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裔轩见状,便知他的心意,转身看向园中其他人:“方才我的朋友对各位多有得罪,各位都是长辈,还望宽宏大量,不要与一个晚辈计较,我在此代她向给位赔礼了。”
说完便是一揖。
众人本就被他的气质折服,见他这样一个贵公子为了一个女子向自己作揖,大感意外,只觉得面上有光,心中怨气顿消,其余倒在地上的,纵然不满,也不敢出声,他们这些江湖前辈,居然败在一个小姑娘手上,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被贻笑大方,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
“公子不必多礼。”
众人慌忙回礼,心里不由的暗自猜测,这紫衣公子和白衣女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居然纡尊降贵,代她赔礼道歉?
心下好奇,不由多瞧了眼站在一旁的弦月,那人一身白衣,若清莲临风,亭亭玉立,眉间一点朱砂,却无半分妖媚惑人之感,五官小巧精致,虽不是倾国倾城之色,可若是多看几眼,便再想不起以前瞧过的那些绝色来,尤其是那双眼睛,干净明亮,像是一面镜子,将人心的黑暗瞧得一清二楚。
弦月站在一旁,看着忙碌的兰裔轩,双手环胸,冷眼旁观,等他赔礼道歉完了以后,低头指着自己的肚子:“兰公子,她说,她饿了。”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得寸进尺,心里不满,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粗鄙的动作在她做来,潇洒自然,完全不像其他女子那般,矫揉造作,让人生厌。
“雷云。”
一直站在他身后的雷云向前走了两步,从怀中取出一张银票,递给双眼直冒光的许临安:“这些就当是给她赔礼道歉的,其余多下的,就当给各位英雄买酒喝。”
兰裔轩言罢,转身看着被弦月打趴在地上的那些人:“既然各位不与我朋友计较,不醉不归。”
眼看着雷云给的那银票就是要落到许临安的手上,弦月身若轻燕,将银票从雷安的手里夺了过来,旋转如风,在距许临安三米开外的位置停下,挥了挥手上的银票:“兰公子出手可真大方啊。”
言罢,对着许临安笑了笑:“这银票,我收下了。”
眼看着到嘴的鸭子给飞了,许临安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也不管自己几斤几两,当下冲了过去,就要去抢被弦月放在怀中的银票。
弦月马上取出另外一张银票,在许临安的跟前挥了挥,直接塞到他的怀中:“一百银叶,已经足够赔偿你所有的损失了,至于这些英雄啊——”
弦月扫了眼大堂,嘴角上扬,满脸讥诮,众人的心忍不住“咚”的一跳,这眼神太清太亮,让人不敢直视:“我可不想给他们免费的酒喝。”
“兰公子,走吧,和这些英雄在一起吃饭,我会消化不良的。”
她边说边走到兰裔轩跟前,也不管别人作何想,挽着他的手臂,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换个地方。”
刚到了门口,弦月便毫不客气的松开了兰裔轩的手:“这次真是感谢兰公子出手相救了。”
她笑的谄媚,恭敬的作揖。
“举手之劳,姑娘不必放在心上,再见是缘,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对,没错,孽缘,这样也能碰到,夕颜忍不住在心里回道。
“能认识公子这样雍容高贵的人物,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小女子弦月,就不打扰了。”
弦月说完,转身就走。
“利用完就走了,姑娘未免太狠心了。”
身后的雷安雷云两人闻言,顿时瞪大眼睛瞧着兰裔轩,这略带着刻薄的话,一点也不像他们的公子会说的,难道是那纸条上写了什么。
“姑娘这是要去什么地方,若是顺路,路上也有个照应。”
雷安看着出声的雷云,也是一副见鬼的表情。
“磐都。”
弦月转过身,笑道。
“姑娘肚子不是饿了吗?我们的马车有不少吃食,还有上等的雪梨花,姑娘若是不嫌弃,便于我们一同前往吧。”
☆、第十三章:结伴同行
以金做鼎,朱玉为盖,锦绣帷幔,光是驾车的马便有四匹,通身雪白,极尽的精致奢华。
马车里依然很大,也很舒适,中间是过道,两边与正对面都是半膝高的横榻,上铺着厚厚的锦垫,以珠帘分隔,分为内外三间。
内间暖香缭绕,轻纱曼舞,地面上铺着雪白的织锦,远远瞧着,只觉得柔软舒适异常。
“雷云,快点上吃的。”
弦月盘腿坐在马车中间的位置,与兰裔轩隔开一张桌子,手中的银筷泛着银白的冷光,不停的敲着桌子催促外间的雷安,全然没有一点女子该有的矜持。
兰裔轩端起放在桌上的杯子,揭开茶盖,微微吹了口气,浅尝了一口:“姑娘多久没用膳了?”
