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回过头,只见一行数十骑正向自己奔来,马上皆是年轻帅气骑士,为首之人更是异常俊美,虽然半边脸上戴着一个银白色的面具,但也无损她貌若天人的容颜。
就算不认识此人,只要看见他的脸,再想想咸阳城里的传说,只要不是孤陋寡闻的人,几乎就能在第一时间猜出他的声音。
“长平侯!”李斯惊呼一声,声音有点激动。
白仲骑着马,跟旋风一样的来到李斯面前,下马一拱手,“李先生。”
“长平侯是来为老夫送行的吗?”李斯笑着说道。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白仲几乎就是嬴政的影子,他的一举一行都代表着嬴政的意思。
所以,李斯实际上更想问的是,可是大王回心转意召李斯回咸阳?但是他不敢——丢不起那人。
白仲微微一笑,开口说道:“非也!”
“那……长平侯此来所为何事?”李斯看着白仲,打趣道:“虽然李斯似乎还欠长平侯一顿酒,但也不至于因此而让长平侯追出二十里地吧?”
“李先生开玩笑了,白仲此来乃是有其他事情。”白仲连连摆手,开口说道。
“不知长平侯有何事?”李斯开口问道。
“白仲素闻李先生口若悬河、文笔绝妙,故而想请李先生写一篇谏文。”白仲开口说道。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李斯已非大秦的官员,写谏文恐怕……”李斯脸上流露出一丝为难之情。
“不!白仲所要谏的事,与白仲无关,只为大秦,亦为大人。”
“谏何?”
白仲收敛笑容,神情庄重的开口说道:“谏逐客令!”
“这……”李斯面上出现一抹犹豫之情。
“李先生请放心,若是李先生愿意写,这封谏书白仲一定会亲手送到大王手中,他们……”白仲一指自己身后的几十名骑士,都是新军中的精锐之士,一看就是能以一顶十的军中好手,“他们会负责保护李先生的安全。”
“果真如此?”李斯看向白仲,他不写并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他既害怕写完后谏书到了嬴政之后,又害怕遭来秦国宗室大臣的血腥报复。
要知道,这些年里,李斯专职收买、利诱、威胁东方六国的官员,让他们为大秦说话。
就像老鼠屎里也可能有粥一样,人多了什么样的人都有,东方六国的官员也并不都是胆小鬼,总会有那么几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这个时候就需要杀手上场。
李斯杀人太多,所以他也怕自己被别人所杀。
“李先生放心,白仲一定不负所托!”白仲面色沉毅稳重的说道。
☆、144|6。7||
咸阳宫宫中,嬴政拿着李斯的《谏逐客令》,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之后,开口点评道:“李斯文笔不错,写得的确很好。”
“那现在是不是要召见李斯?”白仲开口问道。
“急什么啊?让李斯先等等嘛!”嬴政一把抓住白仲的小手,边吃着小姑娘的豆腐,边咨询着“你这手怎么保养的?怎么比别人身上的皮肤还滑腻”这个问题,再被“你怎么知道别人身上的皮肤没我的手油腻?你摸过了”的白仲揪了个半死。
揪着揪着,就变成了《我和秦始皇一日》的蓝光高清。a。vi大片。
“李斯现在应该急死了。阿政,你知道不知道……李斯今天看见我的那个表情啊……哈哈哈哈……虽然他装得很矜持,但我看得出来,他恨不得扑到我身上,拉着我的手说‘长平侯,是不是大王改主意,又要宣我回去’哈哈哈……”白仲趴在嬴政光溜溜的胸口上,学着李斯平常说话的模样,笑着说道:“真是笑死我了!”
“既然这么急切……那就让他再等等好了……这种大事,我当然要多想想,最好你再劝劝我,等我想明白了,再同意……”嬴政随手将《谏逐客令》垫在头下当枕头,一手抱着白仲笑着说道:“寡人都牺牲这么大了,让他急一会儿,又有什么关系?”
“勇于纳谏、知错能改……其实也不算牺牲太大吧?”白仲笑着安抚道:“历代秦王里形象比你差的多了去了。”
“但是名气全让李斯得了,寡人不开心,寡人就要捉弄捉弄他!”二十二岁的嬴政,多少还有些少年心性,小心眼,爱捉弄人。
“好吧好吧!依你依你都依你!来!我最近学了个泰油推油大保健,来给你试试。”
其实剧情到这里,一切已经很清楚了,嬴政所谓的“逐客”从头到尾都是嬴政的计谋。
一来是为了吓唬吓唬华阳太后,告诉她“你别把寡人逼急了,逼急了寡人啥都干得出来”,;二来是分裂楚系和宗室的联手;三来让秦国的国人以及外国人知道,秦国到底谁说话才算;四来嘛,给华阳太后还有宗室拉点小仇恨,让他们没事别这么团结。
既然是演戏,戏演完了就该收场下台了。
嬴政不同意华阳太后的请求,是不想给华阳太后刷名望的机会,否则这事传出去,什么好名声都归到“苦苦哀求、劝谏大王”的华阳太后身上,自己辛苦一场什么都没捞到,想想都是万分不开心。
思来想去,嬴政将劝谏秦王这个美名,塞到了自己最近的心腹李斯身上,就算是让李斯担惊受怕一场的补偿吧。
至于自己的名声,嬴政和白仲已经分析过了,虽然在初期会有一点小损,事后美名也大多落在李斯身上,但嬴政至少还会得到一点尊重人才、知错能改之类的夸奖,并不算是一无所获。
对于名声臭遍春秋战国,总是在各种小故事里扮演反派大魔王角色的历代秦王,这点小事算个蛋蛋?
