着天壤之别,若不是知道他们是父女,没人敢把这样甚至有几分天不怕地不怕的泼辣性子的胡美珍与因为长年受时代思想压迫着的胡太医关联在一起。
事后,据胡太医自己说:“唉,她这性子,是随了她娘亲了,只是她娘亲过逝的早,对她又一味的宠爱,凡事都由着她,最后反倒是弄得不可收拾了!”
话虽这般说,语气里却透着说不出的宠溺。
朱珠自小无甚朋友,如果说有的话,那也只能是有蔡玉波这一个朋友。如今与性格开朗的胡玉珍在一起,没过一天的时间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了。
弄得那个想要亲近过来照顾一二的蔡玉波,反倒显得成了外人,摸摸鼻子自嘲道:“飞燕,你个吃里扒外的小东西,真是重友轻色。自己有了可玩的朋友,便连你师兄亦不放在眼里了,当真可恼可气!”
☆、医女胡美珍
春月楼毕竟不应该是女孩子家好随便出入的地方,更何况,胡美珍再怎么说也是胡尚可的女儿,胡尚可大小也是个三品太医的职位,虽然说是行医问诊不分贵贱贫富,但让这花一般的女子停滞在春月楼里,亦是好说不好听,所以,他不可能直接命令胡美珍进入春月楼照顾生病的朱珠,这于理于法亦说不过去,为今之际亦只有胡氏父女主动请命了!
朱珠原先那些病症不知道这些时候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变化,促使她自己本身亦发生了变化,总之,却并不似先前般敏感了,与人也能正常相处。
这种犹如新生的感觉,让朱珠心情极为轻松。除了之后的季凯之外,一直以来,她与人相处都处于隔离状态,现在忽然感觉自己也能如正常人一般了,心里似是卸下了一块巨石般的舒畅。
只是,重又想起季凯,没着没落的,忽然又感觉一阵郁闷,连自己都分不清涌上心头的是何种滋味儿。
胡美珍倒是个极有趣的人物,虽然是生在这个时代,但她却有着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思想,别的不提,单是她能够自己独树一帜的开一家诊所,那就表现的与众不同了。
一个女儿家,在这个时代,出嫁前在家里描个花啊绣个朵的,出嫁后所能做的一般也即是在家相夫教子,做一个唯唯诺诺的小妻子,可胡美珍却不同,胡家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胡尚可这一代,却只诞下了她一个女儿家。
自小以来,她便感觉自己与人不同,那即是因为,她从来不把自己当成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从来都和师兄弟们一起上山采药,一起练功夫。平时你看她娇滴滴的样子,估计是因为自小上山采药的原因,走起路来极有力,便连力气也显得格外的大了些。
她不仅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医术,甚至还以超出常人不可以想象的思维在春月楼这附近开了一家药房,这里边所雇佣之人,亦大多是自己的师兄帅弟,以及一些年纪还小的小学徒,生意做的倒也红红火火的。
她这般的性子,与其父胡太医那有些嚅弱的性子显明有着天壤之别,若不是知道他们是父女,没人敢把这样甚至有几分天不怕地不怕的泼辣性子的胡美珍与因为长年受时代思想压迫着的胡太医关联在一起。
事后,据胡太医自己说:“唉,她这性子,是随了她娘亲了,只是她娘亲过逝的早,对她又一味的宠爱,凡事都由着她,最后反倒是弄得不可收拾了!”
话虽这般说,语气里却透着说不出的宠溺。
朱珠自小无甚朋友,如果说有的话,那也只能是有蔡玉波这一个朋友。如今与性格开朗的胡玉珍在一起,没过一天的时间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了。
弄得那个想要亲近过来照顾一二的蔡玉波,反倒显得成了外人,摸摸鼻子自嘲道:“飞燕,你个吃里扒外的小东西,真是重友轻色。自己有了可玩的朋友,便连你师兄亦不放在眼里了,当真可恼可气!”
☆、医女胡美珍二
其实蔡玉波看到朱珠重展欢颜,那般的愉悦,竟似是回到了小时候。
先前初一遇到她的时候,直觉感觉她先前是遇到了某些不如意的事情,所以才把自己弄的伤痕累累,当然这伤不单指外伤,有些时候表面的伤痕倒是可以弥补,这藏在心里的内伤,却便不是随便哪个大夫便能医治得了的了。
原本还想着私下里问询一番,自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所经历的事件,不成想,朱珠与胡美珍在一起,两个人到后来竟是同食同住,她那些有形无形的毛病似乎也不见了,把他直接给排斥在外了,而他自己也乐得看她们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在一起,活泼开心的样子。
并且,蔡玉波虽与胡美珍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没来由的,竟然看到她就心里暖洋洋的,这一点儿连他自己都感觉意外。
原本葵玉波还向胡美珍询问着:“胡小姐,你看飞燕伤病在身,回头我从蔡府寻两个模样伶俐的小丫头来使唤,可好?”