只觉得这位公子随随意意的言行间,却说不尽的优雅贵气。
“我早上才吃了一碗小米粥,一屉小笼包,还有几块糕点。”
弦月停止挥筷子的动作,背靠马车懒懒道。
“姑娘所言极是,今早一番争斗,想必耗了不少气力。”
兰裔轩放下边说便放下手上的茶杯,侧身对忙碌的雷云道:“雷云,动作快些。”
“公子,好了。”
雷安刚将碟子放在桌上,还没掀开盖子,靠在墙上的弦月立马精神抖擞的坐直了身子,快雷安一步掀开盖子,嘴巴张开,一双清亮的眼眸陡然射出金光:“蜜汁鸡腿,我的最爱。”
“叫花鸡,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芙蓉玉片,我好久没吃了,都快忘记它的味道了。”
…。
弦月边说边将雷安端来的那些食物抱到自己的怀中,每夺一份就会抬头瞅兰裔轩一眼,对着他咧嘴一笑。
“姑娘慢些吃,没人和你抢。”
兰裔轩淡淡道,没有半点不悦。
“兰公子,我就说嘛,你真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了。”
弦月一张嘴巴塞的满满的,油乎乎的魔爪朝着兰裔轩热情的打着招呼,兰裔轩笑着扣住她的右手:“一切皆是缘分,姑娘客气了。”
“这姑娘姑娘叫着的,实在太见外了,兰公子要是不嫌弃,就叫我弦月好了。”
左手变爪,迅猛如闪电,朝着兰裔轩的衣襟捉去。
“恭敬不如从命,弦月。”
兰裔轩松开弦月的右手,快速从雷云的手上取过酒壶,拿起放在桌上的的玉杯斟满酒,弦月身子前倾,手已经碰到他的衣领,坐在地上的兰裔轩脚尖点地,身子向后滑了两步,手中的酒杯对着弦月伸过来的掌心:“姑娘请用。”
好快的动作,好敏捷的身手,弦月不由在心里惊叹。
杯中酒满,却未有一滴洒落,弦月笑着接过兰裔轩手上的酒杯:“美酒可以浪费,公子这番心意,我怎么能拒绝呢?”
言罢,仰头,一饮而尽,舔了舔嘴角,满足的叹了口气,笑出了声:“果真是上品,这样的美酒,换成是我,一定会偷偷藏起来,别人喝一口都不行。”
弦月拿起桌上的酒壶,宝贝一般的护在怀中,眨了眨眼睛,十分认真,模样十分可爱。
“江湖险恶,姑娘年纪轻轻,孤身一人闯荡江湖,就不怕家人忧心牵挂吗?”
兰裔轩眼光扫过一旁的雷云,雷云会意,迅速将桌上的残羹剩菜收拾干净。
弦月眉头轻蹙,思索了片刻:“我想成为一名女侠很久了。”
惩奸除恶,劫富济贫,专管天下不平之事,这是她现在的想法。
“若是整日呆在家中,这愿望如何能够实现?”
“没想到弦月你还有这等宏愿,在下佩服。”
兰裔轩双手抱拳,躬身对着弦月作揖,清朗如玉一般的声音带上了点点笑意:“既是江湖女侠,怎会无故向人收取保护费,还将别人的手废了,将他人多年来的辛苦努力毁于一旦?”
明明是斥责的话,可由兰裔轩说来,却无半分责备之意。
“你说那个许老头啊。”
弦月仰头喝了口酒,不以为然:“兰公子也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便妄自下定论的人吗?”
弦月冷笑出声:“安城郊外凉亭,那老伯不过是因为不小心将茶水泼到他的衣裳上,他边让人赔偿他一身新衣裳的钱,那老伯付不出来,边让随身的壮汉将那老伯狠狠的揍了一顿,将那凉亭给掀了,还搬走了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同样都是做生意的,人家不过是小本买卖,何故恃强凌弱,他既爱惜钱财,一毛不拔,我就让他尝尝这滴血的滋味。”
“如此说来,是裔轩多管闲事了,不过既为江湖侠女,侠义心肠,你与那人并不认识,为何要将他的手废掉,这不是将他彻底毁掉了吗?”
弦月闻言,指着兰裔轩:“兰公子善心仁术,弦月佩服。”
微抿的唇,似笑非笑,似讥非讥。
“若不是那人因为五百银叶对我心生歹意,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是他想要废掉我的手在先,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何错之有啊?难道在兰公子眼里,江湖侠士是该任人宰割的吗?”
弦月伸出双手,五指快速晃动,像是被投进了石子的湖水,快的让人眼花:“我的这双手留着还有大用处呢。”
弦月抽回手,起身拉住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的雷云:“雷云,这些都是你做的吗?还有没有了?”