你看人家昭襄王,为了得到赵国的情破,亲自上阵,豁出老脸,破盆都敲了一个,自己这个当曾孙的怎么能不学呢?
再说了,这事完了之后,嬴政在实际上的好处会更多。
在秦的那些外国人,和秦国本土的秦人,从此之后不但不会勾结,而且还会互视对方为仇人,这样一来,秦国朝堂就不可能出现权臣一手遮天的一言堂景象,嬴政这个秦王的宝座才会坐得更稳。
而外国人想要斗过秦国本土的秦人,在本界秦王情况特殊,没法走后宫枕头路线的情况下,就只能抱秦王本人的金大腿了。
做完大保健,身心俱爽,觉得自己能一口气抱着龙凤胎上五楼的嬴政,将一点二点三点都想完,又整了整了仪容之后,果然拒绝了白仲的眼药水——寡人可是想哭就能哭出来的真汉子,才不需要借助外物,终于下诏要接见李斯了。
李斯快步走进殿内,还未跪下,嬴政已经拾阶而下,一把抓住李斯的手,用特别深情款款的口气说道:“李卿!”
白仲默默的转过头,虽然她知道古人表达感情就是这么肉麻,历史传说里君臣相对比这更肉麻的都有,比如写下“朕为将军解战袍”的嘉靖皇帝;拉屎还不忘带着爱将的汉武帝;大夏天非要给手下加衣服的金太祖……自己搞得那么腐,别怪后人yy你们。
看着手拉着手“大王”、“李卿”不断的君臣二人,毫无正室风范的白仲,歪着头在心里想着,李斯要是再年轻个十来岁,相貌再俊美出众一点,画面还是挺养眼的,现在嘛……李斯儿子都有嬴政大了,腐女也是挑食的。
嬴政和李斯含情脉脉的谈着,动作很温柔,眼神充满爱,嘴里更是一口一个“李卿,此事非寡人之意,实在是宗室……唉……”
在白仲看起来,嬴政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一点姿势和眼神不到位,就会“哇哇”大哭的秦小贝小朋友立功不小。
“宗室虽与大王同祖同宗,但此乃血脉之源,与生俱来,非大王之所愿,反而要受宗室之牵连。毕竟……换个秦王,他们还是宗室,故而宗室只忠于嬴姓一族,而非大王本人;大王纵然再不喜欢宗室,也会因为宗室的一身血脉,而不得不雷声大、雨点小。外客则不同,外客来秦,皆为大王而来,忠于的是大王,一身荣辱富贵也则系大王一身,故而外客待大王,必定忠心耿耿。”李斯开口说出了嬴政一直盘旋在心中的话。
毕竟嬴政又不是傻子,他自然知道,若是朝中只有宗室而无外客,那么自己这个大王……一退步步步退,说不定退到后面,连秦王之位也不保了。
不过嬴政却不打算这么快答应李斯,他闭上眼睛,微微沉思着。
而李斯则为有些紧张的看着嬴政,手发抖,脸色有些发白,额上落下几滴汗水。
看着嬴政装逼的模样,和李斯紧张得不得的样子,自觉忍笑功力没那么高,演技很浮夸的白仲低下头,免得自己笑出声。
一时之间,室内鸦雀无数,只能听见几个人的呼吸声。
半晌之后,在李斯的注视之下,嬴政终于睁开双目,脸上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容,“李卿言之有理。寡人此举的确不妥,寡人现除去逐客令,所有外客不论官职大小,只要愿意的,皆复其位归本职,一如往昔。李卿嘛……李卿熟识律法,为人通达晓事,可以廷尉。”
廷尉,掌理天下刑狱,地位仅次于三公,乃是九卿之首,同时是秦国最高的司法长官。
最主要的是,秦国历来以法治国,廷尉之职比之后世廷尉还要更加显赫一些。
李斯一惊,用那句话来形容,就是“万万没想到”。
一朝天堂一朝地狱,今天一天之内,李斯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的一日游。
“多谢大王。”李斯平淡的声音里,透露出那么一点狂喜,看得出来他心情真得很好。
“李卿,既然你是廷尉,那么郑国之案也该结案了。”嬴政拍了拍李斯的肩膀,开口说道。
逐客令被取消的这件事很快传遍秦国上下,同时被取消的,还有秦国一个对外客,沿用了很久的称呼“客卿”。
“寡人曾言,要建立一个与夏商周三代完全不同之世,这个国度里不分贵贱、没有奴隶、国人一体、一体同法。现在外客也一样,只要有心入我大秦者皆为秦人,无分内外、无分宾主,皆一体视之。”
嬴政这一招也很聪明,他知道有过这么一次逐客之后,难免会让那些“客卿”们心惊胆战,同时又担心什么时候再被人逐一回客。
因此,嬴政干脆将“客卿”这个位置去掉,表示自己这一回真没再把他们当外人了。
所有这一系列大事小事搞定之后,到了秦王政十年正月,也就是秦王政十年十月。