胡美珍倒是大大咧咧地回道:“蔡二公子,你是不放心我照顾不好你师妹还是想砸我的饭碗,与我争财呢?”
这话问得蔡玉波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摸摸鼻子有些不解地问着:“胡小姐替我照顾我这宝贝师妹,我这感激还来不及呢,又何出此言呢?”
胡美珍翻翻白眼,很鄙视的望了蔡玉波一眼,“我胡美珍来照顾飞燕姑娘,最初的时候是因为有人花重金让我来的。但与飞燕姑娘接触之后,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照顾起来尽心尽责,那自是不在话下。如今二公子说要再请专人来照顾飞燕姑娘,是在嫌弃我胡美珍毛手毛脚的照顾不周,还是想破坏我们姐妹二人的感情呢?”
这话说的生硬了些,蔡玉波一时间没能彻底消化得了。
若说他没私心,那是不可能的,自小与朱珠一起青梅竹马的长大,此次前来,又是随她而至的,这些年以来,自己心里一直装着一个飞燕。
无论在哪里,无论受了何样的委屈,只要一想起她那张纯美的小脸儿,心里就感觉暖乎乎的。
尤其是想到,在父母双亲遇难之后,自己便是在飞燕的屋子里窝了三天三夜,之后,才任由亲戚们将他带走的,那一刻及至最后,他便一直对自己暗暗发下誓言:不论如何,他一定要再次回到飞燕身边。
哪怕她对自己生有排斥,哪怕她有着罕见的疾病,所以这一切都不能成为他与她在一起的障碍。
因为,只有看到了她,心里才算有了归属感,才算真正安定了下来。这种感觉其实连蔡玉波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什么,比如现在,看到朱珠与胡美珍两个人在一起玩的极开心,他感觉自己也高兴,并且对于胡美珍这个人,他从心眼里感觉佩服。
本来嘛,在这个年代,能够有这份可以靠自己打拼创业的精神的女子,不管她所做出的事情的结果如何,便是这种精神都是可以让人佩服的,何况,如今她尊敬自己,对朱珠一心一意的照顾,替她疗伤,逗她开心,这便足够了。
☆、乞巧节一
并且,蔡玉波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他的专业便是歌舞,如今一个不小心时髦的穿越过来了,可巧自己家还开了一家春月楼,这里边的姑娘可以说个个是天生的演员,他便一门心思把自己的满腔热情扎在了这里边。
七月初七,乞巧节,在那个时代,是备受推崇的,春月楼里的姑娘们,为的这一日,每年都会精心的大展才艺。
而每年的这个时候,亦正是春月楼生意达到巅峰的时刻,将旧日的花魁进行包装后隆重出场,一些平日里尚不显山不露水,一直藏而不露的新人,大多在这一天隆重出场。
不肖说春月楼平日里的那些熟客了,便是一些有钱的客商,都会为着这一天慕名而来,说白了吧,就跟现代的追星族一样,在那个精神生活比较匮乏的时代,这样的盛举又非是日常都能有的,尤其是象春月楼这种具有金字招牌的妃院,前前后后,一直要忙上好长一段时间。
这热闹与繁华程度,几乎可以与春节联欢晚会相比了。
蔡玉波的这具肉身自小被送往了外地,自然不曾亲历过此种局面,如今这好不容易赶上了,可巧与自己的专长还对上了口,那份热情自是不可言喻。另外,朱珠的脚伤说大可大,说小可小,总之在她身边有人可,无人自己亦能照应。
并且,蔡玉波给朱珠安排的这座小院,虽然在春月楼的后花院,却属于偏僻处的一所独门独户的小院落,先前是他自己一人居住的,如今,这也就算是三个人住了吧!