雷云呆呆的看着弦月怀着自己的手,脸红着摇了摇头:“没有了。”
他和雷安二人只负责伺候公子,这些食物,足够公子用上一天了,哪想到她的食量这么大。
“哦。”
弦月略有些失望的松开了手。
“姑娘若是喜欢,我晚上多准备些。”
弦月一听,沮丧顿消,点了点头:“我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尝尽天下美食,你记得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
好在雷安在外赶车不在,这话若是被他听到了,一定会愤愤的指责弦月得寸进尺。
“呐,酒已经喝完了。”
弦月笑着将手上的酒壶递给雷安,看着他离开。
“啊!”弦月坐直身子,张大嘴巴,伸了个懒腰,那动作,就像她吃饭一样,明明是粗俗之极的,可旁人就是讨厌不起来。
“困了。”
弦月拍了拍自己的嘴巴,娇小的身子像是离弦的箭一般,直接冲到内室躺下,伸手摸了摸身下铺着的柔软,嘴角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兰公子,跟着你,真是不错的决定。”
楚国的云锦,冬暖夏凉,柔软舒适,寸尺寸金,为楚国皇室专用,纵然是大富大贵之家,也未必能裁成衣裳穿在身上,可他却用来走马车的垫子,不过真是舒服啊。
弦月在车厢侧身翻动了几下,很快睡了过去。
兰裔轩一只手端着刚泡好的雪兰,另外一只手捧书,背靠马车,静静的看书,没有任何的异常。
“公子。”
雷云手上拿了件七彩斗篷,小心的走到他跟前,看了美梦正酣的弦月一眼。
“雷云。”
声音拔高了半个音调。
“是。”
雷云到了声,就要离开。
“东西留下。”
雷云转过身,将衣裳放在兰裔轩跟前。
“到了繁城,准备几套女装,下去吧。”
朗朗晴空,惠风和畅,雷云掀开帘子,舒了口气。
“怎么了?”
赶车的雷安问道,继而想到什么,愤愤道:“那个女人是不是把公子休息的地方给霸占了?”
手上的缰绳塞给雷云,就想要冲进去,将那无理的女人拽起来,狠狠教训一顿,却被雷云摁住:“雷安,公子的事情,不是你我能插手的。”
☆、第十四章:要成为我的女人,还不够格
樊城,又名繁城,寓繁华富庶之意,这里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各国间的货物贸易频繁,商业十分发达,站在城墙上,一眼望去,大街的两边全是林立的店铺,若说燕京是燕国的国度,政治中心,那樊城便是当之无愧的经济之都。
时值傍晚,夜幕尚未降临,晚霞满天,色彩绚烂。
华灯初上,夜市刚刚开始,街道的两旁摆满了胭脂水粉,锦衣华裳,各种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还有各色让人垂涎三尺的美味小吃。
这个时辰,原该是最热闹的,大街的两旁确有不少人,可一眼望去,全是老人小孩,还有身着粗衣,相貌丑陋的妇女,竟无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那娇俏的白衣少女显的格外引人注目,再加上她身后的几个男子,皆是不凡,尤其是那紫衣男子,置身灯火之中,那将白亮的灯光的光芒也给掩盖了。
“好漂亮的珠花,纯手工的啊?”
黑白相间的珠子,呈蝴蝶状,翅膀处带点淡淡的粉色,十分的灵活,拿在手上,轻轻一挥,翅膀扇动,恍若蝴蝶飞舞。
“兰公子,很漂亮对不对?”
弦月转过身,拿着珠花在兰裔轩的跟前晃了晃,脸上的笑容十分愉悦,眼眸干净清亮,白衣素颜,恍若从就天上坠落的仙子。
“恩,很漂亮。”
兰裔轩微微颔首:“喜欢便买下吧。”
兰裔轩伸手想要取过弦月手上的珠花替她簪上,却被弦月笑着躲过,白衣翩跹,她已经站在了兰裔轩的身侧,垫着脚尖,手上的珠花放在他的耳畔,对着雷安雷云笑道:“你们的公子若是女子,怕是天下第一美人华初雪也会自惭形秽,弗叹不如的。”
弦月边说边大笑出声,站在她对边的雷安雷云二人却不知为何变了脸色,不自觉的瞧了兰裔轩一眼,见他神色如常,竟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怎么了,我说错话了?”
弦月见雷安雷云二人神色小心,看着兰裔轩问道。
“没有。”
兰裔轩摇了摇头,取过弦月手上的珠花,别在她的头上,端详了片刻,笑着点了点头:“有点女人味了。”
“你说什么?”
弦月很快回过神,看着转身优雅离去的兰裔轩,大叫出声,抬手就要取下发上的珠花:“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有点女人味了,我哪里没有女人味了。”
兰裔轩像是会感应一般,就在她伸手要去摘下头上的珠花时,突然转过身:“别取下来。”
顿了顿又补充道:“这样很好看。”
弦月略微思索了片刻,突然追了上去:“说的是,下次没钱了还能当几个银子呢。”
“哇塞,是肉夹馍诶。”
“只是一般的肉饼,有必要那么大惊小怪吗?”
雷安咬牙切齿,愤愤道,想他们都是服侍公子的,何曾做过这样的搬运工,那个女人倒好,看到什么就买什么,毫无自觉可言,公子和她走在一起,简直就是自毁形象。
“烤鸭。”
“紫花糕。”
弦月穿梭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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