正月初一一大早,被宫人梳洗打扮一新的两个小宝贝,就被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抱到了新年的宴会上。
这是龙凤胎自从百日之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也是第一次出现在朝臣面前。
于是乎,夸奖龙凤胎的话顿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哄得嬴政这个当爸爸的那个喜滋滋的一个心里美啊,抱着怀里的秦小贝又亲了一口。
因为百日宴上的事,朝中的大臣多半被科普过——长得特别像大王的那个是姐姐,长得美若天仙的那个是弟弟,因此到是没人认错姐弟二人。
只是看着嬴政对小公举……不是,小公主毫不掩饰的爱意,不但将蒹葭公主带上新年国宴,还全程将蒹葭公主捧在怀里,而长公子却只能坐在父王旁边,连个喂饭的保姆都没有,只能自己默默的拿着小汤勺吃饭。
众人不得不庆幸幸好蒹葭公主是个女的,不然太子之位非蒹葭公主莫属,现在嘛……大王似乎不是那么喜欢长公子的样子,毕竟他没有立长公子为太子。
现在之所以还带着长公子,那是因为长公子是大王唯一的儿子,要是宫里还有女人能再生一个儿子,那岂不是……
矮油!大王现在还年轻,花无百样好,人无千日红,宜春宫那位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的。
☆、145|6。8月石票票100票加更
目前刚刚十一个月,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小汤勺吃饭,而且性格十分高冷,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不像那边那个愚蠢的傻白甜,不但不会自己吃饭,甚至还是个四脚星人的秦阿宝,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想当个一个独立的大孩子,就会被奇怪的大人们脑补成这样。
只见秦阿宝小朋友用汤勺在小碗里挑来挑去,然后挑出了一块他不爱吃,但是麻麻说“很有营养,所以必须要吃”的胡萝卜,看着正抱着蠢姐姐喂饭的嬴政,猛得一下站起来,举着小汤勺送到嬴政嘴边,“父……父……汪……次……”
看着满勺的胡萝卜,再看着一惯高冷的儿子,此时满脸笑容的卖萌小模样,深谙儿子本性的嬴政瞬间无语了。
但是这么高冷的儿子,都如此给脸的卖萌了,你个当粑粑的还好意思高冷吗?
于是乎,嬴政只好含笑吃下了儿子进贡的胡萝卜。
当嬴政将满口胡萝卜咽下肚子时,他只觉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但嬴政哭了,坐在一旁的赵高也哭了。
父爱真是伟大了,大王竟然连他最讨厌的胡萝卜都吃了,这可是白侯爷都没办成的事。
见其势可为,秦阿宝又勺了一勺胡萝卜,送到嬴政面前,甜甜的说道:“父……汪再吃……”
虽然吧,实际上秦阿宝和白仲乍不像小贝和嬴政那样十成十的相似,但美人总是相似的,虽然没有十分,也有三、五分共同之处,尤其是两人同样遗传自祖母唐姬的一双桃花眼,都是那么的多情又迷人。
幸好嬴政和白仲本身就有亲戚关系,又有嬴婉姬在背后宣扬“当年我娘唐太后眼睛就生成这样,没想到我没得到我娘的桃花眼,却被我家仲儿和长公子得了。”
除了相貌之外,两人在气质上更是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共同之处。
比如,秦阿宝和白仲一样,都比正常的同龄孩子要更聪明一些。
“不对啊!我聪明是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儿子怎么会那么聪明?你别告诉我,他也是穿越重生的?我接受不来啊!”
在发现儿子除了身体发育比正常小孩子强,连智商也比一般小孩子高时,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四万多,你达到了没有?'
我这不是为了让美帝放松对我大华夏的警惕性,所以才会一直致力于拉低我大华夏的各方面水准,以减少“中国