朱珠伤了脚,行动不便,有个大事小情的,蔡玉波顾及不周,便会劳烦胡美珍,一来二去的,和胡美珍两个人的关系搞的颇为融恰。
这一天黄昏时分,夕阳落下大半个身子,只余三分之一个笑脸似露非露,那余光说不上辣人,却又有着淡淡的温情。
闲来无事,胡美珍扶着朱珠走近小院里的一处,蹴罢了秋千,二人在一旁的石凳之上,相对而坐,桌上摆放着一盘新鲜的紫葡萄。
看得出来,虽然算不上十分的新鲜,却是地地道道的正宗的新疆吐鲁番的葡萄,朱珠嘴角噙笑,淡淡的光华萦在身上脸上,带些微地汗水,一头散开来,并不饰任何首饰的长发披散开来,露出一小段嫩白的颈子,配以淡粉色的衣裙,落日的余辉散在身上,是那般的圣洁美好。
用纤细的手指将一绺碎发收至耳后,那颗明灭或见的红痣显现出来,忽明忽现的顿呈奇美色彩。
这个世界上的食物均属于无污染的,无农药,无化学产生,无人工受孕激素刺激,长出来的食物都是这般的招人喜受,葡萄虽然不是新摘下来的,但上边还有一层薄霜,可以想见摘来的时间竟不会超出两天。身子慵懒的靠在贵妃椅上,一颗葡萄入口,轻轻巧巧的吸食完毕,再一颗入口,微闭着斜长的眸子,意态悠闲。
☆、思念
配以微微吹起的轻风,配以那一头几乎垂地的长发,疏松光润,胡美珍不仅看得有些痴了。
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大多充满贪欲,女人看女人,那属于一种风景,和独到的欣赏。
不禁想起:主子单凭她耳后那颗红痣,便百分百的判断,眼前这位叫飞燕的美丽女子,便是他走失的王妃,当真也是奇了巧了。
如果不是主子那般的肯定,自己如何肯信?
先前府里的那位王妃娘娘听说性格倒是皮得很,不权不懂诸多礼仪,甚至还因为顶撞了清康王爷而受了鞭刑,自己的父亲胡太医还是亲自为其看过诊的,听说模样生的也极普通,顶多算是清秀,如何能够与眼前这位美仑美奂的飞燕姑娘相比?
只是,这身段这相貌,以及她身上明显还未完全消褪下去的鞭痕,都毫无疑问的出卖了她。
若非自己以替她诊病照顾为由,又哪里能够知晓她身上还带着旧日的鞭痕?
想起人人传言的福康王妃的彪悍,胡美珍不禁扑哧一声笑。
只是这一声闷笑将如此完美的画面破坏殆尽,朱珠略睁了睁一双水眸,斜她一眼:“胡妹妹,何事这般好笑?”
胡美珍打了个愣神,心思转了几个转,方才说道:“是先前听了前边姑娘们的闲言,如今想起来了,忽然感觉好笑,飞燕小姐总归是闲着的,说来听听可好?”
果如胡美珍所语,左右亦是闲着,不妨拿些段子来听听,遂点头赞同:“好,有劳妹妹了!”
话毕,一颗葡萄再次丢进嘴里,重新恢复了先前的慵懒神态。
什么样的段子其实如今都不能勾起她的兴趣,这样的葡萄让她凭空想起了与季凯在一起的日子,那般的酸且并无真正成熟的葡萄,他想办法弄来了,还要假托他父皇的赏赐。
皇帝的饮食都是要经由人品尝的,这供品自然亦不例外。孰不知,设若那些当真是皇帝的供品的话,那些专司水果的官员,又岂能不做任何安排,便将半熟不熟的葡萄呈将上去,果是如此,那官员的脑袋看来也是要搬家了。
无非是季凯想为自己弄些新鲜水果,来讨自己开心,顺道向自己讲述一些应该是自己不知道的故事来讨自己开心,极大的可能性是他自己跑到了葡萄园中,将并未真正成熟的葡萄摘了下来。
有些葡萄是绿色的,却也是成熟了的,是因为品种不同,他却误打误撞,不管不顾的采来,喜滋滋的送与自己。
姑且不论东西的好坏,只是这份情义,便是可以让人感动着的。
在一起的时候,尚不知他的好,心里总想着要尽快摆脱于他。
如今,当真如愿了,心里却是空荡荡的,似乎生命从此便不再完整。
更有甚者,自己这几日当真开始患得患失,前一日,那位远近闻名的胡太医来替自己复诊,顺道带来了他的大弟子,听胡美珍说,她的这位大师兄在自己烧得昏天黑地的时候,还来给自己看过疹,送过汤药。
☆、异常的大夫
如今,当真如愿了,心里却是空荡荡的,似乎生命从此便不再完整。
更有甚者,自己这几日当真开始患得患失,前一日,那位远近闻名的胡太医来替自己复诊,顺道带来了他的大弟子,听胡美珍说,她的这位大师兄在自己烧得昏天黑地的时候,还来给自己看过疹,并且还在雨夜亲自给自己送过汤药。
胡太医来看诊的时候,当时帘帐半垂,她正在小睡。
想当初自己受了鞭刑之时,亦是这位胡太医来与自己疗过伤,对于他的恭谨似乎已经是习已为常了。如今,她感觉不到自己还有让人服侍,让人继续替她看诊的必要性,若然不是胡美珍介绍说:“飞燕姐姐,这位胡大夫非是旁人,是家父。小女怕医术不精,耽了小姐的病,所以特请了家父来复诊。哦,这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